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正以近乎瘋狂的速度“超大城市化”。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規模已經世界領先了,卻仍在膨脹、膨脹、膨脹,擴張、擴張、擴張。隨之而來的是典型的全球性的“大城市病”: 人滿為患、擁擠不堪、房地產價格飛漲、交通阻塞、環境污染、毀滅耕地……
本來城市可夸耀之處是“集中”、“方便”、“效率高”。然而“超大城市”造成的客觀效果卻是“不集中”、“不方便”、“效率低下”——不錯,諸如逛商店下飯館之類確實“集中”、“方便”、“效率高”。但這類的“集中”、“方便”、“效率高”的背后卻是其他更要緊的方面的“不集中”、“不方便”、“效率低下”:普通老百姓只住得起邊遠地區的地方,每天為上下班疲于奔命,日復一日為重復性的“來來往往”不知浪費多少人力物力時間資源。“家”的作用除了“睡覺”所剩無幾,只有“生存”沒有“生活”。要辦事,得不知分頭跑多少個地方;要出門,到處堵車;要找地方,到處建筑如同迷宮……一旦碰上了急事,只能聽天由命。比如在現有的距離和交通條件,一旦出現侯耀文那樣的突發性心臟病,不論是現送醫院還是現請大夫,趕趟嗎?
美歐日澳等是“城市化”的老資格了,其農村人口比例遠遠小于中國,絕大多數人都是“城鎮居民”。但其城市,尤其是早已出名的大城市,如紐約、東京、巴黎、倫敦等,哪個一直在無限制地擴張?規模早都基本穩定了。絕大部分人都在中小城鎮。換句話說,這些國家是“中小城市化”而不是“超大城市化”。
無論是從“國際接軌”的角度還是從“中國特色”即中國國情的角度看,“超大城市化”都是違背經濟規律的蠢事。然而現實卻是“明知此事蠢,偏把蠢事行”——為什么?
“主流經濟學家”跑出來說:這是市場需要,是價格規律作用的結果,你服也得服,不服也得服。(過去是“聽天由命”,現在是“聽市場由命”——只要把“天”換成“市場”,一個“嶄新”的“市場教”就誕生了。)
從“純理論”角度看,這似乎很有道理,從表面現象上看,好象是那么回事:那么多人拼命想買房,房地產焉得不熱?然而實際情況呢?
房子蓋得熱火朝天不假。許多人熱衷于買房子也不假。但更多的情況是大量的房子蓋了起來賣不掉,賣掉的實際沒人住。越來越多的人買不起。好些人買不起還要拼命買,而且還要買超過自己實際需要的,砸鍋賣鐵也要買出個面子來。
這說明了什么?
1.“超大城市化”不符合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卻符合房地產商的利益。從社會的整體利益角度看“大城市化”是蠢事,從房地產商的局部私利角度看則完全相反。所以“超大城市化”并非當真犯蠢,而是房地產商的私利需要所致。房地產商能讓自己私利的需要左右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方向,這是一般人辦得到的嗎?
2.大量空房積壓,入住率不高,說明表面的“市場需求”是假的,人為制造出來的。能制造出虛假的“市場需求”,說明房地產商的實力之大。
3.不顧實際情況盲目攀比的“買房熱”實際是人為制造出來的。社會上宣揚炫耀買房的輿論廣告鋪天蓋地,分析教導對房地產量力而行的冷靜告誡被打入冷宮。房地產商能夠長期操縱輿論宣傳媒體,能夠按照自己的需要制造時尚,左右人們的時髦和追求,可見其“軟勢力”之大。
4.按西方經濟規律常識判斷,大量的房子蓋起來卻長期賣不出去是不可思議的:銀行一逼債,非破產不可,否則必出現泡沫經濟、銀行危機。然而在中國,這些“規律”卻楞是不起作用:房子賣不掉,房價照樣漲,房地產商照樣狂,銀行貸款收不回來照樣還往外貸……這說明中國的房地產商不僅能“綁架”銀行,迫使銀行顧不得銀行信貸常規,任憑房地產商長期賴帳不還,繼續源源不斷提供新的信貸,而且能夠“綁架”政府,使政府不但不追究房地產商壟斷市場操縱輿論損天下而肥自己的劣跡,反而還動用老百姓的稅收為房地產造成的銀行壞帳買單。能利用政府銀行之力強行扭曲違抗經濟規則,這是一般人辦得到的嗎?
5.《物權法》說到底其實是專為房地產制訂的。別看《物權法》扯來扯去說了那么多,其實真正內容指的就是房地產。平時生活中仨瓜倆棗、鍋碗瓢盆之類的“物權”能有多大爭議?犯得上為之興師動眾制定個《物權法》嗎?能讓整個國家法制系統專門立法為己所用,中國的房地產商的面子夠大的吧?
看來,房地產商的這個“商”字有點名不副實:有如此神通卻僅僅稱之為“商”,豈不是太委屈了?
不叫“房地產商”叫什么?能左右市場,左右輿論,左右銀行,左右整個社會經濟發展方向,左右國家法律體系,左右國家政府施政內容的,不可能是個別人個別機構,也不可能是個別集團個別階層,只能是一個階級——房地產階級。
當然,把直接從事房地產的人一概簡單劃為“房地產階級”也有點冤枉。在房地產中簡單打工的不該算,而房地產行業之外策劃指揮、配合協作、合伙分肥的卻不能不算。
“房地產階級” 既不管設計也不管施工,一沒有技術力量二沒有施工力量,沒有高科技,連普通的施工能力也沒有。他們根本不參與財富創造的過程,根本不創造任何財富,卻能攫取驚人的暴利,跟制造商品創造價值的普通行業的贏利水平根本不是一個數量級,比開“血汗工廠”壓榨盤剝發財更快更省事。奧妙何在?簡單得很:權力,而且只能是地方權力。“權力換暴利”、“暴力換暴利”。 在中國,沒有權力,沒有權力加暴力的支持包庇,沒有以權力為基礎的“利益關系”,休想玩得轉房地產。中國的房地產商上通“白道”,下通“黑道”,全靠“關系”周旋,全靠“利益”驅動。所謂“房地產商”其實是地方政權與房地產投機商結合而成的怪胎,代表著地方官僚利益集團的利益。他們發財的訣竅與核心內容只有一條:權力商品化。他們的全部活動內容說穿了就是利用權力“空手套白狼”,把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權力通過房地產這個“權力——經濟利益轉換器”轉換成暴利。真正的具體的實際的房地產業務全甩給了包工隊和設計院去干,自己不勞而獲,坐享其成。這樣的“產業結構”舉世無雙:世界上還有哪個國家是不通過房地產商就不能買房子也不能蓋房子的?
房地產業是當代中國最黑的行業。房地產商和與之狼狽為奸的貪官污吏是當代中國社會最大的惡霸吸血鬼寄生蟲。房地產階級不創造任何財富,卻暴利驚人。房地產幾乎集當代中國社會一切丑惡之大成:貪污腐敗、以權謀私、錢權交易、暴力事件、拖欠工資、毀滅農田、破壞環境、剝奪農民生計,制造社會難民、加劇貧富對立、黑社會勢力、無法無天、專橫跋扈、巧取豪奪、制造社會不安定因素……中國城鎮的小民百姓不一定每人每天都在吃“醫療產業化”的苦頭,不一定每人每天都在吃“教育產業化”的苦頭,但必定每人每天都在吃房地產的苦頭。可以說,今日中國不論何時何地,有房地產必有腐敗,有腐敗必有房地產;有房地產必有社會矛盾激化,有社會矛盾激化必有房地產;有房地產必有黑社會,有黑社會必有房地產。什么“橄欖型社會”,什么“雙菱型結構”,全是“主流精英”糊弄人的胡說八道。強制征地、強制拆遷坑了“弱勢群體”,房地產價格飛漲、制造“房奴”坑了“中產階級”——吃完了“藍領”吃“白領”,榨干了“弱勢”榨“中產”。除了極少數暴富之輩,誰也休想逃過房地產階級的這一刀:“任是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剝削”。房地產是當代中國的“邪惡中心”,對當代中國社會矛盾“貢獻”最大,是中國社會不安定因素最主要的發源地之一。房地產階級就是這樣把老百姓逼到了地方政權的對立面,破壞了政府與老百姓的關系。
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求穩定房地產,制止房價狂漲,保護耕地。然而事與愿違,越限房價漲得越兇,最近簡直如脫韁野馬,一發而不可收拾。這證明地方當局為了自己的私利已不把中央政府放在眼里。也就是說,通過房價對抗中央,甚至可以說是公然向中央權威挑戰,給中央政府點顏色看:看誰說了算。這實際是在“逼宮”:“政令不出中南海”。也就是說,房地產投機瓦解了中央權威,促使地方政權對抗中央。這是一個極端嚴重的信號。第一,它表明中央與地方的經濟利益矛盾已經不可調和,地方政府的利益高于全局利益。第二,它表明中央政府實際已經喪失了掌控地方當局的經濟手段。盡管目前中央政府政治上、軍事上仍然擁有無可置疑的權力,但在經濟上則已經喪失了統治、支配地方的能力。這決不是小問題。經濟上的分裂遲早導致政治上的分裂。成吉思汗的蒙古大帝國四分五裂最根本的原因不是軍事上政治上的分裂,而是經濟上的分裂。前蘇聯分崩離析,直接原因是俄羅斯、烏克蘭等加盟共和國奪取了中央政府的財權,拒絕上繳。中央政府財政收入恐慌,連工資都發不出,更不用說維持政府軍隊的開支,頓時人心大亂。縱有雄兵百萬,武裝到了核牙齒,卻束手無策,乏力回天,眼睜睜看著整個國家土崩瓦解,灰飛煙滅。可見地方與中央財政分灶與國土分裂只有一步之差。如掉以輕心處理失誤,李登輝鼓吹的“七塊論”就當真有變成現實的可能。房地產階級的房地產投機正是如此,通過制造中央與地方的經濟利益的分裂為將來國土分裂創造條件。它一手制造了老百姓和政府的對立,一手制造了地方政權跟中央政府的對立;既破壞了中央與地方的統一,又破壞了政府與人民群眾的統一。“上抗中央,下欺百姓”。這難道不是對中國社會最徹底最有效的分化瓦解?
舊中國老百姓頭上有“三座大山”: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如今中國老百姓頭上其實仍然有三座大山,仍然是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只不過今天的“帝國主義”并不直接出馬,而是通過形形色色的買辦、“精英”,通過“全球化”、“與國際接軌”、“市場換技術”等間接壓榨中國人。今天的“官僚資本主義”與過去的官僚資本主義沒什么本質不同,只是戴上了一頂“先進生產力”、“新社會階層”的漂亮帽子。今天的“封建地主階級”就是“房地產階級”,不折不扣的當代新型惡霸地主階級:權力、暴力、暴利、腐敗、黑社會、野蠻、殘酷、專橫……這一切與過去的封建地主階級沒什么兩樣。
毛澤東早就說過:地主階級“是在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阻礙中國社會前進而沒有絲毫進步作用的階級。”過去的封建地主階級如此,當代的封建地主階級——房地產階級亦如此。
子彈頭雖小,卻能放倒大象——只要命中要害。千里之堤雖大,卻能潰于蟻穴——只要聽之任之。鋼鐵大橋雖固,卻能自行解體坍塌——只要按照其固有頻率制造共振。國家雖大,卻能自行瓦解垮臺——只要其經濟崩潰。任何事物,只要能傷其關鍵,不管表面多么堅不可摧,毀滅往往并不象表面上看的那么難。
要制造經濟崩潰,最有效莫過于制造金融危機。要制造金融危機,最有效莫過于制造證桊和房地產投機。
證桊投機涉及人數有限:股票證桊不是非買不可,惹不起躲得起。而房地產投機則不同,“人人有份,人人過關”,誰也休想逃過這一劫。
房地產離不開銀行。賣房子的靠銀行貸款,買房子的也靠銀行貸款。賣房子的垮了銀行要賠,買房子的垮了銀行也要賠。房地產越熱,意味著房地產占整個經濟的比重越高,對整個國民經濟的影響越大,房地產占有的銀行資金越多,銀行相應的風險也越大。一旦出事,給銀行造成的損失也越大,導致金融危機的后果越嚴重。
如果把全國的石油儲備都放到一起,把全國的彈藥都儲存在一起,一旦失火爆炸,后果可想而知。石油如此,彈藥如此,金融亦如此。不管是自然界還是人類社會,凡是含有“高能”的東西,無不具有兩重性:有利與有害。控制使用得當便可造福,一旦失控便能致禍,所以必須嚴加控制,分散儲存,決不能“把全部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石油儲存不能過于集中,彈藥儲存不能過于集中,金融“儲存”同樣不能過于集中。這是常識。
房地產投機恰恰反常識而行之。房地產投機猶如美麗的無底洞,足以把整個社會、整個國家的財富全引出來,匯集一處,便于強勢者一口吃掉,聚而殲之。
房地產投機熱提高了其他行業的成本:房地產價格狂漲既導致導致生活用房價格上漲又導致工商業用房價格上漲,既導致生活成本上漲又導致工商業成本上漲,既損害了普通老百姓又損害了其他工商業。更主要的是房地產投機熱扭曲了市場需求,令人認為發展高科技不如發展房地產更贏利,爭先恐后把資金資源從其他行業抽走發展房地產——抽別人的血肥自己,不折不扣的損人利己。房地產發燒,其他行業就休想有好日子過。
房地產投機擠占了大量資金,房子賣不掉房價還拼命漲,銀行還不敢不繼續貸款,政府明明知道還不得不容忍這一切。為什么?責任太大,風險太大,誰也吃不準如果采取斷然措施會導致什么樣的后果。萬一導致房地產業崩盤,引發銀行倒閉、金融危機、經濟危機等連鎖反應,那后果誰也擔當不起,所以不敢下狠手。結果:抑制房價,小打小鬧的不起作用,傷筋動骨的不敢冒險,只能眼睜睜看著房地產階級瘋狂哄抬房價。房地產正是吃準了這一點,才敢肆無忌憚,公然耀武揚威。換句話說,整個中國經濟都被房地產階級挾持了,成了他們手中的“人質”。
那么怎么辦呢?“主流經濟學家”的“錦囊妙計”:把這個爛攤子甩給外資,或曰在“把這個爛攤子甩給外資”的名義下開門緝盜,引狼入室,把中國的經濟金融命脈拱手相讓給國際壟斷財團。為什么?一種可能是本來就是靠人家“基金會”喂著的,“身在曹營心在漢”,里應外合做貢獻。另一種可能是推卸責任:明知問題由來已久,日積月累,危機四伏,但整天盤算的不是如何徹底解決,而是如何得過且過,自己在臺上時別爆發就行。把外資扯近來,能擋一時是一時。即便擋不住,也至少可以多一個推卸責任的對象——“主流經濟學家”干別的不行,渾水摸魚上推下賴的小算盤可是精得要命。他們拼命做的不是根治,而是延緩,“飲鴆止渴”,“寅吃卯糧”。但矛盾只是被掩蓋了,并沒有真正解決。“蓄之既久,其發必速”。一旦爆發,勢必天崩地裂。當年東南亞金融風暴表面上始于金融投機,實際始于房地產泡沫。正因為房地產投機必然導致巨額銀行資金的凝聚,所以房地產投機是制造引發金融危機的最佳途徑。
房地產投機的成果只有少數富人才能享受得著:蓋了那么多漂亮房子,買得起用得成的人有多少?都是誰?而房地產投機的代價及造成的問題——毀田蓋房、強制拆遷、腐化墮落、環境污染、交通阻塞、房地產價格飛漲導致生活成本、工商業成本飆升、損害其他行業、制造貧富兩極分化、制造地方政府與人民群眾的利益對立,制造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利益對立,激化社會矛盾、分化瓦解中國社會……則全部要由全體普通老百姓來承擔。換句話說,房地產投機是不折不扣的“劫貧濟富”:代價廣大百姓承受,好處少數富人獨吞。
結論:中國的房地產階級在用房地產綁架中國經濟,用房地產分裂中國社會,用房地產瓦解中國政府,用房地產制造政府與人民的對抗,用房地產制造中央與地方的對抗,用房地產制造金融危機,用房地產制造經濟崩潰,用房地產搞垮中國。它是一個只掠奪財富不創造財富、對中國社會只有破壞作用沒有建設作用的極其腐朽、極其野蠻、極其反動的當代封建惡霸地主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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