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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逼"藥家鑫殺人 他又被誰殺?!

拓荒者 · 2012-02-17 · 來源:烏有之鄉
藥家鑫故意殺人 收藏( 評論() 字體: / /
 [轉載感]所以轉載<<如果這是藥家鑫案的真相……>>一文的前題在于,"法殺"藥家鑫西安中院丶陜高院丶最高法三級法院的判詞"被告人藥家鑫開車撞倒被害人張妙又持刀將張妙殺死,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準死刑的裁定。"從我國<<刑法>>第一條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斗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這正是我國刑罰目的第一層次是懲罰,第二層次是矯正,第三層次是秩序,三者前后連接,相互依賴,不可分割,懲罰和矯正主要針對犯罪人,秩序是懲罰和矯正的后果,主要針對社會。刑罰的目的絕不是單一的,它應是個完整的整體,是層次性的統一。懲罰是刑罰的本質屬性和基本特征,否定懲罰刑罰也將無從談起;矯正是現代刑罰理念不可或缺的因子,是對人權和人道的呼應;良好的秩序是國家和國民的切實愿望,也是刑罰的終極目的,沒有了秩序的保障法律的其他價值只能是空中樓閣。他們三者相互銜接,逐步推進,相得益彰,三者相成了一個良好的互動,保持了刑罰目的的平衡和諧。"良好的秩序是國家和國民的切實愿望"在藥家伏法一案可簡稱為"民眾的呼吁與法律規定的統一結果"。而絕非是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一案法庭在原告藥慶衛拒絕調解而宣布"擇日宣判"前的言殺丶捐殺了藥家鑫種種違法的流言蜚語。正如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一案與藥家鑫殺人案是不同的兩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同理,所謂"殺人犯的父母"不等于其父母就是"殺人犯",如果以"殺人犯的父母"為由,聲稱影響了對藥慶衛的"社會評價"之說顯然不能成立,而這一不能成立之說則正是被稱之為"很傳統"的藥慶衛內心深處的難于解開或理清的"糾結"也是藥慶衛很"傳統"提起名譽侵權的潛質所在!

    2月7日張顯受張平選、劉小欠和王輝委托,在其博客發出了<<關于接受藥慶衛贈與二十萬元的聲明>>2月8日被害人家屬前往藥慶衛住處討要20萬在藥家鑫伏法后的藥慶衛長達8月的諾承贈款發生了被害人家屬之一丈夫王輝與藥慶衛名譽權訴訟代理人馬延明行為的肢體"沖突"。現場"沖突"的照片迅速在網上無邊界選擇性"失明"的傳播與西安<<華商報>>故意將法定意義上的贈款誤導為"賠款"的圖文并茂報道,一時使被害人家屬陷入"兒子犯法也已經一命抵一命"了的輿論譴責的汪洋大海之中...。然而,人們不禁要問:

    1.眾所周知,與被害人家屬發生沖突的藥慶衛名譽權訴訟代理人馬延明憑什么介入藥家鑫家屬與被害家屬的因藥慶衛的承諾與實踐合同兌現與否"自行協商"的法律關系之中?能因為馬延明是藥慶衛狀告張顯名譽權訴訟代理人,就有理由介入與"名譽權訴訟"無關的"諾承贈款"合同關系之中嗎?藥慶衛委托馬延明的書面授權書可有,并向被害家屬出具?否則僅憑馬延明自稱有代理權是無效的,因馬延明是"諾承贈款"合同關系的局外人,所以沖突發生的原始責任人是馬延明,而區別于張顯的"我是打醬油"與"圍觀"而來之說的局外人,盡管他不是律師,但懂得遵法守紀!  

    2.根據上述我國<<刑法>>規定刑罰目的"三個層次"與<<刑法>>的"程序正義"看,藥家鑫之父藥慶衛在其辯護人路剛陪同下的藥家鑫兩審終審后,最高法死刑復核期間送到被害家屬的20萬被退回是拒絕"以錢買命"為暗前題作為條件的回答,此一20萬的"諾承贈款"與彼一20萬的"以錢買命"因藥家鑫伏法后8個月的同是"20萬"但與諾承贈款合同屬性不同,所以不是"兒子犯法也已經一命抵一命"一言以蔽之的事,好在法(治)制的今天,眾多法律人的以正視聽,盡管有西安<<華商報>>故意將法定意義上的贈款誤導為"賠款"的圖文并茂報道,但人燈們的"明白"從現在開始,使西安<<華商報>>處于尷尬情形又不公開"糾正"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不愿自拔顯而易見。于是我們發現:"兒子犯法也已經一命抵一命"之說對被害家屬的指責,正是有違我國法定刑罰目的行為規范進而否定"法殺"的國家行為而非被害家屬"私刑"所在的"原始同態復仇"心理意識的呈現。假如藥家鑫之父藥慶衛讀了轉載文能糾正對其子伏法,提升到"法殺"是國家行為的結果而不是自已認為的"判得有點重"與被害家屬無關,那么浙江衛視《新聞深一度》制片人黃小裕女士發自內心善良的"糾結"是自會理清的,正如她所言:做不做這節目我其實很糾結。都希望藥案早點過去,媒體關注客觀上會再掀波瀾。馬先生的執意要通過法律途徑“讓張顯為造謠付出代價,以維護社會正義抵制網絡丑行”客觀上也會使事情升級,有時候程序目的都正義但結果卻是壞的,而“讓對方付出代價”不也是張顯的動機嗎?當然勸和不成法律解決,也對。而吳清旺律師在【后藥家鑫案】#所擔心地說,看過資料,滿是絕望,倒不是該案法律多少拗口,也不是20萬錢該拿不該拿,而是不忍心看活著的人活得比死者還要累,還要慘,是在反思刑案的悲劇嗎?以命償命的價值何在?解決糾紛的司法價值何在?現實卻是:謾罵、侮辱、毆打、起哄…… 充斥著現實以及虛擬世界!明天不知道說些什么?那么和解會到來并水到渠成! 問題在于從藥慶衛公布的他與張顯五次電話的道謙錄音被公布逼得張顯不得不說“讓對方付出代價”...

    我認為:上引黃小裕女士與吳清旺律師善良愿望而致的"糾結"與滿是絕望"正是她們對問題睿智觀察的同時,看到了案子的錯綜復雜性,也許在于我認為法界泰斗江平的"法治天下"一條腿走路"的偏見法律理念的誤導,從而使治國另一條腿的"德治"缺失的與國情相悖的"社會意識",如果一是,藥慶衛夫婦能夠讀到轉載<<如果這是藥家鑫案的真相……>>一文后深刻反思自已的"教子失誤"是關鍵;二是,藥慶衛夫婦周圍的親朋好友也能夠讀到上引轉載文后共同決定與對方私下和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達成和解協議亦不失為明智之舉,但前題是名譽侵權的雙方訴訟代理人一律不得介入!反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只好由法院判決了,無論雙方誰再后悔怕是聯合國也沒有后悔藥賣給任何一方的只好"物質與精神"各自歸于各自被消滅的定律。然而,任何此事的結果留給社會人們的卻是有益的經驗與教訓無庸置疑!

    3.憑心而論,假如李玫謹壓迫心理"鋼琴"殺人說在法殺藥家鑫之后或現在讀了轉載<<如果這是藥家鑫案的真相……>>一文后,能否遭到眾人"炮轟"呢?回答是否定的,可惜了"鋼琴"殺人說在法定生效判決之前"早產"的"專業"之見,有違"預防犯罪"法定原則,如同當人們協助便衣警察追捕殺人者時,你李玫謹手握打狗棒將協助人或便衣警察"誤打"而引起群毆怪誰呢?反省吧李玫謹,"精英治國"意識心理的單純理工科思維在法制的今天是行不通的原因是將手段當成目的,盡管有馬延明就是要"精英才能治國"之說的"隔空牽手"也無耐歷史的進步!

   4.如果說當初的藥家鑫辯護人路剛的"激情殺人"辯詞出于如下所言,從其律師職業角度講,尚存些許理解的話,但對其<<請藥家鑫辯護人路剛與我們辯論>>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480823a0100w74t.html指出@路鋼律師1月3日21:03發微博稱:我是真心的希望,通過個案喚醒公眾能夠理性思考;能夠多一點包容;多一點法律觀念;更希望死刑案件一概緩處理。同時希望審判機關在量刑時將被告人的認罪態度、犯罪情節和被告人家屬的賠償能力嚴格區分。在藥慶衛名譽權糾紛案立案至法院未宣判之前,如果藥家鑫辮護人路剛一定要在藥家鑫"個案"自首問題上暗含曲線翻案借以誤導大眾做點什么文章那么也好,我們愿就藥家鑫"自首"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備了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內容要件,進行一次全民大討論,使平民大眾看一看究竟是法殺,還是張顯造謠"言殺"了藥家鑫,借以為普法宣傳貢獻點微弱之力如何?很遺憾非但沒有路剛的回應,反遭有人指責我既非實名,又非律師身份不對等,我心想,天知道路剛給我當學生夠不夠格還兩說呢,只好無奈地搖搖頭并將其無知者拉黑!

    此前下引關于藥家鑫的個人"隱私"外出列車上略聽說一二路剛真的不知或知道因律師費用而故意向藥慶衛隱瞞呢?如是故意隱瞞就有失職業道德操守了!

    "藥家鑫是一個同性戀,受到來自家庭和同學的巨大壓力,之前在很多場合都表達過想要自殺,于是就買了把刀放在車上,但總是沒有勇氣。后來,就真的出了這件事情。這個細節《南方周末》后來也沒有寫。”━━━ @京城律師朱明勇 爆藥家鑫案內(幕)"http://tieba.baidu.com/f?kz=1111148769

  “這個事件如果當時爆了出來,南周如果做了詳盡的調查,或許會影響這個案件走向另一個結果。”━━━ 《南方都市報》資深記者 @陳建利 http://tieba.baidu.com/f?kz=1111148769

    好了,相信人們讀了此轉載文后有個內心確認的道德范疇真善美的評價,借以使包括我在內的黃小裕女士與吳清旺律師善良愿望而致的"糾結"與滿是絕望"者的絕大多數也從"糾結"與"絕望"中走出來,對失子之痛的藥慶衛夫婦與被害家屬及其親屬來說無疑是不幸中之大幸!!!

(星期四 2012年2月16日下午 6: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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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如果這是藥家鑫案的真相……
                   http://www.tuanpower.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7206

前段時間偶然拾得了一個U盤,在里面發現了兩篇文字,似乎是一家報社記者調查藥家鑫案沒有發出來的稿件。看完之后,非常震驚。如果這是藥家鑫案的真相,也許我們所有人都被騙了。。。一直在猶豫是不是轉發出來,直到看到藥家和張家為20萬打架的視頻,深感這兩個悲劇的家庭并沒有因為藥家鑫的死而得到解脫,而嬉笑怒罵旁觀的社會大眾,依然伸長了脖子鼓噪著宛如看熱鬧般看著這場悲劇變成鬧劇,卻不知道我們每個人其實都是殺人者。。。如果這是藥家鑫案的部分真相,希望這個真相,能讓生者自省,死者安息。

藥家鑫案調查


這是一篇并不完全符合新聞規范的調查。


自3月23日,藥家鑫交通肇事故意殺人案公開開庭審理后,藥家鑫兇殘的殺人行為與匪夷所思的殺人動機激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憤怒和質疑。


但該案的事發經過及殺人原因,均來自藥家鑫投案后的口供。其所言是否屬實?記者遍訪知情人,力圖還原藥家鑫殺人事件的真相。


然而,囿于種種原因,記者沒能見到藥家鑫本人;藥家鑫的父母及本調查所涉的最重要的知情人、直接證人藥家鑫的朋友李青(化名)也拒絕了與記者見面。其涉及個人隱私部分,亦因此無法征求當事人的意見予以公開。在采訪過程中,記者發現,其實有多人知曉真相,但遺憾的是,面對憤怒洶涌的民意,他們都不約而同的選擇了緘默。


根據記者調查,藥家鑫及相關當事人向法庭及社會公眾隱瞞了真實案情,其對法庭的陳述存在多處疑點。其涉及的個人隱私部分亦與案情真相存在密切的因果關系。基于對公共利益的維護,和對法律尊嚴的捍衛,記者希望報社斟酌刊發此調查獲知的部分真相,以寄望法院能藉此深入調查此案,進而在真相的基礎上,對藥家鑫的殺人行為依法做出公正的裁決。


無論藥家鑫是否該判死刑,法院的判決必須建立在事實而非謊言的基礎之上。而且,也唯有建立于真實基礎之上的判決才能真正代表正義的宣言,維護法律與生命的尊嚴。



26歲的張妙死了。死得不明不白。


2010年10月20日晚10時40分許,西安長安區大學城翰林路,騎電動車下班回家的張妙,被一輛雪弗蘭轎車從身后突然撞倒。旋即,連中八刀身亡。


3后天命案告破。行兇者藥家鑫在父母陪同下投案。這位21歲的西安音樂學院鋼琴系大三學生給出的殺人理由,竟然是交通肇事后,覺得農民難纏,怕張妙看到車牌號碼找自己和家人麻煩,遂殺人滅口。


2011年3月23日,這起案件在西安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數百人旁聽,數十家媒體報道。面對鏡頭,藥家鑫再次當庭陳述了這個令人匪夷所思的殺人動機和令人發指的殺人經過。一時間,輿論嘩然。撞車殺人者藥家鑫聞名全國。


網絡上,各種關于藥家鑫的評論,謾罵,指責,包括謠言甚囂塵上,眾說紛紜。圍繞法院該不該判處藥家鑫死刑亦是群情激昂,爭罵聲一片。


淹沒于唾沫橫飛之中的藥家鑫,其真實的身影變得模糊不清。一個外表柔弱,秀氣的21歲大學生,一個音樂學院鋼琴系的高材生,何以會做出如此瘋狂,不可思議,滅絕人的舉動?


根據藥家鑫在法庭供述的犯罪經過,記者進行了調查核實,卻發現多出疑點。藥家鑫所說究竟是否屬實?其對法庭的供述是否就是這起殺人案的真相?



匪夷所思的殺人動機



從去年10月案發自首到3月23日開庭至今,藥家鑫對于自己殺人的經過有過多次供述,也接受過多家媒體的采訪。然而卻說法不一,前后矛盾。


在自首之初,藥家鑫在供述中一直稱,下車時看見張妙已經“一動不動,沒有說話”,于是他上去就用隨身包里帶的刀捅了幾刀。在10月26日的一次供述中,藥家鑫還特別強調,下車后他是拿刀“直接”上前就捅。警方詢問,“既然你已經判斷那人不是死了就是暈迷了,已不能看見你和你的車牌號,為何還要用刀戳她?”藥回答,“她死了就看不到我車牌號了。”


但在11月的供述中,藥家鑫卻改稱,自己是下車后看見張妙躺在地上呻吟,看他的車牌號碼,于是陡生惡念捅了她。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藥家鑫也稱:“下車后,發現一個女的躺在地上,距離我的車只有兩三米,并且抬起頭正在記車號。我當時特別慌亂,想著要是被撞者落下終身殘疾,她會纏我一輩子。一看周圍沒有目擊者,所以,我一時鬼迷心竅,掏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將她殺死了……”


此外,藥家鑫最初一直稱,刀是他撞人下車時隨身攜帶,見到張妙后就從包里拿出刀捅了她。然而今年2月,接受檢察日報的采訪時,藥家鑫的描述,卻變成了張妙“倒在我車后10米左右的地方,臉正對著我的車尾”,于是“看四周沒人沒車,就神不知鬼不覺地返回車旁,從車上拿了防身用的刀子,往傷者身上亂捅”。


3月23日庭審時,藥家鑫又改稱刀是下車查看時隨身攜帶,這似乎更吻合“激情殺人”的說法。但對于法庭詢問車禍撞人后下車查看為何還會隨身攜帶刀具,藥家鑫做出的解釋是父母告訴他“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


法庭上出示了藥家鑫殺害張妙的尖刀。這是一把約三十厘米長尖刃的刺刀。


在3月23日的庭審中,藥家鑫的說法是因為準備晚上去西安外國語學院見女友,于是事發當天早上路過西安咸寧路的華潤萬豐超市時,買來防身。


然而,記者找到了這家超市負責銷售刀具的銷售員強娟移。她卻告訴記者,事發當時,超市“肯定沒有尖刃的刀賣”。強娟移說,超市的刀柜去年11月才成立。在此之前,超市只有一種名叫“十八子”的品牌刀具,而這種品牌的刀具只有“菜刀和砍骨刀”兩種,都是寬刃的,“絕對沒有尖刀”,已在這家超市賣了三年刀具的強娟移對記者肯定的說。


去年10月案發至今,警方采信了藥家鑫投案后的供述,并未向強娟移調查求證。直到今年3月3日,法院一審開庭前,檢方發現了這個證據存在瑕疵,于是向法院提出了補充偵查。隨即帶藥家鑫到超市指認現場。此時超市刀柜已經成立,原貌不再,強娟移也休假在家。檢方遂讓一名超市保安出具了刀柜發生變化的證詞,然后,藥家鑫指認是在超市現在的箱包柜臺處購買了刀具。


然而記者再向強娟移求證,強娟移稱,原來的刀柜也不在箱包處,而是位于現在的家電柜臺。


買刀的時間同樣存疑。投案之初藥家鑫面對媒體“為什么會帶刀”的詢問沉默不語。之后他堅稱刀是案發當天早上買的。買刀的用途,他在供述和接受媒體采訪時,一說是買來切水果,一說是買來防身。但案發第二天,尚未投案的藥家鑫曾見過朋友李青(化名),并向其講述了自己撞車殺人的前后經過。當時,藥家鑫告訴李青,那是一把早已準備好的刀,“前幾天就買了”。


作為本案的兇器,買刀的時間和地點,以及買刀的用途,關系著藥家鑫真實的殺人動機。如果藥家鑫在關于買刀的問題上撒謊,那么他想掩蓋的是什么呢?


據藥家鑫的朋友回憶,案發前的藥家鑫已經“有些反常”。


2010年10月20日晚案發前,藥家鑫開著車,也曾去見過李青。據李青事后回憶,藥家鑫見到她時,稱自己一路上是“一邊看著濱崎步的演唱會,一邊開車”來的。這讓李青很驚訝,因為她知道,藥家鑫一向是個非常謹小慎微的人。從6月份考過駕照,7月買車至10月20日案發,幾個月里,這個上路的新手沒有出過一次交通事故,甚至連擦掛都沒有。投案后,包括在3月23日的庭審中,這也成為了藥家鑫解釋自己殺人是因為“第一次肇事,慌亂間不知道該怎么處理”的理由。


但那天晚上,當李青提醒他邊看演唱會邊開車“這樣太危險了”時,藥家鑫的回答是:“我已經無所謂了。”


當晚,藥家鑫請李青去餐館吃了一頓大餐。這是此前從未有過的事情。因為,這個事后因為開私家車上學而被貼上“富二代”標簽的年輕人,平常在朋友眼里卻是出了名的“摳門”。


藥家鑫買車不久,李青搬了住處,她請藥家鑫開車幫自己搬東西。結果藥家鑫回答她,可以幫忙,但“要算油錢”。

買車后藥家鑫雖然自己沒出過交通事故,也遇到幾次被別人追尾的經歷。一次李青坐在藥家鑫車上,突然后面有車追尾撞了上來。藥家鑫不怒反喜,對李青說,“我們有錢了!”遂下車與對方談判,最后對方同意給幾百元私了。藥家鑫高興的拿著錢駕車離開。


實際上,藥家的經濟狀況并沒有外人想象中那么富裕。據與藥家同樓的鄰居張定亮介紹,藥家鑫的父親藥慶衛2003年從華山機械廠駐廠軍代表的職位上復員轉業,雖拿到了一筆20多萬元的轉業安置費,但藥家鑫的母親段瑞華此前在一家飲料廠工作,因企業倒閉曾長達7、8年沒有工作,轉到華山機械廠做庫管員后沒干幾年又于2008年“下崗退休”。而在華山機械廠,軍代表的收入按級別劃分,比普通工人“高一倍左右,也高不了太多”,轉業后,根據部隊轉業政策,藥慶衛每月能拿到原來工資的約70%,大約三四千元。段瑞華則每月只有1000元左右的退休工資。而那筆轉業費張定亮曾聽藥慶衛說,大部分都拿回山西農村家蓋了房子。


藥家鑫本人上大學后開始四處教人彈鋼琴。每個月多時有兩三千元的收入,寒暑假能拿到三四千元。這幾乎已是西安一個普通白領的月收入。但對于熱衷電子產品,又有攀比心理,買東西總喜歡買最好的藥家鑫來說,這點錢依然捉襟見肘,每個月都不夠用。為了滿足自己的消費欲望,藥家鑫用盡了各種辦法。案發后,他原來使用的手機留給了母親段瑞華,這是一款非常新潮昂貴的手機,以至于段瑞華至今仍在幫兒子按月償還購買手機的分期付款。


盡管不富裕,但藥家鑫父母在物質上對兒子是盡可能的滿足和溺愛。


藥家鑫喜歡各種電子產品,吃穿用也都喜歡名牌。藥家鑫的朋友宇清(化名)曾見過藥家鑫幾次買手機的經歷。一開始預算或許只是1000多元的普通諾基亞手機,后來在網上看,就看中了2000多元N73,再看,覺得N73也不好,又看上了3000多的N82,再看,覺得N82也有缺陷,到最后決定買的,就是最貴最高檔的N95了。如果自己的錢不夠,藥家鑫就向父母伸手要錢,“他特別能鬧。而他想要的東西也總有辦法能鬧得到。”宇清說,藥父母總是盡力滿足兒子在物質上的需求。此外,藥家鑫還有一位小姨,家境比藥家好。因為膝下只有女兒沒有兒子,對藥家鑫也十分疼愛。從小到大,藥父母給不了藥家鑫的,這位小姨就買給藥家鑫。


買車亦是如此。據宇清告訴記者,最開始父母給藥家鑫的購車預算是4萬元以下。后來藥家鑫在網上看,就看到了6萬,然后再看到了10萬,最后定下來的就是14萬的雪弗蘭克魯茲了。面對案發后富二代的質疑,段瑞華在接受華商報的采訪時解釋,為了給兒子買這輛車,他們花光了家里10萬元積蓄又借了4萬元。


雖然是藥家鑫相交多年的朋友,去年10月20日以前,藥家鑫從未請李青吃過飯。即使說一起去吃火鍋,假如需要100元,他也會直接告訴李青,我身上只有20元,其余你給。


但那天晚上,他卻付了全款。這在李青事后看來,也是藥家鑫反常的表現之一。“如果知道他要那樣做,我當時拼了命都要留下他。”李青說。


沒有人想到,他會做出這樣的事;也沒有人想到,他能做出這樣的事。


鄰居眼里,這是個乖巧懂事的孩子,不多話,但逢人碰面都會喊一聲“叔叔,阿姨好”。


從小到大,他一直都是老師特別喜歡的學生,因為“聽話”。


在大學同學眼里,雖然藥家鑫有些內向、孤僻,由于不住校,除了上課,總是獨來獨往,但碰到一起時,他也不封閉,留給同學最深的印象,是“彬彬有禮”。


案發后,看到媒體報道,鄰居、老師和同學都不敢相信。“我們所有人都想不通。”藥家鑫的一位同學說。沒有人相信,這個外表文靜,瘦弱,秀氣的男孩,竟會如此兇殘。


也幾乎沒有人敢相信,他向世人給出的那匪夷所思,滅絕人性的殺人動機和理由。在把張妙僅僅撞成左腿骨折、后腦部磕傷的輕傷后,不但不施救,反而因為害怕張妙看到車牌號碼和自己的樣子,就殘忍的猛刺8刀(法醫鑒定為6刀,另2處刀傷系張妙抵擋造成),結果一刀刺破左前胸,導致張妙動脈血管破裂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甚至,連藥家鑫第二次車禍的當事人,亦對此疑惑不解。


在撞傷殘殺張妙后,藥家鑫駕車逃逸。慌亂中,行經離案發現場不遠的郭杜南村村口,又發生了第二起車禍,從背后撞倒了路邊行走的馬海娜和石學鵬。馬海娜當場昏迷,石學鵬則腿部受輕傷,意識清醒。


據石學鵬回憶,事發后藥家鑫在其前方不遠處停下,下車看了眼,隨即返身上車掉頭準備離開。這時,村民段乖良剛好坐出租車路過,聽見石學鵬呼喊,遂下車上前攔住了藥家鑫的車,伸手把住藥的方向盤,將藥家鑫從車里拉了出來。


案發后,獲知藥家鑫在此之前撞車殘殺了張妙,段乖良、石學鵬心有余悸而又滿腹疑惑。石學鵬說,藥家鑫走過來時,他也正抬頭記車牌號碼,但藥卻沒有像對張妙那樣對自己下毒手,只是看了一眼就離開了。而段乖良也稱,如果當時藥家鑫踩油門逃走,自己其實攔不住,還有可能被撞傷;而他當時不知道藥的車上,還有殺人的兇器;“如果知道,我也不敢攔他。”段乖良說。


但實際情況是,在段乖良上前攔擋后,藥家鑫把車停了下來,然后順從的被段乖良拉下了車。下車后,他趁人不注意,將刺死張妙的那把兇器,丟進了路邊的草叢。事后接受警方訊問,藥家鑫稱,他當時慌亂想逃,但“想了想,又停了下來”。


被段乖良拉下車后,藥家鑫就走到路邊不停的打電話。據其事后向警方交代,當時他通知了120,又打電話給李青讓李青通知母親段瑞華來付醫藥費。這讓當時接到電話的李青很納悶,藥家鑫為什么不自己打電話通知父母呢?


此時,為防止藥家鑫再駕車逃走,段乖良將石學鵬扶到了藥家鑫的車上,正當他準備去扶昏迷的馬海娜時,藥家鑫走過來阻止了他,說不要動,有可能傷到了頭部,等120來了再說。


隨后,石學鵬的父母石生祥、馬正會及一些村民趕來,將藥家鑫圍住。聽了段乖良的描述,認為藥家鑫是想肇事逃逸的石生祥非常憤怒,抓住藥家鑫的衣領讓其給付醫藥費,并動手打了藥。期間,據石生祥和段乖良稱,還有一位似乎是藥家鑫電話從附近叫來的神秘中年男子趕到出語阻止,但見到村民人多勢眾,隨即隱入人群消失。


當交警趕到將雙方帶往交警隊調查時,藥家鑫特意向警方提到了脖子上的傷痕,說明是被村民抓扯所致。在交警隊做了筆錄后,藥家鑫的車被暫扣。


120趕來,將馬海娜送往西安高新醫院后,石生祥父子與藥家鑫一起打車前往醫院。但下車時,藥家鑫竟拿不出錢付打車費。就在石生祥準備掏錢付車費時,藥家鑫父母剛好趕到。藥母段瑞華主動上前付了車費。


在醫院,石學鵬被鑒定為多處軟組織挫傷,并無大礙。醫生開了一點藥,告訴其可以回家休養。據石生祥稱,這讓他很生氣,朝醫生咆哮起來。身后的段瑞華見此情形,遂主動跟醫生提出,先安排石學鵬住院觀察,視第二天情況再說。然后分別給馬海娜和石學鵬墊付了2000元住院費。接著,安排住院,拿藥。藥家鑫始終跟在父母身后,神色平靜,沉默不語。


大約凌晨2點,藥家鑫一個人獨自離開醫院回了家。藥家鑫的父母則在大約5點左右才離開。


據相關當事人向記者回憶,由于事發地及醫院均燈光灰暗,藥穿的外套又是暗紅色,眾人顧著救人,誰也沒有發現和注意到藥家鑫身上有血跡。


然而,前后兩次車禍,同是撞傷行人,一次殺人,一次救人,完全迥異的表現,讓事后警方在調查時也曾感到疑惑;對此,藥家鑫的回答是,第二次車禍肇事后他下車聽見旁邊有人打120,于是“清醒了”。


但宇清無法相信。從媒體上看到這一消息時,宇清(化名)與藥家鑫已經一年多沒有聯系。他怎么都不敢相信,僅僅一年多時間,那個曾經成天粘在自己身后,笑笑鬧鬧的“小屁孩兒”,怎么會變成兇殘的殺手?


在宇清眼里,藥家鑫骨子里是一個膽小,懦弱,敏感、自我的人,雖然偶爾會表現出性格的矛盾與極端,卻并不是漠視生命的人。


藥家鑫喜歡小動物,家里還養著一條獅子犬;和宇清在一起時,他喜歡給宇清做飯煲湯,卻連雞也不曾殺過。“他下不了手。”宇清說。


藥家鑫從內心里喜歡音樂,喜歡彈琴。

                                               

今年2月,接受檢察日報記者采訪時,藥家鑫談起自己喜歡的音樂。他說,音樂是人生命世界的反映,有優美、浪漫的,也有凄涼、悲愴的。而他喜歡的,是悲愴的音樂。


他跟記者聊起電影《泰坦尼克號》。說影片里空曠、深邃、悲涼的音樂曾深深打動了他。后來偶然在一家餐廳聽見琴師彈奏這部電影的主題曲,便立刻借了譜子跑到很遠的地方復印下來。


藥家鑫說,這是他學得最快、記得最牢的曲子。為了聽音樂,那部電影他也看了很多遍。電影結尾杰克把生的機會讓給羅絲,自己則活活凍死在海里的場景,每次都讓他感動不已。藥家鑫說,那部電影使他懂得了生命和愛的真諦:為了別人可以犧牲自己,人可以死得很高尚。


但當記者問及,他殺害張妙時怎么忘記了這些時;藥家鑫沉默良久,回答道:那時,其他東西戰勝了我……



幽閉的童年



灰蒙的街道,低矮蔭蔽的行道樹,陳舊的公交站臺。街兩旁是成片建于80、90年代的住宅區,學校、醫院環繞其間,歲月的侵蝕在紅磚白墻上都已刻下了斑駁印跡。


這里是西安華山機械廠的家屬區。像中國許多國有企業一樣,作為西安最老的大型軍工企業,數萬人在這里出生、成長、工作、老去。


藥家鑫也出生于此。考上大學以前,大多數時間里,藥家鑫的人生也局限于這一平方公里的區域范圍內。


藥家位于華山家屬院20街坊一幢建于1990年的7層小樓的頂層。當年,這是華山機械廠為駐廠軍代表專門修建的樓房。但由于是集資修建,住者只有部分產權。軍代表其實與所駐軍工企業沒有工作和經濟關系,其統一受西安軍事代表局派駐和管理,職務類似于產品質量驗收員,代表軍方驗收企業生產的軍工產品。1萬多名員工的華山機械廠,軍代表有數十人。包括海陸空三軍。藥家鑫父親藥慶衛隸屬陸軍,駐廠軍代表人數最多,一度有20多名。藥父只是其中普通的一個。


藥慶衛出身山西晉中農村,后來當兵提干讀了軍校,才改變命運來到城市。結婚,生子。作為藥家獨子,藥慶衛給兒子起名藥家鑫,視若珍寶,寄望其將來能光宗耀祖,貴不可言。


而藥家鑫從小也在音樂上表現出了一定的天賦。據其接受媒體采訪時自述,他上幼兒園時學電子琴,因為彈得不錯,得到了老師鼓勵。于是便回家向父母嚷嚷著買電子琴。彼時家里經濟并不寬裕,最后是藥家鑫在西安某研究所任高級工程師的外公,出差日本時給外孫帶回了一架電子琴。再之后藥家鑫開始學習鋼琴,也是這位外公花了9000元為他買的第一架鋼琴。


藥家鑫父母也將對兒子的全部期望灌注其間。上世紀90年代初,藥的父母不惜花120元一節課的價格,為藥家鑫請專門的老師點對點授課。


彈琴從此成為藥家鑫童年最主要,也最痛苦的記憶。案發后,他在接受媒體采訪,甚至庭審時,都多次提及這段學琴的不堪經歷。


“我從四歲開始學鋼琴,之后成長中的生活模子,都是父母為我設計好了的。學校、家庭、家教地點,中間由車輛連成三點一線的單調生活。”


“因為記不住譜子或彈琴的手勢、姿勢不正確,不知道挨了多少打。媽媽甚至拿皮帶抽我。為了不讓我以學習壓力作業多為借口,就回到家先彈琴,彈完琴才能寫作業,我害怕作業寫不完,小學課間除了上廁所,都不會離開座位,一直趕著寫家庭作業。”


“考西安音樂學院時,我專業課是片區第一,文化課也超出了分數線。當我拿到入學通知時,沒有太多的興奮,只想大哭一場。”


藥家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軍人出身的父親對他的要求極為嚴厲,凡事都要做到超過別人甚至盡善盡美,不允許出錯。初中時,由于文化課成績不太好,藥慶衛甚至專門買了數理化的復習資料,守在家里親自輔導兒子。


藥家鑫還多次提到,有一段時間,因為學習不好,他被父親關在地下室里,除了吃飯能上樓,其余時間都獨自在地下室呆著。

在鄰居的幫助下,記者順著樓梯,摸黑進入了位于這幢住宅樓地下一層的地下室。這是一個完全幽閉的空間。用墻和門隔成了數個獨立的儲藏室,每個住戶各有一個,用來儲放雜物。儲藏室的面積只有不到10個平方。狹長的空間里堆滿了雜物,沒有窗戶,只掛著一盞燈。當燈熄滅,四面漆黑,寂然無聲。


據鄰居張定亮回憶,他到地下室取東西時,曾看見對面藥家儲藏室的門鎖著,里面亮著燈,卻不知道有人。

藥家鑫曾跟宇清講起過自己被獨自關在地下室的經歷,他說自己當時“特別害怕”,恐懼和孤獨包圍之下,藥家鑫曾多次想過自殺,卻始終沒有勇氣。



隱秘的青春



對父親的恐懼構成了藥家鑫成長的殘酷記憶,但鮮為人知的是,這種恐懼里,還包含著深深的恨。


宇清其實是藥家鑫的同性戀男友。


早在初中的青春期,藥家鑫就意識到了自己在性取向上與其他人的不同。他把這些心事以及暗戀的對象,都寫到了日記里,卻被父母偷看到了。對于思想傳統的藥家父母來說,這是一個震驚、絕望,羞于啟齒又無法接受的現實。而藥家鑫也發現了父母偷看過自己的日記。從此,這個隱秘的心事,就成為橫亙于藥家鑫與父母之間無法言說,卻又彼此心知肚明的秘密。

初中時的藥家鑫一度很胖。但父親的一句嘲笑,成為他減肥的動力。藥慶衛對兒子說,“你這么胖,以后連男人都不會喜歡你。”


自此,藥家鑫開始絕食,瘋狂減肥。他的同班同學,曾見過他這種“極端到變態”的減肥,他甚至不惜用手摳喉嚨,把吃進去的東西吐出來,只嘗一下道。最終,在很短的時間里,藥家鑫以嚴重損毀健康的方式減掉了幾十斤體重。在減肥成功的同時,也把對父親的恨,刻在了心里。他曾跟宇清說,永遠不會原諒父親說過的那句話。


與父母的隔膜,使藥家鑫變得更加內向,自閉,將自己重重包裹了起來。“我不太和父母溝通自己的生活,我的朋友很少,也沒有人愿意和我交朋友,因此我的內心世界一直是封閉的。”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如此說道。


案發后,為救兒子一命,藥家鑫父母曾找到李青,希望她幫忙找一些藥家鑫的同學朋友為藥家鑫寫一封求情信。李青的第一反應是:“他沒有朋友。”


減肥事件只是父子倆漫長戰爭的開始。初中以后,自我封閉的藥家鑫迷上了網絡。他也在網上找到了同類。但父親藥慶衛偶然發現了藥家鑫在上同性戀網站,還與同性戀網友聊天。于是,藥慶衛選擇辭去工作、復員轉業,對外宣稱做生意,實際上專門守在家里看管藥家鑫。自此,藥家鑫出門的時間、與外界接觸的對象、每天出門干了什么,交哪些朋友,藥慶衛都會過問。父親期望用控制自由的方式將兒子矯正回到“正常的軌道”。甚至不惜將兒子關在地下室里,以逼迫藥家鑫戒除網癮,徹底隔斷與“不良同好”的聯系。


藥家鑫知道父親的真實用意。他表面屈服,內心卻并未改變。高考前兩天,他在同性戀交友網站上發出了一條約會邀請。看到這條信息的大學生宇清赴約,兩人見面相識。宇清成為了藥家鑫的初戀男友。


兩個人的親密關系從藥家鑫高三畢業一直持續到大一下學期。那或許是藥家鑫人生里最快樂的一段時光。

考上音樂學院后,外公獎勵了藥家鑫一萬元。戀愛中的藥家鑫花5000元買了個新手機,又花5000元給自己拉了雙眼皮。

因為身上沒錢,他甚至把剛發的新書賣了換錢,請宇清吃飯。像女孩兒一樣,藥家鑫喜歡給宇清煲湯,做好了,坐很遠的公交車給宇清送過去。


有一段時間,藥家鑫父母外出。兩個人住在了一起。離得近了,相處久了,宇清也漸漸發現藥家鑫性格和心理上存在一些問題。


從小在壓抑和溺愛中長大的藥家鑫,形成了內向、敏感、多疑,自卑而又自我的性格。


藥家鑫每天從學校回家后,照例要彈好幾個小時鋼琴。和宇清在一起時,他會要求宇清不能在身邊打擾,但又必須坐在屋外陪著他。可以開著電視,但不準做任何其他事情。


每次出門,藥家鑫都會把包翻過來翻過去檢查好幾遍,“他總懷疑自己拿掉了東西,”這讓宇清覺得,藥家鑫有強迫癥。

藥家鑫不懂一句日語,也不了解不關心日本的任何信息,卻狂熱的喜歡日本歌星濱崎步,喜歡與濱崎步有關的一切。在宇清眼里,這都是藥家鑫讓人費解的矛盾之處。


對待宇清和身邊的人,一方面,藥家鑫付出自己的全部真誠,另一方面,他又顯得極為自我,陷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太懂得顧及別人的感受。有一次,他與宇清吵架后,打電話讓李青陪自己去KTV唱歌,自顧自的唱了幾個小時后,跟李青說,好吧,我們走。讓李青哭笑不得,因為她一首歌都還沒唱過。


作為唯一也是多年的朋友,藥家鑫對李青常常毫不留情,下嘴即損。李青回憶這一切時感慨,我能成為他唯一的朋友,也許正因為我寬容他,理解他,一切都圍著他轉。


彼時,藥家鑫的眼睛里最容不得的沙子是欺騙。他與宇清分手,僅僅是因為一張身份證。


兩個人戀愛后,藥家鑫跟宇清提出去營業廳用身份證辦一個手機情侶號。但辦號那天,宇清卻“忘了”帶身份證。這引起了藥家鑫的猜疑,覺得宇清跟自己隱瞞了真實身份,沒有說實話。兩人大吵一架,事后雖然和解還是辦了情侶號,宇清也將自己的身份證拿給藥家鑫看了,但這件事還是成為了藥家鑫心里一個解不開的疙瘩。“他覺得我給他看的身份證也是假的。”宇清說。


后來有一次兩個人再發生爭吵。藥家鑫宣布分手,要取消情侶號。當宇清匆忙趕到營業廳想挽回,卻再次忘了帶身份證。這讓藥家鑫更加確信了自己的懷疑。于是一切無可挽回。


分手后,藥家鑫徹底刪除了與宇清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聯系方式,甚至要求李青也刪除宇清的所有信息,不許再和宇清聯系。



崩塌的人生



離開宇清后,藥家鑫又交過一些男友。


但和這個速食時代的男女感情一樣,這個圈子里的愛情,更加現實。見面,上床,天亮以后分手,不說再見。


每個人都躲在厚厚的面具背后。在萍水相逢的激情里,渴望被愛的藥家鑫真誠相對,卻屢屢遭遇欺騙和傷害。


買車時,藥家鑫給自己特意選了一個車牌號碼“陜A419NO”。案發后他跟記者說,419是女友的生日,NO是不分手的意思。但其實,在同性戀的圈子里,“419”是“一夜情”的代名詞。“4是for,1是one,9是night。真正的意思是,他不要一夜情,他想要真正的愛情。”宇清說。


為此,藥家鑫甚至不惜降低了自己的擇友標準。在李青眼里,出現在藥家鑫身邊的男友,越來越“奇怪”。有矮有胖,有老有丑。這讓李青甚至懷疑,藥家鑫是不是已經“性格錯亂”了。


可藥家鑫還是找不到,他想要的真摯的愛情。遭遇的,只是不斷的失望。


案發前,他跟李青說,他覺得身邊所有人都在欺騙他,利用他。這里面包括宇清。也包括他的父母。


上大二以后,出現在父母面前的藥家鑫突然“懂事”了。他變得更加乖順,甚至會請父母去餐廳吃飯。庭審中,藥家鑫如此表達自己對父母的情感變化,“上大學以后,我慢慢理解爸媽是愛我的,他們雖然嚴厲,但是希望我好,我上了大學,我想他們為我驕傲。”


但事后,在宇清和李青看來,這是藥家鑫已學會了在父母面前掩飾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和感受。那個曾經喜怒形于色,單純叛逆的藥家鑫已經變了。


這或許可以從藥家鑫在學校的表現略見一斑。與在父母面前表現出的“懂事”相比,學校里的藥家鑫卻在日漸迷茫。進入音樂學院之初,學校的評價是,藥家鑫“學習努力,表現良好,專業成績優良,曾獲得2008——2009學年乙等獎學金。平時性格內向,為人比較平和,處事較為低調,與同學之間關系良好”;但進入大二后半學期后,“學習成績有所下滑,為此,輔導員曾多次找該生談話,批評幫助”。


案發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藥家鑫說,他一直找不到生命的意義,覺得做什么都沒有意思。


但藥家鑫的父母卻不知道兒子內心深處的迷茫。他們還在為兒子突然的“懂事”感到驚喜。


案發后,宇清找到了藥家鑫的母親段瑞華,段瑞華認出了宇清,頓時淚流滿面。她哭著告訴宇清,其實他們知道藥家鑫是同性

戀的事實,他們也一直知道他的存在,知道他和藥家鑫之間親密的關系。“但我們只是覺得,這只是他還小,還不懂事,長大了就會改變。”


當藥家鑫終于表現出他們想要的“懂事”時,在藥家鑫父母眼里,這是兒子終于長大了。


父親藥慶衛也終于看到了兒子回歸“正常人”,結婚生子,為藥家接續香火的希望。他開始張羅著為兒子找對象,以期藥家鑫能早日結婚生子。


結果,卻成為了壓垮藥家鑫的最后一根琴弦。


內心徹底絕望的藥家鑫決定用自毀的方式,徹底結束與父親的這場戰爭。


但性格里的膽小、自憐,讓他沒有勇氣傷害自己。于是,藥家鑫想出了一個瘋狂的方法:殺死一個人,然后讓警察把自己槍斃掉。


10月20日晚,去見李青的路上,藥家鑫一路放著濱崎步的演唱會,一路開車狂飆,身邊的包里放著早已準備好的尖刀。見面后


當李青告訴他,這樣開車太危險時,他回答道,我已經無所謂了。


在請李青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后,回來的路上,藥家鑫開車撞向了路邊騎電動車的張妙。隨后下車,拔刀,將內心所有的憤怒、不甘、屈辱都宣泄到了這個無辜的生命身上。


作案后藥家鑫慌亂逃逸,又發生了第二次車禍,導致車被交警暫扣。與此同時,車禍后刀傷致死的張妙被發現,警方成立了專案組開始偵破。


次日,藥家鑫洗了血衣,仍照常去了學校,然后跟專業課老師稱自己交通肇事撞了人,請假離開。下午,他找到李青,告知了全部詳情,并請求李青為其保密。


22日,在父親陪同下,藥家鑫去交警隊辦理車輛保險理賠。第二次車禍傷者石學鵬的父親石生祥也被通知去交身份證。雙方碰面客氣的互打招呼,石生祥見到藥父神色如常,顯然當時尚不知情。而一周后他再打電話催其續繳住院費時,藥父在電話中稱,自己如今已是走投無路,四門不出……


22日當天下午,藥家鑫在父親陪同下,也去派出所接受了警方詢問。并未說出實情。


23日凌晨,一夜未眠的藥家鑫終于向母親段瑞華承認自己肇事殺了人。段瑞華隨即通知了藥慶衛。藥父回家后,要藥家鑫去自首。藥家鑫不肯,堅決要坐在家里等警察上門將自己抓走。拖拽中,藥家鑫朝父母喊:“我為什么沒有愛?”

最終,在父母的苦苦哀求下,藥家鑫屈從,同意去警方自首。并提出,臨走前要最后洗一把臉。


這一幕都被在場的李青看見。


案發后,覺得沒臉見人的藥家鑫父母將窗戶全部蒙上,給外界營造出不在家的假象。不接電話,也不接受任何媒體采訪。

藥慶衛曾向代理律師路剛哭訴,好不容易把孩子養大,眼看就要結婚生子了,沒想到卻出了這樣的事情。在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他說,這個不孝子掏空了我們夫妻倆的生命,也帶走了我們所有的念想。


投案2天后,10月25日,藥家鑫被警方帶領指認了現場,神色平靜。但當陜西電視臺記者采訪他時,看見攝像機,藥家鑫的眼淚奪眶而出。面對鏡頭,他抿著嘴沉吟半晌,自述殺人的原因,是覺得農民難纏,怕張妙看見自己車牌號碼后,會沒完沒了的纏著父母和家人。這也是他投案后,跟警方說的殺人動機。


以前,他覺得自己被所有人欺騙;這一次,他騙了所有人。


他也跟記者說起殺人后回到車里那一刻的感受:“好像所有的路燈都熄滅了。我把刀扔在副駕駛的位置,不敢看。”

藥家鑫案:從普通刑事案件到社會公共事件的流變

6月7日,藥家鑫被執行死刑。從2010年10月案發至今,這起匪夷所思的大學生殺人案件歷經近8個月的醞釀、發酵、擴散,在附著了各種社會情緒的爭論與喧囂之后,終于以又一個生命結束的方式塵埃落定。

然而,回溯整個案件,種種猜測與質疑、以及藥案本身的匪夷所思之處至今懸而未解。

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根據警方通報案情,2010年10月22日晚11時,藥家鑫駕駛一輛紅色雪弗蘭轎車將騎電動車回家的張妙撞倒。此時的張妙僅受輕傷,藥家鑫卻從隨身挎包中拔出尖刀連捅八刀致其死亡。兩天后,藥家鑫自首。自述殺人動機是“怕張妙看到車牌號碼,將來找自己麻煩。”

其后的演化卻更出人意料。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卻激起了整個社會的憤怒,最終醞釀成舉國關注、群情激憤的輿論公共事件,是否判其死刑與司法的公平正義捆綁……

憤怒的民意之下,4月22日,藥家鑫一審被判處死刑。5月20日,藥家鑫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5月31日,進入死刑復核期,一直回避的藥家鑫父親藥慶衛突然開通微博,向社會公開道歉,并對此前輿論質疑的家境等問題作出回應,稱受害方公民代理人張顯捏造了“官二代”、“富二代”等事實,阻礙其與受害方達成賠償諒解協議。張顯則在微博中回擊稱,這來自媒體的報道,且與藥家鑫所犯的罪行無關。

這最終也沒能挽回藥家鑫的生命。

但在這起刑事案件向輿論公共事件傳播和演化的過程中,“富二代”的標簽及其隱射的意義所起的作用卻不言而喻。

整個過程中,公眾對藥家鑫匪夷所思的殺人動機的憤怒,對貧富階層分化的不滿和對媒體、專家的嘲弄和質疑,種種社會情緒附著于案件之中;其核心指向,是對司法公正的不信任。

于是,藥家鑫案成為了檢驗司法公正和司法平等的試金石,當事雙方家屬,也不再是簡單的涉案民事賠償關系,而成為一場代表貧富階層的司法較量。

為了要求判處藥家鑫死刑,受害方甚至選擇放棄民事賠償的權利。受害方的公民代理人張顯向媒體反復表示:“我們不要帶血的錢,我們必須讓藥家鑫死。只有死刑,才能體現窮人和富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
縱觀整個事件中,這種對司法的不信任貫穿始終。

“死亡鑒定書”

案發至今,張妙的遺體依然停放在殯儀館未能下葬。藥家鑫死刑判決結果出來后,張妙丈夫王輝曾向媒體表示,直到藥家鑫被執行死刑,冤死的妻子才能入土為安。

2010年10月20日晚11時,26歲的張妙在回家路上,被開著一輛克魯茲轎車的西安音樂學院大二學生藥家鑫撞倒,其后被連捅八刀(一說是六刀)身亡。

案發后,張妙的父親張平選,只見了女兒一眼。

那是10月21日凌晨3點左右,張平選接到警方電話趕到現場。隔得很遠他認出了女兒穿的衣服。躺在血泊中的張妙膝蓋和褲子破了,外套敞開著,電動車摔在一邊。警方問,那是你女兒嗎?張平選點了點頭,沒能走近,人就被拉走了,此后再沒見過。

期間他聽見現場有警察議論,怎么會又是車禍,又是刀傷。

10月23日,帶著疑惑,張平選和女婿王輝到郭杜派出所詢問情況。看見警方帶了個年輕人,一直在問話。等了許久,有人過來告訴他回家吧,案子已有眉目,24小時內就會通知。

但兩天過去,張平選沒有接到通知。

10月25日,張平選不放心,又去了派出所。獲悉警方已通知了王輝,案子移交長安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這時,他才知道女兒不是車禍遇難,而是遭遇了一起罕見的惡性刑事案件:被人撞傷后拿刀殘忍的捅死。張平選還獲知嫌疑人已向警方自首,案子已成定局。

當時,接到警方通知的王輝,也已準備給妻子下葬。“墓都挖好了。”

但10月29日,接到警方的死亡證明和殯葬通知書后,張家人又改變了主意。原因是,死亡證明和殯葬通知書上,對張妙的死因都寫的是:失血性休克死亡。

這引起了張家人的質疑。“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失血性休克死亡?是車禍,還是刀傷?”死亡證明和殯葬通知書為什么不寫明?萬一張妙的遺體被埋了,沒了證據,將來說不清楚咋辦?于是張家人決定,不埋了。

之后,張平選跑了好幾趟長安區公安局,想從警方那里拿到有更詳細證明的“尸檢報告”。但得到的答復是案件還在調查中,卷宗文件不能外給。最后辦案刑警被問得煩了,信手撕了一張白紙,將法醫尸檢報告的意見寫給了張平選:“胸部銳器刺創致主動脈、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這張“白條”反而讓張妙家人更不放心。“名字、單位都沒有,誰敢信。”王輝說,從此他們堅持要看到有明確死因結論的“死亡鑒定書”才埋人,但警方一直不給。

作為貧寒農家,張家人其實也一直疑懼藥家會不會“有錢有勢”、“買通司法”;而案發后藥家“冷漠”的態度則加劇了他們的這份擔心。

張妙的父親張平選告訴記者,最初悲憤過后,他想到“都是有父母、孩子的人,我有幾個孩子,失去一個都這么難受,他們只有一個孩子,如果把那個孩子槍斃了,他父母不知該多難受。”這位樸實的農民說,他因此一直是想諒解藥家,留藥家鑫一條命的。

但事發后,藥家的態度卻讓張平選感到了“寒心”。

事發后一個多月時間,藥家一直杳無音訊。沒有主動聯系過受害人家屬,也沒有上門來道歉看望。這讓張家很不滿。“我們農村說,上門不打笑臉人,你事發了道個歉總是應該的吧。”

看到藥家一直沒有消息,張平選說自己曾幾次主動去找過警方,提出想和對方父母見個面,雙方坐下來談談。但警方稱案件還在調查,最后一次則告訴張平選“對方拒絕見面,走程序”。

直到2010年11月8日,女婿王輝突然來找張平選征求意見,說藥家通過警方轉交了15000元喪葬費讓“埋人”。警方先給了王輝10000元,另外5000元要求埋了人再給。

這成為一個多月時間里,藥家傳遞到受害方唯一的訊息。但此舉反而加深了張家人心中的疑慮。張平選沒有同意。

而據王輝告訴記者,15000元是他拿到死亡證明和殯葬通知書后警方通知“埋人”,他說拿不出錢,提出的數字。由于一直沒有埋人,另外5000元,直到被媒體曝光,警方獲知王輝生病住院缺錢,才給了王輝。

2010年12月,一直對藥家態度疑惑不解的張平選,從代理律師許濤手里拿到了藥家鑫父母的電話,遂給藥家主動打了一個電話。

張平選說,藥家鑫父親藥慶衛接了電話,一聽到自己表明身份是死者的父親,就把電話掛了,他再打就電話占線,打不通了。

至此,張平選說,他對藥家鑫父母徹底失望,再沒聯系過。

對此,藥家鑫辯護律師路剛的解釋是,事發后,藥家鑫父母也完全陷入“不知所措,瀕臨崩潰”的境地;二是擔心去受害人家里的安全問題,三是覺得湊不夠錢,光道歉也沒有用。

作為律師,路剛知道能否取得受害人諒解對于藥家鑫的量刑至關重要,他稱自己也建議過多次,“但他們都是老大學生,有自己的想法,很固執。”

路剛稱,他曾就張平選打過的電話向藥慶衛求證,藥慶衛的解釋是,記不起接到過張平選的電話,只記得那段時間打電話的媒體太多,一聽是陌生電話就不敢接了。

藥家另一名辯護律師楊建華稱,案發后,考慮到安全問題,她曾陪藥父母找過警方兩次,希望在警方陪同下去張家道歉,但由于警方沒有答應未能成行。

另一方面,楊建華稱,藥家也確實拿不出太多的錢。就連王輝提出的15000元喪葬費,藥家也是分兩次才湊齊。藥案卷宗里的兩張收條也顯示,分別是11月4日12000元,11月8日3000元。

媒體介入報道后,藥家鑫父母也曾向媒體解釋稱,“事發當天,我們就想登門致歉。但道歉是需要拿錢的,這個案件的民事賠償部分已遠遠超出我們夫妻的承受范圍;再者,我們得給自己留一些尊嚴,要是被媒體曝光,那么我們以后出門找工作都成了問題……”

藥家鑫母親段瑞華說,“出了這么丟人的事,我們擔心單位同事知道,也擔心媒體找到我們。因此,我們夫妻倆先在親戚家住了一段時間,后來干脆在外面租了一處房。”

但據知情人告訴記者,真實情況是,事發后,藥家鑫父母就把房間的窗戶全部蒙上,給外界營造出無人在家的假象,每天深居簡出,“以淚洗面”。而案發一周后,第二次車禍傷者石學鵬的父親石生祥打電話給藥慶衛要求續繳住院費時,藥父也在電話中稱自己已是“走投無路,四門不出”。

除了閉門不出,對于任何來自外界的詢問,藥家鑫父母也是拼命回避和隱瞞。

據西安音樂學院情況通報,10月下旬,由于藥家鑫未參加學校的期中考試且已曠課多日,學院鋼琴系曾多次打電話與藥母段瑞華聯系,詢問緣由,其母均未答復。

直到11月8日上午,段瑞華突然找到學校輔導員為藥家鑫請假,并請求學院開據藥家鑫在校期間的表現證明。輔導員詢問原因,段瑞華才稱,藥家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已被刑拘,其它仍一概不答。次日,學校趕赴警方了解情況被告知,案件尚在偵查,結案后自會通知。

但直到媒體曝光,學校才獲知藥家鑫竟然涉嫌故意殺人。

藥家父母的“冷漠”最終激怒了原本就滿腹疑慮的張家。在張妙家人看來,藥家是基于對自身背景和能量的自信,把錢花在了“打點”上,不屑于對受害人進行道歉賠償。“如果沒有能量,怎么會對我們置之不理?”王輝說,“他們壓根兒瞧不起農民。”

這種憤怒與猜忌導致11月18日,警方正式下發《破案告知書》,明確說明該案系“故意殺人”,藥家鑫已移送檢方起訴后,張家人仍然拒絕安葬張妙。

10天后,媒體介入,當藥家鑫被“揭露”并被貼上“富二代”的標簽,張家人的擔心似乎終于得到了證實。

媒體介入

媒體的介入純屬偶然。

案發之初,媒體并沒有得到消息。只有案發后的10月25日,藥家鑫被警方帶領指認現場,陜西電視臺跑政法口的記者獲準跟拍了全程并采訪了藥家鑫,但事后即接到有關方面的禁令未能播出。

直到一個多月后,有當地媒體記者偶然獲悉了這起詭異的車禍,到現場尋訪,最終找到了受害者張妙家里。此時,張家人也正為藥家一直杳無音訊而憤怒、疑懼,記者的出現適逢其時。

根據張家人提供的案情及司法文書,該記者當即采寫了《西安一大學生撞倒行人后連刺傷者8刀致死》一稿,考慮到報道風險,選擇了遠在南京的《揚子晚報》首發。結果報道迅速引發眾多媒體轉載跟進。西安警方也作出回應,立即召集西安本地媒體通報破案詳情。但警方通報所稱“22日即將嫌疑人藥家鑫抓獲”卻為其后法院庭審時,藥家鑫被認定為“投案自首”又給公眾留下了質疑和想象的空間。

不管怎樣,案發一個多月后,一直不為人知的藥家鑫撞車殺人案終于曝光。

當社會震驚于這起“性質惡劣匪夷所思”的大學生殺人案同時,上述報道一句簡短的結尾,則吸引了更多的目光。報道寫道:“據多名知情警官介紹,藥家鑫案發當晚是去會見女友的。他所駕駛的車輛系私家車,其家庭背景殷實。”

這句話讓人很快聯想到了另一起大學生交通肇事案。

11月29日,藥家鑫案曝光次日,《揚子晚報》隨即刊發了遼寧評論人張兮兮撰寫的評論文章《爹影重重,一種令人心慌的社會病》,將藥案與不久前喧囂一時的“河北大學李啟銘交通肇事案”聯系起來。后者因為一句被夸張和略去了真實語境的“我爸是李剛”,引爆了社會久已積蓄的對權力階層和貧富分化的憤怒與不滿,成為全國輿論關注和抨擊的焦點。
藥家鑫案恰好發生于李啟銘案之后四天。兩人同是去見女友,同是大學生開私家車肇事,同是“家境殷實”;張兮兮的評論文章寫道,“很難不令人發散猜想,藥家鑫又是一個“李剛”式的非權即貴“二代”家庭背景。否則,一般家庭出身的孩子,不會面對受傷被撞者,生出要刺殺人的戾氣!”

該文旋即被新浪、鳳凰、騰訊等各大門戶網站以《“家庭背景殷實”背后是否“爹影重重”》、《撞人又行兇背后隱現“爹影重重”?》、《似曾相識的“爹影重重”》、《西安大學生撞人行刺事件背后“爹影重重”》等標題轉載。

至此,藥家鑫被貼上了“富二代”的標簽,藥案被公眾很自然的聯想為第二個“李剛門”,一種與“李剛門”相似的憤怒情緒亦再次被激發。藥案也自此步其后塵,由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最終走向了全國關注的輿論公共事件。

不久,即有網友“人肉”發布了有關藥家鑫父母的信息,稱藥父為華山機械廠軍代表,團級干部,享受副師級待遇。藥家鑫“家庭背景殷實”的說法似乎得到了證實。“富二代”之后,藥家鑫又有了新的標簽“軍二代”。

借助藥家鑫案,媒體輿論也將討伐的矛頭再次指向了備受質疑的“官二代”、“富二代”,掀起了新一輪“口誅筆伐”。新華每日電訊發表了《藥家鑫肇事殺人,難道他爸比李剛還牛?》;東方網貼出《藥家鑫,你的家庭背景有多殷實》;北方新聞網掛出《我爸是李剛,藥家更‘平方’》等評論,有評論還調侃到“藥家鑫,藥家鑫,藥家炫萬金”。

但其時,尚無媒體采訪到藥家鑫父母,藥家鑫的家境狀況也僅僅來自于各種推測。

據最初報道此案的記者稱,當初他寫下藥家鑫“家庭背景殷實”,源自其所在西安音樂學院班主任的反映。理由有三點:一是開車上學;二是衣著名牌;三是藥家鑫在學校食堂吃得比一般學生要好。

之后,媒體尋訪到的鄰居、同學也均是從藥家鑫買車等消費行為推斷其家境“殷實”。

雖然眾多媒體其后都希望找到藥家鑫父母求證,但都“敲門無人應聲”,打電話也無人應答。
藥家鑫父母回避的態度,讓公眾的種種猜測和質疑更加醞釀發酵。

此案案發一個多月時間里,西安本地媒體為何沒有報道?警方為何要封鎖消息?藥家又為何拒絕面對受害人家屬?這些疑問均引發猜測與聯想。在司法不獨立和公信缺失的社會背景下,這起“不透明”的刑事案件背后是否存在“司法不公”和“暗箱操作”成為了公眾質疑的焦點。

藥家鑫“富二代”的標簽則從某種程度上“證實”了公眾的懷疑。

于是,藥家鑫令人發指的殺人行為和匪夷所思的殺人動機更激發了公眾的憤怒。

媒體曝光后,陜西電視臺曾經拍攝藥家鑫指認現場的采訪畫面也得以播出。其中藥家鑫一句對殺人動機的解釋“怕撞到農村的人,特別難纏”所隱含的對農民的歧視,亦引發輿論的強烈抨擊。

雖然其后,陜西臺當事記者接受新京報采訪時回憶,藥家鑫說出這句話時,“抿了一下嘴,想了半天,‘看著像有點不好意思說’”;事后也有人質疑,案發當晚開車撞倒張妙時,藥家鑫何以知道騎電動車的張妙就是農民?“我腦門上寫了農民兩個字嗎?”一審庭審時,受害方公民代理人張顯亦如此質問。

但憤怒情緒下,沒有人深究這句存在明顯邏輯漏洞的謊言。這被很自然的理解為“富二代”驕橫跋扈的印證,只是更增加了公眾的憤怒情緒。

雖然其后有媒體調查發現,藥家鑫平時文靜內向,表現良好;藥家家境似乎也非富豪;但這些報道只是讓藥家鑫瘋狂的殺人行為更加令人費解,不僅無法平復公眾的質疑,反而被憤怒的公眾視作是為藥家“開脫”,也成為質疑與攻擊的對象。
        
2010年12月1日,華商報以《藥家鑫父母曾托警方送來1萬元安葬費》為題報道了藥家鑫父母曾給受害方送過喪葬費的事實,卻引來罵聲一片。有網友發帖憤怒質問,“華商報憑什么為藥家鑫開脫!還沒有新聞職業道德?”并認為,類似報道都是藥家給錢買通媒體欲平息眾怒大事化小的“公關軟文”。

今年2月,有媒體借看守所舉辦元宵節活動之機采訪到了藥家鑫本人,藥家鑫親自解釋自己并非“富二代”,但沒人在意。相反,從看守所流出的藥家鑫唱歌視頻,反而加深了公眾對藥家有背景的質疑,“一個死刑犯怎么可能那么淡定的唱歌?”有網友評論道。

這種憤怒的民意亦被傳遞給了遠在鄉村的張妙家人,并最終消泯了張家對藥家鑫的最后一絲寬恕和諒解的可能。而扮演這個傳遞者角色的,是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材料系副教授張顯。

西安張顯

張顯的介入同樣系出偶然。

在西安電子科大任教的張顯一開始并未想到,自己會與這起殺人案有什么關聯。

12月3日,陜西省教委、陜西省教育廳下發《關于以藥家鑫事件為反面教材在全省大學生中集中開展法律法規學習和思想道德教育的緊急通知》,通報了藥家鑫案,要求各高校從12月6日起用一個月的時間,以藥家鑫事件為反面教材在全省大學生中集中開展法律法規學習和思想道德專項教育活動。

而在此之前,看到2010年11月28日華商報報道后的張顯,即將藥家鑫案與“李剛案”聯系起來,拿到自己的課堂上教育學生,“我告訴他們要有擔當,倘若碰到了法律這個紅線,都要接受相應的法律責任。人是平等的,無論我爸是什么,無論家里多么殷實有錢,在法律正義面前都蒼白無力。”

接到教委通知后,張顯又專門設計了PPT課件,在12月7日和12月8日兩次向學生宣講此案,并將主題分別命名為“自由與平等”和“做個有責任心的大學生”。在課件結尾,張顯還明確提出,“我們應該拭目以待,密切關注藥家鑫案件的進展,希望不判死刑,也希望中國就此取締死刑。”

當時的張顯尚未想到自己將會成為這起案件的主角之一。在給學生讀新聞時,他赫然發現,文中提及的受害人竟然就在自己的老家:“長安區宮子村”。“我一驚,這不就是我老家么?”

于是,2011年2月9日,春節回家過年的張顯,在村子里撞見了張妙的丈夫王輝。

當時,王輝正接到代理律師許濤的電話,趕往村口,準備在許濤擬就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狀》上按個手指印,由許濤代其向法院提交。

張顯獲悉后十分氣憤。當即阻止了王輝,要求許濤把訴狀先發到自己郵箱審閱。

事后,張顯向記者坦陳自己當時“不懂法”。“刑事附帶民事責任,咱們都是個普通人,對法律不懂,我說這么大的一個刑事案件,就應該死刑;我們不能要這個錢的,要錢的話,我們承擔不起這個責任。”

這期間,他看到西安一家電視臺的主持人評論認為,藥家鑫父母應站出來向受害方道歉并積極給予民事賠償,曾打電話到該電視臺痛斥對方是“又一次侮辱受害方,侮辱農民”,他認為,這是對方在告訴藥家鑫父母,“人被殺了,你們應該過來跟我們見面,我們要錢呢,這相當可怕”。

但拿到民事訴狀后,張顯向法律界朋友咨詢,卻被狠狠教育了一番。“他們說,你不問藥家鑫家要錢,人家父母也不會感激你,社會也不會尊重你,說你多偉大,因為這是法律賦予受害人的一種權利。我才明白了,才接受了。”

自此,原本與此無關的張顯就以王輝“遠房表哥”的名義正式介入了藥家鑫案。但這個遠房親戚的關系直到一審庭審的次日才被確認下來。看到電視庭審直播后,張顯的表妹告訴他,王輝的爺爺,和張顯表妹的丈夫的奶奶,原來是兄妹。

對于看到媒體報道后,主動聯系王輝上門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許濤,張顯最初也不信任,甚至懷疑這個“天上掉下來”的律師會不會是藥家“安排的”。

他自言,直到咨詢了法律界朋友,以及聽到許濤講述,藥家曾提出給20萬元試圖收買他,遭其嚴詞拒絕之后,才信任了許濤是“自己人”。但許濤對此的解釋是,他告訴張顯的,是藥家律師提出的民事賠償方案,“已經湊了20萬”。

這種不信任,導致在華商報記者勸說和“撮合”下,藥家鑫父母與張平選在庭審前唯一一次見面,也是藥父母唯一一次站出來面對媒體回應質疑,亦被張顯當成了是藥家的“陰謀”。

2月23日,張顯陪同王輝和張平選從西安中院領取了開庭的傳票,拒絕了藥家律師楊建華提出的協商請求,“我說,幾個月都過去了我們有什么好談的,現在我們已經成為對手,要對薄公堂了,法庭見。”

出門時碰見了華商報的記者。在記者邀約下,一行九人去了一家飯店吃飯。但張顯沒有想到,其中一位是藥家鑫的代理律師路剛,而且就坐在他的身邊。席間,他一邊與路剛交杯換盞,一邊痛罵藥家鑫的兇殘和藥家父母的無情無義,卻一直不知路剛的真實身份。

路剛稱,自己當時也是被記者約來,同樣沒想到會以如此尷尬的方式與張家人見面。“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又不好說出身份,如坐針氈。”只好與張顯拼酒。

在這個氣氛尷尬的酒宴上,記者獲知了張平選仍想見藥家鑫父母一面。“就想搞清楚,他們做父母的怎么會這么狠心,兒子殺了人,也不來替兒子道歉贖罪請求原諒。”張平選說。

于是,在記者和路剛的斡旋下,次日在一家飯店,張平選終于如愿見到了此前一直回避的藥家鑫父母。后者帶著3萬元錢,向張平選當場下跪痛哭道歉,并請求張平選按照當地風俗,收下喪葬費先將張妙安葬。張平選拒絕了收錢,但內心本有的那份善意重新被激活。

事后他稱,之所以拒絕當面會談,原因是記者在場。他當時選擇留下一位朋友,其實是給對方一個機會,留下一個回旋余地,希望盡快重新安排時間和地點約談。那晚回家后,張平選還特意給華商報記者打了一個電話,詢問藥家鑫父母是否也安全到家,得到肯定的答復后,他說自己才放心下來。

這成為雙方達成諒解的最后契機。然而,此后到3月23日一審開庭前一個月內,雙方就民事賠償進行了正式協商,卻最終沒能達成協議。受害方代理律師許濤的說法是,已方提出的先付10萬元喪葬費“以示誠意”,再談剩下部分賠償的方案遭到了藥家拒絕。而路剛的說法是,張家一直不肯說出賠償總數,最后報出了50萬元的要求,藥家鑫父母又湊不出來。不過,這個說法遭到了張平選和王輝的否認。張平選說,自己從沒提出過要多少錢,也沒想過要多少錢,只想看藥家鑫父母的態度和誠意。

華商報對張平選與藥家鑫父母的會面做了大篇幅報道。看到報道認出路剛的張顯對這次會面十分不滿。認為這是藥家利用媒體耍的“陰謀”,借吃飯在開庭前探聽己方虛實,然后沒有告知自己和王輝,就單獨安排了有諒解之意的張平選與藥家父母見面。他打電話給華商報記者稱自己上了圈套,“那頓飯我吃得像吃了蒼蠅一樣的難受”。

這頓飯后來被他寫到博客上,作為證明藥家玩弄手腕的證據。律師路剛被其稱為間諜“余則成”。

也就是在這頓飯上,張顯從記者那里獲知了法院開庭,將組織200名西安音樂學院學生旁聽。次日,他打電話質問法官張艷平,西安那么多大學,為什么都是藥家鑫母校的學生?被告知是陜西省教委安排來接受教育,張顯表示堅決反對,“我說他們的人是我們的十倍,跑到法庭上跟我們打架來了,這不行。”張艷平隨后表示,愿意向領導反映這個問題。

張顯把此事告知了張家人,認為200名藥家鑫的同學校友可能會在法庭上打悲情牌,“萬一給我們跪一圈,怎么辦?”于是決定采取對策,組織兩個村的村民屆時也去法院門口拉橫幅喊口號,要求嚴懲兇手。

這之后,由于檢方針對藥家鑫買刀和第二次車禍提出補充偵查,法院開庭延期。再次接到開庭通知時,張顯被告知,參加庭審旁聽的大學生已改為四所高校,人數也增加到400人。他又打電話向陜西省教委宣教科求證,得知不僅自己反對,藥家鑫的父母也提出了反對意見,認為全部來自西安音樂學院不好,于是教委做出了更改。

3月22日,獲悉張顯要組織村民到法庭門口打橫幅,西安中院趕緊將張顯通知到法院協商,告知其這種方式是對法律的蔑視和不尊重,對法官施加壓力。但遭到張顯駁斥,稱自己作為教授,還要接受門口安檢,而且司法腐敗確實也客觀存在,“你不信任我,我怎么信任你?”

張顯稱,自己辯才折服了法官。一位庭長建議,你來做受害方的公民代理人出庭吧。隨即當場辦理了張顯作為張妙家人聘請的“公民代理人”的代理手續;同時,張顯同意放棄讓村民到法院門口打橫幅的舉動。于是,第二天,“遠房表哥”張顯便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出現在了藥家鑫案一審庭審的法庭上。

然而,這次向媒體和社會開放并直播的庭審,卻在社會輿論中掀起了軒然大波,激起了民意對司法更大的質疑和不信任。

庭審的喧囂

庭審中,辯護律師路剛將藥家鑫的行為辯稱為“激情殺人”,并拿出藥家鑫之前獲得獎狀的證物證明其之前表現良好。“激情”是指“一種強烈的、短暫的、爆發式的情緒狀態”,意為行為人因一時的激憤情緒而實施的犯罪行為,沒有預先確定的犯罪動機和目的。

但這個辯護理由因為“受害人并無過錯、不存在激怒行為人”而備受質疑,反而被網友認為是在為藥家鑫故意殺人行為狡辯。

而西安市中院在庭審結束后組織的“問卷調查”亦因此引發了更大的質疑。

當時,除媒體記者和受害者家屬,現場400名大學生及100名人大代表組成的旁聽席都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問卷——“旁聽人員旁聽案件反饋意見表”。問卷上有兩個問題:您認為對藥家鑫應處以何種刑罰?您對旁聽案件庭審情況的具體做法和建議是什么?

據其宣傳負責人解釋,他們其實是按照2008年9月陜西省高院制定推行的《關于征詢旁聽庭審公民對案件裁判意見和建議的若干規定》執行。此規定的出臺,是陜西省高院借鑒美國陪審團制度提出的一項體現“司法為民”的創新舉措。

該規定要求,對“有重大社會影響”等六類依法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征詢旁聽庭審的公民對案件裁判的意見和建議,并作為合議庭評議和裁判案件的參考。據陜西省高院院長安東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該規定的本意,是要“通過邀請公民群眾旁聽評議案件,參與案件審判來提高司法公信力”。

舉國關注的藥家鑫案顯屬“有重大社會影響”類案件。但照章執行的西安中院卻沒想到會弄巧成拙,此舉反而引發了輿論對司法公正的普遍質疑,甚至被憤怒的民意解讀為法院是在為輕判藥家鑫“尋找臺階”。

“且不說被告人、受害人的親朋好友,就是400余名大學生也很難具有代表性,其建議也只能反映出大學生群體的傾向性立場。這種對象的局限,直接影響了調查結果的參考價值。”有學者如此評論道。

與此同時,庭審前后央視的連續報道也引發了民眾對媒體公正性的最大質疑。

庭審后,央視獲準對藥家鑫進行了獨家專訪。相形之下,受害者一方卻沒有得到同等展現。結果采訪中,藥家鑫對自我的憐惜,對自身痛苦成長經歷的剖析和悔恨的淚水,不僅沒能換得輿論的同情,反而與“李剛門事件”中,李剛接受央視采訪時流淚謝罪聯系在一起,激起了公眾更加洶涌的憤怒。

有媒體人士為此評論道:“他們預先已經預備了紙巾,不是讓你為受害者落淚,而是讓你為殺人者而傷悲。”、

而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接受央視《新聞1+1》采訪時,以彈鋼琴的習慣動作解釋藥家鑫的殘忍殺人行為和犯罪心理,被網友概括為“鋼琴殺人說”,更激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質疑和抨擊。

盡管李玫瑾解釋“鋼琴殺人說”系網友誤讀,自己并無為藥家鑫開脫之意,但曾參與過馬加爵案的李玫瑾卻讓網友把藥家鑫案與馬加爵案對比聯系起來。

在2004年的馬加爵案中,李玫瑾點評認為“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在犯下此種罪行后,僅僅因為貧窮就可以減輕處罰”;但面對藥家鑫,她卻讀出了“不忍”、“委屈”,表示“非常遺憾”。
這被網友認為是李玫瑾面對貧富不同階層的殺人犯,持有“雙重標準”,成為其飽受詬病的軟肋,亦由此進一步誘發了民眾對藥家鑫“富二代”標簽的憤怒。

正當此時,4月1日,所謂“藥家鑫同門師妹”李穎力挺藥家鑫殺人行為的言論被網友發現,“我要是他(指藥家鑫)我也捅……怎么沒想著受害人當時不要臉來著,記車牌?”雖然李穎很快道歉,但其冷血言論激起的社會憤怒最終也算到了藥家鑫身上。

對藥案的一系列質疑,都被民眾懷疑是“背景深厚”的藥家,在動用各種資源為藥家鑫開脫。這導致網友對藥家鑫案司法判決的走向形成了一種“已被安排好的印象”:“先告訴我他鋼琴十級,一直學習很好,然后是他開始懺悔,解讀自己,讓我覺得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都是為了將來的輕判所做的鋪墊。”

這最終引發了社會情緒對藥家鑫案的“群起攻之”。憤怒的民意要求法院必須判處藥家鑫死刑,以此證明司法的公正。“要么藥家鑫死,要么法律、正義死!”的呼喊響徹網絡。

在這種憤怒喧囂的背后其實是一種恐懼。“他們害怕這個社會真的被叢林法則主宰,弱者徹底喪失法律的庇護。”《金融時報》專欄作家老愚寫道。

在此背景下,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孔慶東暴戾式的評論贏得了網民的一致喝彩:“他(藥家鑫)長的是典型的殺人犯的那種面孔……一看就知道是罪該萬死的人。”

自此,藥家鑫案的走向已經定型。

盡管此后不斷有媒體調查發現,藥家鑫既非“富二代”也非“官二代”。

盡管,亦不乏理性的聲音。“我們當然可以依法判決一個人死刑,但是可否不要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我們的同類?”法學家賀衛方發表文章寫道。
        
徹底喪失的諒解

一審庭審后憤怒的民意,也將受害方徹底綁架,最終消泯了雙方原本存有的一絲諒解希望。

跟學生講課時曾表態希望不判藥家鑫死刑的張顯,此時卻成為了死刑的堅決擁護者和推動者。

3月25日,張顯即在博客中發布了兩個村的村民扯起橫幅簽名要求法院嚴懲兇手的照片。在自己的博客和微博上,張顯也不斷發布和轉載對藥家鑫案的種種質疑和猜測,并很快吸引了網民的大量關注。

盡管被懂法律的朋友教育后,張顯明白了放棄民事賠償是放棄法律規定的權利,并不明智;但4月2日,張顯做客新浪微博與網友互動,他又回到了最初的態度:“絕對不要帶血的錢,殺人償命”。提及此次做客的經歷,張顯說:“一下子,火得很,這個微博很厲害。現在已經有了粉絲2萬2千2百多人。”

此時面對媒體采訪,王輝也無不慷慨激昂的表態:“我不要錢,這是拿我媳婦命換來的帶血的錢,我不能要。殺人償命,我只要他的命。藥家鑫不死,我就去跳樓。”但私下里,他卻跟記者說,“我們現在也不敢提民事賠償,傳出去,社會會說我們想貪藥家的錢。”

對于張平選內心體恤藥家鑫父母之意,張顯告訴他,這是你重男輕女,如果你死的是兒子呢?

4月13日,一審宣判在即,一份由張顯起草,受害方家屬簽字的“原告家屬量刑意見書”提交法院,意見書提出要求:死刑,立即執行。為此甚至宣布拒絕接受藥家的民事賠償。

“對于民事賠償,我們僅僅要求貴院將藥家鑫名下的陜A419N0紅色小轎車按照有關程序予以拍賣,以補償被害人家屬。”張顯在“意見書”中寫道,“對于藥家鑫父母任何以期獲得從輕處罰藥家鑫的賠償,我們一概不予接受,并對這種行為和妄想表示憤怒。”

而在此之前,代理律師許濤根據法律規定測算并提交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狀,張妙家人提出了53萬元的民事賠償。

接受記者采訪時,張顯表示,如果接受了藥家的賠償,張妙的孩子長大后將會恨父親一輩子。他表示將發動網友捐款來彌補受害者張妙的家人。一審判決藥家鑫死刑后,有網友即發起了對王輝一家的募捐。其中最高的一筆,由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在微博上發起,湊了54萬元。

談及自己介入前后的觀點變化,張顯解釋稱,死刑廢除雖然美好,但在中國仍存在死刑的情況下,如果拿錢就可以免死,死刑就會成為窮人的專利。“我們必須讓富人也嘗一下死刑,只有判藥家鑫死刑,才能證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當時,他曾跟記者說,如果藥家鑫被判決并執行了死刑,他會主動上門去見藥家鑫父母,安慰他們要好好活下去,“我要告訴他們,不是張顯殺死了他們的兒子,是法律殺死了藥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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