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日子,中國被溫州動車追尾事件攪了個天翻地覆,網民們的矛頭都指向鐵道部,譴責之聲不絕于耳。充滿血腥味的云南賽銳、李昌奎殘忍殺人案似乎被人們忽視了。不過當我們這些善良的人們把關注點集中在動車追尾事故責任追究上的時候,南方系報紙似乎更加關心云南高院李昌奎殺人案的再審問題。
讀罷作者江雪發表在《南風窗》上的《李昌奎案的中國死刑命題》一文,鄙人孤陋寡聞,不知江雪何許人也?莫非又是咱不曉得的法學界精蠅。看其文章闡述的觀點,雖然不像賀衛方、田成有、趙建生以及某些法律界精蠅們那樣露骨,那樣猖狂,那樣咄咄逼人。但在字里行間透露出與上述法學界精蠅們同樣混賬的邏輯,那就是云南高院免殺罪大惡極的殺人狂李昌奎,意在“用司法引領民意,而不是順從民意”,是一種“理性自負”。這種理性自負的底氣從何而來?作者搬出了最高法院的圣旨:“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罪,適用死刑要十分慎重”。對于最高法院這種司法解釋,很讓人看不明白。婚姻家庭、鄰里糾紛乃是產生大量矛盾的主體因素,是民間糾紛的主要載體。僅僅因為是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矛盾激化,就鼓勵在這類矛盾激化后可以采取惡性手段殺人,而對故意殺人者在判處死刑還要十分慎重!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按照這樣的邏輯解釋慎殺少殺,本身就是對法律尊嚴的褻瀆,也完全背棄了法律“打擊罪犯、保護人民”的根本要旨。看來無論是最高法院,還是省級高院,不是在用頭腦思考問題,而是在用腳作出判斷。難怪云南高院那幫王八蛋如此肆無忌憚、膽大妄為,公然庇護最大惡極的殺人犯賽銳和李昌奎,根子原來就在這里呀!
云南高院為賽銳和李昌奎開脫罪責的另外一個理由,都是有自首情節。不過記者調查證明,來自基層許多當事人包括基層法官也都證實,賽銳和李昌奎的所謂自首,都是迫于強大的法律壓力、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做出的自首,難道這也算得上主動自首嗎?也可以作為減刑的理由嗎?云南高院的法官們高高在上,不深入基層做大量的調查研究,憑什么做出賽銳、李昌奎具有主動自首情節的呢?否定基層法院的判決,需要拿出鐵證如山的事實才行,僅靠“程序正義”就可以否定基層法院鐵證如山的判決嗎?誰給了他們那么大的權力,什么東西壯了他們的狗膽?難道不值得深思嗎?
云南高院徇私枉法,體現在賽銳殺人案上,這一點他們敢站出來理直氣壯地反駁嗎?李昌奎案不過是賽銳案再版而已,正因為他們心虛,所以只能將李昌奎案改判死緩,主要原因是害怕賽銳案受害人上訴,引起翻盤,從而徹底揭露云南高院司法黑暗之內幕。他們將自己褻瀆法律的行為冠以“試圖用司法引領民意,推行慎殺少殺理念”,擺出一副居高臨下的態勢,傲視天下之愚氓。所謂用司法引領民意,不過是他們妄圖用司法之名強奸民意罷了,推行慎殺少殺理念不過是他們掩蓋徇私枉法之罪行的借口而已。如此描述云南高院徇私枉法之行為,也太高看田成有、趙建生等司法界敗類的道德水準了,把人民大眾對云南高院行為的質疑貶低為“人們向來是愿意惡猜公權力,包括司法權力的”。江雪的這種論調,與賀衛方、田成有、趙建生的“大眾殺人狂歡”異曲同工,如出一轍。云南高院在賽銳、李昌奎殺人案的判決上真的不存在黑幕嗎?中紀委何不早點介入,追根究底,既可以給全國人民一個明白無誤地的交代,也可以換云南高院田成有、趙建生等法律精英一個“清白”。豈不比自賣自夸更具說服力嗎?
“程序正義”,多么美妙的辭藻!程序正義就能撇清司法黑幕和政治陰謀存在的事實嗎?在當今中國,有人熱衷搞司法獨立,欲將人民群眾對司法審判公正與否的監督拒之于千里之外,他們到底怕什么呢?司法腐敗,觸目驚心,憑什么讓全國人民相信云南高院的執法者個個是清正廉明之身呢?大家還記得這樣一段民謠嗎?“大蓋帽,兩頭翹,吃了原告吃被告”,這不正是當今中國司法之腐敗泛濫的真實寫照嗎?
田成有、趙建生要“樹立起一個司法標桿”,與江雪所說“云南高院對司法引領價值的主動追求,也將是特殊的一抹色彩”,實乃一丘之貉,都是以美妙之措辭,刻意掩蓋他們內心那骯臟卑鄙的靈魂和齷齪卑劣的心理。可惜他們哀嘆生不逢時,生在中國這個司法不獨立的國度,讓他們無法創造和樹立可以流芳百世的司法標桿。這種遺憾讓他們內心里對中國司法受到人民大眾的監督極為不滿,田成有、賀衛方、趙建生還有不知名的江雪,都通過南方系的輿論陣地表達了他們內心的這種焦慮和不安。
云南高院甚至全國各地法院的法官們清楚,只要存在司法腐敗,只要他們存在徇私枉法之嫌疑,只要膽敢公然褻瀆法律尊嚴,都將處于人民大眾無處不在的監督之下,從而使他們骯臟卑鄙的司法腐敗之行為曝光陽光之下,并遭到人民大眾群起而攻之,逼得他們無處藏身。這讓他們很無奈,也是他們十分羨慕西方司法獨立的關鍵原因之一。人民群眾清醒得很,一旦司法失去人民群眾的監督,司法精英們就可以為所欲為,藐視民意,強奸民意,褻瀆法律,隨時可以樹立起類似美國“辛普森殺妻案和安東尼殺女案”那樣遺臭萬年的司法標桿。遺憾地是,中國的人民主專政之國體,已經明確向全世界宣示,不搞多黨或兩黨輪流執政,不搞西方少數國家實行的“三權鼎立”制度,這讓賀衛方等幾個少數司法精蠅們很失望,于是他們就暗箱操作,暗中搗鬼,偷偷摸摸地用樹立司法標桿來顛覆國家不搞“三權鼎立”的宣示。這種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做派,用心何其毒也!司法獨立,強奸民意,褻瀆法律,樹立標桿,在中國是行不通的。用司法引領民意的說辭,把法律精蠅們自認為高人一等的丑惡心態徹底暴露出來了。精蠅民主在中國已經失去了市場,這一點是三十多年來改革開放的結果,教授變“叫獸”,專家變“磚家”,精英變“精蠅”,恰恰說明資改派精蠅們已經失去了民心。司法界極少數幾個精蠅小丑妄圖依靠鬼鬼祟祟的幾個小把戲,就想顛覆中國法律基礎,恐怕有點太不自量力了。他們高估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低估了人民群眾的智慧和法律水平,所以他們倒行逆施的行為必然會遭到人民群眾唾罵和譴責。
少殺慎殺的觀點正陸續成為各地法院在實踐中遵循的原則,這一點人民群眾也沒有反對。更何況新中國建國之后,毛澤東主席首創了死緩的刑罰制度,不正好說明中國人民和中國共產黨一直在堅持慎殺少殺的基本司法制度嗎?給犯罪分子以出路,通過勞動改造使他們重新做人是中國共產黨改造犯罪分子的一大發明,在這個問題上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望塵莫及,還差得遠呢。現代一些法律精英拿著西方法律制度在中國鼓噪炫耀,真是班門弄斧,可笑之至。
作者江雪所說“近幾年來,‘廢死’在民眾層面被逐步接受”,這是撒謊不臉紅,厚顏無恥。看看網民們針對田成有、趙建生言論的冷風熱潮、嬉笑怒罵的留言吧,除了少數人跟著他們鼓噪之外,幾乎是清一色的譴責之聲。江雪的“民眾層面”大概只包括極少數法律精英吧。在法學界,許多有良知的法律專家不也是強烈質疑和譴責云南高院褻瀆法律尊嚴之行為嗎?這才是絕大多數人民眾對“廢死”的真實態度。藐視民意,妄圖引領民意跟著司法歪理邪說走,妄圖借司法獨立玩陰謀,膽大妄為地褻瀆法律尊嚴,這樣的司法界敗類還有什么資格繼續執掌司法判決權?請這些家伙趕快滾蛋吧,免得人民群眾起來造反將你們這些混帳們統統送進監獄之中,嘗嘗坐牢的滋味吧!
對于藐視民意的問題,如果江雪還長點記性的話,應該不會忘記天安門廣場國博門前孔老二塑像的下場吧,應該不會忘記最近發生在黑龍江方正縣砸鬼子碑的事件吧。如果司法界精英們膽敢強奸民意,藐視民意,執意要與人民為敵的話,不管他們占據什么高位,都將被人民群眾趕下臺來,灰溜溜地滾出司法界的。這一天的來到只是遲早的事情,為期不會太遠的。寫于20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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