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上訴的內容
——藥家鑫案二審動態
以下內容根據西軍電張顯老師的微博編輯整理:
http://t.sina.com.cn/1050645044?source=blog
一 陜西高院否認受害人家屬的當事人身份
5月12下午,張顯陪同受害者家屬去陜西高院,獲知首先得到藥家鑫上訴材料的是一審單位西安中院,陜西高院是從西安中院得到的材料。陜西高院回答是我們沒有上訴,也就失去了得到對方上訴書的權利,代表我們權益的就僅僅是公訴方省檢察院了,二審開庭時,我們僅僅就是旁聽者了。
委托人張顯認為,一審我們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省高院若進行二審,也應是在解決一審的問題,怎么我們一審還是以原告當事人出庭的, 二審竟然就成為旁聽者了。這種做法,各位司法界的朋友,大家感覺陜西高院做的合適嗎,是不是又在違法了。有沒有法律依據?
受害家屬一致認為:二審若陜西高院否認了我們作為當事人的身份,沒有出庭的發言的合法資格,到開庭時的那天我們也拒絕旁聽出庭。我們只到法院的門前但堅決不進去。
陜西高院的人認為對藥家鑫一案的司法是“摸著石頭過河”。
張顯認為法律也規定了明確的程序,你法院應該嚴格執行,出點錯比老百姓違法還可惡。使整個社會失去秩序標準。---你定的規矩你都不遵守,我們老百姓到底以什么規矩為準啊?!
張顯實地調查藥家鑫家的住所
今天到了二十街坊藥家鑫所在的華山廠家屬院,與小區的摘菜的老太太聊天,我問她們:“認識住在那棟樓上的藥慶衛嗎?”,老太太回答:“我們是窮人,怎么能認識那個樓上的富人呢”。
在小區除草的師傅告訴我:那棟樓是駐廠陸軍軍代表樓,地是華山廠的,樓是人家陸軍自己蓋的,面積一般在每戶200平米以上,我們職工家屬樓是與人家沒法比的。
藥家鑫的上訴內容
藥家鑫是4月28日簽字的上訴書,上訴內容:一、不接受2011西刑一初字第68號判決書; 二、不接受判決書中第一項(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理由如下四點:
一、“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認為定性不當。原因是案發在車輛少和行人少的郊區路上;路燈暗,光線不如白天的好,藥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殺張妙身上的部位比較亂,藥本人也不知道殺了多少刀,致命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間作案;是由平時的抑郁和壓力所致。
二、西安中院認可了藥家鑫的自首情節,卻未按自首減輕判罰。
三、認為藥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進行積極地賠償。
四、根據國家目前針對死刑的慎重態度,認為中院量刑過重。
該案已于5月5日在高院立案,在45日之內開庭。
http://blog.sina.com.cn/guohunmaozedong
2011年5月13日14:18:36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