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論十大關系》——探索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左大培
(2009年4月12日在“毛澤東旗幟”網站的講演提綱)
注:之前公告4月11日有誤,實為4月12日。
毛澤東的《論十大關系》是指導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綱領。在毛澤東時代,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意味著中國特色的公有制計劃經濟。這種中國特色的公有制計劃經濟不同于“斯大林主義”,不同于在斯大林時代奠定了基本特征的蘇聯式的傳統計劃經濟。它合乎中國的國情,也更加靈活,有更多的市場經濟成份。《論十大關系》產生于1956年對蘇聯式的社會主義和計劃經濟進行反思的年代。
《論十大關系》的基本指導思想:“把國內外一切積極因素調動起來”,“為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斗”。
毛澤東所論述的“十大關系”,特別是其中論述的“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系”、“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的關系”、“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系”、“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中央和地方的關系”,都體現了毛澤東建設社會主義的一個基本思想:發揮“兩個積極性”、實行“兩條腿走路”,兩個方面“兼顧”和“并舉”——工業和農業并舉、重工業和輕工業并舉、兼顧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等等。這種“并舉”和“兼顧”的思想,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與斯大林時代的蘇聯計劃經濟的主要差別。
斯大林時代的蘇聯計劃經濟集中發展重工業,重點發展內地工業,使整個經濟都為國防建設服務,實行中央的高度集中統一,不重視改善個人的生活,特別是忽視提高個人可支配的收入。毛澤東領導下的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則強調兼顧農業和輕工業,重視沿海的經濟發展,強調經濟建設,注重發揮地方的積極性,要求兼顧生產者的個人收入。
毛澤東的這些思想,特別是發揮地方積極性、保護生產者個人利益的思想,在“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的群眾運動中都有突出表現,而“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問題,如片面發展鋼鐵生產、工農群眾生活水平提高不快,又都在某些方面違背了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論述的基本原則。
不過,在改革開放前的30年中,斯大林時代的蘇聯計劃經濟的那些基本方針和發展戰略在中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仍占主導地位,這表現在經濟建設的重點是發展重工業和為國防建設服務上。1977年公開發表《論十大關系》,本身就是表示要按照毛澤東的“兼顧”和“并舉”思想糾偏。
以后的“改革開放”,就將這種糾偏推向了極端,客觀上成了重點發展輕工業、發展沿海經濟,只要發展經濟、不要國防建設,只要增加個人收入,而且最后變成了只要增加極少數“企業家”的個人收入,甚至還出現了地方抗拒中央的傾向。就背離斯大林主義發展戰略這方面看,整個“改革開放”也可以說是進一步延伸了毛澤東對斯大林主義發展戰略糾偏的主張,但是這種延伸很快就走向極端,“矯枉過正”,違背了毛澤東的最基本主張,而且這樣的極端與毛澤東最根本的追求相沖突。毛澤東肯定要維護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要發展內地工業,要搞好國防建設,反對讓市場支配一切。
今天討論《論十大關系》,首先應當強調:《論十大關系》貫穿始終的基本理念,是獨立自主、中國人自己掌握自己命運。這種獨立自主的理念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反對盲目地學外國,另一方面是堅持經濟建設上的獨立自主。
毛澤東論述“中國和外國的關系”,也體現了他的“兩點論”和“兼顧”思想:一方面要“向外國學習”,另一方面要“有分析有批判地學,不能盲目地學,不能一切照抄,機械搬用”。只有在不盲目學外國的基礎上,才可能談到中國經濟、中國社會主義的“中國特色”。當時盲目學外國的主要危險在于教條主義地學蘇聯、學斯大林模式,而今天盲目學外國的主要危險來源于教條主義地學西方、學美國。
中國經濟建設上的獨立自主,表現在建立獨立自主的經濟體系,不依附于外國。毛澤東要求兼顧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其基本的出發點顯然是主要依靠國內自己的產品來滿足自己各方面的需要。如果真是完全“融入”了國際貿易和國際分工的體系,中國可以完全依靠國際貿易以外國產品來滿足自己對某種產業產品的需要,如依靠進口來滿足對重工業、農業產品的需要,而根本不需要發展這種產業,不需要全面地發展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
我們今天需要的,是完整地、全面地把握和貫徹《論十大關系》中的思想。
目前的中國經濟已經從另一個極端上背離了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提出的主張。目前中國已經有過多的資本主義成份,對“個人利益”的強調已經發展到不是重視“生產者個人”的利益,而是讓資本主義“企業家”的個人利益壓倒了社會利益、“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中國經濟中輕工業的成份過大,沿海工業的比重過高,國防建設的比重過低,某些地方在“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所謂“自主行為”正在損害全國的利益。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的是從另一個方面糾偏,強調:毛澤東的基本目標和重點,還是“重工業為主”(現在應當是高科技的制造業為主),“真想”“發展內地工業”,“真想”要原子彈,“一定要加強國防”,在收入分配上不能只顧企業家個人這一頭,而要“兼顧”國家和工廠——我們要在收入分配上“兼顧”國家和工廠,是要通過“兼顧”國家和工廠使真正的勞動者們得到更多的收入和福利。
統計資料:
(2004卷第9輯《海派經濟學》文章中的資料)
1949-1979年,中國的發電量由43億度增加到2820億度,增加了65倍;原煤產量由0.32億噸增加到6.35億噸,增加近19倍;鋼產量由15.8萬噸增加到3448萬噸,增加211倍;棉紗產量從32.7萬噸增加到263.5萬噸,增加7倍。糧食產量在30年中由1.12億噸增加到3.048億噸,平均每年增長3.5%,大大超過人口每年2%的增長速度。
武力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簡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
第147頁:
中國1976年糧食產量5726億斤,比1965年增加了1836億斤。在人口迅速增長的情況下,人均糧食產量由544斤增加到610斤,增長了12.1%。
中國1976年與1966年相比,鋼產量2024萬噸,增長33.6%;原油8716萬噸,增長499%;原煤4.83億噸,增長91.7%;發電量2031億度,增長146%;機床15.7萬臺,增長186%;汽車13.52萬輛,增長141.9%。
第14頁:
1933年是新中國成立以前“經濟狀況最好年份”,據估計近代工業生產總值僅占全國工農業總產值的12.3%。1933年的中國與1913年的俄國相比,中國煤炭、電力、石油、生鐵、鋼、機械制造、紗錠,僅分別相當于俄國的97%、57%、1%、14%、0.5%、4.6%、59%。
而以1949年與抗戰以前的1936年相比,中國的農業牲畜減少26%,農用施肥量減少約27%,糧食產量減少21%,棉花產量減少45.6%。1949年全國人均糧食僅為475斤原糧(抗戰前每人平均約60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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