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國土局出具的處罰決定書
唐某是信陽市平橋區王崗鄉王樓村的一位普通農民。2015年底,在外務工的唐某接到鄰居的電話說他家的耕地已被村里征用搞起了房地產開發,唐某接到電話后就第一時間趕回了王樓村的老家里。然而一直到現在,唐某一家為了家里的耕地已經東奔西走了大半年,卻始終沒能要回自家的耕地。
“這是相關材料,請你們看一下,我沒文化,也不懂文字上的彎彎繞繞,我只知道我家的地一大半都變成了馬路,我沒有得到任何通知,也沒人給我賠償,我現在只想要回我的田地。”唐某從褲兜里掏出厚厚一沓相關材料,一臉無助地向記者說道。
出于好心 簽下協議
記者從唐某提供的材料里了解到,2009年唐某與王樓村村支書王友喜簽訂了一份“土地流轉使用協議”。據唐某介紹,王友喜與唐某曾經是同學,當時王友喜勸唐某說的是幫他個忙帶頭簽下協議,便于他去做其他村民的工作。唐某當時也沒想那么多,反正土地當時也是閑置的,就當是幫老同學一個忙了。該協議明確王友喜以一定的費用將從唐某家的1.6畝閑置耕地流轉過來(注:“土地流轉”——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協議簽訂后王友喜一直沒有支付約定的費用,土地也依然閑置著,唐某也逐漸淡忘了這件事。
耕地變馬路 承包人卻一無所知
而當去年底,唐某回到家中發現村里修的馬路已經將自家耕地占了一大半的時候,全家人都傻眼了,向鄰居打聽后得知是村里趁著唐某一家外出務工時強行施工,而且剩下的耕地接下來也要做房地產開發。一籌莫展的唐某一家找到了信陽市國土資源局。國土局在了解了唐某家的情況后于2016年5月17日作出了《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并對王崗鄉王樓村村民委員會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信國土資罰決字﹝2016﹞第233號)。
“現在已經有處罰依據了,我想鄉政府肯定能幫我解決問題,要回我的土地了。”唐某回憶道。然而當唐某去到鄉政府時,工作人員卻告訴他村里的項目開發是有批文的、是合規的。在唐某的一再堅持下,鄉土管所給唐大爺出具了一份平橋區政府的批文,記者注意到這份文件中(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政府文件,信平政文﹝2016﹞75號——關于王崗鄉王樓、崔山農村居民建住宅用地的批復)提及到“同意使用集體用地作為項目建設用地”、“切實杜絕小產權開發建設”等語句。“我家的耕地怎么可能是集體用地,他們建的房子本來就是小產權房,村里征用我家耕地根本就是無憑無據。”唐某指著文件中的這幾句話氣憤的說道。
“我們全家先后多次拿著這份批文找到王崗鄉政府要一個說法,可是鄉政府工作人員卻始終以‘我們會調查、我們會處理”這樣的話搪塞我們,到現在為止我們也沒見到鄉里的領導,每次我們來到書記辦公室門前就有工作人員上來勸阻,還有幾次鄉政府的人直接說要把我們抬出去,不讓我們在辦公樓里呆。”唐某的女兒拿出手機中拍攝的視頻,對著記者說道。
不求賠償 只想要回屬于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
“我當了大半輩子的農民,常年面朝黃土背朝天,村里趁我不在家時在我家耕地強行施工,我種了這么多年的地,老了老了卻無地可種,這種滋味真的很不好受。我現在就好像是個亂投醫的病人,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我也不想要任何賠償,只想要回我的那2畝田地。”唐大爺向記者說道。
記者就該情況向王崗鄉政府核實,按照工作人員提供的余姓鄉長電話撥打過去后,卻被告知打錯電話。記者再次聯系到鄉政府,詢問能否再提供一位熟悉情況的工作人員電話,對方告訴記者等他們找到后會跟記者聯系,直到發稿前,記者仍然沒有等到他們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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