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評張維迎的“理性思考”(上) 》
張先生為“理性思考”規定的四方面的內容,除了“換位思考”,“可行性”外,其三是“擺事實,講道理”,其四是“向前看”。
一般地說,“可行性”,“擺事實,講道理”,“向前看”,都是對的,是在一定場合中必須要思考的或要如此思考的,特別是“擺事實,講道理”,和“實事求是”意思差不多。問題在于張先生提出這些標準時所講的內容,在這些“名牌”包裝里面到底是什么貨物。現在不妨來打開包裝看看。
首先,撕開“換位思考”的層層包裝之后,原來里面包的是“剝削有理”。
張先生說,民眾們,不要因為改革傷害了你們的利益,就發情緒。“無知的面紗”使你們看不清楚什么是“公正”。“公道不公道,打個顛倒”,換位想一想就明白了。所以,你們應該不要總站在自己的地位、身份、利益上,換個位置,要想老板來投資不賺錢,還來投資么?他們不來投資辦企業,你們能有工作,能供家養口?你們有錢當老板,不也一樣么?這對任何人都是一樣的公道。在張先生看來,資本家剝削工人理該,天公地道;而且有功,發展了經濟,提供了就業機會。“主流經濟學” 家都是這樣宣講的。當然,他們不會說這是剝削,而是叫“剩余索取權”更迷你的說法是“按生產要術分配”。
是的,“機會均等”是一種公道,或者叫平等。馬克思提出的按勞分配也是機會均等的平等權利,他說這是“資產階級的法權”。張先生說的是另一種資產階級的法權,兩者標準不同。按勞分配是以勞動做同一尺度來計量的各人的平等權利,而張先生說的那種公道,是以資本做同一尺度計量的各人的平等權利,就是按各人投入的資本額的多少來分配利潤的平等權利。
但是這里有個問題。勞動盡管由于各人的勞動力不同而不同,但勞動力是每個人都有的,因而是人人都有的并且可以實現的平等權利,而資本就不是人人都可能有的,因而不是人人都有權利,只是少數有錢人才能投資,所以只是資本家的權利,勞動者根本沒有份。所以,張先生所講的“公道”,對絕大數人來說,是非常的不公道。
其二,張先生對他的“可行性”的解釋,告訴的是這么一個道理:“共同富裕”是烏托邦,資本占有勞動制度不可改變。
張先生通過他講的二人社會的A、B、C 三種狀態,描述出鄧小平所設計的改革進程:首先,不能再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要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后達到共同富裕。張先生肯定了從兩個人各得到100 的狀態A,進行到一個人得到120,另一個人得到180的狀態B,但對于要達到共同富裕,即張先生這里說的“社會最優安排”狀態c ,他認為不可行,如果非要實行不可,那必然又會回到原來的狀態A。
張先生可能說我歪曲了他的意思,給他加個反對鄧小平“共同富裕”改革路線的罪名。我知道,張先生完全是因了改革,才有今天的名聲、地位和富裕,他會堅決維護他高舉改革大旗的專利,反對改革的必須是別人,只能是發泄情緒的群眾。二評中我提到我曾經給鄧小平寫信說過,一些經濟學家擁鄧小平為“改革總設計師”是假,打著鄧的旗號推行資本主義是真。今天,廣大群眾和一些理論工作者也感覺到和認識到了,要求反思改革。使得“主流經濟學家”很老火,大嚷著有人“反對改革”,這事兒從改革一開始就嚷到現在。我準備 在三評之后,先專題來談此事,揭露這些賊喊捉賊者;也為這段對張先生的評論作個交代。
如果張先生說他的這個例子沒有“共同富裕”是烏托邦的意思,那么,我就換位思考,用張先生的說法,叫做“企業家占有剩余是可選擇的社會最優制度安排”,張先生就不會反對,而是會十分滿意了,為什么不用學者的理性說法,去說明“資本占有勞動”制不可改變,而用那種激起情緒的詞匯“剝削有理”呢。
如果張先生還否認,那么張先生到底講什么呢?舉例總要有現實意義,不能瞎編些根本不可能有的社會狀況來胡弄你的聽眾和我們嘛?
如果張先生認為我曲解他,那就出來解釋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要講些含糊不清的話,故弄玄虛,顯得張教授高深莫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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