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李玫瑾還有話要說
古稀翁前不久在網上發了一篇拙文,題目是《驗證人格》,中心意思是質疑李玫瑾的人格,并對她的一系列言行進行分析批判。我水平有限,人微言輕,但自恃年高,敢說幾句話。也許有人不會當一回事,但我覺得問題實在嚴重:一個完全無辜的年輕婦女,家有父母老小,沒招誰惹誰,在被汽車撞傷以后,未得救治,又被扎了八刀,慘死在路上,這是在人間嗎?!兇手藥家鑫雖然是大三學生,卻太沒人性,心腸和手段太殘忍!僅僅因為怕擔責任,怕農村人“難纏”,就敢舉起屠刀,奪人性命;殺一個人就像踩死一個螞蟻那么容易,罪惡滔天!
看了相關報道,有人氣憤地說:應該滅他九族!我說:這是氣話,共產黨沒有這個政策,不允許搞株連。但也有另一個極端:企圖保護兇手,找出各種方法和歪理為罪犯開脫。這真讓人怒火中燒:還有沒有天理,還有沒有窮人的活路!尤其常在電視上露臉的那個李玫瑾,以教授自居、以“專家”壓人,以“犯罪心理學”研究者的身份,創造“彈琴殺人”的怪理論。如果能夠成立,造琴的都得下崗;賣琴的都得關張;還必須嚴格審查一下,還有哪個行業具有潛在危險,來一個全面清理;只有這樣,老百姓才能有安全感。真是匪夷所思,荒謬絕倫,引起公憤;卻有人支持李玫瑾,為她辯護。——就算被他們控制了話語權,也未免太過分,這是逼著啞巴說話!
她極力表白“我研究的是犯罪行為的背景問題,根本不涉及量刑問題”,但許多人都認為,她有明顯的辯護傾向;連極力維護她的人都認為她是在替罪犯辯護,糊涂招供:“替人辯護就遭如此打擊,這個世界貌似不需要律師”,很可能認為自己非常聰明。反正他們哪頭都想占理,想永遠立于不敗之地。但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李玫瑾給藥家幫了倒忙,有人又給李玫瑾幫了倒忙。正如毛澤東主席在半個世紀之前所言:他們吃虧,在于不老實(大意)。有的是能做不能說,她是能說不能做,其實是同一個毛病:害怕真理,一意孤行,堅守謬誤。
李“專家”太能忽悠人,說什么“我們要從案件行為中看出他的背景,更重要的是預防什么。我認為它需要的是這個答案,那我當然要解釋的是這個問題”,反復強調“這跟他彈鋼琴有關”。就算“跟他彈鋼琴有關”,這個分析和判斷有什么意義呢?是否應該制定一個《彈琴規范》,列出“防止殺人”的條款,并要求嚴格遵守?簡直是無稽之談,還叫嚷“這有什么不對?”——是無知還是無恥?她一張嘴就露怯,還左一個專家,右一個專家地自吹自擂,讓人說什么好呢!
他們千方百計地尋找和述說殺人理由,卻指責公眾“把這種‘可理解性’理解成了‘可辯護性’”。我必須問:你們理解被害人家屬的肝腸寸斷和廣大百姓的提心吊膽嗎?
據說律師以“激情殺人”為藥犯辯護,究竟是“激情”還是無恥?何來激情?怕擔責任,怕“難纏”,也是激情嗎?——真能“推磨”!——邪惡在挑戰正義。
我要利用有限的余熱,弘揚正氣、抑惡揚善。我生在舊社會,長在紅旗下,受毛澤東思想哺育。雖然當前被邊緣化,自信尚有做人的良心,并確信正義人士永遠占大多數。有賴技術進步,會在電腦前敲幾個字,所以寫成了那篇文章。首先感謝資料的提供者,感謝網站不棄;其次感謝編輯人員水平之高,加了一個副標題,系點睛之筆,揭示主題,非常適宜;最后感謝廣大網友的肯定,我們共同批評謬誤,維護正義。我覺得,近期正義之聲越來越響,烏七八糟漸漸隱退,春天的氣息逾濃,讓我看到了光明。
現在,我還有話要說。遵從毛主席教導:抑惡揚善,還要治病救人。李玫瑾說過錯話,辦過錯事,百般狡辯,非常可惡,但不應該一棍子打死,還要立足挽救。有時候,打趴下是必要的,但若認識并改正了錯誤,還應該把她扶起來。但再當教授,既不夠格,也不合適。因為她的人格和知識都非常欠缺,不能為人師表。其結局應該是:摘帽,認錯,再教育。但她很可能不服氣,那就悉聽尊便。
在毛澤東時代,對犯錯誤人的處分決定,常有這樣的句子:“以儆效尤”;對死刑犯的判詞常有“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這充分說明,處分(殺頭是極端的處分)不是目的,而是為了教育群眾與平民憤。
無論如何,用虛假掩蓋真實,用邪惡踐踏正義,永無和諧!這是我要對準李玫瑾們開炮的主要動因;必須呼喚良知,不能再沉默了。
有一個精英唱得非常動聽:“我們唯一該做的是,不要試圖干預司法,行政干預、輿情干預都不要。如果不去維護司法獨立,也請不要干預司法獨立。這件事情上,不要做李玫瑾,也不要做孔慶東。”——貌似“公正”,實際是想把廣大群眾遠遠隔開,以利暗箱操作。我出個主意:最好到月球上去辦案,決無干擾。但可知“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是何含義?若想把人放在真空里,既無可能,也無意義,有人參與才叫社會。——虧他想得出來!李玫瑾把自己弄臭了,不行了,就想把她踢開;而孔慶東和王剛們卻因大聲呼喚正義,仗義執言,受到百姓熱愛,撼得動么!毛澤東教育我們要相信群眾,依靠群眾,而他卻想排斥群眾,這是哪個的意識!想讓老百姓變成聾子、盲人和啞巴么!整天叫嚷“監督”,難道司法就不需要監督嗎?這叫假裝糊涂尿炕!當他們有需要的時候就求神拜佛;不需要的時候就拆廟——心太不誠!
懂不懂一點辯證法?如果沒有老百姓,不為老百姓著想,審判藥家鑫干啥!有這種同胞(我認為是),真讓我汗顏!
精英們排斥民意,不管民生,由此可見一斑!
什么是天?老朽不才,胡思亂想,認為:在抽象的意義上,天乃世上萬物的靈性;把范圍縮小一下,是廣大老百姓的意志。如果我說得不對,歡迎批評指正,預先感謝了。
插一個小故事,是我親身所歷。某日在院里,見一個年輕人正在貼“停氣通知”,自然是停天然氣。我一轉念,覺得我家雖然還用液化氣瓶,但裝了管道的人家一定沒有備用瓶。我只看到醒目的四個大字,未見內容,便隨口說出一句話:“那怎么做飯呢?”卻想不到那個貼通知的人立刻翻了臉,沖我嚷道:“你看看,你看看,是什么時間停氣!”我說:“這和我一點關系沒有,隨便說了這句話怎么了?”他說:“你影響我們公司聲譽!”我說:“我誹謗了嗎?”簡直是活見鬼!吵過幾句之后,他見我不好惹,騎上摩托溜走了。我在后面嚷道:“你們這些青年人受了什么教育?懂不懂起碼的做人道理,就這樣維護公司的聲譽嗎?”
孤立地看,這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但聯系藥家鑫和李玫瑾,簡直是一個思想體系。地地道道的看家狗,稍有動靜就亂咬一氣,人們還能安生么!但他們所起的作用和狗們相反,會給主人造成損失。他們唯我獨尊,不懂尊重,“禮儀之邦”被糟蹋得不成樣子。
他們崇拜“普世價值”,不學唯物辯證法,不愿當中國人。為藥家鑫開脫,有人認為是一個大陰謀。對此,暫不予以評論。顯而易見的是,正是他們的作為,反給藥家幫了倒忙。就是說,讓人們更加仇恨那個殺人犯了。對李玫瑾而言,捧她,是往死路上推她;讓她忘乎所以,挑戰良知;最后,將為人們所不齒。
我個人認為,——僅僅是個人認為——藥家鑫犯了滔天大罪,即使可赦,取決于三點:
1、在其父母的陪同之下,跪三天向死者家屬賠罪;
2、死者家屬獲得充分的安慰與妥善安置;
3、在現有法律框架內,能否法外開恩。
除此,任何狡辯只能把他推上斷頭臺!——事實上,很多“明白人”已經把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怕沒什么希望了。“普世價值”害死了張妙,也將害死藥家鑫,與別人無涉。
藥家鑫無疑是一條鮮活的生命,但又是無限增殖的細胞,比較難辦。
古稀翁(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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