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閬中市法院日前以妨害公務罪名,公開宣判八名討薪民工。消息一經宣布,如一石激起千重浪,引發網民猛烈抨擊。俗話說,舉頭三尺有神明,如今誰能聽見弱者的哀鳴?
該案承辦法官認為,農民工討薪歷來受到全社會關注和幫助,勞動監察部門、公安機關、司法機關都是民工討薪時可以求助的對象。農民工討薪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國有國法,如果以過激方式討薪而觸犯法律,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希望民眾“以此為戒,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維權”,切莫因過激行為將自己從受害者變為違法者。
這個法官說得大義凜然,問題是,既然有這么多求助渠道,民工為何還要采取激進行為討薪維權?如果不是迫于無奈,民工又何須以身試法?要求民工“理性維權”,但那些欠薪不還的無良商人理性嗎?那些對欠薪現象視若無睹的政府機構理性嗎?
打工掙錢,欠薪償還,天經地義。民工干的是最苦最累的活,粗茶淡飯,住工棚甚至睡馬路,忍辱負重,為的不過是養活一家老小。然而,他們付出勞力卻拿不到微薄的報酬,不止一人挨餓,全家更陷入絕境,流汗還要流血,這不是官逼民反嗎?
事實上,幾乎所有討薪者都曾經歷痛苦的過程:找開發商,對方讓你滾蛋;找政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推諉,跑斷腿也解決不了事情;找仲裁部門,調解往往成為馬拉松式的扯皮,于事無補;如果要告上法庭,成本高昂,需時漫長,讓討薪者望而卻步。
更不堪的是,作為受害者的討薪民工,在當局眼中竟成為麻煩制造者、社會穩定的破壞者。有的地方維穩演習,“假想敵”竟然是討薪民工,遭武警棍棒鎮壓。農民工討薪,不過是索求應得、合法的工資,結果卻屢遭粗暴對待甚至被判刑,天理何在!
討薪之路血淚斑斑,民工們或者在漫長的上訪路上忍受凄風苦雨,或者在老板和權貴面前跪下卑賤的身軀苦苦哀求,或者在公安和武警荷槍實彈的圍追堵截甚至無情打罵中忍氣吞聲,一些人妻離子散,一些人家破人亡,更有不少民工憤然走上了爬塔、跳橋、堵路甚至自焚之路,他們完全是無可奈何,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和全家的幸福為籌碼進行討薪。
多年來,已記不清國務院出臺了多少個嚴禁拖欠農民工薪酬的文件,也記不清多少高官說過要及時兌現農民工薪酬的溫暖話語,可惜慘劇一再上演,這些民工卑微的中國夢是多么難圓。到底誰能站出來給這些弱勢群體主持正義呢?一個社會如果任由權貴階層逍遙法外,反而對弱勢群體嚴厲執法,法治只能成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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