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私欲橫行、利己心態無限釋放的充滿著功利化的社會注定將離正義越來越遠。
近些日子,關于藥家鑫一案的審判正在被熱切關注。本來是一件普通交通肇事案,但因為肇事者后來喪盡天良的瘋狂作惡,致使受害人身中八刀而命喪黃泉。再由此引起的網上爭論,使得此案已不單是懲辦兇手,安慰亡靈那樣簡單了。它的審判結果將更反映出社會不同群體之間的博弈。將會是社會正義與錢權、利益和赤裸裸利己心態茍合糾結起來挑戰公平正義的較量。
此案中先肇事后行兇的是西安音樂學院大學生藥家鑫,其父是正團職務但享受副師待遇的住地方某單位軍代表,而受害人張妙是一個無權無勢的農村女子。于是,行兇者殺人的“習慣性彈鋼琴動作”“激情殺人”等等都被作為可以免死的理由提出來,而招致弱女子被撞后再至被殺的原因據藥家鑫事后說法是怕這個農民打扮的女子記住車牌號后找麻煩。為了免除日后的麻煩,藥家鑫掏出刀來,用連續的八刀(即使有“叫獸”說是六刀)刺向被撞女子身體……于是,案件的性質發生了變化。但就這樣簡單的案件,為什么審判會一波三折?又何以引起如此的軒然大波?
前有“李剛門”,今有藥家鑫,是社會叢林法則橫行、弱肉強食的真實寫照。
再陳述案件的具體經過似乎沒有什么必要了,人們都知道的。只是許多人存有疑惑,為什么當今社會會有如此之多的不“和諧”因素?為什么弱者的權益得不到伸張?而且連生命都被如此的脆弱?被如此的輕視?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現象,這些受害者無一例外都是相對的弱者,在與強者產生的糾紛、矛盾以及生命之隕亡再到捍衛合法權益之時,無論是主流媒體之聲,代表社會主流觀點的所謂“磚家”“叫獸”的言論,還是代表執政官方作為的態度,都無一例外的傾向于強勢一方。再任你怎么表白著什么“公平、正義,陽光”之類的聲音,如果最起碼的懲惡揚善不能得到及時伸張,即使偶爾有之,也需要付出極大的代價,那無疑是社會的悲哀。
是否一個極端功利化極度拜金的社會,平民注定是要付出血淚的代價?某些時候,更還要連生命的安全都無法保全?
現在藥家鑫一案的審判不但是捍衛被害者的合法權益問題,更牽涉到無數多弱勢群體的生命安全是否能得以維護。因為我們應該清楚一點,那就是這個社會不存在絕對強弱的雙方,客觀而言,只有相對強弱的概念成立。可以打個比方,如果此一案件中的受害人是遠比藥家鑫更強勢的,那么,還會有如此的周折發生嗎?答案應該是否定的。那還可以試想,這個社會之中的絕大多數人,都會有遇到充當“李剛門”或是藥家鑫刀下亡靈之類命運的可能。我是說如果藥家鑫不死的判決被產生,那么,此前所有的“正義,陽光”表白,所有的道德倫理觀念都將灰飛煙滅。因為,生命被迫向強權、強勢讓位,向頂著“磚家,叫獸”之類頭銜用大話、空話蓄意騙人、欺民的“特色”社會屈服。其實說到底,更是正義向錢權與強勢屈服。冥冥之中,“七十碼”與“李剛門”車輪下的亡靈,被藥家鑫車撞后再被多刀奪命的不幸女子亡靈,他們在天之靈不會瞑目的。他們冷冷的目光在注視著這個冷冰冰的世界,他們用生命作代價在拷問著活著的人們的靈魂。
據悉,藥家鑫案在西安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藥家鑫一案時,現場500名旁聽人員,每人都收到一份“旁聽人員旁聽案件反饋意見表”,問卷上除了庭審的合議庭成員名單,還有兩個問題:您認為對藥家鑫應處以何種刑罰?您對旁聽案件庭審情況的具體做法和建議?
據該院一名法官介紹,向旁聽公民征求量刑意見,該院以前就這樣做過,只不過這次是該院發放調查問卷數量最多的一次。
然而,法院向旁聽人員發放調查問卷,征求量刑意見的事,受害者家屬事先并不知曉。在通過媒體報道知道此事后,受害者代理律師張顯向西安中院提出,堅決反對在此案中“問卷調查作為量刑參考”。
張顯表示,有500人參加旁聽,但其中400人都是大學生這一特定的群體,而受害者是農民,農民群體參加旁聽的人很少,村民和受害人親屬才區區的25人。此外,在400名大學生中,參與問卷調查的有藥家鑫所在西安音樂學院的學生,該校學生的人數比其他學校的學生還多,這難道不會使調查結果嚴重偏護故意殺人犯藥家鑫嗎?
張顯認為,民意調查必須具備一定的代表性和廣泛性,而且還需要對參加人員有必要的法律程序,人員組成上也要有合理的結構(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等社會各界所占的人員比例),而法院對此案的做法是十分草率和不負責任的!
顯然,法院的當庭問卷調查是有目的的,其傾向性態度只要不是傻子應該都會明白的。西安中院為達到其不可告人目的的做法太低估也簡直是太無視、很蔑視人們的智商了。
什么樣的社會才會有如此蔑視民意但還企圖假民意之名而袒護兇手,放縱罪犯之事出現?“生命高于一切”再次成為虛妄的謊言。如果這一切將會真實的演繹,那么,是否證明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已無所不在?
無論是進行怎樣的法定程序,再扮以“民意”的裸演,都遮掩不住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藥家鑫惡性殺人一案的判決結果,其實就是“特色”社會強勢與弱勢群體之間的博弈。是少數人為所欲為與絕大多數人們保全生命安全尊嚴之間的相搏。
至此,人們還該深思的,是什么造成如此漠視人生命權益的惡性事件一再發生?為什么社會產生了把人劃分等級的事實?如果不幸進入不到強勢群體,那么,等待你的將是什么樣的命運?
這是私欲泛濫的私有化社會獨有的現象……
藥家鑫一案最終會得到怎樣的判決?人在等,天在看!!!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