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在2010年3月19日公布了《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新聞上多從流入東部農民工數量減少、民工荒的角度來報道(還能指望他們報道什么),我就說點談別的。
根據《報告》,2009年全國外出農民工總量14533萬人,其中95.8%是年齡在16歲至50歲之間的青壯年勞動力,約為13923萬人。參考國家統計局其他報告的數據,這大概相當于農村居民全部這個年齡段人口的約37%。(除了外出農民工,還有在本鄉鎮以內從業6個月以上的本地農民工8445萬人。國家統計局沒有給出這些人的年齡結構。)
城市從農村源源不斷地吸收著勞動力。在城市人口迅速增長以及城鎮失業率局高不下的大背景下,2009年全國外出農民工數量仍然增長了3.5%。相反,本地農民工則減少了56萬。這只能說明兩個事實:其一,農村和小城鎮經濟處于全面凋敝之中,無力解決居民就業問題;其二,城市資產階級需要通過從農村居民中持續吸收廉價、更能吃苦的勞動力(最近很多報道,說在城市中長大的第二代農民工已經不如他們父輩那樣能吃苦了;而更新的報道是云南旱災地區的農民已經在吃野菜了),把城市工人工資水平控制在了一個較低的水平。這一點后邊還會再談。
16歲至30歲間的農民工占了全部農民工的61.6%,為8952萬人。這其中,接受過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均在26%以上;21-25歲年齡組中接受過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達到31.1%。城市不但把勞動力從農村中源源不斷地抽出來,而且尤其把受到過較高程度教育的勞動力吸收出來了。這一方面使留在農村的勞動力素質始終處于相對較低的水平上,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則保證了對城市經濟發展和提升至關重要的勞動力素質。
但是這種保證還是遠遠不夠的。51.1%的外出農民工沒有接受過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訓。文化程度越低接受過技能培訓的比例也越低,在文盲半文盲農民工中接受過技能培訓的占26.3%,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接受過技能培訓的占35.5%,初中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接受過培訓的占48%,高中和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接受過技能培訓的比例分別為54.8%和62.5%。經濟越發達,對勞動力的培訓就越重要,技校的重要性就越明顯。如果農民工的技能培訓沒有盡快的質與量的雙重提高,不但繼續會制約他們收入的提高、拉低城市人口的工資收入水平,而且還會嚴重制約中國經濟的整體轉型與經濟水平的提高。
在外出農民工中,以受雇形式從業的農民工占93.6%,自營者占6.4%,自營者比例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從務工地點看,在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務工的外出農民工自營比例分別為5.6%、7.9%和8.6%。外出農民工主要流向地級以上大中城市,在地級以上大中城市務工的農民工占63.3%。
這個數字雄辯地表明了從整體上來講農民工(至少當他們在就業地時)是真正意義上的工人階級,越是在經濟發達(從而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越發達)的(就業)地區就越是如此。
受雇人員的收入和自營人員的收入差異明顯,受雇人員月均收入1389元,自營人員的月均收入為1837元。自營人員收入比受雇人員收入高約三分之一。但是如果考慮到自營人員的經營成本支出,收入差距應當是沒有這么明顯的。況且即使有這三分之一的差距,自營人員的月均收入也不算高。自營只能算一種相對落后的小生產、小經營模式,古今中外的經濟史都證明(特別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和生產力快速發展的時期)小農的自營是一種自我折磨的經營方式,經營者的付出和獲得實際上是不成比例的。
在外出農民工中,從事制造業的農民工所占比重最大,占39.1%,其次是建筑業占17.3%,服務業占11.8%,住宿餐飲業和批發零售業各占7.8%,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占5.9%。從事這幾個行業的農民工占了總數的89.7%。從事制造業的農民工比上年下降2.6個百分點,建筑業、批零業、服務業、住宿餐飲業等均有所增長。
從農民工從事的幾個主要行業看,收入水平較高的是交通運輸業、采礦業和建筑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別為1671元、1640元和1625元;收入較低的分別是住宿餐飲業、服務業和制造業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分別為1264元、1276元和1331元。從收入增幅看,增幅高于各行業平均水平的是住宿餐飲業和建筑業,增幅分別為8.1%和5.9%;收入增幅較低的是批發零售業和采礦業,分別增長3.3%和4.5%。按照上段中的勞動力在各行業中的分配比例加權計算,農民工的平均月均收入約為1262元。這是相當低的。(外出農民工月平均收入為1417元。)
特別是,作為一個制造業大國,我國農民工從事制造業的比重最大,收入卻在各行業中偏低,而且還是這還是個拖欠工資比較嚴重的行業;同時,我國制造業的整體利潤率也不高。這說明我國制造業水平還很低,在國際產業鏈上的地位也很低,在對國外市場事實上形成傾銷(因此麻煩不斷)的同時,很大一塊利潤卻被國外市場上從事銷售的資本家攫取了。
不過要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制造業的資本有機構成卻提高迅速。不僅在去年這樣的經濟危機期間制造業從業人數在減少,前邊幾年我國制造業提供的就業崗位都在減少。但是因為制造業成分復雜,在沒有更詳細的資料之前,無法做更多的分析。
在大中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收入水平相對較高,西部地區收入增長相對較快。
以受雇形式從業的外出農民工平均每個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時(7.3個工作日)。按照一個月30天計算,相當于每月休息4天,大體上相當于每周休息1天。因此,每天平均工作時間在9.7小時以上。這還是在經濟危機蔓延的一年中發生的事情。
在受雇形式從業的外出農民工中,每周工作時間多于《勞動法》規定的44小時的占89.8%。從農民工集中的幾個主要行業看,制造業農民工平均每周工作時間58.2小時(7.275個工作日),建筑業59.4小時(7.425個工作日),服務業58.5小時(7.3125個工作日),住宿餐飲業61.3小時(7.6625個工作日),批發零售業59.6小時(7.45個工作日)。在這幾個行業就業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83.8%。平均勞動時間最長的是住宿餐飲業的農民工,他們每周的工作時間超過60小時。
《勞動合同法》沒有得到認真地執行。2009年以受雇形式從業的外出農民工中,與雇主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占42.8%。約六成農民工沒有簽勞動合同。從農民工從事的幾個主要行業看,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最高,占74%,制造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為49.3%,服務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為63.9%,住宿餐飲業和批發零售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分別為65.2%和66%。
我們看到,服務業、住宿餐飲業和批發零售業不但工資低、勞動時間長,而且勞動關系很不正規。可同時,從事這幾個行業的農民工占了總數的27.4%(四分之一強),而且還有繼續增加的趨勢。第三產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上升。從事第三產業產業的農民工的狀況可以看作是從事第三產業的全部勞動者的狀況的一個縮影。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對勞動者來說未必是件好事,因為服務業的就業崗位往往勞動時間長、上下班時間不固定、需要倒班,而且由于總體上對勞動者素質要求不高(也有一些要求高的工作崗位)所以工資水平不高。而且第三產業經濟單位規模往往較小,所以勞動者比較分散,組織和聯合起來協調行動也比較困難。
雇主或單位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為7.6%、21.8%、12.2%、3.9%和2.3%。雖然西部吸收農民工數量在增加,但是中西部地區的農民工參保比例明顯落后于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與制造業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方面做得相對較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都不怎么樣,最差的是建筑業。雖然建筑業農民工工資相對較高(我們前邊已經看到,建筑業農民工月均收入比制造業高出差不多300元),但是工傷風險較高的建筑行業農民工,雇主或單位為其繳納工傷保險的比例僅為15.6%,離《工傷保險條例》要求相差甚遠,同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比例也顯著低于其他行業,參保比例分別為1.8%、4.4%和1%。我們在前邊也提到了,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有74%(四分之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建筑業在我國是個發展相當迅猛的行業,從事建筑項目的大多都是主要使用農民工的包工隊。城市建設的光鮮亮麗的背后,是農民工的每周工作59.4個小時、大多數簽不到勞動合同并且得不到切實的社會保障。
要想提高農民工的收入,改善農民工的勞動條件,增加他們的福利,從而提高全部城市勞動者的收入,必須堅決斬斷農民工與土地之間的千絲萬縷的聯系。否則不但雇主會以農民工還有土地作為最后保障(這種說法我們聽得實在是太多了)來作為壓榨、盤剝、摧殘農民工的理由和借口,而且很大一部分農民工自己也會真的相信這一套說辭。這個過程可能極其痛苦,農民階級可能要為此付出極其慘重的代價,但是從長遠來看,這卻是他們精神面貌煥然一新,轉變為一個自為的勞動階級,轉變為徹底的工人階級必須要走的路。像列寧說的那樣,“‘遷移’意味著造成居民的流動。遷移是防止農民‘生苔’的極重要的因素之一,歷史堆積在他們身上的苔蘚太多了。”而農民階級如果不徹底轉變為工人階級,他們就會永遠被束縛在土地上,不得不滿足于微薄的收入,在種種陳腐的舊觀念中茍延殘喘,為工商業資產階級和金融資本敲骨吸髓的壓榨,因按照資本主義方式經營土地的農業資本家的競爭而日益破產。農村也將長期處于凋敝的狀態之中。
《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100319_4026282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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