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右而左
(此文是我《國企改革:從現象到本質》貼的下篇,發于此供有興趣者參考)
孤立的看國企改革,眼見海量的國有資產,一夜之間進入個人腰包,批評者必然把板子打在那些實際占有了國企的經理人的屁股上,清算他們的“原罪”;也打在那些炮制了各種低級“改制”理論的主流學者的屁股上,剝奪他們的學術桂冠。這當然沒有錯。然而,國企改革從來就不是一個改革國企本身的簡單問題,也不是一個單純經濟問題,它關涉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
早在1954年,毛澤東促成共和國第一部憲法確立了兩條最高原則: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道路。從1955年開始,全國開始實施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三大改造,經過三年的努力,目標順利實現,社會主義的公有制大業初定。之后,經過1962的反復,1964年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1966年開始的文化大革命。這兩條原則,從語言文字成為社會現實。
毛澤東是共和國的締造者,是現在政權的合法性基礎。所以,無論后人如何否定毛澤東的晚年成就,大談他的晚年錯誤,修改憲法,但1954年確立的以上兩條最高原則,無法直接在現實政治生活中拿掉。“曲線道路”被迫成為選擇。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要動搖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必須從經濟入手,也就是從所有制入手。就這個意義而言,整個經濟改革其實就是一個對所有制的消解過程,劍鋒所指,是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
改革從農村開始,走的是“農村包圍城市”的經典道路。早在1962年,“包產到戶”的思潮就在當時的中央高層領導之間涌動。毛澤東及時發現并把它上升到走什么道路的高度加以批駁,嚴厲制止:“包產到戶這事,不可干”。1978年開始的經濟改革,是1962年思潮的復活。現在許多人糾纏小崗村的18個手印是真是假,其實這已經無關緊要。緊要的是,那18個手印,無論真假,都事實上“代表”全體農民和改革者簽訂了“改革契約”。那時候,包產到戶,家庭聯產責任制,糧食豐收,脫貧致富,萬元戶,小康,諸如此類似真似假,半真半假的新聞或者故事,從電臺,從報紙,從改革者和理論家的文稿中,源源不斷的灌輸給城里的工人兄弟們,撥動他們的心弦,激起他們莫名的憧憬。似乎,沿著改革者設計的路途走下去,財富唾手可得,小康就在眼前。在大家將信將疑的時候,人民公社于1984年被勒令解散,農村集體所有制終結了,農民復歸為一盤散沙,“工農聯盟的人民民主專政”這把可以剪除貪官污吏命根子的剪刀,被卸下了半邊。
然而,讓改革者始料未及的是,一種完全在設計之外的力量橫空出世。這就是鄉鎮企業。“農村改革中,我們沒有料到的最大收獲是鄉鎮企業發展起來了,突然冒出搞多種行業,搞商品經濟,搞各種小型企業,異軍突起•••,這是我個人沒有料到的,許多同志也沒有料到,是突然冒出這樣一個效果”。(見鄧小平《改革的步子要加快》)。
何謂“鄉鎮企業”?真如霹靂之后的地衣那樣突然從地里冒出來的?非也!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之后,農村集體所有制建設基本到位,農村生產力得以歷史性大釋放,農村剩余勞動力,開始向農村工業轉移,于是誕生了公社企業。1961年,進入經濟調整時期,在公社之下設大隊,大隊之下設生產隊,此后的農村工業改為社隊企業。這些企業,經過文化大革命后,都得到了良好的發展和壯大。1984年,中央命令撤銷公社和大隊建制,設立鄉和村,社隊企業改名,叫鄉鎮企業。鄉鎮企業就是這么“突然冒出”的。鄉鎮企業出乎改革者意料之外“突然冒出”,讓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那些“身在桃花源,不知有魏晉”的改革家們,對于1958年到1976年的中國農村的翻天覆地的變化是否確實了解。
鄉鎮企業成為農村和城市之間重要的橋梁和市場管道,也使城鄉差距有越來越小的趨勢。但是,當它野火春風般發展壯大到足以威脅到改革者蓄意培養起來的“非公有制”經濟的生存時,他們就對其痛下殺手。理論家聞風而動,論證其如何擾亂了市場,如何成為腐敗之源,如何浪費了寶貴的原材料。然后就說,鄉鎮企業理論上屬于其所在鄉或者鎮的全體人民,由于沒有人享受真正的產權,實際上沒有人為鄉鎮企業負責。這套大家早已收悉的,由城里腳不沾泥的老爺們,販賣到農村去的說辭,雖然大范圍的遭到鄉鎮領導和鄉鎮企業經理人的抵制,但是政府出面裁判,采取一刀切,使鄉鎮企業在2000年前后,如同恐龍一般突然絕跡。它們當然沒有鉆到地底下,而是和以10萬計的國有企業同時成為了眾多近水樓臺者的囊中之物,讓他們一夜之間富甲天下。
鄉鎮企業到它死的時候,在全國工業總產值中已經占得“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地位,其他“二分”為全民所有制的國有經濟和改革者在當時已經全力培養了20多年的非公有制經濟(詳見北大潘偉的《農民與市場》)。這個輝煌業績,得益于它的集體所有制。諷刺的是,它惹來殺生之禍的根本原因恰恰是這個集體所有制!因為這個體制和理論家設定的“公有制必然導致效益低下”的改革前提完全相反,所以必須肉體鏟除它,不然無法證明“非公有制”的制度優越性和良好的經濟效益。
公社作為農村集體所有制的標志,1984年拔掉了,死地逃生的鄉鎮企業,也因為其集體所有制,并作為農村和城市的橋梁,作為新時代工農聯盟的經濟基礎之一,被紅牌罰出場外。現在,對改革者來說,留下的就是那個尾大不掉的城市國有企業。這是體現公有制經濟的最后堡壘,若不革除,改革必將前功盡棄,工農聯盟就有可能死灰復燃。所以這才有“明晰產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理論指導下的“抓大放小”政策的出臺;高效的、優質的、超大型的國有企業暫時收編為政府的自留地,其它中小國企統統“戰略退卻”給“非公有制”經濟。于是,“三國(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和‘非公有制’)歸晉”,可以剪除貪官污吏命根子的工農聯盟之剪子的另一半,就這么行將拆除。
我也許不應該懷疑改革者和食洋不化的秀才們“富國強民”的改革動機,但不得不懷疑他們頭腦中是否有一個“私有制崇拜”情節。如果不是這樣,那么,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他們對于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有著刻骨的仇恨。
人民民主專政的最根本的特征是人人平等,工農由歷來的被壓迫被剝削者,成為可以與一切王公貴族(姑且稱為第一等級)和依附在他們身上的知識分子(姑且稱為第二等級)平起平坐的公民,如泥腿子陳永貴可以官拜副總理,與胡耀邦真刀真槍理論治國之道。這顯然有違第一第二等級的綱常。第一等級王公貴族不樂意,第二等級知識分子沒有了依附的靠山,也不樂意。
毛澤東說“私有制問題基本解決之后,最重要的問題就是管理問題。對領導人來說,要以普通勞動者的姿態出現,以平等待人”,“對企業的管理來說,要采取集中領導和群眾運動相結合,工人群眾,領導干部和技術人員三結合,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勞動者最大的權利是管理權,包括管理國家,管理軍隊,管理各種企業,管理文化教育”。“馬克思主義基本原則是為人民服務,否則是國民黨作風。”(見中央文獻出版社《毛澤東傳》1949-1976下)
國家要交給工農大眾管理,干部們和秀才們要下農村,到工廠,參加生產勞動,與工農大眾相結合。這意味著,唯我獨尊的傲慢,被汗水蕩滌,人上人的優越感,讓雨打風吹去。這一切的確發生過,要使其不再發生,重新找回傲慢的唯我獨尊,脆弱虛偽的斯文,就必須鏟除其得以發生的制度基礎,把工農聯盟的人民民主專政變成一紙空文,讓整個工農階級重新成為分散的小生產者,城市游民,只會生產價值和剩余價值的機器。不這樣,便不能駕馭工農大眾。工人比農民更有組織性,集中性,更富有斗爭經驗,國企改革也比農村改革更牽一發而動全身。所以,農村改革先行,直到改革家和秀才們說的攻堅階段的到來,國企改革才動起真格的來,哪怕惹得天怒人怨。
帖子寫道這里,意猶未盡,有兩個問題本來是要談一下的,怕帖子拖得太長,影響網友的閱讀興趣,決定還是另辟文字,專門討論。這兩個問題是:一,國企改革,或者更廣泛的說,消解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運動,塵埃落定了嗎?二,面對現實,面對工農這樣那樣的權利被侵犯,淪為所謂的弱勢群體,維權至關重要,然而,最大的維權,到底是什么?不是維護個別的具體的權益,而是維護制度。易言之,維護社會主義制度是最大的維權,最根本的維權。
結束語
本文的上篇從一個案例入手,考察1990年代中晚期關乎工人階級最終命運,不同于以往歷次的國企改革-“轉制”,在“靚女先嫁”,“冰棍理論”等理論的指導下,在許多人并不很知情的情況下,早就進入實質性操作,但隨著其深化,導致國有資產大規模流失,最終引來社會廣泛的質疑甚至批判;中篇著重說明,導致國有資產大規模迅速流失的不是“產權明晰化”,“現代企業制度”這些似是而非的理論本身,而是它們背后起決定作用的政策支持。理論是彈性的,政策是剛性的。社會批判可以對理論和理論的炮制者大加撻伐,但一碰到政策,就必須靜音。下篇也就是本篇試圖說明,國企改革無論是改出的種種亂象,還是改革的理論或者政策,都還只是表象,本質則在于以曲線的方式、暗地里肢解“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這把可以剪除貪官污吏的命根子、確保工農根本利益的制度的剪子。農村分田單干肢解了這剪子的一半,國企改革則是肢解它的另一半。但這一切尚未塵埃落定,工農大眾必須起來維護社會主義的制度.。這是最大的維權。
右而左 20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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