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觀點的理由看起來很有力:“你看,人還是那些人,地還是那些地,一包產到戶就吃飽了嘛”。但是,反對這種觀點的理由也很直接有力:中國幾千年的土地都是家庭所有的,為什么還是周而復始地出現饑荒?
關于“如果早包產到戶就好了”的觀點,是脫離歷史條件的錯誤觀點。正如一個人吃五個燒餅吃飽時,不能埋怨前四個燒餅白吃了。包產到戶之后的成功,既得益于農民積極性的提高,但是也得益于集體化時期積累的公共物品。在工業化、化肥、機械、農田水利建設、良種繁育等問題沒有解決時,解散人民公社,搞包產到戶,只能是因小失大。農民個人的積極性固然有可能提高,但是僅僅靠個人勞動對提高糧食產量的作用已經十分有限。
恰好,在1961-63年,安徽省進行了一場長達兩年的包產到戶試驗。這場試驗證明,在“土、肥、水、種”和人力資本等公共投入不具備的情況下,搞“包產到戶”是因小失大,對增產的作用不如農業集體化。
1961-1963年,農業大省安徽省進行了長達一年半的“責任田”試驗,覆蓋率最高時達到90.1%,這一年半時間,覆蓋了1961年秋糧、1962年夏糧和秋糧的從播種到收割整個生產周期,另外還覆蓋了1963年夏糧的播種期。1964年春耕前,試驗完全停止。
近年來,一些學者往往將這次實驗作為改革開放后農村改革的先聲,認為這次實驗是成功的,而只是由于毛澤東的阻撓,才被迫中止。一些人對此感到惋惜,認為如果這一實驗能繼續下去,那么“農業改革就將提前十七年”。還有人認為,是毛澤東出于他的意識形態,人為阻止了這一實驗,從而責怪毛澤東不實事求是。以此來論證,我國建國后本來就不必要進行農業集體化。如果那時就進行包產到戶,農業會得到更好的發展。這些論證并不符合歷史事實。
實際上,這次“包產到戶”試驗是在毛澤東、劉少奇、鄧小平等領導人共識下進行的,是中國共產黨為走出困境進行探索的一部分。試驗的結果表明,包產到戶并未起到有效提高糧食生產的作用,試驗期間安徽省糧食產量的增幅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也低于安徽省恢復人民公社制度之后的增幅。
也就是說,這次“包產到戶”都是不成功的。這個例子恰恰說明,在工業化、水利、化肥、良種等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進行包產到戶,并不能夠改善農村生產條件,提高糧食產量。實際上,60年代安徽省實行短暫的“包產到戶”并沒能提高糧食產量,反而是1963年之后,安徽省糧食產量開始快速上升。之所以60年代這次包產到戶未能提高糧食產量,是因為這時的水利建設、化肥等設施仍然沒有具備,農業生產條件主要還是傳統農業的水平。
這次實驗的主導者是老一輩革命家、時任安徽省委書記曾希圣。據《曾希圣傳》記載,1960年8月,曾希圣在安徽省委召開的縣以上干部會議上提出“包產到組”的辦法,即在生產隊下“ 劃分三個小組分別包產,一組包口糧,一組包飼料,一組包商品糧,各有責任”。他進一步提出:“ 生產隊下面均應設生產組,避免生產大呼隆。”1960年12月,曾希圣第一次向安徽省委正式提出“責任田”的思考,并立即布置安徽省省長黃巖在偏僻山區搞一個試點。1961年2月曾希圣又率先提出“包產到隊、定產到田、責任到人”的“責任田”辦法。1961年3月,曾希圣在廣州工作會議期間向毛澤東匯報安徽部分農村生產隊實行責任田的情況,毛澤東表態說:“你們試驗嘛!搞壞了檢討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產10億斤糧食,那就是一件大事。”7月,1961年7月,毛澤東外出視察,途經安徽蚌埠,曾希圣在列車上向毛澤東匯報了責任田的優缺點,說責任田優點大于缺點,“能提高產量”,毛聽后回答說,“你們認為沒有毛病,可以普遍推廣。”還說,“如果責任田確有好處,可以多搞一些。”[1]可見,毛澤東是支持安徽省試點的,并且把能否增加糧食產量作為標準。
得到毛澤東的指示,曾希圣立即在安徽全省廣泛試行起來。到8月份,全省實行責任田的隊增加到74.8%;10月又發展到84.4%。1962年2月,安徽全省試行“責任田”的已達261249個生產隊,占生產隊總數的90.1%[2]。由于1962年年初召開的“七千人大會”上,曾希圣受到安徽省基層干部的批評,他被撤去職務。1962年2月,中央決定李葆華接替曾希圣擔任安徽省委第一書記。李葆華就任之后,著手糾正“責任田”,但提出“責任田問題要慢慢改正,不要一下子翻過來,要分期、分批、一步一步改過來,對農村,要實行休養生息”[3]。也就是說,安徽省領導雖然變動,但是在1962年全年,責任田制度并未受到影響。1962年10月,安徽省委一屆十三次全會決定,堅決改正“責任田”,恢復和鞏固集體經濟。到了年底,安徽省省委印發《關于第一批改正“責任田”的總結及今后的工作部署》,內稱各地已改正“責任田”的生產隊有60100多個,占總數的23%,安徽省省委要求各地在1963年春耕前改正一批生產隊,其余部分則在1964年春耕前予以改正[4]。
這表明,安徽省大規模糾正“責任田”是從1962年年底開始的,直到1962年底,安徽省仍有70%以上的生產隊執行著包產到戶。也就是說,從1961年8月安徽省74.8%的生產隊實行包產到戶,到1962年年底70%以上的生產隊仍實行包產到戶,包產到戶在安徽這樣一個農業大省的大部分生產隊持續了一年半的時間,覆蓋率最高時達到90.1%,最低時也有70%以上。自1961年8月到1962年底,這一年半時間,覆蓋了1961年秋糧、1962年夏糧和秋糧的從播種到收割整個生產周期,另外還覆蓋了1963年夏糧的播種期,如果包產到戶確實有效提高了糧食產量,那么1961、1962兩年安徽這樣一個唯一推行包產到戶的省份的糧食產量和增長率應該顯著高于其他省份。但是數據表明,并未取得這樣的效果。
全國糧食產量 |
年增長率 |
安徽糧食產量 |
年增長率 |
|
1958 |
19765.0 |
884.5 |
||
1959 |
16968.0 |
-14.2% |
701.0 |
-20.7% |
1960 |
14384.5 |
-15.2% |
674.6 |
-3.8% |
1961 |
13650.0 |
-5.1% |
629.0 |
-6.8% |
1962 |
15441.0 |
13.1% |
670.7 |
6.6% |
1963 |
17000.0 |
10.1% |
697.7 |
4.0% |
1964 |
18750.0 |
10.3% |
812.1 |
16.4% |
1965 |
19452.5 |
3.7% |
966.6 |
19.0% |
1970 |
23995.5 |
23.4% |
1263.80 |
30.7% |
從以上敘述和數據,我們得出幾個基本結論:
第一,1961-1963年,安徽省進行的長達兩年多時間的“責任田”試點,是經過毛澤東、劉少奇、鄧小平等領導人都同意的,是中國共產黨為克服全國的農業困難而采取的政策實驗的一部分。毛澤東盡管個人不贊成包產到戶,但是并沒有阻止這一實驗的進行。
第二,這一實驗的結果是,全面實行“責任田”的安徽省,在實驗的兩年內,糧食產量增長率都不如全國其他地區的平均水平,從而證明在當時的條件下“責任田”不如人民公社有利于農業增產。安徽省實行“責任田”實驗的1961年(責任田制度覆蓋其秋收和秋種,影響當年秋糧產量),安徽省農業產量下降6.8%,而全國下降5.1%。實行“責任田”實驗的1962年(這年的夏糧、秋糧全部生產周期都覆蓋在責任田實驗期間),安徽省糧食產量增加6.6%,而全國糧食產量增長13.1%,增長率是安徽省的兩倍。1963年(責任田影響這年夏糧的播種和一大半生長周期),安徽省糧食產量增加4.0%,而全國糧食產量增長10.1%,全國的增長率是安徽的2.5倍。這三年的數據足以表明,“責任田”對農業增產的作用比不上其他地區實行的以“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制度。
第三,在安徽省停止了“責任田”實驗之后,安徽省的糧食產量增長率反而迅速提高,甚至高于全國的增長率。1964年和1965年,安徽省已經完全停止了“責任田”的實驗,這兩年安徽省糧食產量增長率分別為16.4%和19.0%,遠遠高于全國的10.3%和3.7%,1970年和1965年相比,安徽糧食產量增加30.7%,也高于全國23.4%的水平。
這場試驗證明,在“土、肥、水、種”和人力資本等公共投入不具備的情況下,搞“包產到戶”是因小失大,對增產的作用不如農業集體化。
[1][12][12]《中國農業合作史資料》1986年第1期,第9頁。
[2][13] [13]《中國農業合作史資料》1986年第1期,第12-15頁。
[3]饑饉的挽歌:安徽1962http://opinion.cb.com.cn/12714523/20120713/395959_7.html
[4]http://opinion.cb.com.cn/12714523/20120713/395959_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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