兩極分化能用“沒收農民土地給地主”解決嗎?
假如一個社會有三類人:地主、佃農、自耕農。地主憑借土地收取大量地租,過著一頓飯幾頭牛、小妾丫頭一大幫、馬車撞死人陪幾個錢了事的花天酒地、驕奢淫逸的生活。佃農則絕大部分糧食都交了地租,是過著上不起學、看不起病、蓋不起房、結不起婚、生不起孩子、養不起老、甚至死了喪葬費都付不起……的饑寒交迫、牛馬不如的生活。自耕農勉強可以自給自足,盡管上學、看病、蓋房、結婚……壓力也很大,但是勉強還算溫飽。這時一位“高人”說:“當前分配不公是因為自耕農的土地占用了過多社會資源,所以佃農才這么窮,把自耕農的土地沒收給地主,這樣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就解決了,社會就公平正義了。”試問大家會如何看待這位“高人”?
我想大家一定會說,這哪是什么“高人”?不是瘋子就是地主的狗腿子。然而現實中,這種“高人”還真是不少。
不信,請看:多少主流媒體、專家、教授、精英萬炮齊發,說收入差距過大是因為國有企業、國營事業單位、行政機關公務員等等占用了過多社會資源,所以大多數工農群眾才陷入赤貧,要在國有企業、國營事業單位大搞私有化、市場化,再在行政機關砸爛基層公務員的“鐵飯碗”,這樣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就解決了,社會就公平正義了。
其實,任何一個不帶有色眼鏡的人都能看出,多年來大搞私有化、市場化,導致勞動報酬初次分配不合理,資本家攫取過高比例的剩余價值才是社會分配不公、貧富懸殊的根源。今天,“作為居民收入主要渠道的工資收入,在生產要素中的分配比例偏低,僅占企業運營成本的不到10%,遠低于發達國家的50%。”(《廣州日報》)這就和一個佃農如果把90%的糧食都交了地租,不可能不饑寒交迫一樣。為什么國有企業、國營事業單位、行政機關公務員工資相對較高,最主要的是因為這些單位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公有制,一定程度上延續了毛主席時代的制度和政策,(當然也在不斷被破壞,如《長江日報》報道:“208家國企高管與—線職工的收入差距,從2006年的6.72倍擴大到2008年的17.95倍。”)就和自耕農比佃農生活好一樣。如果毛主席時代的制度和政策延續到今天,不存在什么剝削和私有制,在生產要素中的分配完全是工資收入,那么今天這些私有制企業的工資將上漲至少六七倍,恐怕就比國企—線職工的收入還要高不少了。當然國企—線職工的收入也會提高,因為毛主席時代的制度和政策是沒有國企高管的高薪的。某些人鼓吹的在國有企業、國營事業單位大搞私有化、市場化,再在行政機關砸爛基層公務員的“鐵飯碗”,只能使國有企業、國營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的—線職工降到今天農民工的水平(甚至更差,因為這些人被拋入勞動力市場必然使勞動力市場競爭加劇,工資進一步下降。),絕大部分勞動成果將被30年一直主導改革方向的“改革派”權貴搜刮而去。這種號召用在國有企業、國營事業單位大搞私有化、市場化,在行政機關砸爛基層公務員的“鐵飯碗”的“改革”來“解決”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不是和用“沒收農民土地給地主”解決兩極分化一樣荒謬嗎?
其實,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一點都不難解決,只要學習毛主席時代的經驗,通過恢復和發展公有制,合理引導和逐步改造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來,這個問題就會從根本上解決了。在國有企業,應該開展以公有化和民主管理為中心的改革。一方面要恢復共和國前30年工人民主管理的經驗,限制廠長經理享有的特權。例如,修改憲法把國有企業改為國營企業,把國營企業改革方向定為公有制為基礎,實行工人民主管理的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在國營企業中推行“兩參一改三結合”的“鞍鋼憲法”,推行“三條要求,五個原則”、 “三老四嚴”、“四個一樣”的大慶經驗,增加“老三會”(黨委會、職工代表大會、工會)的權利,廢除廠長經理享有的高薪等。另一方面要大力發展國營企業,實現“國進私退”,不斷增強國營企業的主導作用。對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要區別對待。對于30年來“靠侵吞公有資產致富”的私營企業主的財產實行沒收。像重慶打黑、山西清理煤老板過程中都應該處理相關侵吞公有資產行為。如果主動退回,可以從輕處理,否則,必須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力拓公司這樣造成嚴重損失的外資企業,同樣應該沒收其財產,企業財產不足以抵償損失的,應該讓相關國家賠償其損失。對合法經營的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應該進行合理引導。首先在這些企業中實行民主改革,在工資、福利、工人權益方面和國營企業接軌,從而構筑一個國營企業和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公平競爭的平臺,真正實現“在競爭中取長補短,在求同存異中共同發展”。最終通過公私合營、有償贖買等方式逐步對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與此同時,逐步恢復發展毛主席時代免費醫療(城市公費醫療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免費住房(福利分房制度)、免費養老(城市退休制度和農村集體養老制度)、免費教育、全民就業等制度。
最后我想用馬克思所說的一段話作為結束:“消費資料的任何一種分配,都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而生產條件的分配,則表現生產方式本身的性質。例如,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是:生產的物質條件以資本和地產的形式掌握在非勞動者手中,而人民大眾所有的只是生產的人身條件,即勞動力。既然生產的要素是這樣分配的,那么自然就產生現在這樣的消費資料的分配。如果生產的物質條件是勞動者自己的集體財產,那么同樣要產生一種和現在不同的消費資料的分配。庸俗的社會主義仿效資產階級經濟學家(一部分民主派又仿效庸俗社會主義)把分配看成并解釋成一種不依賴于生產方式的東西,從而把社會主義描寫為主要是圍繞著分配兜圈子。既然真實的關系早已弄清楚了,為什么又要開倒車呢?”(《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頁)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