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把改革引向私有化的面紗
——評《重啟改革議程》的理論邏輯*
何干強
摘要:《重啟改革議程》的主線是把改革引向私有化,堪稱國內新自由主義經濟思潮的代表作。該書把徹底否定新中國前30年的偉大成就作為其私有化改革的邏輯起點,主張根本瓦解公有制經濟基礎;宣揚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所謂公正、民主、憲政、法治和成熟的現代市場經濟,實質是建立現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該書既然提出了明確的“西化”改革目標,也就必然反對用馬克思主義作為改革的指導思想,主要搬用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和前蘇聯東歐國家那些受新自由主義影響而后來倒向資產階級經濟學的所謂改革家的理論。該書為了瓦解公有制經濟,實現私有化,做了多方面混淆是非的論證,并把中國改革的進程曲解為逐步實現私有化的過程。《議程》的主張顯然與黨中央的改革指導方針根本對立,但因其打著“改革”的幌子偽裝自己,使其論述有許多迷惑人的地方,必須予以揭露。
關鍵詞: 改革;理論邏輯;公有制;私有化
(本文發表在《管理學刊》(雙月刊)2015年第4期。)
2013年5月,一本剛出版不到半年的經濟學專著《重啟改革議程——中國經濟改革二十講》(以下簡稱《議程》)[①],就已第3次印刷,發行量達60 000冊。該書第一作者是被一些媒體冠之以“經濟學泰斗”的國務院改革和發展研究中心的老一輩研究員,經常以經濟體制改革的政府高層智囊形象見諸媒體,所以,讀者自然關注這本著作。可是,筆者認真拜讀之后,卻感到該書的主線是要把改革引向私有化,堪稱國內新自由主義經濟思潮的代表作[1]。而這樣一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對立的著作,由于帶著“改革”的面紗,竟獲得國家圖書館文津圖書獎,有的中央級報刊記者還對第一作者進行了專訪報道[②]。這就不可等閑視之。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中國是一個大國,決不能在根本性問題上出現顛覆性錯誤,一旦出現就無法挽回、無法彌補。”[2]我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階段,要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一指示精神,就很有必要在黨政管理部門和干部中揭露《議程》這本書反馬克思主義、反社會主義的本質。如果人們懷著推進改革的良好愿望,容忍《議程》的主張付諸實踐,那么黨和國家就難免像蘇聯東歐國家那樣,“犯顛覆性的錯誤”。因此,我們有必要遵循黨的十八大關于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的精神,對《議程》進行實事求是的評析。為了節省篇幅,本文主要采取摘引該論著原話和歸納其重要觀點的方式,重點梳理《議程》關于改革的理論邏輯。
一、《議程》的邏輯起點和基本主張
這部論著之所以定名為“重啟改革議程”,是因為該書作者認為:在“2010年開始寫作”[3]序1之前的一段時間,“原有的政府和國有經濟的主導地位還在一些重要領域保持未動”[3]前言3;“中國在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建立起來的新市場經濟體制”還只是“半市場、半統制”的經濟[3]前言7-8;“改革還有很多‘大關’沒有過”,“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政府和國有企業仍然在資源配置中起著支配作用”[3]241;“中國改革處于停止狀態,所以當務之急,是重啟改革議程,切實推進經濟改革和政治改革”[3]297。為何說“處于停止狀態”?《議程》認為,“近年來靠政府和國有企業‘控制力’的加強,中國經濟矛盾社會矛盾幾乎到了臨界點。如果不能靠穩健有序的改革主動消弭產生這些矛盾的根源,各種極端的解決方案就會引得愈來愈多人的支持” [3]296。社會矛盾是客觀現象。我們認為,產能過剩、收入差距拉大、官員腐敗、群體性事件增多等社會矛盾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化“改制”的結果[4]。然而《議程》則強調,“根源”在“政府和國有企業‘控制力’的加強”,為此,《議程》把人們依據我國憲法所提出的堅持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的有關改革主張,指責為“極端的解決方案”,強調必須“消弭”。
《議程》把當前“社會矛盾”的根源歸結為“政府和國有企業‘控制力’的加強”,把徹底否定新中國前30年的偉大成就作為其私有化改革的邏輯起點,主張根本瓦解公有制的經濟基礎,其基本邏輯如下。
第一,認為改革前的新中國是“苦難年代”[3]1。《議程》認為: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激進的革命道路沒能帶來人民的福利和社會的進步,相反卻轉化成了雅各賓式的或斯大林式的專制主義” [3]295;“在改革開放前30年中”,“中國人得到的卻是無窮無盡的苦難” [3]前言3;“經過近30年的發展,中國農村依舊一片破敗,農業凋敝,是毋庸諱言的事實” [3]81,農村經濟“滿目瘡痍、民不聊生”[3]86;改革開放前的經濟體制造成“民不聊生”[3]141,是“毛澤東的‘全面專政’體制” [3]231;“在1957—1976年的20年中,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幾乎沒有提高,城鄉居民生活基本上處于不足溫飽的狀態。” [3]265-266;“改革開放前的社會并不是一個平等的社會”,“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差達到了36.4倍” [3]289從這些論述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議程》用歷史虛無主義的態度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并徹底否定新中國前30年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偉大成就。
第二,斷言計劃經濟的缺點是致命的。《議程》認為,“苦難年代”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因為“計劃經濟體制具有信息成本過高和缺乏應有的激勵機制而導致經濟效率低下的致命缺點” [3]32,“缺陷是無法彌補的” [3]30,“集中計劃經濟的實質,是一個全國規模的大公司” [3]182。該書搬用匈牙利經濟學家科爾奈的話語作為理論根據,認為計劃經濟“是一種短缺經濟” [3]224,“在計劃經濟的條件下,國家工業化是在城鄉隔絕的狀態下通過國家動員資源和強制投資的手段進行的,這大大限制了工業化、城市化的進度和經濟的整體效率” [3]231。我們不禁要問,既然如此,為何蘇聯搞計劃經濟卻能取得快速發展,打贏了衛國戰爭?為何中國在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國民經濟增長的速度大大超過解放以前,也超過資本主義世界?為了自圓其說,《議程》不得不說,“只是在面臨戰爭威脅或在戰時緊急狀態下,或在資源配置有舊章可循的經濟恢復時期,計劃經濟制度往往能利用自己強有力的動員資源能力和經濟活動參與者對個人物質福利要求較易滿足的條件,更好地實現國家的目標” [3]32。顯然,《議程》徹底否定計劃經濟的經濟學論證,并不符合現實的歷史邏輯。
第三,以否定計劃經濟來否定公有制經濟。《議程》把否定計劃經濟與否定公有制經濟緊密聯系在一起,說“財產制度是社會的一種基本制度。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全社會的財產都屬于國家所有。在這種公共占有的情況下,無須也無法對產權屬于任何人作出界定” [3]284,“市場關系意味著不同主體之間的產權交換關系,要建立市場經濟,就必須改革原來的產權關系,對產權作出明確的界定” [3]284。其邏輯是,計劃經濟由公有制經濟產生,否定計劃經濟就要求社會財產的私有化,而肯定公有制經濟基礎,也就是要肯定計劃經濟,就是反對改革。這種以根本否定計劃經濟進而推理出根本否定公有制經濟基礎的邏輯論證,產生了把改革等同于改掉公有制經濟的嚴重負面影響。
《議程》徹底否定新中國前30年和公有制經濟基礎的基本邏輯是根本站不住腳的。人們只要從事實出發,就絕不能對從1953年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為起點的計劃經濟體制采取絕對否定的態度。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1952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只有679億元,到1978年增加到3 645億元,據此計算,1952年到1978年這26年,我國GDP年平均增長率達到6.67%,而1961年到2008年世界年平均增長速度只有3.6%[5]。人們只要還有科學社會主義意識,也就絕不會以根本否定計劃經濟體制為由,否定公有制經濟基礎。新中國的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6]須知,這些莊嚴規定,是遵循唯物史觀揭示的客觀經濟規律作出的,因為只有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基礎,在現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才具有科學社會主義的基本性質,才能使國家的宏觀經濟管理有可能遵循社會化大生產所要求的按比例發展這種客觀規律。只有那些反對社會主義的人,才會根本否定公有制經濟基礎[7]。
如果承認宏觀經濟運動存在客觀規律,就應當把具有某種主觀性的計劃產品經濟具體管理體制與按比例發展客觀經濟規律要求的計劃經濟區分開來。雖然新中國前30年形成的計劃產品經濟管理體制因自然經濟觀、急于求成等主觀原因,確實存在僵化弊病,因而必須改革,但是這絕不意味著要根除計劃經濟本身和公有制經濟基礎,相反,只有堅持公有制經濟基礎這個根基,才能通過科學的改革,來去除在公有制具體實現形式和計劃經濟具體管理體制上因各種具體原因造成的弊病。黨中央在確定經濟體制改革目標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同時,也內在地肯定了計劃管理的必要性。在1992年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時,時任總書記的江澤民同志指出,“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也就是有計劃的市場經濟。社會主義經濟從一開始就是有計劃的,這在人們的認識上一直是清楚的,不會因為提法中不出現‘有計劃’三個字,就產生是不是取消了計劃性的疑問”[③]。可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把國家政府的科學計劃調控與具有自發性的市場調節有效地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地促進國民經濟實現按比例可持續發展。
《議程》以歷史虛無主義為指導,否定新中國前30年的偉大成就和社會主義公有制這個立國之基,思維方式是歷史唯心主義的。
二、《議程》宣揚的改革目標
《議程》從自己的基本邏輯思路出發,提出改革目標是要建立所謂公正、民主、憲政、法治和成熟的現代市場經濟。讓我們對其具體的闡釋做些摘錄,從中不難看出,這種改革目標其實就是所謂現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
——所謂“公正”的市場經濟。這指的是有利于“民營經濟”即私營經濟發展的市場經濟。《議程》說,“市場制度的建立為平民創業開拓了空間,解放了長期為舊體制所壓抑禁錮的民間創造力” [3]231。在《議程》看來,新中國前30年的“民間創造力”是被“舊體制所壓抑”的。如此說來,新中國工人階級創造“兩參一改三結合”的“鞍鋼憲法”,發現和開采大慶油田等一系列成就,億萬農民群眾每年開展大規模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創造出舉世矚目的“紅旗渠”等偉大工程,都不屬于“民間創造力”。其實,《議程》的“平民創業”是不包括勞動群眾在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中的勞動創業的,其所指的只是私營企業家的具有資本主義剝削性質的創業。《議程》一方面主張消解勞動人民賴以創業的公有制經濟,另一方面則強調,“市場制度”要為實質上是私營經濟老板創業的“平民創業”“開托空間”,這難道公正嗎?
——所謂“民主”“憲政”的市場經濟。這指的是與西方資產階級政治體制結合的市場經濟。《議程》說,“中國所要選擇的民主,只能是憲政民主”,“和名義上主權歸于大眾,而實際上主權歸于少數‘克利奇馬’(有個人魅力的領袖人物)的所謂‘激進的人民民主制’不同,憲政民主要求權力制衡,因而比較容易防止個別人篡奪公共權力,保證主權在民真正得到實現” [3]303。《議程》套用西方外來語,把我國憲法規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和基層群眾自治等制度等政體構成的基本政治體制,貶低為少數領袖“專制”的“激進的人民民主制”,這顯然是以西方資產階級國家的國體和政治體制為參照的。《議程》用“公共權力”這種掩蓋政權階級屬性的概念,否定人民權利,并否定人民權利要通過人民領袖來代表的必然機制。《議程》所謂的有“權力制衡”的“憲政”,無非是西方國家的“多黨制”“三權分立”等制度。但是,西方資產階級政黨及其分離的“三權”,能代表工人階級和勞動人民的政治權利和經濟利益嗎?西方資產階級“多黨制”中的政黨能容忍工人階級和勞動人民對它們進行公開制衡嗎?事實是,許多發展中國家學習西方政治制度搞“三權分立制”“多黨制”和“全民公決”等,不斷發生“顏色革命”和社會動亂,《議程》對這些卻避而不談。
——所謂“法治”和“成熟”的市場經濟。這指的是“在規則基礎上運轉的現代市場經濟” [3]5。《議程》說,“歐美模式則是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所共有” [3]243,“我把它叫做政治文明下的‘法治的市場經濟’” [3]244。然而,法治固然是一種規則,但不是抽象的東西。法治具有階級性,從根本上說,它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的國家統治階級為維護自身根本利益而按一定規則治理國家和社會。從一般形式上看,現代法治以立法為前提,而根本大法是國家憲法;然而從具體內容上看,憲法是具有一定階級屬性的生產資料所有制關系或經濟基礎在法律上的表現,法治所需要的其他各種具體法律,包括維護市場運行的法律規則都要服從憲法。因此,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所謂現代法治再成熟,也是維護資本主義私有制經濟基礎的。盡管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現有市場規則包括反映商品流通一般要求的規則,有值得我們認真借鑒的地方,但是,不能不看到,它們的市場規則具有維護資本主義私有制和私人資本流通的基本特征,是不能全盤照搬用以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基礎的,也是不能作為判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否“成熟”的標準的。
——所謂“現代”的市場經濟。這指的實質是現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議程》認為,“現代市場經濟”與馬克思深刻揭露的“近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已經不同,說“馬克思沒有預見到,西方國家會采取反壟斷措施和社會進步政策”,沒有看到,現代西方國家“社會大眾的生活條件和民主權利得到普遍改善” [3]22。簡言之,現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是“好的”市場經濟,已不是過去的那種“壞的”市場經濟。其實,《議程》的深層思想是,只要是市場經濟,從來就是“最不壞”的經濟制度,因為《議程》十分欣賞“一位東歐經濟學家效仿丘吉爾1947年”的話——“市場經濟是一種很壞的經濟制度,不過在所有人類嘗試過的經濟制度中,它卻是最不壞的制度” [3]31,也就是比已有的經濟制度更好的制度。須知,到丘吉爾說這句話的1947年,從1917年十月算起,蘇聯社會主義革命勝利已經近30年。顯然《議程》認為,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比社會主義制度好。
可見,《議程》的改革目標與黨中央確立的關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目標是根本對立的。《議程》無視黨中央關于改革的性質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的科學論斷,把堅持社會主義排斥在改革方向之外。該書強調“現代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民主、法治、公正、憲政,都不是抽象的,其真實含義都屬于資產階級政治體制范疇,是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根本不同的。毫無疑問,我國現行政治體制需要改革和完善,但是,這絕不等于要全盤“西化”。在我國,黨和國家領導人已經莊嚴宣告,我們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④]。這得到了全國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議程》的這類主張只能代表極少數人的利益。
三、《議程》反對用馬克思主義指導改革
《議程》既然徹底否定計劃經濟,排斥社會主義根本制度,提出了明確的“西化”改革目標,也就必然反對用馬克思主義作為改革的指導思想。眾所周知,毛澤東同志在建國初期就深刻指出,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鄧小平同志強調黨的基本路線要堅持100年不動搖。對于堅持馬列主義理論自信的中國共產黨人和廣大勞動人民來說,從計劃產品經濟體制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這場偉大改革實踐,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馬列主義的指導地位。《議程》卻完全相反,運用它的一套邏輯,向人們灌輸,要進行轉向現代市場經濟的改革,就不能用馬列主義作為指導思想。
讓我們先看《議程》頗為迷惑人的邏輯推理。《議程》抓住新中國1978年以前經濟體制受到過蘇聯經濟體制影響這個歷史事實作為前提,以逐層分析因果聯系的方法,深入推理,得出中國要否定的計劃經濟體制最終來自馬克思的經濟思想的結論:
——說“從1956年開始,中國成為集中計劃經濟體制的國家” [3]40。“在‘三大改造’完成以后,整個社會已經組織成為一個由政府統一管理的大公司(‘國家辛迪加’)” [3]183。
——說由此而來的“中國現行體制是從列寧的國家辛迪加(stetesyndigate,一些東歐經濟學家把它稱為Party-State Inc.,即“黨—國大公司”)演變而來” [3]7。這是因為在蘇聯時代,“斯大林充分運用專政國家的強制力量”,“使列寧的‘國家辛迪加’由理論模式變成現實的制度” [3]25,“斯大林確立的‘社會主義經濟=占統治地位的國有制+計劃經濟’的公式統治社會主義國家超過半個世紀” [3]26,這影響到中國。即使到了改革開放時期,中國也仍然沒有擺脫列寧的影響,“中國試圖在改革中建立的‘政府主導的市場經濟’,它的基礎和出發點,就是列寧的‘國家辛迪加’或者東歐社會主義改革者所說的‘黨政一體化的大公司’” [3]244。
——說列寧的“國家辛迪加”又來自馬克思建立在生產資料公共所有制基礎上的“社會大工廠模式” [3]20。“馬克思關于整個社會將演變為一個‘社會大工廠’的預言也沒有實現” [3]22,為什么?因為這種模式具有“理想主義傾向”[3]25。
可見,《議程》的邏輯是,中國的計劃經濟體制來自斯大林模式,斯大林模式來自列寧的“國家辛迪加”式工廠模式,而列寧的模式又來自馬克思的“社會大工廠”模式,而這種理想主義色彩的模式,是不可能實現的。既然改革的目標是改革計劃經濟體制,那么,如果不擺脫導致人類社會出現計劃經濟的馬克思主義,就達不到建立現代市場經濟的目的。
如果《議程》說的真有道理,那么馬克思主義就真的不能作為改革的指導思想了!這種邏輯分析著實影響了不少人,目前經濟理論“西化”和經濟改革領域私有化的新自由主義傾向嚴重,不能不說與這種理論邏輯有關。
再看《議程》強加給馬克思的“社會大工廠模式”。《議程》的上述邏輯推理能否站住腳,關鍵在于馬克思究竟是否提出了這種“模式”。回答是斷然否定的[8]。經濟學界已有學者對此進行過詳細批駁[⑤]。筆者也在有關學術會議上發言時,公開論證馬克思絕沒有提出把企業管理方式擴大到全社會的所謂“社會大工廠模式”,要點如下。
其一,《議程》為了證明馬克思提出了“社會大工廠模式”,所引用的幾段語錄[⑥],都不符合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的原義,而是《議程》作者自己加給馬克思的思想。
其二,馬克思作為發現并首先系統闡釋唯物史觀的人,只會從對現實社會的基本矛盾的分析出發,指明社會未來的發展必然趨勢,而絕不會對未來社會的狀態提出所謂具體“模式”。
其三,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提出了資本集中走向極限的假設,這是以客觀規律為前提的,但是并沒有說走到極限才能實現共產主義。馬克思也沒有說資本集中是社會資本積累過程中的唯一趨勢,他論證了資本主義私有制和市場競爭會導致兩種并行的經濟發展態勢,一是資本集中和積聚,一是私人資本的家族內部“分產”和“舊資本的分裂”。前一態勢與后一態勢是“交錯在一起”的[9]。
其四,馬克思為了同商品生產社會作對比,指出自由人聯合體經濟的生產方式將會有計劃地分配社會勞動時間,同時指出,任何協作生產都像交響樂演奏那樣應有集中的指揮。但是,馬克思從來沒有說過自由人聯合體社會的生產集中指揮是單個企業內計劃管理方式在全社會的擴大化。相反,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科學地論證了社會總資本的運動與單個資本運動有著重大差別。首先,社會總資本運動要求社會總產品的物質組成部分(各種形式的生產資料產品與消費資料產品)的構成,必須與社會總產品的產品價值組成部分的構成相互對應,符合Ⅰ( v + m)=Ⅱc這種基本比例關系的要求。而單個企業的資本運動則沒有這種要求。
其次,社會總資本運動就全社會對產品的消費而言,既包括投入直接生產過程的生產消費,又同時包括人們對生活資料的個人消費。而單個資本運動作為獨立價值的自行增值的運動,是不包括個人消費的。再次,社會總資本的流通,既包括資本流通,又包括一般的商品流通(或簡單商品流通)。而在單個資本流通中,不包括離開資本增值的獨立的一般商品流通。
所以,馬克思堅信未來社會一定要實現社會再生產的計劃管理,但是絕不會像《議程》所說的那樣,這種計劃管理是把企業經濟管理方式放大到全社會經濟管理的“社會大工廠模式”。
因此,《議程》所謂的馬克思設想未來社會是“社會大工廠模式”,完全是自己想象的偽命題。至于列寧、斯大林時期的計劃經濟體制,當然不能說沒有缺陷,但是畢竟取得了偉大成就,絕對否定它們,這是違反歷史事實的。而這些成就的必然性,就在它們與馬克思關于人類社會未來發展趨勢的有關論述存在內在聯系,它們恰恰證明了馬克思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邏輯反映的是資本主義基本矛盾的必然發展趨勢,是無懈可擊的。抓住在實踐中的具體經濟管理體制產生的缺陷,從根本上否定解決資本主義基本矛盾要求的本質上的計劃經濟,這歷來是資本主義辯護士的手段之一,值得人們高度警惕。可見,《議程》所謂馬克思提出了“社會大工廠模式”,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否定用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作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
四、《議程》的理論來源
《議程》在改革指導思想上既然否定馬克思主義,就不能不另立一套指導思想。只要稍加用心,就可以看出,《議程》提出的改革指導思想,主要來自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和前蘇聯東歐國家那些受新自由主義影響而后來倒向資產階級經濟學的所謂改革家的理論,茲梳理如下。
第一,搬用現代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議程》說,“歐美模式則是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所共有”,“現代經濟學”就是“反映這種經濟類型運動規律的” [3]243。在唯物史觀看來,經濟學研究并反映人們的經濟利益關系,不能不具有階級性。《議程》所說的“現代經濟學”也不可避免地具有階級性,但不是維護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利益的馬克思主義現代經濟學,而是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現代資產階級經濟學。
《議程》搬用的現代資產階級經濟學,主要是鼓吹私有制優越、反對社會主義的新自由主義[10]。《議程》推崇米塞斯和哈耶克對“被稱為社會主義同情者”蘭格的批評[3]27,贊同當時實質是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的“主流經濟學家對蘇聯式集中計劃經濟體制”和關于“計劃經濟難以建立有效率的信息機制”的“透徹批評”[3]29,說計劃經濟體制“建立不起有效的激勵機制”,“缺陷是無法彌補的” [3]30,說“現代經濟學認為,政府的基本職能是提供公共產品,而不是在市場上提供私用產品,過多的政府干預會妨礙市場的有效運作并且滋生腐敗[⑦]” [3]243。它推崇弗里德曼的觀點,“僅僅利用市場和實現私有化是不夠的,更加重要的是公開的自由競爭。只有這樣才能防止腐敗和貧富兩極分化” [3]131。必須指出,米塞斯、哈耶克和弗里德曼都是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中的新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
《議程》不但搬用新自由主義論證它的建立“現代市場經濟”的改革主張,而且還搬用凱恩斯主義分析中國宏觀經濟問題,欣賞“被人們稱為凱恩斯主義貨幣問題大師的托賓”的理論[3]220,搬用西方發展經濟學分析經濟增長和發展戰略問題[3]260。《議程》對凱恩斯主義和西方發展經濟學的弊病不但不加批判,反而采取欣賞的態度,完全把馬克思主義經濟學撇在一邊。
第二,推崇前蘇聯東歐某些“西化”經濟學家的改革理論。《議程》說,前蘇聯東歐20世紀60—80年代進行“市場社會主義”改革,但是到80年代就不再風光,轉而尋求“真正的市場”[3]5,因為“波蘭改革經濟學家”“布魯斯認為,完全的市場機制必然要求放棄任何形式的所有制教條,未來市場社會主義的唯一形式看來只能是一種以私有制為基礎的混合經濟” [3]63-64。可見,《議程》所謂“真正的市場”,也就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市場。
《議程》認為,“匈牙利經濟學家科爾奈對‘市場社會主義’作出的評論最為全面和深刻” [3]73,為什么深刻全面?因為科爾奈認為,“市場社會主義保持了計劃經濟和國有制主導的基本格局”,“在這種情況下,國有企業無法根治在傳統社會主義體制下染上的痼疾” [3]73。言下之意,消解國有經濟,搞私有化;消除政府計劃調控,才能根治體制弊病。
值得注意的是,《議程》十分推崇的科爾奈和布魯斯,他們的思想實際上都滲透新自由主義。不過在蘇聯東歐劇變之前,這些號稱“社會主義經濟改革理論家”表達觀點比較隱蔽而已。例如,布魯斯說,“社會主義經理能夠成功地擔當企業家的角色嗎?……社會主義經濟主要缺乏的仍然是企業失敗后承擔風險責任的物質基礎。他不拿自己的資本冒險,這就使他像哈耶克很早以前強調的那樣,極有可能在兩方面犯錯誤,或者輕舉妄動,或者過分謹慎” [11],這種觀點,實質上暴露了他的哈耶克式的新自由主義立場,說明他早在悄悄販賣“私有化”的改革主張。科爾奈在蘇聯東歐時期,就認為社會主義經濟是“短缺經濟”,實質上主張根本否定國有經濟,只不過不敢明說而已。而到蘇聯東歐劇變前夕,他們就開始公開表達反社會主義立場了。布魯斯公開主張搞“以私有制為基礎的混合經濟”。科爾奈更為露骨,1990年,正當戈爾巴喬夫和葉利欽共同主持制定《500天計劃》,搞私有化“改革”之時,科爾納的新著《通向自由經濟之路》被譯為俄語在莫斯科出版。他在這部書的“告蘇聯讀者”中說:人類社會在15世紀末轉向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市場經濟,這是第一條道路;蘇聯和跟在其后的一些國家走的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礎上的官僚主義命令經濟這種統治的第二條道路”;現在的改革是走“離開斯大林體制,同時本質上區別于當今西方發達國家經濟體制的第三條道路……現在我比任何時候都相信,這種試驗是不會成功的。第三條道路是沒有的”;按第二條道路走了幾十年的人們將會認同,“他們只有在長久和有益的探索之后走上第一條道路,才是正常的經濟”[⑧]。這些事實意味著,《議程》推崇布魯斯和科爾奈的改革思想,實質上就是推行新自由主義的反社會主義經濟思想,這只能起誤導中國改革走資本主義道路的作用。
第三,是重新撿起被列寧批判過的修正主義理論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的錯誤理論。我們知道,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伯恩斯坦是第二國際修正主義的代表人物,《議程》卻把他搬來反對馬克思主義,說“為了克服馬克思關于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理想化觀念”“開啟社會民主主義先河”[3]26,“現代社會民主主義主張按照人的自由發展、共同富裕和社會公正的原則改進社會” [3]26。“這些政黨先后放棄了國有化的目標,轉而主要采取稅收、社會福利等社會政策;實現基本的社會訴求” [3]27。可見,《議程》肯定“放棄了國有化”,十分贊同“私有制加政府財政再分配”的民主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即改良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議程》還站在伯恩斯坦的立場上反對馬克思列寧主義,它說,19世紀末20世紀初,“社會民主黨的領袖人物大衛(Edward David)和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質疑馬克思的論斷,認為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民經濟還有進一步發展的潛力,考茨基則捍衛馬克思的觀點” [3]90,“列寧肯定了考茨基的觀點,所以蘇聯首先在農業中推行了集體化,其他社會主義國家也紛紛效法,都建立起準國有的集體農莊、農業生產合作社或人民公社。當然,結果是這些國家的農業都沒有搞好,或者搞得很糟糕” [3]90-91。這當然不符合歷史事實。據中國國家統計局資料,2008年,全國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到58 002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1949年增長17.5倍,年均增長速度達到5%,大大超過了同期世界農業的平均增長速度[12],這與農村實行土地集體所有制是分不開的。《議程》還用學術考證手法,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和共產黨作為領導核心,它說,“列寧—斯大林的‘無產階級專政體系’顯然與馬克思—恩格斯設想的‘自由人聯合體’有根本區別” [3]248,“被批評為‘修正主義’的社會民主黨領袖考茨基等人反對這種‘一黨專政’的思想,共產國際創始人之一盧森堡也反對” [3]248。《議程》把無產階級專政與馬克思的自由人聯合體對立起來,這是別有用心的。實際上,馬克思強調,無產階級專政是他在唯物史觀思想的形成史上“加上的新內容”之一,指出“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一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 [13]。可見,堅持無產階級專政,這是走向無階級的“自由人聯合體”的必經之路。正是列寧和斯大林堅持了馬克思主義。至于《議程》贊同“反對一黨專政”的觀點,那只能證明它已墮落到考茨基的修正主義立場上了。
以上引述的《議程》所謂改革思想的主要來源或依據,實質都屬于資產階級經濟思想范疇[14]。我國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固然有必要研究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但是必須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采取批判的和有分析的借鑒態度。然而,《議程》卻相反,棄“馬”搬“西”。其實,資產階級經濟學無論近代的和現代的,都具有不科學的通病,即主觀性、表面性、片面性、欺騙性和虛偽性[15],用它們來指導中國改革,勢必使改革南轅北轍。值得深思的是,布魯斯、科爾奈等人都是蘇聯東歐國家當時推進“改革”的主流經濟學家,然而,他們的國家卻在改革的喧囂聲中復辟了資本主義,他們對此是起了誤導和推波助瀾作用的,具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布魯斯、科爾奈都曾經以著名改革理論家的身份到中國訪問過,對我國改革不能不說有一定的影響。我們要堅持改革的社會主義方向,就絕不能像《議程》所論述的那樣,至今仍在把他們當作改革經濟學家來推崇,而必須對他們的“改革”思想及其對我國的影響進行深刻的反思和批判。
五、《議程》對瓦解公有制經濟的論證
《議程》既然用西方資產階級學來指導中國改革,就必然打著“現代市場經濟”的幌子,主張通過私有化來建立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經濟基礎。該書為了瓦解公有制經濟,實現私有化,做了多方面混淆是非的論證。
第一,論證國有經濟必須消解。這是《議程》關于改革的核心論述,例如:
——把國有經濟說成是政府干預微觀經濟活動和腐敗的源頭。說國有經濟產生了“‘掌勺者私占大鍋飯’的權貴私有化” [3]8,引用科爾奈的話說“官商勾結造成嚴重的社會政治后果” [3]74。其實,腐敗的源頭是私有制,事實表明,國有經濟內部之所以出現腐敗現象,是腐敗者自身私有觀念膨脹和內外私人資本對其以行賄等手段侵蝕的結果。
——把國有經濟說成是作為改革對象的計劃產品經濟體制的基礎。說“國有經濟是計劃經濟的基礎” [3]94,“國有經濟是公有制的高級形式,是社會主義所必須追求的目標”,這是“從蘇聯搬來的意識形態教條” [3]157,這是“傳統意識形態中最根本的東西”,所以,“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計劃經濟下的產權制度進行徹底的改造” [3]153,也就是要消解國有經濟、消解公有制經濟。不難看出,這些說法是以徹底否定蘇聯、徹底否定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為前提的,在概念上把社會化大生產客觀要求的計劃經濟等同于存在弊病的計劃產品經濟體制,混淆了國有經濟的管理體制與國有經濟的全民所有制性質,混淆了經濟體制與公有制根本制度。
—— 把國有經濟說成沒有效率的經濟。說市場經濟“能夠引導資源配置到最有效的地方”“把懷有利己心的人引向為社會利益服務的方向”“然而,市場交換的內容正是不同所有制之間的產權交換” [3]95,“在一般競爭性領域,國有經濟并不具有民營經濟所具有的靈活性和競爭力,無法為社會提供價廉物美的產品和服務” [3]160-161,因此,要轉向市場經濟,就必須實行國企私有化。不難看出,這種論證邏輯以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所謂“利己經濟人”作為基本前提,是完全帶著私有制市場經濟的眼光來看待社會主義國有經濟的[16]。《議程》作者根本否定公有制能在市場經濟中生存,這只能證明他們是根本否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的。
第二,論證農村集體經濟必須轉向私有。《議程》說,“‘一大二公’的集體經濟把農民‘挖得太苦’” [3]77,“出工一窩蜂,干活大呼隆”“出工不出力”成為一種普遍現象[3]81。《議程》借用某學者的話說“人民公社制從經濟學意義上說是現代農奴制” [3]82,斷言“集中經營的農業生產合作社不能產生良好的生產率”,因為它與農業生產的特點不相適應[3]91。1956年、1959年和1960年初,農村出現過三次“包產到戶”的要求,每次都受到“遭到了堅決的拒絕和嚴厲的鎮壓” [3]83,“因為‘包產到戶’屬于私有性質。不能實行私有,這是毛澤東的底線” [3]84。到20世紀80年代初,農民選擇生產隊體制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轉變[3]77,這是“農民最容易接受的一種農業經營制度安排” [3]82,“農民開始有了自己的財產權利”,“一是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田面權’)”,“二是私人財產所有權,主要由存款、私宅、家用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構成”,“三是農民支配自己的人力資本的權利” [3]89,到2007年,“農村居民過上了溫飽生活” [3]88。但是21世紀初,出現“三農問題”,為什么?《議程》認為,“從根本上說是改革沒有完全到位” [3]89,因為“土地承包制是一種在不改變土地的集體所有的條件下采取的變通辦法”,“并不意味著恢復了‘耕者有其田’土地制度” [3]92,因而“延緩了農民轉化為市民以及農村現代化的進程” [3]92-93。然而,“耕者有其田”不過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目標,它不屬于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范疇。不難看出,《議程》的上述論證,無非是要求我國的農村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土地集體所有制轉向資本主義私有制。
第三,論證中國市場經濟要以民營經濟(即私營經濟)為基礎。《議程》的基本觀點是,“事實表明,民營經濟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和最活躍的部分,推動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更有意義的是,民營經濟有利于培育龐大的中等階級,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性力量,也是技術創新的源泉” [3]165。其實,存在雇傭勞動的所謂“民營經濟”,就是資本主義經濟,這種經濟中的所謂“中產階級”就是資本家階級,可見,《議程》主張的市場經濟就是資本主義私有制市場經濟。
第四,用經濟改革史論證私有化具有必然性。《議程》為了增強說服力,采取史論結合的方法,分時間段來證明私有化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1949年至1956年。《議程》認為,在1949年建立起來的經濟體制是“國家掌握著一切制高點(‘經濟命脈’)、多種所有制經濟并存的市場經濟體制” [3]35;這種經濟體制不同于蘇聯的計劃經濟體制,因而很快“實現了50年代上半期的繁榮” [3]36。須知,這一時期的“多種所有制經濟”主要是工商業資本主義私有制、農村土地小私有制和手工業小私有制的經濟成分,因此,《議程》實際上是想說,導致繁榮的原因是當時國民經濟中存在的私有制經濟成分起了主要作用。
——1957年至1977年。《議程》認為,生產資料所有制“三大改造”完成、形成公有制經濟基礎之后,導致“官僚主義實行,工商業的服務質量下降,國民經濟難免陷入僵化和低效的境地” [3]41。于是1958年開始“行政性分權”的改革,計劃經濟變為“分權性命令經濟” [3]50,這造成“大躍進”錯誤,此后,雖然多次搞“體制下放”改革,但是由于仍是“命令經濟”,所以形成“‘放—亂—收—死’的怪圈” [3]56,“1957—1976年中國的經濟管理體制改革沒有成功” [3]57。《議程》實際上想說的是,公有制基礎的建立,導致中國經濟走上“僵化和低效”不良之路。
——1978年至1991年。《議程》認為,1978年開始搞“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國有企業改革[3]67,154,開始時有成績,但是缺點很快顯示出來,造成“總需求失控,財政赤字劇增” [3]68,這使陳云“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思想得到確認[3]44,69。但是,“這樣一來,國有企業改革失去了方向” [3]77,1983年的“‘承包制改革’只是曇花一現” [3]70,承包制企業出現“行為短期化、財務管理松弛等亂象” [3]71。20世紀的80年代,改革初期的“重點”“放在民營經濟增量改革上” [3]4,“民營經濟‘輔助作用’的發揮,促成了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 [3]3,然而“增量改革戰略”使中國出現“命令經濟和市場經濟雙重體制并存的‘雙規狀態’” [3]122。這種“雙規并存”體制“缺乏平等競爭的環境”,“造成了一種利用公共權力牟取私利的制度環境”,產生“權錢交易”[3]124-125。1987年中共十三大“為私營經濟發展開了綠燈” [3]103。《議程》認為,1989年發生“六四”風波,“問題正出在沒有堅持推進市場取向的改革”,“一是行政性分權,造成市場割據、‘諸侯經濟’;二是‘權利攪買賣’,形成尋租腐敗的廣大基礎;三是軟化預算約束,釀成財政虧空、貨幣超發和通貨膨脹。” [3]139從1991年起,中國經濟開始復蘇,“民營經濟就是帶動經濟復蘇的主要力量” [3]142。《議程》的上述意思無非是,只要公有制經濟存在,“改革”就不會取得成果,而私營經濟一旦發展起來,經濟就走向健康發展。
——20世紀90年代中期。《議程》認為,“市場制度的核心是價格制度” [3]6,圍繞這個核心,“增量改革”轉向“整體改革”[3]6。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的新的改革戰略” [3]157,“中國改革終于進入‘整體改革和重點突破相結合’的進行市場制度建設的新階段” [3]143。但是,“到90年代中期,整個國有部門出現凈虧損” [3]72,154。國企在放權讓利上徘徊,但是“各種形式的民營經濟(非國有企業)的蓬勃興起和它們所表現出來了的極大活力卻令人矚目” [3]72。可見,《議程》把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成就完全歸功于私營經濟的發展。
——20世紀末。《議程》說,這時“‘蘇南模式的鄉鎮企業’優勢不再,原因可能主要是在它們成長起來以后,和國有企業相似的缺點就日益顯現” [3]161,因此,“市場社會主義類型的改革解決不了國有經濟問題” [3]72。1997年黨的十五大“把非公有制經濟確定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3]160,開始了抓大放小的改革。“到21世紀初期,全國中小型國有企業,包括基層政府所屬的鄉鎮企業已經全部改制,其中絕大部分成為個人獨資或公司制企業” [3]162。“總起來看,發生在本世紀之交的‘放小’改制,對中國的經濟發展起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在改制以后的短短幾年的時間中,全國已經涌現出一大批具有很大活力的企業。同時,這些私有企業成為吸納就業的主力,也為在抗擊1997年發生的亞洲金融危機、減少失業人口做出了巨大貢獻” [3]163。“到20世紀末,中國已經涌現了3000多萬戶的民間企業。它們乃是中國出人意料的發展最基礎的推動力” [3]237。從這些論述中可以看出,《議程》認為私有制企業是中國經濟的真正“推動力”和“主力”,因而竭力主張把私營經濟作為中國的經濟基礎。
《議程》以上對中國改革史的論述,給讀者造成一種明顯的錯覺,似乎改革的實踐證明公有制經濟是絕對搞不好,所以是必須消解的。然而事實上,正是公有制經濟在中國經濟體制由傳統計劃產品經濟體制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中,做出了最重要的貢獻。新中國前30年公有制經濟、尤其是國有經濟打下的雄厚物質技術基礎和勞動者的無私奉獻精神,承擔了體制轉換需要付出的經濟成本,其中包括不少工農群眾以自己的“下崗”、背井離鄉外出打工作為代價。相反,正是不少地方“私有化”錯誤的“改制”實踐,使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嚴重削弱,產生了兩極分化、產能過剩和腐敗屢禁不止等不良后果。應當說,《議程》把改革的成功歸于私有化,而把改革實踐中產生的問題怪罪于公有制經濟,這是一種黑白顛倒。
六、《議程》把改革進程曲解為私有化過程
《議程》認為,俄羅斯通過大規模私有化快速實現了“新產權制度”(請讀者注意,《議程》作者的“新產權制度”和以下引述的他所謂“民營經濟”、“非國有經濟”都不是指集體經濟,而是對私有制的一種隱蔽的表述。),而中國則是“經過了一個很長的過程逐步實現的” [3]153。該書把中國改革的進程曲解為逐步實現私有化的過程。
第一,臆造中國改革初期就準備搞私有化。《議程》說,改革初期實行的“增量改革”的戰略,是“構筑市場經濟的產權制度基礎”的“第一階段”,“也就是說,不對國有經濟(即所謂‘經濟存量’)作根本改革,而是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創造條件是民營經濟(非國有經濟)能夠自下而上地成長起來” [3]153,目的是“等到民營經濟發展到相當的水平,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支持社會的運轉時,再來進行對國有經濟的改造” [3]154。又說,1984年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要摸國有經濟的‘老虎屁股’,進行國有企業的改革” [3]154。這種說法誤導人們,似乎改革初期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目的,不是為了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而是為了待條件成熟之后放手私有化。
第二,宣揚黨政高層逐步接受了私有化改革的主張。《議程》說,“在1996年第一季度,整個國有部門自1949年以來首次出現了凈虧損,甚至出現了國有經濟的全行業虧損”,“‘搞好國有企業’的努力都以失敗而告終。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黨政高層也不能不對‘國有經濟是公有制的高級形式和社會主義必須追求的目標’的說教持懷疑態度了” [3]154。于是,1997年黨的十五大“把非公有制經濟確定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3]160,指出“國有經濟只應在‘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中起主導作用” [3]161。1999年9月,十五屆四中全會對此進一步作了“更具體的界定”,“十五大關于有進有退調整所有制結構的決定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使小型國有企業改制得以大面積地進行” [3]161。這些描述,使人們感到,似乎黨政高層接受了《議程》作者的引導,已經在推動我國改革轉向私有化,這當然是別有用心的。
第三,把改革阻力歸結于公有制的存在。《議程》說,21世紀初中國形成“半市場、半統制”經濟[3]7,“包括政府機構和國有經濟在內的國家部門(state sector)仍然在資源配置中起著主導作用” [3]8,“2004年以后,社會上開始出現了被媒體稱為‘再國有化’或‘新國有化’的開倒車現象” [3]9。它認為十六屆三中全會之后,“改革進展緩慢”,近年來“還出現了改革倒退的現象” [3]233:在土地產權制度上,“農民并沒有獲得承包地的永久使用權(在1949年以前通常叫做“田面權”)[3]234-235;國有經濟“從競爭性領域退出的布局調整”,“距離十五大確定的完善所有制結構的改革還有不小的差距” [3]236;“改革還有很多‘大關’沒有過”,“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政府和國有企業仍然在資源配置中起著支配作用” [3]241;“當改革停頓下來”“國家資本主義的趨向就變得十分明顯了” [3]245,“所謂國家資本主義,就是國家資本以政治權利為依托,與其他資本展開競爭,進而形成市場控制力的一套政治經濟體制[⑨]” [3]257。《議程》還說,“在不改變銀行的基本制度的條件下,要實現銀行經營的商業化狀況,是根本不可能的” [3]172-173,“最不成功的可能就是社會保障領域的改革了” [3]198,因為在解決補償問題上,每次“從國有資產中‘切一塊’的建議都會遭到社會保障主管機關的反對,最后被擱置,使行政主管機關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保管和發放全權處理的權力保持不變” [3]208。可見,維護國有資產竟成了改革的阻力!但是,既然社會保障領域涉及全社會,那么,為何不提出同時切割私人資本來“解決補償問題”呢?《議程》的這種改革主張公平嗎?其實,《議程》的真實意思是,把現在“改革尚未到位”,歸罪于國有經濟仍在起主導作用,農村集體經濟基本性質仍然未變,國有經濟改革遇到的問題和其他領域改革的“不成功”,都是沒有對公有制經濟徹底私有化造成的。這正好說明,要阻止改革走向私有化的邪路,我們就必須維護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和國有經濟的主導地位,堅持公有制經濟與市場經濟的有效結合。
第四,鼓吹改革最終的攻堅對象是國有經濟和政治體制。《議程》說,改革的“障礙和難點,幾乎都與政府和它擁有的國有經濟有關,因此,如果不對政府自身改革,經濟體制也難于改革到位” [3]246。從政治體制看,這來自“列寧—斯大林政治體制”這種“高度集權的‘鐵的專政’” [3]247,這種“‘無產階級專政體系’的政治體制和‘國家辛迪加’的經濟體制是相互銜接和相互支持的”,“作為核心力量的共產黨及其領導人,則依靠無產階級專政的整套體系來保持對‘國家辛迪加’和整個社會的絕對控制” [3]248;從經濟上看,“目前中國社會中存在的貧富懸殊問題,主要是由于機會不平等造成的,其中首要的因素是腐敗”,“需要通過市場取向的改革和實現機會的平等來解決” [3]290,“當前社會上存在的種種丑惡現象,從根本上說是緣于經濟改革沒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嚴重滯后,行政權力變本加厲壓制和干預民間正當經濟活動,造成廣泛尋租活動的結果” [3]294,為此,“那些國有資本沒有退出的企業”,應當“盡可能地引入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 [3]238。顯而易見,《議程》論述的“改革戰略”,在所謂“政治體制改革”方面,就是要改掉無產階級專政和共產黨的領導,在經濟體制“改革”方面,就是全面私有化,也就是要走現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和資本主義政治體制相結合的完全顛覆社會主義中國的“戰略”。
七、《議程》迷惑人的地方
《議程》提出的“改革議程”,實質是政治上改旗易幟、經濟上私有化。而黨中央從改革開放一開始就提出,“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 [17];十八屆三中全會又進一步指出:“改革開放的成功實踐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經驗,必須長期堅持。最重要的是,堅持黨的領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始終確保改革正確方向。” [18]《議程》的主張顯然與黨中央的改革指導方針根本對立,為此它只能設法偽裝自己,這使其論述有許多迷惑人的地方,必須予以揭露。
第一,宣揚自己在引導黨和政府的改革決策。《議程》這樣表述:
——1985年5月,《議程》第一作者主持寫出《經濟體制改革總體規劃構想(初稿)》[3]147-148,1987—1988年又主持設計了“1988—1995年中期改革方案”,“提供了一個以建立競爭性市場體系為核心的大系統分步構建的整體改革方案”,但是當時“沒有得到實施”[3]150。
——
——1996年,《議程》第一作者又主持“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課題組,“確定了課題的兩個方向:一是沖破‘國有經濟是公有制的高級形式,是社會主義所追求的目標’這類從蘇聯搬來的意識形態教條,實現多種所有制經濟的共同發展;二是大膽利用一切反映社會化生產規模的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改組” [3]157。于是,1997年黨的十五大“把非公有制經濟確定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出了“對國民經濟布局進行‘有退有進’的調整”,“突破了社會主義的傳統認識,為調整和完善中國經濟的所有制結構,夯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權制度開辟了道路” [3]160,“國務院2005年和2010年兩次頒布‘鼓勵 、支持和引導私營經濟’的‘36條’” [3]240。
這些論述,難免讓人形成這樣的印象,似乎是《議程》第一作者的“改革理論”,尤其是“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的改革方案,在引導黨和政府的改革決策,似乎他是引領中國經濟改革的思想“先鋒”。
第二,打著改革家的旗號標榜自己。《議程》對國內出現的幾份反對私有化的“萬言書”作了批判性的回應[3]156-158,以此證明《議程》作者是堅決反“左”的,是堅定的“市場化”改革派。這等于在告訴人們,在當今中國,似乎誰反對私有化,誰反對新自由主義,誰就是反對改革;誰敢于改掉公有制經濟,就是堅定的改革派[19]。《議程》還分析說,在世紀之交,國內形成了兩種不同的社會經濟取向:第一種觀點主張堅持市場化、法制化、民主化的改革方向;第二種觀點把“半統制、半市場”的體制看作一種可能的體制目標,把中國近二三十年中的優異成績的根本原因歸結為“中國擁有一個強勢政府和具有強大控制力的國有經濟;還有第三種社會力量公開亮出了他們回到改革開放前舊路線和舊體制的主張” [3]294。這種分析,用抽象的市場化改革和反市場化改革來判斷是非,用市場化的程度來判斷改革的正確程度,雖極為片面,但頗有迷惑力。本文認為,判斷改革是非的標準,只能是看實踐的結果是否真正推動了中國人民掌握的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否促進了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是否提高了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否維護了中華民族的整體和長遠經濟利益。如果離開了這些基本要求,只是抽象地把私有制的市場化作為判斷改革的是非標準,那只能起混淆視聽的作用。而否定國有經濟能夠與市場社會分工制度結合,否定政府理應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發揮必要的調控作用,這正是新自由主義的代表性觀點,其實質是反對走中國特色的科學社會主義道路[20]。
第三,用各種“中性”概念或含混概念偽裝自己。在中國現有國情下,反對社會主義的人要迷惑群眾,不能不披上種種偽裝。《議程》用“轉型”“攻堅”“調整到位”等話語來表達改掉公有制經濟、向私有制市場經濟轉變的改革措施和進程;用“傳統經濟學”的稱謂來告訴人們,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已經過時;用“現代經濟學”來表達,改革必須用現代資產階級經濟學來指導;用構建“新產權制度”、學習“世界先進國家”等概念來表達,改革的目標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用反對“權貴資本主義”來宣揚反腐敗,其實是站在民主社會主義、自由資本主義的立場上,只反對資產階級不可接受的封建性腐敗,而不反對私有化造成的資本主義壓迫、剝削工人階級階級的腐敗。《議程》說什么“最值得人們警惕的”是,“任由民粹主義和民族主義發展,中國社會就有可能走向另一個極端,中斷現代化的進程,陷入新的混亂狀態” [3]295,但是它沒有明確解釋“民粹主義和民族主義”指什么,而這兩個含義在這里使用,都具有模糊性(民粹主義原指19世紀 60至70年代在俄國風行過的小資產階級階級革命思潮,認為俄國可以在保留農村公社的基礎上,直接走到社會主義;不承認工人階級是起領導作用的先進階級;認為“英雄”創造歷史。由于民粹派提出“到民間去”,發動農民反對沙皇,所以稱之為“民粹主義”。到19世紀的80至90年代,民粹派成為富農的代言人。《議程》使用的民粹主義概念與此對不上號。民族主義這個概念,馬克思主義與資產階級政治學對它的解釋是有區別的,前者貫徹階級和歷史分析方法理解民族主義,后者則只從人民關于文化、歷史和領土認同的角度來解釋民族主義。)。《議程》進一步說,“沿著1789(法國大革命)—1871年(巴黎公社)—1917(十月革命)的道路,能夠獲得的絕不會是人們曾經許諾過的地上天國,而只能是大災難和大倒退,娜拉出走以后又回到原處” [3]295,這就十分明確,它的所謂“現代化的進程”,是與無產階級消滅私有制、反對一切剝削制度,實現共產主義的道路是根本對立的。《議程》還說,“近代經濟社會結構的變化,使中間力量主導社會發展趨向成為可能。新中等階層成為追求自由、平等和社會和諧的中堅力量。目前,主要由專業人員組成的新中等階層,正在中國迅速壯大。假以時日,隨著新中等階層的發展壯大,我們完全有可能跳出所謂中國歷史的‘周期律’,走上建設現代中國的道路” [3]296。這里所謂“新中等階層”,是一個含混的超階級的概念,聯系《議程》鼓吹發展私營經濟的主張,這無非是要擴大新生資產階級力量,而所謂建設“現代中國”,不過是要中國走上現代資本主義道路。《議程》就是這樣用似是而非的概念,巧妙地把自己反馬克思主義、反社會主義的目的和資產階級立場隱藏起來的。
第四,打著假社會主義旗號蒙騙群眾。《議程》一方面否定蘇聯十月革命的科學社會主義道路,另一方面,為了爭取群眾相信其主張,有時又打著社會主義的旗幟做幌子。不過它的“社會主義”并不是科學社會主義。《議程》引述第一作者寫給上級機構的有關“改革報告”的話說,“社會主義的本質,在于追求社會公正和逐步實現共同富裕。‘一個國家是否具有社會主義的性質,并不是由國有經濟所占份額決定的……只要共產黨采取正確的政策有效地防止了財富分配的兩極分化,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都是有保證的’” [3]159。這種撇開公有制主體地位的“社會主義本質”,顯然是對科學社會主義原理的修正。實際上,私有化導致全社會私人資本一旦增長到一定程度,在唯物史觀揭示的生產資料所有制關系決定分配關系的客觀規律作用下,兩極分化就不可避免[21]。而在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經濟基礎上,是找不到“正確的政策”來根本消除兩極分化的。《議程》還贊
綜上所述,《議程》貫穿的主線十分明確,簡單地說就是貫徹國際上流行的新自由主義思潮,推進私有化“改革”。《議程》的整個理論邏輯表明,它是為資產階級經濟利益服務的。我們可以從中認識到,在中國深化經濟改革的進程中,確實存在著維護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向與推行私有化、主張走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邪路這兩種改革觀的對立;前者在改革中自覺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后者則以改革為幌子,妄圖使中國國民經濟整個轉向資本主義經濟的軌道。這兩種經濟改革觀實質上就是意識形態領域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階級斗爭。曾幾何時,前蘇聯東歐國家那些反共、反社會主義勢力不也是用抽象的“改革”概念,引誘善良的人們相信他們的主張,以至國家動亂不止、改旗易幟的嗎?!善良的人們,要高度警惕了!要防止上當受騙,就必須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結合實際,從具體內容上辨析什么是真改革、正改革,什么是假改革、負改革,唯有如此,才能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沿著中國特色的科學社會主義道路勝利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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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資本論》宏觀經濟分析方法及其中國化研究”(11BJL007)。
[①]吳敬璉、馬國川著:《重啟改革議程——中國經濟改革二十講》,生活·讀書·新知三聯出版社,2013年1月出版。
[②]參見莊建:《吳敬璉:重啟改革 正當其時》,光明日報
[③]在1992年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時,江澤民同志說,“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也就是有計劃的市場經濟。社會主義經濟從一開始就是有計劃的,這在人們的認識上一直是清楚的,不會因為提法中不出現‘有計劃’三個字,就產生是不是取消了計劃性的疑問”。引自劉國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問題》,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8月,第45頁。
[④]參見時任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長的吳邦國同志
[⑤]如國家改革和發展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夏小林研究員,近年來發表了《馬克思主義不容篡改》《列寧主義不容篡改》等文章,對此進行過詳細批駁。詳見《管理學刊》2011年第5期、第6期。
[⑥]《議程》第一作者吳敬璉先生在多種場合反復引用了馬克思的三段語錄:一是在《哲學的貧困》中,批判普魯東片面理解分工的一段話;二是在《資本論》第1卷論述工場手工業分工時,批判資本主義工廠制度的熱心辯護士的一段話;三是在《資本論》第1卷論述資本集中規律時的一段話。關于這三段話的原義,請參閱何干強:《馬克思提出了“社會大工廠模式”嗎》,《當代經濟研究》2015年第6期,第27~35頁。。
[⑦]根據唯物史觀,發生行賄受賄、貪污、盜竊國家財產等腐敗現象的經濟根源是私有制,犯罪者的思想根源,是私有制基礎上產生的剝削階級私有觀念。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把腐敗根源歸結為政府對市場的干預,這是以維護資本主義私有制為前提的膚淺觀點。這種觀點至今仍見諸報刊媒體,值得高度關注。
[⑧]筆者譯自亞諾什·科爾納:《通向自由經濟之路》(俄文版),莫斯科“經濟”出版社,1990年,第2—3頁。引文中的黑體為引者所加。
[⑨]這種解釋,完全曲解了我國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通過稅收、控制等手段利用私人資本主義為人民服務的國家資本主義的科學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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