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 時 作 個 小 結
原來打算對房市問題全面深入研究,得到一個有價值的東西,之后,再對新農村、分配等問題逐一探討,但在知道確有一個“西山會議”后,改變了原來的打算。如果中國共產黨都成了“非法組織”,社會主義制度也肯定完了,探討的基礎都不存在,且不是無的放矢嗎?
房市問題既然已經談到這里,就暫時作個小結吧。
第一,一方面房地產業是我國新的發展階段的一個重要支柱產業,另一方面一般民眾存在住房難,這兩方面都要求發展房地產業。既利于保持整個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又利于滿足廣大群眾的住房需求,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還有,在今后的20年里,每年將有幾百萬農村人口轉移到城市工作生活。
而且,我國是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還不那么富裕,住房還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特別是國家不應該利用住房向人民奪取利益。
所以,住房建設不存在“過熱”問題。從現在起的20年里,我國都必須發展住房建設,任何制約都不符合實際,既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又不符合人民的需要,不符合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我們應該提供數量上盡可能充足,質量上在20-30年里都能滿足生活要求的,價格上民眾能夠負擔得起的住房。
第二,造成住房難的根本問題,是市場經濟的非中國特色;在于許多政府官員的非“三個代表”。
鄧小平提出市場是社會主義也可以用的一種手段。社會主義是體,市場經濟是用。
實踐中,市場經濟失去了中國的社會主義特色,盲目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接軌”,走上資本主義道路。因此,官員們不會考慮怎樣做好“三個代表”,關心人民的衣食住行,而是全部精力集中在追逐自己(個人或小團體)的利益,追求升官發財的“政績”。結果就是GDP不斷高漲,而人民卻看病難,上學難,住房難。
所以,應該把普通勞動者的收入與GDP相應增長,“三座大山”的消除,作為建設“和諧社會”的科學發展觀,作為實現“三個代表”的看得見的近期標準;作為干部的考核標準,達不到標準的不能為官。
對于過去沒有執行中央要求的地方和部門的領導人,可以“掛賬”工作,轉變好的,不究行政責任,轉變不好的,統一算賬。
第三,由地方的主要領導人負責、有城建、國土、財政、銀行、國有房建公司參加組建“住房建設指揮部”,切實解決“住房難”。
1、廣告住房需求者進行預購登記,內容有:面積、標準(質量和相應價格)、時間地點等。
2、對開發商已建和在建項目進行登記。
3、審議供求雙方要求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出指導性意見。
4、向住房供求雙方提供信息和意見,組織直接見面,促成交易。
5、對要求不合理的和根本不理的開發商,停止批地,停止貸款,征收空置稅。
6,對尚未滿足的住房需求,“住房建設指揮部”提出解決方案,進行公告,聽取各方面意見后再公告修改方案,基本愿意接受的需求者和開發商進行登記,在修改方案基礎上,協商簽定合同。國有開發公司保證按方案滿足住房需求。
第四,土地價格不得再提。土地收入只能用于城市建設和解決“住房難”,首先解決“住房難”。
1、為農民工和低收入者建造廉租房。
2、參照公務員補助標準,對其他的工薪階層人員提供購房補助。
第五,國務院派出督辦組對北京、上海等重點城市進行檢查督促;并加強這方面的信訪工作,及時了解動向,迅速處理。
我認為,辦法很多,最重要的是第一、第二條。
這篇發表于 2006年8月17日 我的搜狐博客,是個匆匆的小結,探討“住房難”問題所在,提出一種解決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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