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富濟貧”與窮人要“權力”、“福利”及其它
---------與議宣網友談“殺富濟貧”等問題
我不知道議宣網友是窮人還是富人,只是在他跟“云淡水暖”談“殺富濟貧”問題的文章中所表現出來的架勢和情緒里,揣摩出他好象是代表當代中國的窮人的。至于當代中國的窮人們是否賦予他這個權力,讓他在與“云淡水暖”論爭時替他們陳述要“權利”不要“福利”的意愿,那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看來,議宣網友是很不贊成“殺富濟貧”的,更確切地說,是十分鄙視“殺富濟貧”的個人與社會行為的。不然,他就不會將其貶斥為“水泊梁山好漢”們的強盜行為,也不會將其痛斥為“流氓無產者”的懶漢習氣。為了證實他這種“鄙視”和“痛斥”的正確,他還旁征博引地列舉了鄧政委當年在解放上海時,將喊了一句“共產黨殺富濟貧”的英雄團長關了“禁閉的故事,引用了《世界人權宣言》及許多國家的法律來加以佐證,可謂論點正確,論據充足,顛撲不破了。
但是,只要我們用社會現實的顯微鏡一看,其觀點的毛病和錯誤就暴露在大庭廣眾面前了。
首先是“富”該不該“殺”的問題。我記得,前一個時期,北大有一位知名教授的一句“殺富不能濟貧”的論調,曾經遭受過無情的揭露和批評。這不僅是因為這位教授是當代“富人階層”中的一員,有“以言謀私”之嫌,更是因為他的這個論調從本質上說,是錯誤的。
那么,當代的“富人”該不該殺呢?我們說,那要看他們是怎么“富”的,“富”了又干了些什么。假如是靠非法侵吞和掠奪國有資產(即人民的資產),靠權力尋租,貪污盜竊國家和人民的資財,一句話,靠非法“殺貧”暴富的所謂富人,就不該關、不該殺嗎?我說,這些人過去該殺,現在該殺,將來也該殺,不論哪國也都殺。要不然,我們黨和國家殺劉青山、張子善就殺錯了,殺成克杰、李真就殺錯了,殺劉勇等黑社會的頭子們就殺錯了,重慶嚴厲打黑就打錯了。
至于說殺富能不能濟貧,那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于那些“殺貧”而非法暴富的,還財于貧的“濟貧”,就是物歸原主,理所當然;對于那些竊國而非法暴富的,殺了富而還財于國,也就等于還財于民。對于這樣的財,貧困階層理直氣壯地接收,非但不是“流氓無產者”,而且正是“正直的無產者”的正義行為。
接下來,就可以與議宣先生談“窮人的權利”和“福利”了。
不錯,一個國家和社會依法賦予窮人勞動、分配及享受福利的權利是必需的、文明的、也是應該的。但是,如果不能正視現實社會生活(并不像議宣先生想象那么合理和美好)中窮人時常被不仁和非法暴富階層以及強權剝奪這些權利,以致喪失基本的生存條件,也是一個誰也無法否認的殘酷的社會存在。處于這種境況的窮人,首先需要的不是空洞的、法律意義上的權利,而是實實在在的生存物質保障。因此,他們不僅要權利,更應當也更需要理直氣壯地要“福利”。如果說關注了窮人生存上的“貧窮”,就是假左派,那么,我請問議宣先生:只有等著那些窮人們守著您那個當不了飯吃的權利,被逼得累死、餓死、跳樓摔死之后, 然后讓他們到陰曹地府中還去等待您的“法律意義”的權利,才可以稱得上是真左派嗎?
不錯,正像您所說得那樣,僅有“權利”保障的“福利”是靠不住的,可是您也別忘了,沒有福利保障的窮人是活不了的!因此,我敢向上帝保證,對于窮人來說,國家和社會應當把“權利”和“福利”都依法給予他們,他們也會將“權利”、“福利”都無愧地接受。任何斷章取義,任何偏激、片面都是不但稱不上什么派,甚至都稱不上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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