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迎說:國有企業象冰棍一樣,這是一種對國有企業的毀謗,是應該遭到法律打擊的
張維迎是學管理出身的,他應該懂得企業形象的重要性,企業形象直接的關系到企業的品牌價值,關系到企業的無形資產----這樣的不負責任的說國有企業象冰棍,嚴重的敗壞了國有企業群體的形象,嚴重的損害了國有企業的企業品牌和無形資產---他這是一種對國有企業群體這個法人群體的一種嚴重的毀謗行為
也許有人認為毀謗一下企業沒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上,我們知道,企業也是一個法律主體,企業法人的法律權利只不容侵犯的,難道我們的法律對自然人的權利的被侵犯嚴格管束,對法人的權利被侵犯就只需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嗎?
相關案例一:
格力董事長朱江洪狀告北京大學經濟觀察研究中心主任名譽侵權案
引自 中國金融網報道
記者近日從珠海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備受關注的格力電器董事長朱江洪訴北京大軍經濟觀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軍侵犯名譽權一案二審已經審理終結,朱江洪再次勝訴。
據了解,2003年12月18日,仲大軍在廣東某報上刊登一篇標題為《格力再現褚石健式人物》的文章,經過傳播后給原告朱江洪的名譽權和身心健康帶來嚴重傷害,朱江洪遂于今年初向珠海香洲人民法院起訴仲大軍侵犯名譽權。在今年5月31日,珠海市香洲區作出仲大軍敗訴的一審判決后,仲大軍不服,于6月中旬向珠海中院提起上訴。
在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后,珠海中院于9月10日下達終審判決書,判決稱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原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適當”,駁回上訴人、原審被告仲大軍的上訴,并維持原判,即要求被告仲大軍在原刊登攻擊朱江洪文章的報紙上,以同樣的篇幅刊登消除失實評論影響、向原告朱江洪賠禮道歉的文章,并賠償給原告朱江洪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10萬元。
對于此前仲大軍認為“學術和輿論的問題還需用學術和輿論的方法來解決,不能動不動就訴諸法律”的觀點,朱江洪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正常的學術討論是必要的,這對推動社會進步和維護透明的社會環境是有利的,作為一個嚴肅的學者,不能動輒以學術討論為由,被個別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肆意對個人和企業進行污蔑和攻擊。
案例二,富士康狀告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名譽侵權案件,索賠3000萬元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通稱富士康)存在著嚴重的超時加班的問題,該公司認為該報道嚴重損害了該公司的商業信譽,以名譽侵權糾紛為由,向《第一財經日報》的兩名記者翁寶、王佑提出總額人民幣3000萬元索賠,并要求相關法院查封、凍結了兩名記者的個人財產。
2006年8月30日,富士康將索賠金額降低為1元,同時將第一財經日報社列入控告對象,深圳中院亦將兩名記者的財產解凍。
富士康公司是否真正存在嚴重的強迫員工加班的問題在這里不進行討論,但是富士通公司表現出了對自己的企業的商業信譽的強烈的法律維權意識,確實十分的值得我們的企業家以及企業協會乃至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認真學習的
當一個學者公然用一個低俗的比喻,把所有的國有企業都說成是冰棍,難道這不是對企業無形資產的嚴重的侵害嗎?難道能夠讓這樣的名譽侵害行為堂而皇之的發生,卻不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嗎?
我們再說另外一個學者吳敬鏈,他說中國的股市象賭場,這其實也是一種嚴重的對企業的侵權行為,他敢說紐約證券交易所是賭場嗎?我想紐約證券交易所最少要向他索賠1000億美圓的,他敢說納斯達克市場象賭場嗎(也存在存在著相當巨大的高科技泡沫),我想人家提出的索賠額吳老先生看了都要暈倒的
我不是國有企業員工,更不是國有企業的負責人,法人代表,更不是國資委,盡管在理論上我也是國有企業的一個小小的股東,但是我這個小小的股東來上訴張維迎暫時沒有足夠的經濟條件以及其他的條件
我呼吁中國的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中國國資委要從維護國有企業的信譽,企業形象,企業無形資產的責任感出發,對肆無忌憚的損害國有企業整體的名譽權的張維迎教授提出法律訴訟,讓法律來作出莊嚴的裁決吧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ye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