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海:與茅于軾先生談一談經濟學和房地產的話題
中國經濟新聞網 www.cesnew.com 來源:搜狐博客
前言
曹建海
我的博客已經有近10天沒有更新了,期間又發生了好朋友易憲容先生“辭官”一事,關心者擔心我被上層“禁聲”了。其實,只要大家看看我年前20天更新一次的速度,就知道現在的情況屬于很快了。一般而言,沒有強烈的感受,我不會輕易寫什么文字。最近幾個月,在央視《東方時空》、《360度》、《奧運來了》、《大家看法》和中央電臺《新聞觀潮》多次采訪或做嘉賓,把這些東西放上去也會熱鬧一些,可惜又找不到相關音像文件,只好聽任博客在抱怨中的冷處理了。
這里插一個小花絮。前幾天央視《大家看法》擬邀請我再做一次嘉賓,談一下廣州的單位建房問題。這個話題我在中國之聲《新聞觀潮》做過,所以爽快地答應了。不過,央視那邊聽到我支持單位建房的立場后有些吃驚,說領導還沒有確定做不做這個選題,讓我等他們通知。直到我看到報紙上有了這個節目的評論,才意識到自己被節目組開涮了!從報紙上,我看到人民大學某公共政策教授的言論,他在節目中說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屬于“分贓”,直把我氣得拍案而起!沒能親自參與這個話題,當面駁斥類似荒謬言論,的確有些許遺憾。不過基于央視希望我做反方嘉賓的設想,不去錄制節目也許是最好的結果。
前天晚上,寒冰給我電話,讓我就《南都周刊》發表的茅于軾先生專訪《允許單位建房是開歷史倒車》寫點什么,說這樣正好可以闡釋我在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上的觀點和立場。可惜當時我正應上面之邀,撰寫一篇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重頭文章。我只好讓寒冰先寫,我自己推后一兩天跟進。
今天在寫這篇文章時,我的心情是異常放松的,我可以一字一句地斟酌茅于軾先生的專訪文章,然后細細思考批駁的要點。其實,在幾天前分別駁斥了馬越、戴欣明、葉檀的錯誤觀點后,我和時寒冰先生就預見到,下一個反對陣營可以抬出來的,應該就是茅于軾先生了。預言正確總是可以令人愉快的。說起來,我和茅于軾先生還很熟悉,我了解他的理論脈絡及其優缺點。因此,駁斥茅于軾先生錯誤觀點的任務,自然就落到了我的肩上。
早期對茅于軾先生的無限崇敬
茅先生最早進入我的視野,還是1985年四川人民出版社《走向未來從書》中的《擇優分配原理》。不過那個時候,我還只是一個青澀的地方大學的在校生,任何一位教授在我眼中,都有不亞天神一般的光環,何況這樣一位受人敬仰的社科院研究員。此后,我目睹了茅于軾作為國內著名經濟學家,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特別是當時想上還不成熟的我,看了他的《生活中的經濟學》和《道德·經濟·制度》后,對其敬仰更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
第一次評論茅先生,是2002年10月受《中國經營報》讀書版編輯的約請,就當是剛剛由學林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十位著名經濟學家批判》進行評論。那時候吳敬璉、厲以寧、茅于軾等人是國內萬眾矚目的經濟學家,批評他確實需要一點兒膽量。不過看到作者對這些經濟學大家隔靴搔癢式的批評后,我難耐手癢親自評點他們了。我認為,對經濟學家的批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經濟理論界出現的泡沫,可以促使他們更冷靜和理智地對待自己的職業。在這10位經濟學家當中,我記得我對茅于軾的評價是最高的。請看當時我以“辛迪”這個筆名(受老同學之勸未使用真名)對茅于軾先生的點評:
“茅于軾先生是一位真正不唯名利的經濟學家,盡管沒有受過系統的經濟學訓練(張五常語),但他對現實經濟的判斷能力是驚人的。我十分贊成他提出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道德勝于法律的觀點,因為主要依賴法律機制,必然使我們不得不承受過度的交易成本增加之重。”
可以說,除了經濟學訓練略有癖瑕外,茅于軾先生簡直可以稱得上是一位完美的經濟學家了——他不唯名利,牢牢站在公眾的立場;了解生活,能夠準確運用經濟學理論分析現實問題;茅于軾先生對于道德的提倡,讓我對他感到由衷佩服。
不過,這種印象隨著我和茅于軾先生的近距離接觸,茅先生在我心目中的光環逐漸褪去,我也在不斷修訂著自己對他的看法。
近距離接觸茅先生的房地產觀點
和茅先生的個人接觸,最早還是在2006年2月15日。那天,收到了一封來自茅于軾先生的電子郵件,希望聘請我擔任天則所承擔的對西門子公司中國研究報告評審項目中的汽車行業的專家,我高興地表示愿意參加。評審報告完成以后,我參加了由茅先生主持的中德專家討論會。3月10日在世紀金源大飯店,我見到了茅先生。茅先生充分肯定我在汽車行業的建樹,對我的評審意見和答辯也表示滿意,令我感到十分鼓舞。我告訴茅先生我也在研究房地產,并且在《中國經濟時報》發表了幾篇理論文章,茅先生表示了支持態度。
2006年3月23日,受新浪地產創新峰會組委會的邀請,我和茅先生、易憲容等一起作為嘉賓,參加了“網絡終極PK”階段與潘石屹、張寶全等的激烈辯論——這是我第一次參加房地產盛會,會上我提出了治理高房價和房地產暴利的三個觀點,特別是提出了“應讓公眾成為開發商最強大的競爭對手”的核心觀點。現在看來,這個觀點對于我后來在房地產經濟理論上的發展,起了一個很好的奠基的作用。茅于軾先生會上提出高房價和房地產暴利不能責怪開發商,而應從我國居民收入分配不合理和投資渠道單一兩個方面尋找原因。他的這個觀點在會上得到了一些與會者和網民的高度評價。一位網民在留言中寫道:
“這場PK茅先生水平最高,因為房地產業的問題不能就事論事,要從背景分析中揭示其動因。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也不僅僅是經濟學家和開發商可以說清楚的,建議以后的PK邀請政府規劃部門、建設主管部門和銀行界的先生們參加。請他們談談如何通過規劃減少城市周邊地區生活成本,使普通老百姓有更多的選房機會;如何把房子建成為既滿足今天宜居,又可以與今后經濟社會發展適應的產品,不要把普通老百姓“安居”在十幾年后又要拆掉的房子里;如何控制高收入者濫用房貸推高房價、增加新的金融風險,銀行改革多少年了,不應該再準備老百姓繼續為不良資產買單了。”
平心而論,這個留言的內涵也遠遠超過了茅先生的主張。在后來的觀點Pk中,我沒有說及茅先生的觀點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基于對茅先生的尊重。不過后來在我提出“取消開發商”主張之后,一位馬甲“咪咪”對我的辱罵成了轉折點。“咪咪”在的博客中留言道:
“像你這樣的人可能是不配叫博士的,你還自己說是經濟學家,真叫人笑掉大牙了!中國為什么會落后!是因為像你這樣的偽學者大多了,嘩眾取寵之徒!我是真的憤怒,對你的荒唐的言論與不實的學風!我強烈建議你看看茅于軾的文章!并且我想得到你的回復,我想與你談談,免得你誤人害國!”
我以《什么樣的人配稱經濟學家?》文章回復了這位號稱有良知、并且曾經擔任房地產開發公司高管的“咪咪”先生,并對他奉為良知和真知見解代表的茅先生觀點作了分析:
我不同意茅老師的觀點,我認為他的觀點的錯誤之處就在于把收入分配差距、投資渠道單一當成是造成當前房地產問題的主要原因。我認為,茅老師關于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推動住房需求膨脹和房價上漲不僅不符合生活的常識,更不符合經濟學原理。試想,如果只有少數富人買得起房而大部分窮人買不起房,房屋需求和房價憑什么比窮人富人一起購買時還要高呢?這是一般人都理解的生活常識。另外,無論是在馬克思關于資本主義社會收入分配分化導致生產過剩的經濟危機的觀點,還是凱恩斯用收入分配分化的觀點解釋經濟處于小于充分就業狀態從而為他的財政政策提供依據,他們的共同解釋是收入分配分化導致需求不足,而不可能導致需求膨脹和物價上漲。
窮人收入太少也沒有多少解釋力。在我們的農村和城市中的城鄉結合部地區,也存在著一些收入過低的窮人,但是他們都可以解決住房問題。從一定意義上說明,即使是我們的農村和政府計劃改造的“城中村”,他們的房地產制度也比我們由政府和開發商主導的制度要合理得多。
是什么造成了收入分配的巨大差距呢?有沒有我國房地產制度的因素呢?要知道,房地產特別是土地是任何社會里最重要的財富,一個國家的土地制度出了問題,財富分化是必然的結果了!隨著房價的上漲,財富迅速向擁有更多住房和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轉化;反之,房價下降可以收斂貧富階層之間的差距!如果茅老師不同意房地產制度是導致我國財富分化的重要原因,那么,他應該怎樣解釋富豪排行榜中為什么那么多人涉足了房地產呢?他們的巨額財富是從哪里來的呢? 所以我的觀點是,房地產問題是造成中國貧富極度分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地方政府和開發商一道通過其空手套白狼的手段繼續對農民,城市被拆遷者,購房者進行慘無人道的掠奪,這種掠奪行為大大加劇了已經高度分化的收入分配。而且,如果這種掠奪制度不加以制止,中國必然會朝著1%的人擁有99%財富的極端收入分配分化狀態演化,不管統治者是誰,暴亂將不可避免!
茅老師認為中國人投資渠道單一造成了購房需求膨脹特別是投資性需求膨脹的重要原因。這個觀點有一定道理,但是顯然沒有抓住要害。要害在于什么?在于現有制度的漏洞放任人們像炒股票一樣炒作住房,從而為投機者帶來了不菲的回報。所以即使是投資渠道再多樣化,如果住房被大肆炒作,人們都會放棄其他投資工具而炒作住房。所以不是投資渠道太單一了,而是政府管理太失職了。放任住房這個人們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的管理,是導致投機性住房需求膨脹的重要原因,這從根本上看仍然是房地產制度問題的缺失。
總之,茅老師把中國房地產現存的主要問題歸結到需求的某個方面,而且認為造成中國房地產問題的主要原因不在房地產本身,他的觀點得到了社會各界包括開發商的贊賞。而我與茅老師截然不同的地方,我認為問題出在房地產業本身,在于現有的房地產開發體制和土地制度出了問題。世界上收入分配差距大的國家很多,為什么中國的房地產問題如此嚴重,而且歷史上,中國人還從來沒有出現過住房導致的危機問題,為什么會出現在現在呢?
有趣的是,兩天后在我工作單位旁邊的月壇北街,我邂逅了正在散步的茅先生夫婦。我當即抓住機會和他討論這個問題。讓我意想不到的是,茅先生聽到我的上述看法后臉色大變,說他其實對這個行業并不熟悉,他只是從經濟學的角度進行初步的分析。我建議茅先生多到現場走走,多和老百姓聊聊,聽聽他們的意見。茅先生說還有事,結束了和我的對話。
“企業家”是社會財富和歷史的創造者嗎?
茅先生另外一個觀點是企業家是社會財富和歷史的創造者。請看他在《建經濟適用房是錯的》文章中的論述:
“仇視富人的一個原因是認為富人之所以富是靠剝削得到的。這是需要澄清的問題。我要為富人中的企業家說幾句話。比較改革之前和改革之后,還是這塊土地,還是這些百姓,為什么財富的生產增長了十倍以上?財富的生產靠工人農民,知識分子,還有黨的領導。改革以前這些成分都具備著,而改革以后就多了一個企業家,財富就成十倍地冒出來了。這主要是企業家的作用。他們把生產要素用最有效的方法組合起來,以最低的成本生產出社會最需要的產品。這個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工人農民或知識分子都起不了這樣的作用。黨也起不了這樣的作用。只有企業家才有這樣的能耐。當然,改革以前沒有企業家,社會不允許企業家的存在。改革以后政策變了,才有企業家,才有今天的發展。怎么能說企業家沒有創造財富呢?”
在這里,茅先生顯然把當今的富人等同于企業家了。究竟什么樣的人才能稱得上是企業家呢?在我看來,企業家是指那些具有冒險和創新精神,并推動社會進步的企業經營管理者。那么,看看我國富豪排行榜上“企業家”們,他們有資格戴上“企業家”的桂冠嗎?我接觸過不少處于富豪排行榜前列的老板,其中不少人是房地產大亨。我從他們的發家史和企業現狀當中,我實在看不出他們在企業創新和經營管理上有什么過人之處;反過來,我看到他們在官商勾結、偷稅漏稅、欺騙農民和剝削工人、包女人上倒是本領不小。他們揮舞著成捆的現金,游走于腐敗官員和女人中間,橫眉冷對社會弱勢群體。這些企業家才能接近于零甚至為負數的老板們,卻拿走了超過所有員工總收入的絕大部分剩余價值,已經變成了對社會有著嚴重危害的蛀蟲和惡性腫瘤——我實在看不出他們有什么值得令人尊重的地方!而憑借資本的權利,以“企業家報酬”名義,拿走了本該屬于全體勞動者的大部分社會財富,這樣的人還敢號稱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和社會進步的推動者,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近來我總結了一些富豪致富的秘訣,不外是出身優越、黑心狠心、敢于違法等三個方面。這些根本缺乏企業家才能的人之所以抓著企業經營大權不放,一方面是要以“企業家”的頭銜唬人,另一方面是出于作為其核心能力的腐敗資源外泄和腐敗證據為司法部門掌握的擔心。可笑的是,在一些富豪云集的峰會上,富豪們動輒將自己歸為“智者”,而不自覺地將廣大人民群眾視為“愚者”。他們崇信“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認為“資源整合”是創造社會財富的主要手段。但翻開他們資源整合的內幕,看看他們整合了什么呢?無非是腐敗官員資源和黑勢力等見不得人的資源而已。利用這些腐敗資源,他們強買強拆農民和城市居民的土地房屋,通過摧殘人身和壓低拖欠工人工資獲取黑心利益,肆意向江河或農村村莊排放工業污染,生產大量在其他國家根本就不允許上市的潛在有害產品。從俯拾皆是的活生生案例中,我實在看不出這些集資本家和經營者于一身的老板們從哪個方面推動了社會進步,他們有什么資格妄稱自己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這讓想起來我國解放初期,當那些“人上人”被平常他們蔑視為“土包子”的苦難百姓砍去項上人頭時,歷史倒是被推動了一大步。
即使是稱得上企業家的社會精英人才,他們的貢獻也主要在于通過組織協調生產經營活動,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或提高生產效率;而脫離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物質生產勞動,企業家才能將成為無源之水、無米之炊。所以企業家說到底起到的是一個“錦上添花”的作用。沒有企業家的社會和沒有普通勞動者的社會,我們究竟會選擇哪一個呢?答案是不言自明的。請注意,由于企業家才能的作用而帶來的成本節約或效率提高的部分,是企業家創造的價值所在;而企業家為社會創造的財富,取決于這部分價值創造與企業家報酬之間的差額。也就是說,如果企業家本人拿走了超過這部分價值的收入,那么他們也就不能再稱之為能夠創造社會財富、推動社會進步企業家了,他們將成為企業的負擔和社會的危害因素。
有了上面的對于包括體力勞動、復雜勞動和企業家勞動在內的價值分析,才能真正評價現代中國富豪在創造社會財富、推動社會進步方面的作用,才能真正理解為什么人們會出現不自覺的“仇富心理”。事實上,老百姓從來就不會仇視那些勤勞致富的勞動者,而是那些依靠整合腐敗資源轉移社會財富、不勞而獲者。雖然這些人也假惺惺地大談什么民生問題,也有一些慈善之舉。但是看一個人不能僅僅聽其言,還要觀其行;不僅觀察其表面行為,更要觀察其內在的行為。有此認識,斷不會得出茅先生的“忠言逆耳,任志強才是真正關心群眾”的荒謬結論了。
關于經濟適用房和單位自建房的討論
關于經濟適用房,我認為仍應成為我國住房供給最主要的形式。1998年之前,單位建房是抑制了開發商利潤的強大競爭工具;1998年以后取消單位以后,經濟適用房便成為房地產開發商最害怕、最痛恨的住房形態。2006年兩會期間,來自廣東的全國政協委員、開發商代表彭磷基,就向兩會遞交了用廉租房取代經濟適用房的提案。建設部迅速采納了來自這個直接利益相關者的建議,導致經濟適用房命懸一線。我們知道,我國實行全面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取消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商品房、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廉租房等形式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然而在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的過程中,經濟適用房的主導地位被建設部和地方政府置換了,經濟適用房變成了地方政府樣板工程的一個點綴,而廣大城鎮居民由此被推向了房地產開發商開發的高價商品房面前,承受了過度支出的巨大痛苦。
其實,經濟適用房分配過程中的不公平,并不是沒有辦法解決。經濟適用房之所以出現大戶型、銷售對象失控等問題,根子就在于政府作了“甩手掌柜”,將大量的監督管理職能交給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房地產開發商。客觀地說,我們不能把經濟適用房制度執行中的問題等同于經濟適用房本身。只要地方政府加強了對戶型、價格、建筑質量、銷售對象的監管,經濟適用房一定可以成為解決中低收入階層住房問題的最主要手段。此外,政府還應當設法調動單位和個人合作建房的積極性,逐步將單位建房和個人合作建房納入經濟適用房供給計劃。
如果我們把房地產開發商開發的商品房算作是商業性餐館提供的飯菜,自主建房或單位建房就屬于在自己家做飯。無論采取或選擇那種形式,本來都應當是人類的基本權利。可是,廣州市的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的計劃剛一公布,就有《每日經濟評論》首席評論員、歷史學博士葉檀女士,這位堅持批判“取消一半開發商”主張的“學者”馬上寫了一篇《單位集資建房保障公平?玩笑開大了》的文章。一看題目就是一篇臆想的書齋文章,內容更是沒有說服力。寒冰想寫一篇反駁的文章,向我咨詢看法。我提出三點意見:第一,絕對公平只存在于理論當中,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追求絕對公平足以導致公眾全部餓死;第二,單位建設經濟適用房可以直接解決困難職工的住房問題,屬于解決民生的重要舉措,而且還減少了社會對開發商開發的高價商品房的需求量,有助于開發商降低房價。就是說,單位自建房使困難職工得到了住房,又沒有損害社會其他公眾的利益,屬于對現有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在經濟學上叫作帕雷托改進,應該支持;第三,單位建房相對于個人合作建房操作更加便利,可行性更強,非常容易在全國大規模鋪開,是打響取消開發商戰役的第一步。寒冰吸收了我的部分建議,他的《紙上談兵追求絕對公平無助民生問題解決》屬于一篇討論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的高水平文章,贏得了絕大多數群眾的高度評價。
究竟什么是真正的市場經濟?
反對陣營眼見又折了一陣,只好抬出了他們的“太上老君”茅于軾先生。而且繼續選擇《南方都市報》這個稿件審核極不嚴肅、多次發表批判并不存在的“提議取消一半開發商”的媒體平臺。在他們的張廣寧市長冒著失去仕途風險為解決民生問題禪精竭慮時,《南都周刊》意圖非常明顯地在他的背后捅上了一刀——“你這是在開歷史倒車”。慶幸的是,“詳細情況我不了解”的茅于軾先生的這一通亂砍,根本沒有傷及張廣寧市長。而張廣寧日前公開表態住房問題是一個政治問題,表明他對住房問題的認識和立意,已經比我們這位經濟學大師高出不止幾重境界了。
讓我們稍微仔細觀察一下茅于軾先生的精彩表演:
“從經濟學來看,房價高是市場決定的,我們用一個低于市場的價格去建房買房,那么這個差額從哪來呢?有人撿了便宜,但這個便宜是誰的損失呢?土地本來是可以賣很多錢的,現在賣了很低的錢,機會成本就損失掉了。”
茅先生的這段話的意思再明白不過,別人都在飯館吃著高價飯,而你們為了省錢,卻要跑回家自己做飯,這中間的差價啊,就是一種極端的不公平。要知道,餐館的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是真正公平的價格。自己家里做飯用的糧食,本來拿到餐館后可以賣出更多的錢,機會成本就這樣白白失掉了。
夠了,已經沒有什么繼續討論的必要了——因為我們討論問題的前提條件截然不同!這個前提就是,那個不允許居民自己做飯而生意興隆的餐館行業,是不是公正的市場經濟所必需依靠的唯一供應商?
請看鳳凰網一位網友給經濟學大師茅先生講經濟學入門課程的基本要點:
茅于軾何許人也?經濟學家?可是基本的經濟學常識都缺乏啊,肯定在經濟學上還沒有入門!!!動不動就扣帽子,我看只是嘩眾取寵之徒,或者是文革時期的口號式政客!!!什么是真正的市場?就是任何人都可以成為買方(市場需求者),也可以成為賣方(市場供給者),買方可以從任何賣方處購買,只要他愿意;同樣,賣方也可以向任何人售賣,只要他愿意。當這兩種力量形成合約成交,就形成真正的市場。現在好了,房子只能向開發商買,排斥了其他的供給形式,這能美其名曰“市場”嗎?不能!!!市場還有一層意思,就是市場是公正的,如果只容許所謂的開發商供給房子而排斥其他供給形式,這就破壞了市場的本來的公正性。最后總結一下,只有容許單位自建房、個人合作建房、村委、居民自建房等等多種供給形式,才是還市場的本來含義,才是還市場的公正。
這才稱得上一篇高水平留言。在這位網友面前,經濟學大師也只有乖乖接受教育的份了。不過,我還是要為這位網友補充一點:在政府和市場之外,還有一個龐大的自助經濟,就是由家庭成員不計報酬互助、自己做飯、自己做衣、自己種糧食自給吃、自己建房、自己談戀愛等構成的非市場化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可能無法統計在國民收入當中,但是它比國民收入更能體現公眾的幸福感。例如,貧困的家庭可能充滿了幸福感,是因為他們的家庭成員和睦相處產生了巨大的價值;反之,暴發戶的家庭成員由于爾虞我詐,互助的價值為一個極大的負數,完全抵消了金錢帶來的幸福感。在這個視野下,經濟是由政府經濟、市場經濟和自助經濟三個部分構成的一個整體——這才是一個和老百姓感覺完全相同的、真實的經濟世界。
葉檀的文章《責備茅于軾無助民生幸福》,讓我知道茅于軾挨罵了,而且還被罵得不輕:“茅于軾先生再次坐在火山口上。一些經濟學家由于對明白違背效率的開倒車之舉探很難視而不見,發言之后往往成為民意的宣泄口,茅先生的一身污水并非為自己承擔,而是為房地產市場的現狀無端背上黑鍋。前兩天看到茅于軾先生關于單位自建房的訪談,公開之后果然罵聲大作,但我寧愿將此視作對于直言不阿、在鄉村建設運動中的老一輩經濟學家良知的獎賞。” 從葉檀大加褒獎的、茅于軾先生熱心從事的鄉村建設運動實驗當中,我認識到茅于軾先生對生活常識并無多少了解。對于以研究經濟學為職業的學者而言,這可以說是一個最致命的硬傷。
有趣的是,葉檀這篇文章是她少有的從標題上挑不出毛病的一篇。她說得對!我們責備茅于軾先生干什么?!看看他炮轟單位建房的前期研究基礎:“詳細情況我不了解”、“對房地產業我不熟悉”!責備這樣的一位老年人不符合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優良傳統;而且,如同不能把大部分時間放在討論怎樣實現絕對公平上一樣,我們不能把大部分時間消耗在責備茅于軾上,因為這樣無助于我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要做的就是,踏踏實實地把單位自建房建設事業推廣開來,讓全國的困難職工搬進去住下來,過上有房子住的幸福生活。
比起葉檀,另一位名叫童大煥的評論員不僅大叫市場差價不合理,而且還教化寄望單位集資建房的人,說這樣讓我們的生活再次受到政府的限制,生活將失去意義。這是一個試圖分裂參加單位建房群體的心理暗示,我相信稍微有點兒理性的人,都不會上童大煥的當。對于人民大學的舒可心,那位把政府動用公共資源解決困難職工住房問題定義為“分贓”的教授,我認為他根本配不上我浪費一絲精力的駁斥,我建議他看看仔細看看公眾對他言論的留言或評論,就可以起到“照鏡子”的作用了。
“開歷史倒車”也不乏推動社會進步的善策
最后我想和茅于軾以及歷史學博士葉檀討論一下“開歷史倒車”問題。就我知道,中國改革的設計師鄧小平同志就是一個最善于開歷史倒車的人。你想想看,“包產到戶”不就是我們過去批判為修正主義的“三自一包”嘛?另外,1977年恢復的高考制度也屬于“開歷史倒車”。這些“開歷史倒車”之舉之所以受到了全國人民的熱烈擁護,就在于鄧小平同志順應了民意,本著全心全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目的,通過“開歷史倒車”極大地推動了社會進步。
我想問茅于軾先生和歷史學博士葉檀兩個問題:第一,如果你們把汽車開到了萬丈深淵之前,是“全速前進”呢?還是“開倒車”呢?第二,研究歷史學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可以讓我們總結歷史經驗,汲取歷史精華?“古為今用”是什么意思?
懂點歷史常識的人都知道,歷史的基本發展軌跡是螺旋式上升的,從來就沒有筆直發展的歷史。當一位經濟學大師和一位歷史學博士用“開歷史倒車”駁斥別人的時候,是不是認為我們目前的市場化改革即使出了不少問題,也只能硬著頭皮前進?是不是寧肯摔得粉身碎骨,也要堅持“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古訓?翻翻歷史,歷史上確實有不少持這種觀點和堅持這種原則的人,但他們最終只能落得被世人和后人恥笑的下場。
另外,茅于軾先生認為回歸計劃經濟的一些做法屬于“開歷史倒車”,表明他本人對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缺乏基本知識。在馬克思的設想里,計劃經濟是建立在資本主義社會化大生產之上的一種全新的制度。如果人們能從政府手中低價或免費得到住房,絕對談不上是社會倒退!恰恰相反,政府為公眾提供住房、教育、醫療等社會福利措施,本身是政府職責完善的進步之舉,是我們熱切期盼的政府公共政策行動。
最后,我還想勸告茅于軾、葉檀、童大喚、舒可心們,如果想研究一些問題,就應該好好到人民群眾中傾聽一下他們的真正呼聲,補一下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以及歷史學研究的一些基礎知識;反過來,如果受人之托,為開發商的利益辯護,那就要向董藩先生學習一下,不怕罵、不怕臭的董藩先生,的確是達到了一個很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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