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一審判處死刑,藥家鑫上訴,提出了四條理由。這四條理由,已經有不少網友進行了批駁,認為統統不成立,應當判處死刑。瘋僧與眾不同,在樓下發貼認為應當以“自首”為理由判處死緩。
本網友認為,無論自首是否成立,無論藥家鑫的自首是否符合從輕的標準,法庭都應當判處藥家鑫死刑。
如果不判死刑,那么至少是無期徒刑。死緩,兩年之后也是轉為無期徒刑。
大家想一想:藥家鑫是什么人?雖然據說他父母和其他親屬都與富二代、官二代毫無關系,但是,從他從小就有鋼琴、上了大學就買了轎車來看,他是深受父母溺愛的。這樣的一個人,從小被父母呵護,父母寄予厚望,在學校被老師和同學們稱頌,被長輩們稱為“天之驕子”,被視為“未來的音樂家”。年紀輕輕,才20歲不到,就必須在監獄呆上一輩子,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能夠承受這一切么?
藥家鑫不僅要住在監獄里,還必須天天與那些犯了重罪的犯人們做鄰居,一起干體力活。而且,他的殺人動機,別說監獄里的警察,恐怕就連他那些犯了重罪的“鄰居”們都無法理解和接受:為這么一點事情,就動手殺人?太不上道了!作為一名“未來的音樂家”,天天面對獄警們和“鄰居”們鄙視的目光,他的個人尊嚴何在?這恐怕比國學大師季羨林當年被迫住十幾年“牛棚”還要難熬。國學大師季羨林當年雖然據說住的是“牛棚”,雖然季大師也認為他的那些鄰居們與他完全不是一個檔次的人,但是,季大師的那些鄰居們畢竟都還是普普通通的守法的農民,并不是犯了重罪的犯人。季大師雖然也要每天干一些體力活,但是干完活之后,人身還是自由的,并不是被當作罪犯對待,雖然有時要接受“批評斗爭”,但仍然屬于“人民內部矛盾”的。藥家鑫犯的可是故意殺人罪,就是放在“極左”時代,故意殺人罪也是屬于“敵我矛盾”性質的。
因此,本網友認為,從維護藥家鑫的個人尊嚴出發,二審法庭應當維持原判,最高法也應當核準死刑,盡快讓藥家鑫得到身體和心理的徹底解脫。
對于藥家鑫而言,如果不能基本上不用坐牢就重新獲得自由,那么,無論死緩還是無期,只要必須坐若干年的牢,那就還不如直接來個痛快。當然,藥家父母或某些人如果能夠有本事讓藥家鑫先死緩或無期,然后以“保外就醫”之類的方式迅速獲得自由,這樣的努力對于藥家鑫而言才還是值得期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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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利永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