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不能在改革開放30年的總結中提倡這種反科學、偽科學的文風誤導讀者
——評《就業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建設成效顯著》
高山美
《就業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建設成效顯著》(2008.10.15經濟日報第一版)首先這篇文章的立論,是遵循“運動就是一切,目的是沒有的”這一邏輯來展開的。如,“就業制度改革不斷深化”這個標題就是把“勞動力市場逐步建立,主要由市場配置勞動力資源”作為就業制度改革的成就, 就是這樣立論的。它絕對不提這項改革對全國勞動者提高經濟和政治地位與實際收入有什么關系;只強調這樣做了,不問后果就是成績。
那么今天那么多的失業人口,和產生的嚴重的貧富兩極分化,真的與就業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毫無關系嗎?在總結30年經驗的時候,對于今天-構成我國嚴重經濟危機的兩極分化形成的內需不足避而不談,這把頭埋在沙子里的總結,究竟要達到什么目的呢?
關于“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個小標題更是十分不切題的,改革了30年,建設小康社會,結果它的成就,就是“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能是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成就嗎?
關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明顯成效”這倒是談到了主題。然而他的研究方法卻是反科學的,因為它是完全脫離實際的。舉例來說:文章的第三點“城鄉居民收入快速增長,生活質量不斷提高”,它說:“1978年到2007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343.4元增長到了13785.8元,增長了39倍,年均實際增長7.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133.6元增長到了4140.4元,增長了31倍,年均實際增長7.1%;職工平均工資由615元增長到了24932元,增長了40倍,年均實際增長6.9%。”他的結論是:“改革開放的30年,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居民收入增長形勢最好、群眾得到實惠最多的30年。”
關于他的這些前后對比的數據,網上的網友已經指出,它是建立在30年來物價完全沒有變化的“假設”之上的,但是事實上,從1978年到2007年的29年之間,實際物價漲了大致也有15——30倍了,這是其一。
其二,就是在1978年之前住房、教育、醫療、就業都是全民福利,根本不包括在職工工資之內,所以在改革之前城鄉居民的個人收入和今天的個人收入在個人生活支出中的比重是非常不同的。城市職工的工資不包括買房的費用,這部分資金是包括在企事業單位基建的職工集體宿舍和家屬宿舍的投資中,已經由國家支付了;不包括孩子的教育投入和費用,這部分資金由國家財政直接支付給教育機構了;不包括個人的醫療費,這部分費用直接由國家財政撥給醫療機構了,當時職工的工資中既然不包括這么多重大的個人開支,當時的職工工資就是用來吃飯穿衣和買些日用品的零花錢,因此它就不是職工生活支出的全部費用,如何能與今天要用工資中的天文數字去支付買房費用的收入同日而語來比高低呢?
還有農民的收入,在人民公社和集體生產的改革開放前,是不包括生產資料成本的純粹的個人生活費用;當時農民的生產成本支出都在三級所有的生產隊、生產大隊和人民公社;這與今天農民個體的收入和支出也是有著本質區別的,因此也是不可簡單對比的。
在這樣前后30年不同的改變了的分配和收入實際的具體情況下,用西方經濟學中的恩格爾系數來衡量它們的城鄉居民的生活質量是否得到改善,能是科學的嗎?試想在1978年之前,既然城市職工的工資中不包括:兒童的教育費、住房的購買費、本人的醫藥費、和高昂的文體費,那么他的工資也就只有拿來買些食品和日用品之類的了,在這樣的情況下,西方的恩格爾系數認為1978年我國城鄉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為57.5%和67.7,究竟能說明什么問題呢??而在改革開放之后的2007年下降到了36.3%和43.1%又能說明什么呢?能科學地說明當時人民生活的質量和現在人民的生活質量真正的高或低嗎?
至于農村的貧困人口,30年前的“貧困”和今天的“貧困”也是有著不同含義的。只要看看小崗村貧困得吃了20多年的返銷糧,就知道當時的“貧困”是怎么回事了。當時對“貧困”概念的理解與現在是非常不同的。當時所謂的“貧困”,就是:不能靠自力更生發展生產,來過好自己的好日子,而需要別人或國家來幫助自己。現在看來實際上不過是欠著生產隊和公社或國家的賬而已,要是和今天的白領欠著銀行幾十萬的房貸相比,簡直算不了什么。
看來偷換概念內容,不顧它們的科學內涵,脫離時代的現實,按自己的需要,拼湊數據,冒充科學,欺騙群眾,就是這篇文章的特色。真希望我們總結30年的文章都不會像它這樣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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