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消費券”的意義需要轉換觀念
盧映西(南京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研究員)
梅新育先生在《“消費券”不能可持續提振消費》一文(見《廣州日報》2009年2月9日)中對消費券提出了兩點異議,一是消費券最多只能一次性的提振消費,效果不可高估;二是盲目追捧消費券這種無償獲得的福利,將損害國民自我奮斗的精神。前一問題其實很好解決,只要消費券每年多發幾次.年年都發即可。有意思的是后一個問題,這涉及到一個歷史悠久、至今尚未完成的觀念轉換工程。
公元1世紀的時候,羅馬帝國的器械工程師發明了一種很省力的工具將沉重的石柱搬運到神殿,但當時的韋斯帕西恩大帝拒絕使用這種工具,因為他明白,這種工具會使很多人丟掉搬運石柱的工作從而減少收入。當然,如果工程提前結束后仍對無事可干的人照發工資,羅馬大帝的工程費用并不會增加,但這將成為一種“無償獲得的福利”,當時的人們轉不過這個彎子。
要是我們現在仍轉不過這個彎子,那就有點說不過去了。稍微了解一點經濟發展史就應該知道,科學技術的發展,必然使物質財富的生產變得越來越容易,從而使人們的閑暇時間越來越長、享受到的“無償獲得的福利”也越來越多。這是歷史發展的大趨勢,逆勢而動,如韋斯帕西恩大帝那樣,只會阻礙而不會促進社會進步。
仔細觀察一下當代的物質豐富程度就會發現,我們已不再為食物不夠吃、衣服不夠穿發愁,甚至像農產品、紡織品這類基本生活消費品的產量已使各國高筑壁壘擋之惟恐不及。也就是說,目前整個世界基本生活消費品的生產早已到了“充分涌流”的程度,高度發達的生產力實際上已經把我們這個世界推到了人類先賢一直孜孜追求的大同理想的門檻上,共產主義經典作家所描繪的讓所有人“不再有任何對個人生活資料的憂慮,并且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人在一定意義上才最終地脫離了動物界,從動物的生存條件進入真正人的生存條件”的社會形態不再是可望不可及的夢想。可是,在這樣高度發達的生產力條件下,現實世界仍然是同古代一樣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世界!我們所欠缺的,是物質條件嗎?當然不是。我們需要的是觀念上的徹底更新!
那么,我們是否需要擔心國民的自我奮斗精神?其實追求“更高、更快、更強”是人的天性,根本無需額外鞭策。問題是我們不能把自我奮斗精神局限在物質生產領域,不能斤斤計較有償還是無償。唐宋時期的文人在溫飽之余,精研詩詞,作品也不求“有償”,卻給我們留下了寶貴的文化遺產。如果我們只在物質生產領域為奮斗而奮斗,狹隘地理解大寨、大慶精神,盲目地“大干快上”,我們留給子孫后代的,可能只有資源枯竭、滿目瘡痍的家園。
況且,我國國民目前能普遍享受到的無償福利,連適度都遠遠談不上,遑論會泛濫到“侵蝕一個民族的自立、自強精神”的程度!看看北歐那些高福利國家,人家在全球競爭力排行榜上也是經常名列前茅的。可見,同樣的歷史,同樣的現實,觀察者的觀念不同,從中得出的結論就會大相徑庭。
好在通過發消費券或直接發錢而給國民提供“無償獲得的福利”的實踐已在全球范圍內逐漸鋪開,大有蔚成潮流之勢。此舉成功之日,當是兩千年未競的觀念轉換完成之時!
附:
“消費券”不能可持續提振消費
大洋新聞 時間:2009-02-09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梅新育
消費券即使有效果,其效果也僅僅是一次性的。而且,消費券即使有一次性的提振消費效果,這種效果也不可高估。盲目追捧消費券這種無償獲得的福利,將損害國民自我奮斗的精神。
近20年來、特別是近十余年來我國經濟增長高度依賴外需拉動,這種增長模式雖然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但席卷全球的經濟危機所導致的外需萎縮已經敲響了警鐘,告誡我們這一模式難乎為繼。只有依靠內需拉動的經濟增長模式才內在地要求提高本國國民收入,以便為生產創造更多的有效需求,才符合我們經濟發展的本來目標。
當前經濟發展的一個關鍵是擴大消費。那么,如何才能可持續地提振消費?使用當下熱門的消費券是否可行?筆者認為,消費券本身并非當務之急,而且不管是如同臺灣地區那樣無差別地普遍發放消費券,還是如同十位學者所建議的那樣向低收入家庭每人發放一千元,都不太可能實現我們有效提振消費的期望目標,反而有疊床架屋之嫌,并有可能產生深遠的負面后果。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發放消費券本身并非當務之急。我們當前面臨的輸入型經濟危機與地震、火山爆發、洪災等自然災害不同,那些災害的難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已被打亂,若不立刻給予無償救濟就有饑餓喪生之虞;而經濟危機受沖擊者不同,他們仍然生活在正常秩序之中,并無馬上陷入饑餓之虞,我們完全可以期待用投資、減稅等其他反危機措施創造出更多的就業機會,讓人民更有尊嚴的自食其力,而不是依靠近乎救濟的消費券。
其次,即使需要救濟低收入群體,我們也無需依靠消費券。筆者本人一些關于反對消費券的言論發表后,有一些人以低收入、下崗群體需要為由反駁我的觀點,但這項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腳。因為我們已經建立了低保、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障制度用以幫助低收入、下崗群體度過困難,假如這些社會保障措施覆蓋面和力度不足,我們完全可以通過適度擴大、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來更好地實現我們的預期目的,何必在社會保障體系之外疊床架屋另起爐灶?那樣除了加大行政成本之外,還會額外制造許多內耗,降低我們的行政效率。
第三,消費券選擇和發放的過程將制造新的腐敗機會。從各個城市的實踐來看,有的消費券屬于購物券,限在指定商場消費;有的消費券屬于購買服務,如南京計劃派發的2000萬元鄉村旅游消費券。那么,指定哪些商場和旅游點納入消費券消費定點單位,其中尋租空間可觀。對此我們需要有清醒的認識。
第四,我們期望的提振消費,是可持續地提振消費,而消費券即使有效果,其效果也僅僅是一次性的。而且,消費券即使有一次性的提振消費效果,這種效果也不可高估,這是因為消費券可能與消費者計劃中的其他支出相互替代,從而限制、抵消其增加消費的作用。
更令人必須警惕的是,盲目追捧消費券這種無償獲得的福利,將損害國民自我奮斗的精神,而自我奮斗的精神才是我中華民族歷數千年而不墜、經大難而能重生的關鍵。在持久的嚴厲計劃生育政策下,我國城市居民已經普遍形成了獨生子女家庭結構,這種家庭結構中生長的年輕一代人普遍弱點是缺乏責任感和艱苦奮斗精神,我們要做的應該是努力抵消這種負面影響,而不是給削弱年輕一代奮斗精神的危險傾向添材加火。改革30年來,我國已經從世界最平等國家之一發展成為全世界收入分配最不平等的國家之一,收入分配失衡也是導致我國消費率過低的重要因素,財政作為再分配工具有責任為扭轉收入分配失衡發揮作用,但扭轉收入分配失衡的核心應當是改善收入分配規則使之更加公平,而不是向大眾濫施無償獲得收入的機會。社會主義分配基本原則是按勞分配而不是別的,除無勞動能力者外,福利必須與工作掛鉤。
回顧歷史,泛濫的福利最能侵蝕一個民族的自立、自強精神。路德維希·艾哈德有言:“如果社會政策的目的在于使每個人從一出生就得到全部保障,絕對沒有任何生活風險,那么我們就不可能希望他們的精力、才干、創業精神和其他優秀的品德得到充分發揮,而這些品德對民族的生存和未來都是至關重要的”; 這些年來我們屢見不鮮的是大寨和大慶精神遭到嘲弄和誹謗攻擊,是不少地區不擇手段游說上級政府將本地區納入貧困地區行列而享受各種補貼、資助……結合歷史教訓,艾哈德的這些斷言值得我們深思。(作者是商務部研究院副研究員)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