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中低收入者買房成為一種壓力,按目前的工資和房價比較幾乎一輩子想買房很困難。那么究竟什么原因導致房子如此離譜的呢?建國后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實行住房福利制度,農民有在基地、工作人員有政府分配福利房。改革開放將過去的福利房賣給了個人,后新工作的沒分到的就要買商品房。發(fā)展到今天就是上述狀況。為了說明這個問題必須就房子的價值進一步分析。房子價值的原始構成包括土地、人工建造費、材料費、機械費。建造房子需要土地,由于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屬于人民大眾的,即只要是我國的一分子就有住房的權利,相應的提供一定數(shù)量的土地滿足人們的居住要求,新中國成立后改革開放前我國實行的福利分房就是最好的體現(xiàn),改革并未有改變土地全民所有這個性質,所以土地的價值對于居住而言對社會成員是不需要花錢的。建造房子的另一塊價值,就是建造成本,包括人工、材料、機械,這塊需要花錢,但價值究竟是多少呢?人工費包括技術人員的設計、工人一專一瓦砌筑、施工人員組織、安全質量的管理等等、政府管理部門的管理,除此之外都是多余的。那人工費究竟是多少呢?按照建造一平方住宅的人工價值等于需要的人工時X人工時價值。約為5(人、天)X100元=500元。材料費是多少呢?大約需要混凝土0.6方,鋼筋需要130公斤,加上門窗電梯費用。混凝土300元一方、鋼筋5000元一噸,門窗電梯約200元、這里含有超出價值的部分,因為里面有剩余價值,只能按九折計算。這樣材料費的價值是(300X0..5+4000x0.13+200)X0.9=783元。(這里的其他材料已經折算到里面了,包括材料運輸費)機械費約占人工和材料的10%約等于130元。所以建造住宅實際價值在1413元左右,這是高層建筑20層以上的建筑。如果按照這樣的價格是不是該房子的工人也能買得起房子呢?
資源是有限的,資源是無價的,為什么,因為它不是人可以造出來的,所以不能拿價格來衡量,從這一點講,房子只能是居住并且根據(jù)我國的實際情況決定居住的面積,有多少錢都不能占有額外的資源,我國的土地還會緊張么?市長還會為建設保障方缺地、缺錢、保證質量犯難么?他們口口聲聲缺者缺那的,開發(fā)商建造房子他們怎么什么也不缺呢?
開發(fā)商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市場是為資本服務的或者是相互服務的。這是個社會制度問題,不是社會固有的產物,建造住宅靠的是工人、材料也是工人生產的、機械是工人生產的,資源是自然賦予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工人能夠生產機械、材料、完全可以自身管理和設計。所以房價貴得問題誰造成的還不一目了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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