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楊師群實行“痛打落水狗”政策
pioneer
到現(xiàn)在,楊師群“疑案”基本水落石出,原來是楊教授大戰(zhàn)風車。也許一個人作“賊”久了,就要心虛;心一虛,就草木皆兵,——曾經(jīng)與其爭議過的學生就被疑作“告密者”。
按說這事也該到此為止,但是不行,你不痛打“落水狗”,“落水狗”就沖上岸來反咬你一口,還濺了你一身污水。
楊教授又發(fā)博文,非但不為自己的“草菅人命”懺悔,反而大罵反對者“勾陷誣蔑”,“無恥之徒”。可以想象,這要是“文革”時代,那兩個無辜的女學生怕早被楊教授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腳了。可見,“文革”時期的冤假錯案都是楊教授之類的人搞的。
楊先生的文字號稱“筆戰(zhàn)”,然而通篇竟無一條論據(jù),完全就是一“判決書”:反對者都是“造謠、誣蔑,甚至漫罵”,“手段之卑劣,言語之粗魯,水平之低下”;是“甚囂塵上,得寸進尺,自以為得意”,“拙劣的表演”,“陰暗的靈魂”,“有一定的權勢為背景”;“低劣的行為”“給國家與人民抹黑”;“低素質之民眾”,“無恥之徒”,“竭盡勾陷誣蔑之能事”;“可悲”、“揪心”的是“‘五毛黨’的許多言行與文化大革命時代如出一轍”,“有這幫“五毛黨”沖鋒陷陣,中國會不會又要陷入一場浩劫”。
——楊教授若去罵街,雖潑婦難敵也。
楊教授給別人下完“判決”,自然也要為自己做個“鑒定”。鑒定結果:“本人是一位磊落坦蕩的學者。”
——“磊落坦蕩的學者”,一面呼吁學生“承擔歷史責任”,一面矢口否認自己的言行,一句“記不得”,一句“我不具備談論的資格”就賴的一干二凈。
都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美德。然而,楊教授前天剛“悲哀”完那兩位“假想敵”“不擇手段”,構了他“莫須有”的“反革命”罪,現(xiàn)在又開始構網(wǎng)上的反對者為“五毛黨”了。而且,天天罵中國專制、鼓吹西方民主法制的新自由主義知識精英如楊教授之流,并不需要“以事實為依據(jù)”的。而且還有臉提到魯迅,“如果魯迅能活到今天,也會大開眼界而驚詫不已:‘難道目前中國人的素質比我們那個時代都不如?’”
——魯迅如能活到今天,當然要驚詫不已:“當年流行構反對者為‘盧布黨’”,現(xiàn)在改構‘五毛黨’了?!”
我原不相信“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話,但加到楊教授父子身上,倒也恰當。二人都善于把發(fā)生在自己一家一姓上的片面小事“做大做強”:
——楊教授疑心有人舉報了自己,就要按“告密”論處,斥為“文革思路”,要為“所有的中國學生”、“中國教育”和“中國社會”悲哀。
——楊教授發(fā)現(xiàn)網(wǎng)上有反對者,就構為“五毛黨”,“與文革一澈”,是“給國家與人民抹黑”,并擔心“中國會不會又要陷入一場浩劫。”
——楊教授的父親楊寬受了逆子、惡媳的虐待和搶奪財產(chǎn),就非要說是“破四舊”、“抄家”、“打”、“砸”、“搶”的造反行動,是“文化大革命”帶來的終極惡果。然而,楊師群教授對同一段歷史的回憶中,絕口不提自己是“打”“砸”“搶”的“紅衛(wèi)兵小將”,這自然是因為楊教授對紅衛(wèi)兵一向是深惡而痛罵的緣故。
今天, 子女為財產(chǎn)干涉父母再婚、兄弟爭搶遺產(chǎn)的事件報道,頻見于報紙電視,難道也都是“文革”的后果?在我身周邊而言,七、八十年代的“白眼兒狼”可要比現(xiàn)在少的多。再者,楊寬自傳里也說過,當他要把小兒子楊師群調到身邊時,“有的親戚認為我自找麻煩,因為他從小受到溺愛,性格強橫,一不如意就要大吵大鬧。更大的麻煩來了。”——“從小受到溺愛,性格強橫”如何能和“文革”扯上關系?
若按楊寬后來的意見,美國的校園槍擊案都是美國民主制度的成果;楊開慧寧選擇犧牲也不和毛澤東離婚,就得歸功于蔣介石國民政府的道德教化。
楊教授的文章共分三段:中間一大段在和他老父對戰(zhàn),首尾兩段的都是給反對者下了的結論。為不拿出點哪怕一條論據(jù)來支持一下論點呢?原來是“根本不值得一駁”。即如此,打了“落水狗”最后一棒,我也要歇了,用從楊師群之父的《自傳》資料里幾個小發(fā)現(xiàn),作為本文結尾:
一、楊寬家里雇著保姆,楊氏三兄弟還上門爭奪錢物。可見文革結束時經(jīng)濟并未到“崩潰邊緣”。
二、楊師群一回到上海,其父當即為他申請一小套公家配房。當時大兒子夫婦和小兒子都分配得一所合適的小公房居住。——改革30年后的上海年輕人沒這福氣了。
三、從楊氏三兄弟及妻子痛毆繼母的彪悍身來看,并沒有非要等到“包產(chǎn)到戶”才能“吃飽”的跡象。
附:楊師群博文
自從我貼出《有同學告我是反革命》一文后,總有一些人在我的博客上或者網(wǎng)上,對我進行一些造謠、誣蔑,甚至漫罵,其手段之卑劣,言語之粗魯,水平之低下,根本不值得一駁。開始我還有些迷惑,乃至很不舒服:中華民族中怎么會有這種人?所以一度把那篇博文刪除了。不料此輩依然甚囂塵上,得寸進尺,自以為得意。其實你們如此拙劣的表演,能損害我的名譽嗎?本人是一位磊落坦蕩的學者,不怕你們的攻擊。
有人翻出我父親的《回憶》,指責我曾與父親吵鬧以爭家產(chǎn)。這種指責太好笑了,本來不想把家丑外揚,既然有人翻出來那也就無可奈何只得說說了。你們知道當時是什么年月嗎?文化大革命剛剛結束,本人從插隊落戶的貴州剛回到上海,二十幾歲的我可以說一無所有。而父親由于母親去世找了個后娘,在一些問題上又與兩個哥哥鬧翻,由此而不許我進門,甚至不讓報戶口。我只得在鄰居家住了一個多月,每天只有在小面館里吃一角錢一碗的光面度日。你說我不找父親找誰?而后娘當時已經(jīng)把我們家里的所有東西都搬得不知去向,并把房門封死,我根本無法進住,所以只能到后娘家找父親,但他們閉門不見。幾次下來,年青氣盛的我只得用此釘門粗魯?shù)氖侄危酝竽锍鰜斫鉀Q問題。最后是由組織出面找我父親,才同意把戶口報上,市里再分了一間房子,才單獨過日子。最后,父親與后娘只出了幾百元錢幫我買了幾件家具,其他家里的所有財產(chǎn)都由后娘一人獨吞,我此后再也沒有拿過父親的一分錢。其實,母親去世,我們兄弟三人完全有資格分一點母親的遺物,但我們沒有。父親去世,也完全可以與后娘打官司分父親遺產(chǎn),我們也沒有。家里的孩子都與父親鬧翻,難道父親會沒有責任?其實你們只要看看他的《回憶》中,連與他生活了一輩子的我們的母親的名字都不提,就可知道這父親還是蠻絕情的。
有覺悟的網(wǎng)民把你們稱作“五毛黨”,就是說只要用“五毛錢”就能收買你們陰暗的靈魂,其綽號真是起得惟妙惟肖。不知你們的動機是什么?不知你們有怎樣的背景?如果有一定的權勢為背景的話,希望這些人好好想想:這種低劣的行為,表面上好象在維護政府和黨的利益,實際上是在給國家與人民抹黑,給我們的執(zhí)政黨幫倒忙。讓港澳臺同胞和外國人笑話大陸有如此低素質之民眾……這讓我想到了魯迅,當年魯迅也經(jīng)常與不同的思想者交鋒,彼此的筆戰(zhàn)盡管也難得會出現(xiàn)一些粗俗之語,但總體上還算是較文明的。哪像如今之“五毛黨”,完全一副無恥之徒的架勢,竭盡勾陷誣蔑之能事,如果魯迅能活到今天,也會大開眼界而驚詫不已:“難道目前中國人的素質比我們那個時代都不如?”可悲啊!最讓我揪心的是:“五毛黨”的許多言行與文化大革命時代如出一轍如果再有類似的風吹草動,有這幫“五毛黨”沖鋒陷陣,中國會不會又要陷入一場浩劫。
附:《歷史激流:楊寬自傳》第九章 支離破碎(節(jié)選)
與奇女子陳荷靜醫(yī)師締婚
不久,我經(jīng)過請托,把小兒子楊師群從貴州調回上海來。當我被關在牛棚的時期,小兒子上初中二年級的時候,被分派到貴州省農村去“插隊落戶”,我很不放心,曾多次打報告請求把他調回上海沒有成功。他的母親去世后,我以需要照顧生活為理由,再度請求把他調回,得到了批準。有的親戚認為我自找麻煩,因為他從小受到溺愛,性格強橫,一不如意就要大吵大鬧。果然,更大的麻煩來了。他回來以后,住在我的雁蕩路寓所,我留有家具供他使用。據(jù)他說,將要和一個同時在貴州“插隊落戶”而家在上海的女朋友結婚。我當即為他申請一小套公家配房,并且要為他買一組待結婚時用的新家具;我讓他自己先到商店預先選定家具,然后由我去付錢,但是他不同意,要我直接把錢給他。我沒有立即同意,他就大吵了起來。我為此專程到他的女朋友家中,拜訪她的父母,商量如何購置結婚用的家具等問題,結果他們告訴我“兩人只是朋友,目前還沒有到要結婚的程度。”一個星期日,當我在陳醫(yī)師家訪問時,她沖上三樓陳家的會客間,拍著桌子,氣洶洶吵鬧了六個小時才離開。當時,她分配在新華書店工作,我為此多次到新華書店的人事部門,請求幫助調解,但遭到拒絕。
……這時要照顧我的生活和健康是件很麻煩的事。當時我既沒有戶口薄和購糧(證),也沒有小菜卡。當小兒子從貴州調回上海時,我把戶口薄交給小兒子讓他申報戶口,戶口薄就被小兒子扣留。我的小菜卡早就在大媳婦手里,長期由她使用著;等到大媳婦分配到新的住處,自己另有小菜卡,但還扣留著我的使用。因此我每個季度的糧票,要親自到糧店去領取并由我出收據(jù),因為我沒有戶口薄和購糧證,只憑我這個人是糧店職員所認識的;當然各種副食品的配給,我就無法領到了。我原有上海最高級的醫(yī)院華東醫(yī)院的醫(yī)療證,自從我被關進牛棚以后,這張醫(yī)療證就作廢。我調到復旦大學工作后,只領到了一般工作人員的醫(yī)療證,如果要找比較好的醫(yī)師治療,比方身體檢查和照X光,都得請托朋友幫助,很是麻煩。
八十多歲的老岳父被小兒子監(jiān)禁了十二天 同時大媳婦和小兒子一起對我吵鬧得更厲害了,我找不到能夠幫助我調解的人。大媳婦和小兒子一起跑到復旦大學歷史系的“工宣隊”那里去告我的狀,因為我的上司是“工宣隊”。“工宣隊”的工人老師傅對他們說:“家庭糾紛我們不管。”于是他們更膽大妄為了,小兒子先后四次用大鐵釘釘住真假進出三樓的樓梯門。 第一次是在一個星期日上午十時許,小兒子突然帶了鎯頭,用十多支四寸長的大鐵釘,把陳家三樓的樓梯門牢牢釘在門框上,我們夫婦兩人、老岳父以及一個老傭人都被禁閉在三樓上。我的妻子是四人中年紀最輕的,讓她翻到屋頂上,再從鄰居的家里出來求援,設法拔去鐵釘。但是大家對這樣來勢兇猛的“造反”沖擊都不敢插手;又因為是星期日,附近房屋管理處休息,沒法找到人拔釘開門。到傍晚七時許,我的妻子擔心我們在家交際等候,寫了一張安慰的紙條,跑到三樓的樓梯門口,想從門縫里塞進來。正當她把紙條塞進門縫的時候,守候在大門外的小兒子和大媳婦已沖上來了,采用了當時造反派揪人批斗的方式,小兒子把她雙手反綁著,大媳婦一手緊抓著她的頭發(fā),一面大聲吆喝,一面用力把她從樓梯上拖下來,拖出大門口,并撳住她的頭,猛烈地推向墻上亂撞。我急忙跑到客廳陽臺上大聲呼救,四周鄰居聽到吆喝聲、呼救聲以及雜亂的腳步聲,紛紛出來幫助。對門的三位青年首先上前解救,用力推開了小兒子和大媳婦的手,讓我的妻子脫逃,一位鄰居的太太立刻接她到家中二樓躲藏。那是里弄里已擠滿了觀看的人,我站在陽臺上無法下去說明情況,眼看小兒子和大媳婦大聲向群眾講了許多造謠污蔑的話,并且抬頭指著我謾罵。特別痛心的是,大媳婦帶著她的十歲的小兒子,竟然指使小孩也仰起頭來,跳著腳,對我不斷地大喊:“等我長大了,替媽媽向你報仇!”隨后大媳婦和小兒子就趕到我妻子藏身的鄰居大門口,當眾“勒令”要鄰居交出人來,糾纏不清,一直吵鬧到半夜;我的妻子就在鄰居家坐了一夜。第二天早晨我的妻子到房管處請求派木工來拔去鐵釘,我們才恢復了自由。那個老傭人因為受不了這么大的驚嚇,立刻辭職回到鄉(xiāng)下老家去了。 三天后的傍晚,我們夫婦回到家門,又看到樓梯門被釘住。當時有一位朋友正拜訪我的岳父,曾請求我的小兒子不要把他釘在里面,讓他出之后再釘,但是小兒子不睬他,仍然把他釘在里面。我急忙到房管處請求木工來拔釘開門,開門后我向這位客人賠禮道歉。從此親戚朋友都不敢上門來了。
也無法挽救這個家庭的崩潰了 陳醫(yī)師在“文化大革命”中,僅僅上繳了首飾,沒有受到任何沖擊和損害。她只是為了愛護他人,犧牲自己,而被卷進這樣十分可怖的漩渦之中。她伴著我,毫無怨言地一起承受我兒子、媳婦猛烈“造反”的沖擊。當釘門事件發(fā)生時,“文革”剛結束,我曾經(jīng)到處奔走尋求調解,不少領導干部指出:這種犯法的事件無法調解,只有向法院起訴判罪才能解決。陳醫(yī)師反對這樣做,曾經(jīng)不斷懇求我好好地幫助小兒子成家立業(yè),以慈愛之心來感化這個年輕人,力圖保住這個瀕臨崩潰的家庭。直到第四次這樣兇狠的釘門事件,使我沉痛地感到再也無法挽救這個家庭的崩潰了。 婚后我住在陳家,還是過著驚濤駭浪的生活。特別是寒假和暑假中,大兒子,大媳婦和小兒子常來鬧事,我不得不帶著妻子離開上海,到蘇州、無錫等地去“避難”。當時大兒子夫婦和小兒子都分配得一所合適的小公房居住,仍然不斷前來吵鬧。大兒子竟然前來逼迫我交出雁蕩路寓所的鑰匙,讓他使用,我沒有答應。我說:“我和你已脫離父子關系,不必再來見我。”后來承蒙小兒子的新領導出來調解,我按當日的承諾,付給小兒子一筆買一組結婚時用的新家具的錢,小兒子把扣留的戶口薄歸還給我。我因為小兒子不顧死活地一再采取威脅生命的暴力行動,十分恐懼,不得不沉痛地當場聲明從今以后脫離父子關系。
我之所以要如此不厭其煩地寫出發(fā)生在我家的變故,因為這是“文化大革命”中特有的駭人聽聞的事件。在“文化大革命”中,“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的急風暴雨,打破“四舊”和“抄家”的運動,不但打擊到社會上每個角落,而且沖擊到許多家庭之中,原來傳統(tǒng)的溫情脈脈的倫常道德已被一掃而空,代之以殘酷無情的“階級斗爭”。當“文化大革命”初期,我受到紅衛(wèi)兵和造反派的猛烈沖擊中,兒子和媳婦們已經(jīng)醞釀著“造反”的打算,先和他們的母親反目,當他們的母親病故之后,就爭先恐后地對我采取“打”、“砸”、“搶”的造反行動了。他們先是找尋時機,爭相奪取我所有財物和重要圖書,接著就大吵大鬧,作進一步的要挾,使我無法安居。待我被迫躲避離去,有圖謀占住我的寓所,一步步的進逼,甚至發(fā)生了更恐怖的威脅生命的釘門監(jiān)禁時間,做出了滅絕人性的犯罪行為。這是“文化大革命”帶來的終極惡果,也是我應該認真檢討的一個慘痛的歷史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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