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迎為何敢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2”年會上,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原院長、教授張維迎表示,國有企業已成為未來中國成長的最主要的障礙之一。張維迎稱,未來幾年,中國在經濟領域上要做三件事情,一是國有企業的私有化;二是土地的私有化;三是金融的自由化。( 2012年03月19日 05:02 新京報)
眾所周知,張維迎乃一個聲名狼藉的被張五常認定“張維迎沒有受過系統的經濟學訓練”且有“假文憑”之嫌(張維迎總是自稱自己拿的是諾獎得主發給他的“牛津博士文憑”, 而實際卻是美國人發給他的肯尼迪政府學院文憑——令人記起丘成桐院士曾在接受采訪中說過“北京大學從海外引進的人才大部分是假人才”,外界不知張先生是否上此“光榮榜”)的“九流”“經濟學家”,為何敢在北京的大會上喊出“國企私有化”的驚天大話?
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在一年前的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出的“不搞私有化”的政治宣言音猶在耳,張維迎就迫不及待地大唱反調,底氣何來?難道真像有文章曝光的那樣有洋佬牽著鼻子?或是得到某個表面親民實質最容不得百姓共富共安的權貴指使?……
但凡事需通過現象觀其本質——在此,我們沒有必要去質疑他與哪個領導過不去,也不用探究其背后有什么強勢撐腰,我們要追究的是張的主張是否合法?首先是是否符合國家根本大法——《憲法》?!
《憲法》“總綱”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總綱”第七條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明明白白寫著:《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p>
以法律為準繩——把張維迎說的“未來幾年,中國在經濟領域上要做三件事情,一是國有企業的私有化;二是土地的私有化;三是金融的自由化”話,與《憲法》 “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的規定一對照,張是否“違憲”,一目了然!
我們歷來強調“依法治國”,還說“法大于天”——那么,《憲法》是什么?她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就是“天天在上”了!既如此,豈能容得兒戲???豈能容得任何一個公民(無論其職位)叫板、挑戰!?如果說是什么“言論自由”,請問: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允許這種“自由”???
如果姑息這種對“國法”的公然挑釁行為,那么人們會問:在這樣的國度里還有什么是不能違背的呢?“大規矩”都沒了權威,其它的“小規矩”誰會放在眼里?國家豈不要大亂????……
如果姑息這種對“國法”的公然挑釁行為,那么人們會設想某種邏輯——如果國企真如他“指揮”的那樣“私有化”了,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色在哪里?失去公有制國企的經濟支撐,中國共產黨人執政的經濟基礎還會存在嗎?沒有了經濟基礎共產黨還能繼續執政么?國企都“私有化”了,國家還有什么姓“公”呢?——是不是又要回到共產黨人建國前的狀態——那個‘四大家族’與外國列強主宰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時代……?
如果姑息這種對“國法”的公然挑釁行為,那么人們更會聯想——那么多的“專家”開出了一茬又一茬的“良方”,怎么越“改”國企的“病”越重?越“改”職工的地位越下降?越“改”國家的利益越流失?我們改革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要使國企祛“病”延年、還是要推翻公有制返回私有化?我們黨鬧革命、搞建設的初衷是否是建設社會主義?是否是走公有化道路?如果不是,革命與建設的意義何在?因為革命之前的封建主義、半封建半殖民地舊中國就是私有化的。如果是,一個一個化“公”為“私”又是何意?
什么是“專家”?就是能把某項事情辦好,經濟專家就是能把經濟搞好、能使原有的經濟實體通過他的“改革”興旺發達,而不是回天無力,打倒有方!好比一個醫生給患者看病,結果把小病看成大病、把大病看成不治,這“醫生”能叫醫生嗎?不管他有多少頭銜寫了多少書得了什么獎能說幾國話,按“實踐檢驗真理”的格言,那他就是個“奪命鬼”,而決非良醫。因為能把小病看成大病、能送人上西天的,本無所謂“醫術”可言,誰都可以干。蓋房子不行,把它推倒,挖它的墻角,還要什么“專家”嗎?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的“家”們,應該是少些好吧?
這么些年,有誰知道“主流經濟學家”有什么創新的“經濟理論”?有適合我國國情的“經濟理論”??有能使公有制經濟強化、人民受益的 “經濟理論”???
如果姑息這種對“國法”的公然挑釁行為,那么人們還要擔心——想當年國企“改革”,在張這類“精英”誤導下,幾千萬老工人的飯碗被無情無義砸掉,后來他們有的家破人亡,有的妻離子散,有的饑寒交迫過早離世——這在當代世界所有國家中找不到另例!如今還是披著“改革”外衣,卻公然打出“私有化”大旗(瘋狂叫板全國人大會議對全世界宣布的“不搞私有化”承諾),那么,這次的“改革成本”有誰來承擔呢?是像張維迎、吳敬璉這類所謂“專家”“學者”“教授”嗎?還是總國子女或億萬富豪后代呢?如果不是這些人,那會是誰呢???恐怕還是普通老百姓中的大多數——農民工,“蟻族”,國企里的蘭領白領們……所以早有網友一針見血:這些“改革”精英,自己從所謂“改制”中賺得盆滿缽滿,人們早已看透了他們的用心___先“吐痰”,再MBO,不就是張大教授提出來“指導”國企“改革”的嗎?。靠纯催@些年走過的路,各種名目的“改革”層出不窮,老百姓究竟“共享”了哪些“成果”?為何背上了N座大山???
……
多少年來,我們高舉“發展是硬道理”“經濟建設為中心”大旗,在國民經濟領域,確實解放了思想:
“國退民進”,私營經濟(《憲法》定義)大行其道——《憲法》規定的“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的大則“能說不能做”何時成為假“公”濟“私”的金色盾牌,權威神圣的的國法誰能化為兒戲、化為現代“葉公”的浮世繪!?
私有化——早在1997年,公有制工業企業產值在我國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已經下降到1/3左右,失去了主體地位。 “2004年全部工業企業主要經濟指標,計算出國有工業在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為15.3%”
以后的這些年,國企改革的辦法仍然是減少其個數,縮小其經營范圍,因此目前國有工業的比重,顯然要低得多。這樣,怎么能保證實現黨的公有經濟為主體,國有企業為主導的政策呢?
國門洞開,外資蜂擁而來——結果二十八個開放產業當中二十一個被外資控制,中國付出了產業、市場控制權的巨大代價;“市場換技術”想得很美卻是一廂情愿,反而讓中國從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世界上技術上先進的國家,成為當下連韓國之流都聲稱要搞“技術擴散”和“技術防范”的對象……。社科院2010年版《國家競爭力藍皮書——中國國家競爭力報告》。報告指出,中國近20年的競爭力顯著提升,但經濟增長主要是靠消耗資源和擴大投資,尤其是房地產業膨脹發展,而不是靠產業結構升級換代來獲得。中國競爭力排名落后GDP四十年。什么是“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業績”?
更為令人費解的是,多少年的“解放思想”,人們似乎只偏愛于在不問姓“社”姓“資”、姓“公”姓“私”上大做文章,似乎難見批評、反思、監督、問責等等項目的“思想解放”——按照國家大法(《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人們要問:這些年,我們究竟出臺了多少“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的條例法規?又落實得怎樣?……
從另一層面上看,“公有制”是否必然成為發展經濟的阻力——事實恐怕不是這樣,因為不但我們解放后幾十年一直是走公有化道路,且在各個領域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巨大成就;就是在今日之英國、法國、日本等老牌資本主義國家,也還有國營企業、公立學校。他們是資產階級政黨執政,與我們黨的政治性質無法同語。但由此可知公有制不壞!回頭看一看,如果不是我們黨搞公有化、消滅剝削、開創社會主義道路,我們許多貧民子弟(含像張維迎那樣出身貧苦農民之家的“專家”)如何能讀得起書、留得起洋?
面對“分田到戶”的“單干樣板”小□村至今仍有人窮得精光與“堅持走公有制集體化”的華西村南街村無人不富,誰能說“私有化”就是靈丹妙藥?!( 2012-03-20?。 ?/p>
相關鏈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c0c4c0010003xu.html(張維迎為什么就能罵人——??。 ?/p>
http://blog.people.com.cn/open/articleFine.do?articleId=1323581371751(年 度 盤 點: 張 維 迎 先 生 的“軟 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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