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土地
荒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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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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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從農業文明到工業文明初期,土地可以說是社會變革的第一因子,土地問題是社會問題的第一問題。尤其在中國,歷代歷朝的暴力革命皆源于土地過于集中,造成部分民眾難以生存,以暴易暴。雖然歷代統治者都以“均田賦”為統治原則,但依然難逃敗亡的結局,這是值得深入思考的。本文將一些關于土地社會屬性的閱讀思考梳理如下
一 土地所有制。
原始社會的土地制度名為公有制,這與當時生產力極度低下有很大關聯,是由當時尚未開化的文明決定的,原始社會土地還不是財富,只是人類與萬物棲息之所,稱之為“無主土地制” 較“公有制”更為恰當和準確。
奴隸社會的土地為國家所有制,國家(天子)擁有土地所有權,貴族、卿、士大夫通過分封擁有土地占有權,村社擁有土地使用權。分封制是中國夏商周三朝代最典型的特征,自耕農、手工業者是當時社會主要勞動階層,即使被稱之為"奴隸”的也是助耕農民,“擁有自己的私田”,但必須為“公田”無償勞動,真正意義上的“勞動奴隸”在中國夏商周幾乎沒有,由此可見中國夏商周才是真正馬克思社會學中的封建社會,從土地制度分析中國不存在“奴隸社會”時期,只是我們的教條史學家們生搬硬套馬克思的歐洲史學觀,將孔子追求的完美社會稱為中國最黑暗最殘酷的“奴隸社會”。
皇權社會的土地制度為國家所有制、地主所有制、自由民所有制,主體呈現多元化,土地可自由買賣,只有一種例外,即“限買制”,中國歷代皇權社會為了防止土地過分兼并,引起社會動蕩,對地主的土地量都作了最高限定,這是中國皇權社會土地制度的核心原則。有如此近乎完美的制度設計,但還是難以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使這些少數人成為中國改朝換代的主要力量,數億計在農民起義中倒下的農民只是被這少數人利用的工具而已。由此可見土地制度是項非常復雜社會科學,應由中國最良知最智慧的知識家進行設計。
社會主義社會土地所有制就我國來說是戲劇性的,通過“土地改革”,使中國的農業土地完全私有化,實現了“耕者有其田”(中國歷代初期為爭取民心都實施過均田地的舉措),這是我黨取得政權的關鍵。但轉身來了個大變臉,進行了社會主義大改造,土地由私有變為公有,農業土地名為集體所有,其實為國有,還有其他的土地資源通通國有。一場持續40年的戰爭,數千萬農民用生命爭取的土地,全部上繳國家。從政治倫理講,這是國家集權主義;從土地作為資本的角度講,這是國家資本主義,不是真正的社會主義;從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講,每個公民都是土地的所有者,但60年證明我國的土地就是政府的和掌握權力的少數個人的,而不是有巨大價值的公共財富,因此我國的政府是全球最富有的政府,掌權的官員是最富有的官員。
由此看出我國土地所有制的線路為;無主土地—國家所有—國家所有、私有—國家所有。如今要真正落實維護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必須建設一套公平的、自由交易的、全民受益的土地制度,但土地改革就是革命,誰會去做?
二 土地權益
土地權益有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1200年前我國開始實施“永佃制”,佃農擁有完整的“田面權”,可以永久使用、贈送、出賣、典當、抵押,即完整的使用權。地主只擁有“田底權”,即“所有權”。800年前歐洲黑暗的中世紀,土地使用者除了向領主繳納地租外,擁有對土地的轉讓、抵押、典當權,即完整的使用權。今日中國農耕土地名為農民集體擁有對土地所有權,但沒有買賣交易權、抵押權、贈送權,連土地使用權都不完整,其土地權益較之歐洲中世紀、千年前的皇權社會還弱。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期有羊吃人的圈地運動,使農民失去安身立命之所,歷經苦難轉變為產業工人。我國的改革也以公共利益為名,以極低的價格征購農民集體的土地,將農民轉變為沒有任何保障的最廉價的農民工。國家從農民低價收購高價倒出土地的收益每年達5萬億元以上;資本每年從每個農民工榨取的剩余價值以平均2萬元計,全國農民工以2億計,合資本每年從農民工獲取剩余價值4萬億元以上;壓低土地生產的糧食價格,是另一種方式的掠奪,造成農耕土地短期一文不值,每年掠奪3萬億元以上;國家和資本從土地制度運作中每年獲取收益12萬億元。但目前國家對農民的教育、醫療、各種補貼每年不到2000億元,對此我們的黨我們整個民族都應警醒,短期內土地改革,成倍增加對農民的社會保障、醫療、教育的支出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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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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