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是我國1958年大躍進中誕生的新生事物,是我國農民在合作化以后社會主義實踐的重要探索。在長達30多年非毛、污毛化的輿論逆流中,它成為僅次于文革的一個歷史“罪證”,特別是58年的公社化運動中出現的“左”的錯誤,更是成了毛澤東一個人的問題,似乎其他領導人都沒有什么責任。盡管有些歷史資料至今還沒有完全解密,人們還不能完全知道一線領導人的態度和做法,但是,從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新出版的《毛澤東年譜(一九四九—一九七六)》一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毛澤東在1958年到1959年人民公社初期都說了什么,做了什么,至少可以還原毛澤東在人民公社初期的真實態度和做法。從毛澤東對待人民公社的態度上看,我將這一年多的發展過程分為這樣幾個階段:1、前奏和誕生。從58年1月到7月。2、定名和引導。從58年8月到10月。3、糾偏和定性。從58年11月到59年2月。 4、激辯定體制。59年3月。這里摘錄了毛澤東在各個階段有關的部分講話、通訊等資料,力圖反映基本的歷史脈絡,還原歷史本來面目。不用做過多的解讀和評論,就完全可以從中看出毛澤東是如何對待新生事物的,是如何站在人民群眾立場上說話的,是如何在實踐中調查研究和思考問題的,是如何對各級干部不厭其煩地進行教育和引導的----。領袖的偉大,更多的不是表現在順利條件下的所作所為,而是表現為在復雜和困難情況下的冷靜、執著和英明的決斷。那些隨潑逐流跟著走的人,沒有資格承擔這樣偉大而又沉重的歷史責任;而那些有意無意地推波助瀾的人,不但沒有勇氣承擔這樣的歷史責任,反而利用毛澤東包容一切的博大胸懷,把自己的錯誤掩藏起來,把問題的責任推給毛澤東,從而為反毛、反共和反對社會主義的勢力打開缺口。歷史的顛倒,應該恢復本來面貌了。(注:以下引文全部來自《毛澤東年譜(一九四九—一九七六)》,文中不再一一注明出處。)
一、在大躍進的沃土中誕生
1958年1月3-4日,毛澤東在杭州主持召開華東四省一市黨委第一書記會議,主要討論工作方法問題。毛澤東先后兩次講話,其中談到農業問題時他說:“要抓農業方面的十二項,即水、肥、土、種(改良品種)、改制(如復種、晚改早、旱改水)、除病蟲害、機械化(新式農具)、畜牧、副業、綠化、除四害、防治疾病講衛生。”在談到不斷革命論時,他說:“我們的革命步驟是,一、奪取政權,把敵人打倒,這在一九四九年完成了。二、土地改革,一九五O年至一九五二年三年內基本完成了。三、再一次“土地革命”,社會主義的,主要是實行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一九五五年已基本完成,一九五六年有些尾巴。這三件事是緊跟著的,趁熱打鐵,不能隔得太久,不能去建立新民主主義秩序;如果建立了就得再花力氣去破壞。四、思想戰線上政治戰線上的社會主義革命----整風運動。這一次今年上半年就可完成,以后有問題還要搞。五、技術革命。技術革命屬于生產力、管理方法、操作方面的問題,第二個五年計劃要搞。”從這個會議的講話看,在完成農業合作化以后,毛澤東關于農業問題的關注點在提高生產水平和技術革命方面。從58年上半年的實際情況看,農村也確實出現大搞基本建設,興修水利、改良農具和農田改造的熱潮。
1月11日—22日,召開南寧會議,主要研究總結第一個五年計劃,討論第二個五年計劃、長遠規劃和改進工作方法問題。11日,毛澤東第一次講話,講兩個問題,一是反對分散主義問題,一是反冒進問題。他在批評一九五七年的反冒進時說:“當時不提反冒進,就不會搞成一股風,吹掉了三條,一為多快好省,二為四十條綱要,三為促進委員會。一個指頭有毛病,整一下就好了。沒有搞清楚成績是主要的,還是錯誤是主要的,是保護熱情、鼓勵干勁、乘風破浪,還是潑冷水泄氣。”
12日,第二次講話,還是講工作方法問題。他說:“工作方法希望改良一下子。這一次千里迢迢請同志們來一趟,是總理建議的。我本來不想多談,有點灰心喪志。右派的進攻,把一些同志拋到和右派差不多的邊緣,只剩下了五十米,慌起來了,什么“今不如昔”、“冒進的損失比保守的損失大”。我們要注意,最怕的是六億人民沒有勁,抬不起頭來就很不好。”
14日,第三次講話,還是講工作方法,講了二十四條。
16日,第四次講話,對上海柯慶施的《乘風破浪,加速建設社會主義的新上海》的報告加以贊賞。
21日,毛澤東作總結講話,講工作方法六十條。
南寧會議完成了由反冒進到大躍進的轉變。毛澤東在后來的2月18日會見蘇聯駐中國大使尤金時說:“以前我對你講過,解放以來我沒有一天是快樂的,直到一九五五年當我看到有那么多的農民參加了合作社,我才快樂了。接著是私營工商業改造。但是在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和一九五七年上半年中,我又沒有快樂的日子了。”可以看出,毛澤東之所以講工作方法和反冒進的問題,其實主要是出于兩方面的考慮,一是怕反冒進挫傷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沒了干勁;一是教育干部要學會分析問題,對新生事物要看本質和主流,不要被現象和支流所迷惑。
3月9日-26日,召開成都會議。毛澤東多次講話,其中涉及到農業合作社的有兩次。一次是11日下午,在聽東北各省匯報時的插話中提到:“搞農業機械化,小社勢必要合并一些,合并后仍然不能搞的,可以聯社搞。”另一次是14日,在聽西南各省匯報時的插話中提到:“為了水利綜合利用,使用大型機械,需要合并一些社,建立大社。過去主張搞小社,現在考慮除了地廣人稀的地區外,可搞大型社。當然,不是回去就并,而是五年之內逐漸并。”這是毛澤東最早關于并社問題的想法,是五年之內逐漸并。此外,成都會議還就改造農村落后居住條件作出指示(草案),毛澤東在批示中說:“各縣和城市郊區可以先搞一兩個試點,就房屋、廁所、人畜分居、綠化、公共場所等方面,擬出又適用、又衛生、又安全、又經濟、又美觀的幾種標準設計,然后在適當的條件下,分期分批推廣。”這說明毛澤東還沒有后來的建立人民公社的想法,當時的關注點還是農業生產的技術革命和農村落后居住條件的改善。
總起來看,在大躍進已經初步形成氣候的情況下,到成都會議期間,毛澤東還是保持著相對冷靜的頭腦。在河南提出一年實現水利化、除四害、消滅文盲的口號時,他并不怎么相信。他說:既使是全部做到,也不要登報。“大家搶先,天下大亂。實干就是了。”還說:“現在有股風,十級臺風,不要公開去擋,要在內部講清楚,把空氣壓縮一下。要去掉虛報、浮夸,不要爭名,而要務實,要有具體措施。”
4月1日,主持武漢會議,聽取河南吳芝圃匯報。毛澤東不同意河南一年實現綠化的提法,勸他把指標修改一下,規劃調整一下。吳芝圃同意不提一年實現綠化,但仍堅持其他指標。在聽取安徽曾希圣匯報水利建設規劃時毛澤東說:“你們能三年改變面貌很好,但是我表示懷疑,多搞幾年也不要緊,你講的有道理,我不能完全不信。河南人多,你們恐怕趕不上,不要蠻干。不要過早宣布水利化,要留有余地。”
4月3日,在聽取山東舒同匯報時毛澤東說:“說苦戰三年就水利化了,我是懷疑的。三年基本改變面貌,我看只能初步改變。”又說:“《人民日報》不要隨便輕易宣布什么“化”,現在“化”搞得很爛,動不動就宣布“化”。話不要講死,以后年年還有工作要做。”
4月15日,毛澤東看了河南封丘縣的一個材料(《一個苦戰二年改變了面貌的合作社》)后,寫了《介紹一個合作社》一文。其中說:“由此看來,我國在工農業生產方面趕上資本主義大國,可能不需要從前所想的那樣長的時間了。”“中國勞動人民還有過去那一副奴隸相么?沒有了,他們做了主人了。”
可以看出,到三四月份,毛澤東受到了來自各省的熱情的鼓舞,但對各省的躍進口號和做法將信將疑,仍保持著冷靜的頭腦。他沒有過多的批評,多是耐心的提醒。
5月5日—23日,召開中共八大二次會議。8日,毛澤東做破除迷信的講話。
7月16日,《紅旗》雜志第四期發表陳伯達的文章《在毛澤東的旗幟下》。文中說:“毛澤東同志說,我們的方向,應該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業)、農(農業)、商(交換)、學(文化教育)、民(民兵、即全民我裝)’組成一個大公社,從而構成為我國社會的基本單位。”
8月6日,毛澤東視察河南七里營人民公社,說“人民公社這個名字好!”人民公社這個新的組織形式,從此有了正式的名稱。
8月10日,毛澤東到天津,聽河北的匯報。有人匯報說,人均達到三千斤糧食以后,計劃用一半的土地種糧食、棉花、油料,其余土地造林種果樹,辦牧場,養魚等,并要建設工業區、文化教育區、居住區,搞河網,修公路。毛澤東說:“這樣農村和城市就差不多了。就是這個想法,沒有別的出路。”可以看出,此時毛澤東高興的心情溢于言表,也透露出毛澤東對未來農村面貌和城鄉關系的美好憧憬,他希望通過提升農村縮小城鄉差別,而不是相反。
8月17-30日,北戴河會議。會議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毛澤東在講話中說:“去年三中全會,今年南寧會議、成都會議、黨代大會,提出了破除迷信的口號,起了很大作用,因此才有大躍進。”在人民公社問題上,他說:“人民公社決議作為草案發下去,每一個縣搞一二個試點,不要一下子都鋪開。現在不搞人民公社不行,不搞要犯錯誤。一九五五年我就提倡大社。全國搞一萬五千個到二萬個社,每社五千戶到六千戶,二三萬人一社,相當大了,便于搞工、農、兵、學、商與農、林、牧、副、漁這一套。我看將來有些大城市要分散,二萬人到三萬人的居民點,什么都會有,鄉村就是小城市,哲學家、科學家都將要出在那里,每個大社都將公路修通。”
但是,北戴河決議發下去時,人民公社的發展已經在很多地區鋪開了。9月6日,譚震林報送9月4日全國電話匯報會議關于各省辦人民公社情況的材料,毛澤東批示鄧小平印發給在京中央委員。匯報中說:目前全國絕大部分地區建立人民公社的高潮已經到來,大部分省、區在九月底以前可實現公社化。至會前統計,全國農村已建立九千零三十四個人民公社,一般均是一鄉一社,少數是一鄉數社,個別是一縣一社。各地建立人民公社一般分為兩步走,秋前先搭架子,換牌子,上動下不動,實行統一調配勞動力,統一安排生產,秋后再處理具體政策和解決經營管理等問題。
1958年的前八個月,是大躍進的開始和人民公社誕生階段。在農村的大躍進中出現了合并合作社的熱潮,最早是四月份的河南,出現了合并以后的“衛星公社”。后來,毛澤東在視察七里營人民公社時表示熱情支持,說人民公社的名字好,從此,合并以后的合作社,有了人民公社這個名字,人民公社得到了正名。
二、熱情支持,明確性質
10月2日,毛澤東會見六個國家的代表團。在談到大躍進問題時說:“那時我們辯論一個問題,就是關于苦戰三年基本改變面貌這個問題。我那時候懷疑這個口號,我說是不是可以改為苦戰三年初步改變農村面貌,他們都不贊成,他們提出一些材料,拿出一些圖表給我證明。從那一次會議上我才去掉這些懷疑,是否完全去掉了呢?還沒有。之后,來了一個夏季豐收,我這個懷疑就減少了。到了八月份我們開了北戴河會議,這個時候,今年的年成大體可以確定了。這次確定了苦戰三年基本改變農村面貌,我的懷疑去掉了百分之九十九,還有百分之一的懷疑。為什么,因為糧食還沒有到手。”
在談到人民公社問題時,他說:“人民公社這個名稱,并不是我們在座的這些人取的,也不是哪一個省委決定的,而是群眾取的,首先是河南人,他們起了一個章程,從今年四月間開始,有幾處地方,掛出一塊招牌叫人民公社。今年八月,我到河南、河北、山東走一圈,就說了這個問題,究竟叫合作社還是叫人民公社這個問題。我說群眾要叫人民公社,可以。----群眾迫切要求,基本上是因為勞動力不夠,又要搞農業,又要搞工業,農業又要搞高產,小社不行,范圍太小:要搞大企業,解放婦女,統統要搞公共食堂,幾億人民在公共食堂吃飯,婦女就不要做飯了,婦女從家務勞動中解放出來是一個很大的勞動力。”
從這個談話可以看出,毛澤東當時也是過于樂觀了,沒有預料到后來出現的一系列問題。
10月16日,在天津討論人民公社問題。徐水縣委書記張國忠匯報幸福院、幼兒園和建筑房屋規劃。毛澤東說:“太單調了嘛,也要大中小結合,老人不跟壯丁、小孩結合怎么辦?整天只是老頭對老頭,行嗎?公社造房子,只造夫婦住的,不造老人、孩子的,他們另住在一塊,群眾贊成不贊成?恐怕脫離老人和孩子了,兩頭不喜歡,中間也不喜歡。”
10月21日,與劉子厚等人談話,談到徐水的所有制問題時說:“實際上是集體所有制,他們說全民所有,也不一定公開改,馬虎下去好了。你們把這個問題弄清楚了好。是徐水全民所有,不是全國的全民所有。它和過去的合作社不同,和國營工業也不同。公社要從兩個方面發展,一方面大范圍的內部調撥要發展,另一方面社會主義市場、社會主義商業要發展,還是貨幣交易。”又說:“徐水應有清醒的頭腦,知道事情有正面,還有另外的反面。”關于體制問題,毛澤東說:“統一起來好處是有,問題就是如何發揮下面的積極性。過去全統一歸中央,你河北、河南的積極性不能發揮嘛,天津、唐山鋼廠不歸你們,你們就不積極,邯鄲鋼廠就不能建。徐水全縣一個社,下面十六個社,統一多了,如何發揮十六個社的積極性,看來將來還要權利下方。搞縣聯社,縣一層也不要擔負那么多責任,社、大隊、隊三級,每級都要有點權,沒權不利于發展生產。”
此時的毛澤東已經注意到所有制問題,但沒有直接提出批評,而是引導、提醒他們思考問題,不要統的過多,要注意發揮下面的積極性。
10月24日,聽取陳正人、廖魯言匯報在西安召開的農業協作會議情況。毛澤東同意人民公社在農業為中心的前提下,工農業并舉,一般縣的縣委第一書記中心抓農業。他指出:“要強調公社發展多種經營,發展經濟作物,單靠糧食,除了吃飯以外,工資也開不出。不要過分強調公社自給,什么都自給,是不行的,交換一萬年也是有的。”
10月26日,毛澤東開始意識到要出問題。他同吳冷西、田家英談話,要他們去河南調查人民公社。要他們帶兩本書,一是《馬恩列斯論共產主義社會》,一是斯大林的《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毛澤東說:“不是要你們搞本本主義,按圖索驥,對號入座,也不是要你們照本本去宣傳,而是想使你們對馬、恩、列、斯關于共產主義說過什么有個大致的了解,下去調查中面對眼花繚亂的實際情況能夠保持冷靜的頭腦。特別是記者,不能道聽途說,人云亦云,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心中有數,頭腦清醒,做冷靜的促進派。”
10月31日,毛澤東開始外出調查,到石家莊,在專列上同河北同志談話。問到食堂問題、托兒所問題、商品作物等問題。聽說已經有五個縣實行吃飯不要錢,計劃十一月份全部實行。毛澤東說:“人家不要求實行,你計劃實行怎么能行?”“現在是社會主義,價值法則還是存在的。干部里也有不痛快的吧?徐水縣怎么樣?實行供給制能不能持久?如果年把就垮臺,還不如謹慎些好。”
11月1日,到邯鄲,聽匯報,提出三個問題:一個是吃冷飯,沒有菜,一個是托兒所,一個是累。提出“要吃好、睡好,把小孩子帶好。”
11月2-10日,召開第一次鄭州會議。毛澤東說:“人民公社問題,究竟是擴大自然經濟還是擴大商品經濟?還是兩個都擴大?人民公社的經濟主要是自給經濟的說法不對。人民公社應該向兩個方面發展,它同時要擴大社會交換,不交換,就不能消費;不擴大交換,就不能發工資。”
陳伯達在會上強調一縣一社的優越性,毛澤東說:“統一是統其可統者,是有條件的,無條件的說法是錯誤的。”
11月3日,主持第一次鄭州會議。會上毛澤東說:“必須使每一個公社,并且使每一個生產隊,除了生產糧食以外,都要生產商品作物。西安會議沒有提倡這個事,他們一心一意要取消商業。每一個公社除生產糧食以外,必須生產大量經濟作物,能夠賺錢的,能夠交換的,有農業品,有工業品,總之是生產商品。這個問題不提倡,以為人民公社就是個國家,完全都自給,哪有這個事?”
11月5日,繼續主持第一次鄭州會議。會上有人再次提出十年內向共產主義過渡問題,并說有些重點社已經是全民所有制了。毛澤東更加感到問題不對。他說:“我現在顧慮,我們在北戴河開那個口子,說少則三四年、多則五六年或者更多一點時間,即由集體所有制搞成全民所有制,像工廠那樣,是不是開了海口,講快了?我現在想,北戴河那個決議要有點修改才行。”
11月6日,繼續主持第一次鄭州會議,討論人民公社和新四十條。毛澤東說:“現在他們搞了一個新四十條的草案,這次會議我原來的目的不是搞這個,是搞人民公社的性質問題。我派了陳伯達、張春橋、李友九,還有田家英、吳冷西,分別到遂平縣、修武縣和七里營鄉去作調查,又請了幾個省委書記想研究這個問題。但是一來,他們題目變了,許多人說是不是搞一個新四十條。”
11月7日晚,繼續主持第一次鄭州會議,討論人民公社和新四十條。毛澤東說:“徐水的全民所有制,不能算是建成社會主義。小全民,大集體,人力、財力、物力都不能調撥。這一點需要講清楚。社會主義有兩種所有制,即全民的與集體的,兩者混同起來不利。現在不少干部認識模糊,如果誰說這不是全民所有制,就說是右傾。”又說:“不完成公社工業化、農業工廠化,產品不可能豐富,不可能直接交換,不可能廢除商品交換。”批評 “徐水縣是獨立王國,許多事情沒有同省委、地委商量,省委、地委對他沒辦法。徐水把好豬集中起來,給人家看,不實事求是。有的地方放鋼鐵衛星的數目也不實在,這種做法不好,要克服。反對浮夸,要實事求是不要虛報。大的方針政策問題要有個商量,領導機關要清醒。”
11月9日,繼續討論新四十條,毛澤東堅持強調商品生產問題。他說:“我們這個文件是避開這一方面的。現在人們都是要避開這一方面,誰講到商品生產、商品交換,大概就不是共產主義者了。起草這個文件的同志以及在座諸公,都是避開這一點的。我就想要寫進去。可不可以寫這樣一條:人民公社必須生產適宜于交換的社會主義的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個人的工資。在生活資料方面,發展社會主義的商業,并且利用價值法則的形式,在過渡時期內,作為經濟核算的工具,以便逐步過渡到共產主義。”在談到指標問題時,他說:“許多問題,我不清楚你們是根據什么這樣提的。工業方面,為什么搞四億噸鋼?----主要是鋼、機床、煤、電四項指標嚇人。過去我們提的是十五年或者更短一點時間總產量趕上英國,現在提按人口平均趕上英國,是不是還加一個更多一點時間,到那個時候辦不到怎么辦?”對綱要中“增加用以交換的產品”的提法,毛澤東批評說: “這就不清楚了。什么叫用以交換?是產品交換,還是商品交換?你們就是避開商品這個東西,使得人家糊涂。”又說:“每一個人民公社都必須發展能夠賣錢的東西。必須肯定社會主義的商品生產與商品交換還有積極作用。現在有一種偏向,好像共產主義越快越好。實行共產主義是要步驟的。山東范縣提出兩年實現共產主義,要派人去調查一下。現在有些人總想在三五年內搞成共產主義。”
第一次鄭州會議,毛澤東本來關注的是要搞清人民公社的性質問題,以便在理論上劃清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的界限,防止不顧條件的窮過渡,并引導人民公社積極發展商品生產、商品交換。但是,這次會議解決的并不好,沒有引起其他領導人的重視,直到10日下午最后一次會議上,毛澤東還說:“我睡不著,還想講一點。試圖搬斯大林,繼續對一些同志做說服工作。”他說:“有些同志忽然把農民看的很高,以為農民是第一,工人是第二了,農民甚至比工人階級還高,是老大哥了。農民在有些方面走在前面,這是現象,不是本質。有的同志謹慎小心,避開使用還有積極意義的資本主義范疇———商品生產、商品流通、價值法則等來為社會主義服務。第三十六條的寫法就是證據,盡量用不明顯的詞句,來蒙混過關,以便顯得農民進入共產主義了。這是對馬克思主義不徹底、不嚴肅的態度。這是關系到幾億農民的事。我國人民公社,不但種子,還有肥料、產品,所有權在農民。國家不給他們東西,不進行等價交換,他的產品也不會給你。修武縣縣委書記,不敢宣布公社是全民所有制。他第一條是怕有災荒,農業減產了,發不了工資,而國家又不能包下來,不能給補貼;第二條是怕豐產了,國家把糧食調走。這個同志是想事情的,不冒失。我們沒有宣布土地國有,而是宣布土地、種子、牲畜、大小農具社有。只有經過商品生產、商品交換,才能引導農民發展生產,進入全民所有制。”
到11月12日,毛澤東還是對鄭州會議《關于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草案)》不放心,寫信給在北京的鄧小平,要求再等一下,等到武昌會議時聽取更多同志的意見。
11月14日,到達湖北孝感,在專列上聽匯報。有人匯報說長風公社有人創造了畝產萬斤稻谷的萬斤田時,毛澤東說:“我不相信。”有人說是經過農村工作部長親自驗收的時,毛澤東說:“靠不住,誰驗收也靠不住。”
11月21—27日,召開武昌會議,主要討論人民公社和五九年計劃安排。21日,毛澤東第一次講話。“我有一些想法,請大家斟酌斟酌。第一,過渡到共產主義的問題。----現在吹得太大了,我看是不合事實,沒有反映客觀實際。建設社會主義,我們沒有經驗,現在吹得那么厲害。我擔心我們的建設。有一種樹,叫鉆天楊,鉆得非常快,就是不結實,建設搞得太快了,可能天下大亂。這個問題,我總是擔心的很。”又說:“北戴河會議有點急躁就是那個少則三四年,我說受了河南同志的影響。這個東西恐怕辦不到,那個時候就搞全民所有制呀?只好改一下。”彭真插話說:“農村公社化了,工業化了,向全民所有制轉的太慢了,到農民都很富了以后再轉也不利。”劉少奇說:“農民窮一點好轉。在北京討論的時候,我的意見是達到一百五十元到二百元就發工資,達到一批轉一批,再達到一批再轉一批。彭真主張兩年轉完,發工資。”毛澤東繼續說:“就是這個少則三四年,多則五六年,恐怕犯了冒險主義錯誤了。”劉少奇接著插話說:“如果這個時候不搞,他什么東西都搞起來了,再發工資,那就很難包了。”彭真說:“搞慢了不利。”毛澤東說:“照劉少奇和彭真兩位的意見,是趁這個窮來過渡,不然他不想過渡了。”
當日晚上,毛澤東同胡喬木、吳冷西、田家英談話,談宣傳上要壓縮空氣、實事求是問題。
11月23日,在武昌會議上第二次講話。在談到鋼的指標時說:“從前別人反我的‘冒進’,現在我反人家的冒進。”在談到造假問題時說:“現在嚴重的問題是,不僅下面作假,而且我們相信,從中央、省、地到縣都相信,主要是前三級相信,這就危險。”又說:“另一種是值得高興的造假,比如瞞產。”
11月28日—12月10日,在武昌召開中共八屆六中全會。通過《關于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
從8月份的北戴河會議作出《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到年底的武昌六中全會通過《關于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毛澤東主要想解決的是人民公社的性質問題,是劃清共產主義與社會主義的界限,批評急于向共產主義過渡的錯誤傾向。但是,阻力很大,效果不佳。因為在當時的中央領導層中,除毛澤東以外,還沒有任何人能夠正確認識這個問題,正面提出這個問題,倒是很多人還在刮共產風,推波助瀾。
三、糾正左傾,理順體制
明確了人民公社的集體所有制性質以后,企圖快速過渡到共產主義和全民所有制的問題只是初步解決了。但是,公社內部的體制問題還沒有解決,基層的共產風還沒有解決。這是毛澤東要面對的下一個重大問題。
1959年2月15日,毛澤東批轉一個重要文件,即趙紫陽一月二十七日關于廣東雷南縣干部大會解決糧食問題的報告。毛澤東要求即刻印發,或用電報發出去,越快越好。22日,又以《中央批轉一個重要文件》為題的指示信印發。指示信中說:“瞞產私分是公社成立以后,廣大基層干部和農民懼怕集體所有制馬上變為國有制,‘拿走他們的糧食’,所造成的一種不正常的現象。六中全會關于人民公社的決議,肯定了公社在現階段仍為社會主義的集體所有制,這一點使群眾放了心。但公社很大,各大隊小隊仍怕公社拿走隊上的糧食,并且在秋收后已經瞞產私分了,故必須照雷南縣那樣宣布糧食和干部兩條正確的政策,并舉行一個堅決的教育運動,才能解決問題。”
2月23日,毛澤東再次離京。在天津與劉子厚等人談話時說:“現在人民公社集體所有制,實際上是公社集體所有一小部分,生產隊集體所有大部分,也就是基本上是生產隊的集體所有制。要統的農業稅、公積金、公益金,各生產隊也是不同的,有的還要三免。公社基本上是‘聯邦政府’,不干涉生產隊內政,這樣積極性就提高了。社與隊、社與社、隊與隊、社與國家,都是買賣關系,看來買賣關系縮小不對,要利用價值法則進行商品交換。”
2月25日,專列停靠濟南,與山東的同志談話。毛澤東提出,在分配問題上應以生產隊為單位進行按勞分配,而不要拉平。
2月26日,到達鄭州。同吳芝圃等人談話時說:“現在公社所有制是比較合作社擴大的所有制,基本上還是老社的所有制,不是全民也不是省、縣所有制,實際上也不是公社所有制,而是隊的所有制,即原來的合作社。”又說:“農民拼命瞞產是有原因的,怕共產,怕外調。不是責任問題,是所有制問題。本位主義是怕調,這種本位是對的,情有可原,沒有完成征購的那部分搞瞞產是沒有理由的,其他合法。為何不外調?就是承認他的產品所有權。有人說這是對農民的讓步,也可以這樣說。人為的抽肥補瘦,就是無償地剝奪一部分勞動者的勞動產品給窮的。必要時可用借的方法。要宣布一九五九年就按多勞多得,以安定人心,以利生產。”
2月27日,繼續與吳芝圃等人座談。毛澤東說:“現在我們對窮隊富隊、窮村富村采取拉平的辦法是沒有理由的,是掠奪,是搶劫。”又說:“人民公社的集體所有制是逐步形成的。現在要拉平不行,積累太多了群眾要反對,這樣并非一盤棋。真正一盤棋,第一是農民,第二是公社,第三是國家。”
27日晚,召開第二次鄭州會議,毛澤東作第一次講話。他說:“我認為人民公社現在有一個矛盾,一個相當嚴重的矛盾,還沒有被許多同志所認識,它的性質還沒有被揭露,因而還沒有被解決,而這個矛盾我認為必須迅速地加以解決,才有利于調動廣大人民群眾更高的積極性,----突出的現象是一九五八年農業大豐收以后,糧食、棉花、油料等等農產品的收購至今還沒有完成任務。再則全國(除少數災區外),幾乎普遍地發生瞞產私分,大鬧糧食、油料、豬肉、蔬菜不足的風潮,其規模之大,較之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五年那兩次糧食風潮都有過之而無不及。---我以為主要的應該從我們對農村人民公社所有制的認識和我們所采取的政策方面去尋找答案。----他們誤認為人民公社一成立,各生產隊的生產資料、人力、產品,就都可以由公社領導機關直接支配。他們誤認社會主義為共產主義,誤認按勞分配為按需分配,誤認集體所有制為全民所有制。他們在許多地方否認價值法則,否認等價交換。因此,他們在公社范圍內,實行貧富拉平,平均分配,對生產隊的某些財產無代價地上調;銀行方面,也把許多農村中的貸款一律收回。‘一平、二調、三收款’,引起廣大農民的很大恐慌。”會上,毛澤東提出:“公社應該實行權利下放,三級管理,三級核算,并且以隊的核算為基礎。”
28日晚,毛澤東作第二次講話。所講的問題仍然是所有制、分配和干部下放等。在講到瞞產私分問題時說:“據我看瞞產私分不是錯誤,我的意見是應該打埋伏。這幾個月一股‘共產’風潮,引起他們瞞產私分。中央、省、地、縣、公社為一方,幾億農民跟他們的領袖隊長、小隊長為一方,兩方面頂牛,普遍全國,絕無例外。我們想一想這個問題,去年九月起,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我們的手伸的太長了,我們有個很大的冒進主義。去年十二月我們不感覺這個問題,誰料到大豐收還會鬧糧食風潮呢?”又說:“總而言之,我現在支持保守主義,我反對平均主義和‘左’傾冒險主義。”“我在出北京以前,也贊成反對本位主義,但我走了三個省就基本上不贊成反對本位主義了。不是本位主義,而是他們維護正當權利。產品是他生產的,是他所有,他是以瞞產私分的方式來抵抗你。”
四、激戰初春,抓住不放
1959年春,在已經出現大面積瞞產私分的情況下,毛澤東的苦口婆心似乎仍然勸不醒哪些頭腦發熱的一線領導們。一年之計在于春。如果不在3月份解決政策和體制問題,將會嚴重影響春季播種,影響全年農業生產。毛澤東不能等待了。
3月1日早八時,毛澤東寫信給劉少奇和鄧小平等參會人員,信中說:“我建議此次會議開到明天,即三月二日散會。三日各同志回去。在各省、市、區召開一次六級干部會議。會期十天。六級干部:省級、地級(三人左右)、縣級(三人左右),每社黨委書記一人,每社來一個管理區(大隊)總支書記及一個生產隊支書,總共六級。----這是一個關鍵的時機。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又說:“我的這一套思想,是一月二月兩個月逐步形成的。到天津、濟南、鄭州,跟三省同志們交換意見,對我有極大的啟發。因此到鄭州,就下定了決心,形成了一套,雖然還有些不完整,還有些不準確,還需要發展和展開需待今后再觀察、再交換意見,再思再想。”
下午,繼續主持第二次鄭州會議,作第三次講話,再次強調“要從所有制方面解決問題”,指出人民公社決議沒有阻止一平、二調、三收款這股風。鄧小平插話說:“上午我們議了一個提法,是這樣幾句話:統一領導,隊為基礎;分級管理,權利下放;三級核算,各計盈虧;收入分配,由社決定;適當積累,合理調劑;多勞多得,承認差別。”毛澤東說:“等價交換不要一句?沒有經濟法則?有多勞多得,并不等于等價交換,可以叫價值法則、等價交換。把等價交換一否定,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結果人家就恐慌。凡是不實行等價交換的,搞一平二調的,農民一定瞞產。”
3月2日晨四時半,再次寫信給劉少奇和鄧小平等人,商量會期問題。其中說道:“已是三月了,春耕在即,這個大問題不在三月上半月解決,將遇到大損失,我擔心蘇聯合作化時期大破壞現象可能在我國到來。我國過去幾年合作化講步驟,無破壞。這次公社化,仍然必須講步驟,避免破壞。”到上午八點時,第三次給劉少奇和鄧小平等人寫信,信中說:“我已請恩來、陳云、陳毅、德懷、富春、一波、蕭華、定一、康生等九同志于今日來此,到即參加你們今日下午和晚上的會議,共同審定我的講話稿和你們議定的十二句話,以昭慎重。我的講話稿,即刻付印,你們收到,請逐字逐句加以審改。今夜我還要修改一遍,要明三日上午才能再次印好,交各同志帶回去。因此,各省市同志明日啟程時間請推延到中午或下午二時左右。”
一連三封信,可見毛澤東擔心問題解決晚了影響春種農時的急切心情。當日晚上,毛澤東作鄭州會議第四次講話,強調各省要準備召開全省會議,盡快明確政策,貫徹會議精神。
3月5日,毛澤東主持第二次鄭州會議最后一次會議,作第五次講話。他說:“人家都沒有飯吃,你天天搞共產主義,向富隊去共產,這怎么行?這是搶產主義。無償占有別人的勞動成果,這是不許可的。至于一平、二調、三收款,根本就是否定價值法則,否定等價交換。這是個大事,民心不安,會影響軍心的。國家收購是等價交換,國家付了錢的,但是公社攔腰搶劫。整社整了三個月(十二月、一月、二月),隔靴搔癢,沒有落到痛癢之處。我看,首先要下樓的是我們,從中央到公社,要搞個樓梯,這個樓梯就是要解決所有制問題。因為我要把問題講徹底,所以一些不好聽的話都講出來了,比如什么搶產之類。要承認三級所有制,重點在生產隊所有制。頭一天我這炮一放,我說,什么瞞產私分,完全必要,這是我們的政策造成的結果。明明是我們以及在座諸公叫他們瞞產私分的,是我們的政策要他們這么搞,叫他們磨洋工,叫他們外逃。我現在代表五億農民和一千多萬基層干部說話,搞‘右傾機會主義’,堅持‘右傾機會主義’,非貫徹不可。你們如果不一齊同我‘右傾’,那么我一個人‘右傾’到底,一直到開出黨籍。現在,六中全會很多東西沒有實行,比如等價交換,根本就忘記了,否認價值法則,否認等價交換。這種辦法,人民公社非散伙不行。這樣搞下去,勢必搞翻了農民,農民勢必只進行簡單再生產,能吃就完了,不要擴大再生產。因為他們沒有余力投資,他不能積累。什么大躍進,肯定沒有了,任何躍進都沒有了。----在北京,一月份我煩悶,還沒有分析;到二月份,我開始分析這個問題。謝謝幾億農民瞞產私分,堅決抵抗,就是這些事情推動了我,我就想一想。----還有人說富隊會要搞資本主義,怎么樣才叫資本主義?有人說富隊這個小行星要跑掉,不圍著太陽轉了。它跑到那里去?我就不相信。”
5日會后,毛澤東同一些省委第一書記談話,他說:“六中全會就是缺乏三級管理、隊為基礎這一部分。沒有說公社內社與隊、隊與隊也要實行等價交換,這是一個缺點。這個責任我們得擔負起來。”又說:“價值法則、等價交換,武昌會議是搞清楚了的,但沒有那個理會。”
同日,《鄭州會議紀要》定稿。毛澤東親自書寫一份:“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在鄭州舉行了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會議進行了七天,三月五日結束。到會者,中央二十人,省、市、區黨委第一書記二十七人,共四十七人。會議的主題是人民公社問題。首先由毛澤東同志講了他的意見,然后進行了幾次討論。結論如下:(一)同意毛澤東同志的意見。(二)規定了如下十四句話作為當前整頓和建設人民公社的方針。這十四句話是:統一領導,隊為基礎;分級管理,權利下放;三級核算,各計盈虧;分配計劃,由社決定;適當積累,合理調劑;物資勞動,等價交換;按勞分配,承認差別。(三)起草了一個關于人民公社管理體制的若干規定(草案)。”
鄭州會議以后,毛澤東最關注的是各省召開六級干部會議的情況,看是否貫徹了鄭州會議精神,不斷批轉各省的情況簡報。
3月15日,在看了各省的情況簡報后,就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寫信給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進一步提出到底是以大隊還是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問題。其中河南主張生產大隊,湖北主張生產隊。毛澤東在信中說:“我到武昌,即找周小舟同志來此,和王任重同志一起,談了一下。我問小舟,你贊成河南的辦法,還是贊成湖北的辦法?他說,他們贊成河南的辦法,即以生產大隊(管理區)為基本核算單位。----這樣,河南、湖南兩省均主張以生產大隊(管理區)為基本核算單位,湖北、廣東兩省均主張以生產隊即原高級社為基本核算單位,究竟哪一種主張較好呢?或者二者并行呢?據王任重同志說,湖北大會這幾天正辯論這個問題,兩派意見斗爭激烈。大體上,縣委、公社黨委、大隊(管理區)多主張以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生產隊(即原高級社)支書絕大多數或者全體主張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我感覺這個問題關系重大,關系到三千多萬生產隊長等基層干部和幾億農民的直接利益問題,采取河南、湖南的辦法,一定要得到基層干部的真正同意,如果他們覺得勉強,則寧可采用生產隊即原高級社為基本核算單位,不致使我們脫離群眾,而在目前這個時候脫離群眾,是很危險的,今年的生產將不能達到目的。河南雖然已經作了決定,但是,仍請省委同志在目前正在召開的縣的四級干部會議上征求基層干部的意見,如果他們同意省的決定,就照那樣辦,否則不妨改一改。《鄭州會議紀要》上所謂‘隊為基礎’,指的是生產隊,即原高級社,而不是生產大隊(管理區)。總之,要按照群眾意見辦事。”
在毛澤東的不懈堅持努力下,3月下旬,各省逐漸轉變過來,退到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管理體制。3月19日,毛澤東批轉河南省委報告:“河南改變方針,以原來高級社為基本核算單位,得到了廣大群眾的擁護,請各省、市、區黨委注意。”
到此為止,人民公社體制大的框架基本確定下來。當然后來仍有反復,如各地急于向生產大隊過渡、不斷發生的一平二調、強迫命令等問題,以至于使毛澤東在1959年4月29日不得不發出那封著名的《黨內通訊》,直接向生產隊長以上的干部喊話。直到1961年3月,中央通過《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即‘六十條’以后,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制才最終穩定下來。
中國人民在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極高熱情,是共產黨領導下的幾十年革命斗爭勝利發展的不斷積累和爆發,具有一定時期的歷史必然性。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在大規模的群眾運動中,這種熱情很容易因帶有非理性的特點而違背客觀規律,何況社會主義又是前所未有的偉大實踐,難免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和挫折。我們沒有必要非要刻意譴責當時的一些領導人,但是,如果有人以此作為否定、抹黑毛澤東的歷史理由,以證明別人比毛澤東還高明,則完全是顛倒黑白的歷史笑話。不是大家都英明,只有毛澤東不理性,事實恰恰相反。毛澤東在人民公社問題上,幾乎是從中央到地方所有高級干部中唯一一個保持冷靜和理性的人,并且能夠一環扣一環地不斷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從而力挽狂瀾的人。沒有毛澤東的堅忍不拔的努力,及時糾正形左實右的錯誤傾向,真的不知道有些人還會鬧出多少荒唐事來!
2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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