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強拆中引起自焚慘劇的江西某縣委書記說了一句“沒強拆就沒新中國”,在媒體上引來萬炮齊轟,都說這句話太“雷人”。筆者在看熱鬧之時思索其中的門道,發現書記這話其實一點兒也不雷人,而是真正的大實話和時代的大真理。
從物質形態的角度由小到大,我們老百姓搬進新房或者別的舊房都叫做“有了新家”,那么在以房地產為支柱產業的當今中國,如果看不到舊房子而滿眼都是新房子,不正如《大中國》歌里唱的“我們都有一個家名字叫中國”那樣,有了一個新的家,而這個新的家不就該叫“新中國”?
再從事物發展的哲學層面看,所謂新與舊其實都是相對的。我們以往說的“新中國”通常是指1949年10月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但這個“新中國”已經61歲了,在許多人的眼里已經說不上新了已經比較舊了,就像我們這個新中國所取代的舊中國通常是指“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這個舊中國在被新中國取代時,不也才只有38歲么?38歲就是舊中國,那么某些人把61歲的新中國同樣看成舊中國,想來也沒有太大的不妥。
新中國的變舊,其實在無論是官方還是非官方的輿論中,其實早已有了差不多是定論的說法。比如很多經濟學家或是別的什么家,不是曾經提出過改革開放后的中國應當叫做“新新中國”么?比新中國還要新,其實一個“新”字就夠了。還有一些官方言論早已通過“特別是”的表述,隱約表達了前三十年為舊后三十年為新的意思。再比如去年的60周年大慶,如果沒有前面的那個步伐不太整齊的毛澤東思想方陣,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豈非就只有這新的30年?所以前30年屬于舊的新中國,后三十年屬于新的新中國,不已經是非常分明的事情,有什么雷人不雷人呢?
當然平心而論,某些官員以及先富者們對于新中國的新與舊,感情和觀念是有較大的差異的。老百姓特別是工農群眾總希望前后61年乃至不管今后多少年,都依然還是與“中華民國”乃至夏商周秦漢晉隋唐宋元明清中華民國的舊中國根本不同的那個“新中國”,只有某些群體才會把這個新中國的前三十年看成舊中國,要通過不止是對房屋的強拆來建設他們理想中的新的新中國。在這種最根本的意義上,強拆者和被強拆者完全說的就是各自都順理成章的兩碼事,又有什么雷人不雷人可言!
所以在筆者的觀感中,書記說的他所代表的一些利益群體的真心大實話,一點兒也不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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