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很多人不能理解張妙的丈夫放棄四萬五千元的賠償,并說愿意留給藥家鑫的父母養老!看官可以仔細想一想,藥家鑫是一個有車一族,他的父母缺錢嗎?張妙的丈夫究竟想要傳遞什么樣的信息呢?我個人認為至少說明了兩點,其一是對法院對賠償方面不公的發泄,包括很多人都在質疑,被藥家鑫活活連捅八刀的張妙居然只值那么點錢?我們不禁要問,這是什么樣的世界?天理何在?公平何在!其二張妙的丈夫通過放棄民事賠償的要求的行為,等于是在告訴藥家,有的事情不是用錢和權來解決,藥家鑫必須死,這點錢留著給藥家鑫買棺材吧,我們農民既不難纏,也不會為了錢放棄天理之道。
有多少人能做到張妙丈夫的堅持原則?有多少人能夠說出“我們不接受帶血的賠償”的話?我們深知,在很多人的觀念里,死者已逝,不能復活,但是能夠得到一筆金錢,也許是最佳的填補心靈創傷的良藥。這是很多人遇到事之后普遍的想法,但這樣的觀點如在一般事情之中,尚且可以當成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但對待張妙事情上決不能用金錢來換取兇手藥家鑫的生。我們可以這么說,張妙丈夫的性格決定他為人的原則性,但是社會必須需要這樣的人,如果完全可以用錢來彌補一切,那這個社會豈不亂套了?法律還談什么死刑呢?
從張妙丈夫之言行,其實又折射出這個社會中存在的爭議,即究竟是尊嚴重要還是金錢重要的問題來,其實三十年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始終搞不清,從“有理寸步難行”到“沒錢寸步難行”,再到“金錢不是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的巨大影響之下,大多數人開始變得惟利是圖,價值觀極度扭曲!你告訴他,金錢不是萬能!他回答你,沒錢萬萬不能的!但是他忘記了君子圖財,取之有道的道理。
我們認為張妙丈夫提出賠償的要求一點不過分,因為他失去了最愛的妻子,她的父母失去了最愛的女兒,這樣的打擊是不是夠大?法院如此判決,這是對死者的尊重嗎?農民的生命就這么不值錢嗎?
我們支持并堅決擁護張妙丈夫的決定,放棄民事賠償,堅決要求二審依法判決藥家鑫死刑!
我們再次向"dang"和政府呼吁,藥家鑫不死,中國的法律沒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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