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這則寓言故事出自《呂氏春秋》“六論”之中的《不茍論·自知》其原文大概是:“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以錘毀之,鐘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也!”我們最初接觸的是白話文,就是當做一個小故事來看的;中學時期的課外輔導,見過如上被刪減了的原文;及至長大成人,喜歡古籍,所以《呂氏春秋》也在學習之列,也寫過一點學習筆記。現在重讀,還是禁不住內心的沖動,簡單地說一點點吧。
如果想通俗地了解掩耳盜鈴的含義,現代網絡會告訴你答案:這個寓言故事通常被用來比喻那些自己欺騙自己的愚蠢行為。它告訴我們,我們不能僅僅因為自己不愿意面對某些事實,就認為這些事實不存在或者不會影響他人。這個寓言強調了誠實和面對現實的重要性。看,說的多好啊!小時候我們最怕對號入座了,擔心自己被別人認為是不誠實的,所以會以各種自認為聰明的方式方法來掩蓋自己的言行舉止,殊不知如同諸多電視電影標明的“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才發現我們的擔心是多余的。
一個“盜”字無疑就注明了該文的對象是個小偷,是個強盜,是個不光彩的貨色,它與優秀傳統文化滋養的人群是截然不同的,它與文明、高貴、偉大、睿智的光輝精神形象是背道而馳的,它與蕓蕓眾生之間存在巨大的反差、巨大的對立、巨大的排斥性,它的第一個引人注目的標簽就是強盜,而令人惡心的是它的“掩耳”,掩蓋自己的耳朵,擔心自己聽到,更擔心別人聽到。可現實情況是,大家都看到了,知道它是小偷,明白它是強盜,但是它呢,充耳不聞、閉目塞聽,漠然置之、聽之任之,無所顧忌,自行其是,一以貫之、自欺欺人。種種劣跡集于一身,它便成為了名副其實的無賴,成了恬不知恥的流氓,成了殺人越貨的強盜。它的拙劣的騙人的手段讓人觸目驚心,但它們騙人的目的更加令人瞠目結舌,那就是自私自大、自滿自傲、自利自驕、自負自戀、自以為是,一但陷入這種思想禁錮、思想包袱、思想封閉的狀態,很容易為了一己之私而冒天下之大不韙以至惟所欲為、暴戾恣睢、跋扈自恣、橫行霸道、作威作福,繼而至于妄作胡為、為非作歹、肆無忌憚、無法無天。當它覺得“老子天下第一”的時候,自信“唯我獨尊”的時候,感覺“無法無天”的時候,便會滋生一種狂狼的“無人能敵”的“英雄情結”或者“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豪橫。行文至此,忽然瞥見身旁的一本《周易》,“易”有變易的意思,“易”也含有簡易的意思,就是在不知不覺中發生了質的變化,以至于革故鼎新,以至于乾坤倒轉,以至于“乾剛坤順,比樂師憂。”剎那間通曉了一點自知之明的韻味。
所以說,面臨突發事件,采取封閉、打壓、鉗制、暴戾、粗魯的手段,絕不是化解問題、不是解答疑惑、不是小懲大誡,不是懲惡揚善、不是治病救人或者說自救,而是諱疾忌醫、文過飾非、藏污納垢、自尋死路,宋·周敦頤《周子通書·過》(第二十六章)說到:“今人有過,不喜人規,如護疾而忌醫,寧滅其身而無悟也。”意思是說執迷不悟、枯惡不悛、死不悔改,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則是“仲由喜聞過,令名無窮焉。”仲由即子路,“七十二賢”之一。這中間更多的是所謂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問題,如果本末倒置,用這樣令人不齒、丑惡貪婪、粗暴殘忍的“三觀”來欺騙他人、隱瞞罪惡、包庇同類,無疑是闖進了畜牲的世界,更加讓人匪夷所思、神魂顛倒、不知所措了。那不是教人以善,而是以惡制善、倚強凌弱、弱肉強食,從而將一個階級、一個群體降維降格成低等的動物集群。
這樣的警誡還少嗎?尤其是在當下,也許未來會更加駭人聽聞,這絕不是危言聳聽,請各位拭目以待吧。
所以《呂氏春秋》在該章有前文“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務在自知。”并且列舉了許多范例“荊成、齊莊不自知而殺,吳王、智伯不自知而亡,宋、中山不自知而滅,晉惠公、趙括不自知而虜,鉆荼、龐涓、太子申不自知而死”總之一個結局:都沒有好下場,因此概括出這樣一個警誡“敗莫大于不自知”仔細再看,驚詫不已,原來我們都是井底之蛙,因為掩耳盜鈴的比照對象并不是我們,而是高高在上的統治階級“為人主而惡聞其過,非猶此也?惡人聞其過尚猶可。”不要將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對等而混淆了巨大差異的定義范疇。古人誠不欺我矣;今人將炫外以惑愚瞽(群眾是瞎子)也?甚矣哉,為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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