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居者不必有其屋”
安居樂業,千百年來都是中國老百姓所追求的最基本的目標。這個目標的具體含義,就是“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尤其是在農耕時代,更是如此。今天的時代跟從前的農耕時代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因而“耕者有其田”的含義就有了新的變化,包含了更多的內容。對于農民,仍然是“耕者有其田”;而對于其他的人,包括新從農業轉移出來的勞動者,則是要求有一份穩定的職業可做,即有一碗穩定的飯可吃,或工、或商、或教、或醫、或藝、或其他,均可。我把其他的人的這個愿望和要求概括為“勞者有其業”,即凡有勞動能力的人都應該有一項穩定的職業。而在居住方面,無論是城市的市民,還是農村的農民,做到“居者有其屋”仍然是他們最基本的愿望。老百姓們的這個愿望和要求誠然是合情合理的,雀鳥尚且都有個窩,野獸也都有個穴,何況人呢?
讓廣大的老百姓都能夠做到“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這也是中國歷朝歷代政府所應追求和實現的最起碼和最基本的目標。從歷史上看,凡是這個目標實現得好的政府,都是受到廣大百姓擁護的政府,也都是長命的政府;凡是這個目標實現得好的社會,也一定是一個安定和諧的社會。反之,凡是這個目標實現得不好的政府,都是人民所不滿意的政府,也常常是短命的政府;凡是這個目標實現得不好的社會,就一定是一個動蕩不安的社會。而動蕩不安的結果,必然要暴發農民起義來改變這種狀況。農民起義的旗幟上,通常都寫得有實現“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目標,于是群起而響應,起義于是獲得成功。這就是歷史,一部興衰更替的歷史。
從中國近現代歷史來看,從1840年起,安居樂業,即“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問題一直是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其間,雖經多次斗爭,問題不但沒有解決,反而愈演愈烈。中國共產黨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的黨,與歷史上的農民起義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但是,就其最低綱領來說,仍然把實現廣大老百姓的安居樂業,做到使“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作為自己最基本的奮斗目標。它因而獲得了全國老百姓的擁護,終于集聚起廣大人心,奪取了政權,取得了革命的勝利。
革命勝利后,在廣大的農村,通過土地改革和農業合作化等運動,億萬農民們都分得了土地、房屋、牲口和家具,“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夢想終于變為了現實。在城市,通過沒收官僚資本、公私合營,更通過大量興辦工業、商業及文化、教育、科技、體育、衛生等事業,使人人都分配了工作,都獲得了就業的機會,也都得到了房屋。此舉進一步地獲取了人心,中國共產黨于是獲得了全國億萬人民的真心擁護。“共產黨萬歲”,“毛主席萬歲”,成了億萬人民共同的心聲。至今,在廣大的農村,以及在部分城市家庭,你還可以看到其堂屋的正墻上,或室內的顯眼處,端端正正地掛著一年一度地換上去的毛主席的畫像。透過這小小的社會窗口,人民對安居樂業的向往之情絲毫不難測度。不僅如此,中國共產黨及其領袖還給人民描繪了更加美好的生活藍圖。于是,就有了毛澤東時代人民群眾那激情燃燒的建設社會主義新生活的熱情和干勁,就有了那時國家的日新月異的變化和各個方面的偉大成就。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
然而,不知是出于無知,還是出于偏見,對于這樣一個無論是對廣大老百姓來說,還是對于執政者來說都至關重要的安居樂業問題,近年來卻有人對它發起了挑戰。他們首先拿“勞者有其業”開刀,打著觀念更新的旗號,說什么“勞者有其業”的要求是自然經濟的產物,是落后的觀念,因而要對其進行徹底的更新。于是,他們首先就摧毀了百姓們的“勞者有其業”的夢想,在城鎮,所謂的“鐵飯碗”早已經被打破,失業者因之數以億萬計;在農村,數以億萬計的青壯年農民拋妻別子、背井離鄉去打工掙血汗錢,社會因之潛伏著諸多的不穩定因素。
對此他們并不感到滿足,近日又有人對“居者有其屋”提出了質疑(見某市委機關報)。他們說什么“居者有其屋”是自然經濟和計劃經濟的產物,必須要對之進行觀念“更新”,代之以“居者不必有其屋”,即老百姓不要追求有屬于他自己的房屋,只要有房屋可供租住就行了;政府也不要追求讓老百姓都做到“居者有其屋”,只要做到社會房屋總量夠老百姓租住就行了。至于老百姓究竟是“居其屋”還是“租其屋”,就要由他們買得起房屋還是只租得起房屋而定了。那些買不起房屋的窮人,只要租得起房屋就行了——租不起大的就租小的,租不起新的就租舊的,租不起好的就租破的。他們厲聲問道:“西方發達國家早就是如此的,我們中國為什么就不能這樣呢?”
面對這樣的“新觀念”,我們不禁要問:它究竟反映了什么人的要求,代表了哪些人的利益呢?這樣的“新觀念”到底是利國利民的好主意,還是禍國殃民的餿主意?對此,我們不妨簡要地作些分析。
“居者不必有其屋”的“新觀念”是這樣提出來的:實行住房制度商品化改革后,形成了開發商對房屋的壟斷,房價因之節節飛漲,數以億計的貧困人口的“居者有其屋”的夢想因之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社會由此分成了利益絕然對立的兩大利益群體:一個是房屋開發商群體,他們在某些政府工作人員和銀行的支持下,立志要把房屋漲價進行到底,以實現利潤的最大化;一個是無房或缺房的億萬百姓,他們堅持“居者有其屋”的傳統夢想,要求把房價切實地降下來,降到他們能夠承受的程度。面對如此對立的利益,于是有人就提出了“居者租其屋”的所謂“新觀念”。這個觀念意在告訴無房或缺房而又無力買房的人們:你們何必一定要有屬于你們自己的房屋呢?你們既然買不起房就去租房住嘛!
人們對某些“醫改精英”所說的“富人就該看好醫生,住好醫院,吃好藥,窮人看不起病理所當然”的讕言言猶在耳;同樣,人們對教育部官員“窮人上不起大學就不要上大學”的一派胡言仍記憶猶新;而今又有“窮人買不起屋就去租屋住”的譫語。諸如此類的論調都是由打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旗號、掛著共產黨員和政府官員招牌,在改革的名義下,以“新觀念”的面目而謅出來的。其實,這些所謂的“新觀念”,實際上毫無新意可言,都是“改革精英”從西方資本主義那里照抄照搬來的破爛貨。至于這樣的“新觀念”到底屬于好主意還是餿主意,就要看對象了:對于當今中國的那些房屋開發商以及與之組成了利益共同體的政府官員和銀行老板們來說,這確實是一個很好的主意,它好就好在可以幫助房地產開發商更多地賺取錢財,更快地暴富;銀行和政府官員也可以從中得利。而對于廣大百姓來說,就不見得好了,因為中國的老百姓雖然一向老實本分,卻也并非愚不可及,這樣明顯地“以富人為本”而嚴重損害廣大窮人切身利益的“理論”,他們是斷然不能接受的。至于對于執政當局來說,如果它真的想實現社會的和諧和穩定,就斷然聽信不得這樣的意見。如若聽信了,就根本不會有社會和諧可言。至于這樣“理論”的制造和傳播者們,他們的真實面貌人們也已經看得很清楚,他們不過是一些被房地產商用信封、紅包所收賣的走狗而已。
2006年8月15日
2009年3月3日 星期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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