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閬中公審事件,主流觀點是譴責資本對法制的踐踏。這中間,一些其他觀點也很有市場。北部灣的風發表約兩位數的文章,
基本涵蓋了這些另類觀點。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第一次,《閬中公判事件帶出的泥--劉力子所長》,北先生認為,是劉力子所長之流偏袒了開發商,才導致矛盾激化;接著,他把矛頭引向開發商楊某;后來,更把矛頭引向右派,無端指責陳有西律師幫助民工有陰謀;再后來,《輿論監督法院判案,還是干擾法院判案》,把輿論給審判一遍;再后來他一看楊某也得罪不起,就說楊某付了農民工薪資,是包工頭鼓噪民工鬧事,把責任推到包工頭身上;他說《隨右派的節奏起舞的不會是真左派》,甚至扯到文革。他認為右派說民工對,左派必須說民工錯,左右派是死敵,不存在對話基礎。
至此,北先生完成了他的洗地表演。考慮到北先生一貫的立場,把他在此事件上的表現歸結為粉飾太平、禍國殃民的五X黨,顯然有點冤枉。但是北先生的觀點,很有迷惑性,不得不批駁一下。
一、北先生認為,錯在包工頭。開發商付農民工工資,包工頭阻擾農民工拿工資。包工頭也是資產階級,包工頭和開發商之爭,是大資小資之爭,農民工是受蠱惑的,是盲流。
包工頭是不是資本家?也許某個包工頭是大資本家,也許某個包工頭屬于小資產階級,但從包工頭群體看,基本屬于中產階級。前不久制造爆炸事件的包工頭馬永平,大家一定記憶猶新。他甚至中產階級都算不上。
按照程序,開發商和建筑商訂契約;建筑商和包工頭訂契約;包工頭和農民工訂契約。開發商跨過建筑商和包工頭,直接發工資到農民工手上,且不說目的是什么,程序合理合法嗎?越級行使權力,政府部門一般不會這么干;越級上訪,政府部門更是諱莫如深。政府部門為什么要支持開發商越級發工資,貓膩在哪里?
并不是單個的農民工,就可以隨意的去一個工地干活。農民工和包工頭,很多連親帶戚,他們是相互信任相互依存的關系,結成一個利益共同體。包工頭的利益,影響農民工利益,一同過激,不是沒有原因的。
如果北先生是農民,秋收起義時,他一定會大喊,毛澤東是富農,不要聽他的;等到建國,他還會喊,毛澤東是富農,不會代表我們利益。
二、北先生認為政府在閬中公審中基本不承擔責任
北先生把問題推給牛所長馬所長、推給開發商楊某、推給包工頭,洗地如此干凈,是他把閬中公審,和中國整體現實割裂開來。大家討論問題,是把閬中公審看成現實社會的一個縮影,所以直達根本、指責政府。比如北先生身上長滿痱子,打針吃藥可以解決問題。北先生卻說,來,把我的痱子一顆顆挖掉。您不覺得荒唐嗎?
是的,包工頭可以選擇打官司,走“法制”道路,但這條路是否行得通?即使行得通,它可能比公審的成本大。公審了,包工頭出獄后,基本可以拿到北先生說的帶資款;不公審,難!甚至有生命危險,不舉例。
政府公告認為開發商直接給農民工發了工資,這樣不講契約不講法制胡攪蠻纏,還視為正確,您就知道法制建設的路在何方,還在人治的基礎上。
北先生提到,讓開發商和包工頭“大資”、“小資”互斗,認為這樣對政府和百姓都好。這樣的觀點非常“推心置腹”,但也忍不住笑噴。
三、北先生的唯右派錯誤論,不知哪里來的自信
左派和右派,立足點都是人類的良知。他們的區別,只是方法論的區別,即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上有差別。人類社會無非在做兩件事:等貴賤、均貧富。左派認為,現階段均貧富更迫切;右派認為,等貴賤才是第一要務!左右派是存在對話和團結的基礎的。
辯證唯物主義有三大規律:對立統一、否定之否定和質量互變。這同樣可以解釋左右問題。
左右是對立統一的。對改開否定,從馬克思主義基本規律來說,沒什么不可以;但是不能全盤否定,而應該是“揚棄”。對文革同樣如此。北先生主張犧牲包工頭之類的中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根據質量互變規律,這個量已經非常大,真的感覺質變的危險。
繼承和發展毛澤東思想,可以有兩條道路,一條是講科學,一條是走宗教,都不錯。但在解決現實問題上,理智更重要。不要因為情緒化,把很多私下探討的“推心置腹”的話,拿到公眾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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