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中國紅色文化研究會、中國政治學學會科學發展與政治和諧專業委員會在京舉辦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理論座談會。以下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汪亭友的發言:
一、對反動派實行專政是人民民主題中應有之義
“人民民主”現在是個常用詞。給人的印象仿佛是我們只講民主不講專政了。這其實是個誤解。把我國社會主義政權的性質概括為“人民民主”的是毛澤東。什么是人民民主?1954年6月,毛澤東在一次講話中指出:“我們的民主不是資產階級的民主,而是人民民主,這就是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這段話說得很清楚,我們所講的“人民民主”,就是指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就是指人民當家作主和對敵人、反動派實行專政的互相結合。既要講人民民主,又要講對敵人實行專政,這兩個方面講全了,才是人民民主原則的全部涵義。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為什么還要堅持社會主義政權的專政職能呢?說到底這是由國家的本質以及社會主義社會的階級狀況決定的。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是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不可調和的產物。國家的實質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機器,是統治階級壓迫被統治階級的特殊機構。無產階級在通過暴力革命取得政權以后,雖然消滅了剝削階級,但還不能完全消滅階級和階級斗爭。完全消滅階級和階級斗爭,那要等到生產力高度發達的共產主義社會實現之后。因此,馬克思主義認為,在共產主義社會到來之前的整個社會主義時期,將長期存在兩大階級之間的矛盾和斗爭,無產階級專政不可避免。
我國還處在社會主義社會的初級階段,新中國成立以后雖然廢除了剝削制度,消滅了剝削階級,建立了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我國的生產力水平總體低下,經濟基礎也不是純粹的公有制,還存在廣泛的社會分工,仍然存在階級和階級的分化。國際上,資本主義仍然占據主導,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長期對我實行西化分化的和平演變戰略。受國際國內因素影響,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在一定條件下還可能激化。
既然社會主義條件下還存在階級斗爭,還存在敵我矛盾,那就需要堅持人民民主專政。毛澤東曾指出社會主義條件下無產階級專政對內對外的兩個基本職能:“專政的第一個作用,就是壓迫國家內部的反動階級、反動派和反抗社會主義革命的剝削者,壓迫那些對于社會主義建設的破壞者”,“專政還有第二個作用,就是防御國家外部敵人的顛覆活動和可能的侵略。” (《毛澤東文集》第7卷第207頁,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這也就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斗爭。
鄧小平也多次談到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即人民民主專政的必要性及其重大意義。他說:剛剛掌握政權的新興階級,一般來說,總是弱于敵對階級的力量,因此要用專政的手段來鞏固政權。他明確指出:“運用人民民主專政的力量,鞏固人民的政權,是正義的事情,沒有什么輸理的地方。我們搞社會主義才幾十年,還處在初級階段。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還需要一個很長的歷史階段,需要我們幾代人、十幾代人,甚至幾十代人堅持不懈地努力奮斗,決不能掉以輕心。” (《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9-380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不等于要恢復過去的“以階級斗爭為綱”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并不輸理》一文,本來題目用的就是鄧小平的原話,可一經發表,便在網絡上遭到一群右翼學者、公知的瘋狂圍攻。
筆者以為,此文只是運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觀點和階級分析方法分析了中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文章闡明的道理完全符合黨章、憲法的規定和精神,也完全符合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基本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學者、公知對此文進行攻擊的理由純屬子虛烏有。
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同堅持“以階級斗爭為綱”是有著原則區別的兩碼事。“以階級斗爭為綱”是有特定政治含義的,它強調黨和國家整個工作的中心是階級斗爭。實踐證明,這在社會主義制度已經建立、大規模群眾性的階級斗爭已經過去的情況下是錯誤的。但否定“以階級斗爭為綱”不等于否定了社會主義時期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在一定條件下還可能激化的階級斗爭。既然社會主義條件下還存在階級斗爭,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就是必要的,不是什么輸理的事情。
三、警惕國內“憲政派”提出用“人民民主憲政”取代“人民民主專政”
國內一度泛濫的憲政思潮破壞和否定社會主義制度,矛頭所向就是我們的國體——人民民主專政。他們明確提出要用“人民民主憲政”取代“人民民主專政”。理由是現行憲法總綱第一條關于人民民主專政的規定,是“按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套路來處理的”,是“階級斗爭學說給現行《憲法》打下深刻烙印”,要從根本上肅清“左”的遺毒,那就要廢除憲法總綱第一條,取消人民民主專政的提法,代之以“人民民主憲政”。
另一代表人物則說:“我很多年來一直呼吁,革命黨時期的‘人民民主專政’國體應當適應建設法治國家的新要求,及時轉換為執政黨時期的‘人民民主憲政’國體”,相應地要求中國共產黨“不僅由領導階級革命的無法無天的暴力反對黨轉變為領導社會主義建設的依憲依法執政黨,不僅由鞏固革命政權時期的人治慣性思維下的專政黨轉變為建設人民民主憲政時期的法治信仰下的憲政黨,而且也由一個以黨代政式的全能主義高度集權政黨轉變為追求‘三個代表’并接受嚴格的憲政規制也即《政黨法》約束的公意型功能主義的支持‘多元共治’的現代民主政黨”。
為什么要用“憲政”取代“專政”呢?就是因為專政一詞,令這些人覺得特別不舒服。他們害怕無產階級專政,痛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斗爭學說,因此有意混淆無產階級專政同階級斗爭為綱的區別,以否定階級斗爭為綱之名,否定階級斗爭學說,否定無產階級專政,目的是解除共產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武裝,讓自己的反人民活動暢通無阻。
國體是對國家性質的本質規定,是國之根本所在。人民民主專政不僅規定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而且明確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地位,還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實現國體的組織形式。“憲政派”的頭面人物攻擊的恰恰是維系我們國家和社會的根基,是要從根上否定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這根本不是要搞什么憲政,而是要借憲政之名,企圖顛覆我們的社會主義政權,推翻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從而為在中國確立西方的多黨輪流執政、三權分立、議會民主、聯邦制、總統制、司法獨立、軍隊國家化那一套綱領開辟道路。某憲政代表人物在自己擬定的《2050年中國憲法》中就曾袒露,他們要搞的憲政就是為了在中國實現這些目標。只是因為他對短期內顛覆中國現有制度不抱希望,故將時間點設在30多年以后。
四、揭穿反馬克思主義思潮的本質,必須旗幟鮮明地堅持馬克思主義的階級觀點和階級分析方法
江澤民同志明確指出:“我們糾正過去一度發生的‘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是完全正確的。但是這不等于階級斗爭已不存在了,只要階級斗爭還在一定范圍內存在,我們就不能丟棄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和階級分析的觀點與方法。這種觀點與方法始終是我們觀察社會主義與各種敵對勢力斗爭的復雜政治現象的一把鑰匙。” (《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專題摘編)》第4頁,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馬克思主義政治立場,首先就是階級立場,進行階級分析。有人說這已經落后于時代了,這種觀點是不對的。我們說階級斗爭已經不再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并不是說階級斗爭在一定范圍內不存在了,在國際大范圍中也不存在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一直是明確的。”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意識形態領域一直存在馬克思主義同反馬克思主義思潮之間的尖銳激烈的斗爭,特別是近年來出現的七股反馬克思主義思潮。反馬克思主義思潮的一個特點就是不斷地變換旗號,改頭換面,因而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比如近年來十分活躍的“普世價值”思潮和“憲政民主”思潮。中國的反馬克思主義思潮盡管不斷地改頭換面,但萬變不離其宗,說到底就是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要揭穿它們,最銳利的思想武器就是馬克思主義的階級觀點和階級分析方法。運用這個觀點和方法分析反馬克思主義思潮,習近平總書記為我們樹立了典范。
習總書記今年2月17日的重要講話,深刻點明了一些人在中國宣揚憲政的實質和危害。他說:“現在,一些人打出了‘憲政’牌,引起了很大的爭論。有些同志討論‘憲政’,是想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但是,也有的人討論這個問題,是要拿西方的標準框定我們,是想把我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打入另類。有的人表示,只要不放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不承認中國是法治國家,就認為中國還沒有真正的憲法,還要‘制憲’。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都建立這么多年了,60年前就有了五四憲法,八二憲法也實施30多年了,難道我們才剛剛需要什么‘憲政’、‘制憲’嗎?有些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他還說: “我們必須搞清楚,我國人民民主與西方所謂的‘憲政’本質上是不同的。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有些人說‘憲政’,套的是西方‘憲政’概念,那還能有黨的領導容身之地嗎?”
習近平還指出:“各種敵對勢力鼓吹在我國搞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并不是要普度眾生,也不是要傳授給我們什么通靈法器,而是借此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把我國納入他們主導的政治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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