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資本論》一辯
——與胡培兆先生商榷
趙 磊
(西南財經大學《財經科學》編輯部)
作者按:這是我撰寫于2007年下半年,發表在《當代經濟研究》2008年第6期的文章。文章的緣起,是廈門大學教授胡培兆先生指認:“《資本論》的有些原理和結論就已過時”。尤其是胡先生斷言:“無政府狀態已不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經濟有周期波動是難免的,但又不會再釀成大蕭條”,“現在大家確認按生產要素分配,正常情況下的分配所得就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剝奪者”,“現在世界的財富,主要是由資本家籌資、投資和組織、經營、管理創造出來的。沒有他們(資本家),哪能有今天這么多企業和這么多的職工就業?”——在我看來,這些貌似“與時俱進”的理論創新不僅在理論上站不住腳,而且其荒謬性也已經被(且還將被)實踐所證明。胡培兆先生是我尊敬的政治經濟學界的老前輩,拙文對事不對人。我將拙文重新掛出來,為關注《資本論》學習的青年人,以及關心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創新發展的同仁們,提供一個參考。
內容提要:《資本論》發表距今已經140多年了。隨著時光的流逝,對《資本論》的某些具體結論和觀點,當然有必要做出與時俱進的認識。然而,《資本論》的基本原理是否仍然有效,在當下好像越來越成了一個不能確定的問題。在“與時俱進”的背景下,如果拋開意識形態方面的考慮不論,學術方面的分歧和爭論,無疑有助于《資本論》經受各種理論的挑戰和挑剔。基于此,本文針對胡培兆先生指認的《資本論》中已經過時的那些原理,提出六點不同看法。
關鍵詞:資本論,勞動力價值,資本,收入分配,剝奪者
近讀胡培兆《從歷史與現實的雙重視角看〈資本論〉——紀念〈資本論〉出版140周年》[1]3-9,文章認為:“從今天世界的現實看,《資本論》的有些原理和結論就已過時”。胡先生畢竟是專業人士,以同行的眼光來看,我感到文章中的很多觀點的確是與時俱進,令人耳目一新。不過在我看來,雖然《資本論》中的某些結論甚至基本原理,或許需要今人作出“與時俱進”的認識,但胡先生提出的例證,有不少似乎并非如胡先生所斷言的那樣,是《資本論》中“已經過時”的原理。由于胡先生是我國著名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所以他的觀點和看法顯得格外地引人注目,值得認真對待。基于此,我將自己的困惑梳理為六個問題,向胡先生以及學術界請教。
一、“勞動力價值由必要生活資料價值決定”已不適用了嗎?
胡先生斷言:“勞動力價值由必要的生活資料價值決定已基本不適用。勞動力價值由最低生活資料價值決定的原理,反映當時的真實……。現在不同了,發達和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勞動力普遍升值……。最低必要的生活資料價值是這些國家社會保障的基本標準,就是失業工人也有溫飽保障。如英國現在失業工人每周有64英鎊的保障。就業工人的勞動力價值當然要高過這個連失業工人都有的生活水平。而且現代勞動力價值的構成因子增加,智力生產和再生產需要有更高的生活條件,如教育費用、一定量的高蛋白食品、家用電器、白領服飾、書籍、年假旅游等等。沒有這些條件,就會壓抑智力的發展和再生產。因此勞動力價值不能再限于馬克思時代填飽肚皮了。”
概括上述觀點,胡先生否定“勞動力價值由必要的生活資料價值決定”的理由[①],大致有三條:(1)馬克思時代的勞動力價值與現時代的勞動力價值,在量上已經有很大差距(后者大大高于前者)。由此可知,胡文的立論隱含著一個假定:馬克思把勞動力價值構成看作一個既定不變的量。(2)馬克思的勞動力價值構成,只限于“填飽肚子”。(3)在馬克思的勞動價值構成中,沒有包含勞動力的教育和發展費用。(4)馬克思否認經濟的發展會導致勞動力價值的提高。我認為,胡先生的這幾條理由與馬克思的原意并不相符:
其一,馬克思的確認為,“勞動力價值是由平均工人通常必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決定的”[2]593,但他并沒有把勞動力價值構成看作是“既定不變的量”。換言之,在馬克思看來,“必要的生活資料價值”是一個歷史范疇,是一個隨時代發展而不斷變動的量,“必要量”并不是“不變量”。比如馬克思說:“在比較國民工資時,必須考慮到決定勞動力的價值量的變化的一切因素”[2]644,“還有兩個因素決定勞動力的價值。一個是勞動力的發展費用,這種費用是隨生產方式的變化而變化的;另一個是勞動力的自然差別:是男勞動力還是女勞動力,是成年勞動力還是未成年勞動力。這些不同勞動力的使用(這又是由生產方式決定的)在工人家庭的再生產費用上和在成年男工的價值上都造成很大的差別。”[2]593
其二,馬克思并沒有斷言,勞動力價值只限于“填飽肚皮”,比如馬克思說:“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必要勞動將會擴大自己的范圍。一方面,是因為工人的生活條件更加豐富,他們的生活要求將會增大。另一方面,是因為現在的剩余勞動的一部分將會列入必要勞動,即形成社會準備基金和社會積累基金所必要的勞動。”[2]605
其三,馬克思認為,在勞動力價值的構成中,必須包括教育費用等用于促進勞動力發展的費用。比如馬克思說:決定勞動力的價值量的變化的因素有:“自然的和歷史地發展起來的首要的生活必需品的價格和范圍,工人的教育費,婦女勞動和兒童勞動的作用,勞動生產率,勞動的外延量和內涵量。”[2]644
其四,馬克思認為,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勞動力價值也會相應提高。比如馬克思說:“在工人自己所生產的日益增加的并且越來越多地轉化為追加資本的剩余產品中,會有較大的部分以支付手段的形式流回到工人手中,使他們能夠擴大自己的享受范圍,有較多的衣服、家具等消費基金,并且積蓄一小筆貨幣準備金。但是,吃穿好一些,待遇高一些,持有財產多一些,不會消除奴隸的從屬關系和對他們的剝削,同樣,也不會消除雇傭工人的從屬關系和對他們的剝削。由于資本積累而提高的勞動價格,實際上不過表明,雇傭工人為自己鑄造的金鎖鏈已經夠長夠重,容許把它略微放松一點。”[2]714
綜上可見,我認為胡先生斷言“勞動價值由必要的生活資料價值決定已基本不適用”,是很難讓人信服的。
二、相對剩余價值生產“不再以降低勞動力價值為條件”嗎?
胡先生斷言:“相對剩余價值生產不再以降低勞動力價值為條件。馬克思在分析相對剩余價值生產時,是在工作日長度不變的情況下,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以降低生活資料價格從而降低勞動力價值、縮短必要勞動時間為前提的。現在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周勞動小時雖然由馬克思時代的一般72小時縮短到一般40小時,但不僅勞動力價值大幅提高,剩余價值量更是大大增加。這是因為現代知識勞動在單位時間里創造的價值比馬克思時代大得無比,以致勞動力價值和剩余價值可以同時并增不悖。”
歸納起來,胡先生質疑馬克思的相對剩余價值理論,理由大致有三條,(1)馬克思的相對剩余價值理論是以“工作日長度不變”為前提的;(2)在當今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不僅工作時間大大縮短,而且勞動力價值和剩余價值都大幅提高了;(3)馬克思沒有料到,現代知識勞動在單位時間創造的價值比馬克思時代大大增加了。我認為,胡先生提出的這些理由,還不足以撼動馬克思的相對剩余價值理論:
其一,馬克思的相對剩余價值理論并非以“工作日長度不變”為前提,“工作日長度不變”只是馬克思為了便于分析問題的一種假設。馬克思說:“我把通過延長工作日而生產的剩余價值,叫做絕對剩余價值;相反,我把通過縮短必要勞動時間、相應地改變工作日的兩個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產的剩余價值,叫做相對剩余價值。”[2]366可見,相對剩余價值的要害并不在于“工作日長度不變”,而是在于“改變工作日的兩個組成部分”。假定“工作日長度不變”只是為了便于分析,即使工作日長度發生改變(比如縮短工作日),只要能(相對)縮短必要勞動時間,剩余勞動所占分額,從而剩余價值所占分額也可能增加。在《資本論》第一卷第15章中,馬克思分析了剩余價值量變化的四種情況,其中一種情況就是“工作日長度可變”。馬克思說:“工作日可以向兩個方向變化。它可以縮短或延長”[2]601,“勞動生產力越是增長,工作日就越能縮短;而工作日越是縮短,勞動強度就越能增加。”[2]605
其二,用“勞動力價值和剩余價值都大幅提”來質疑相對剩余價值理論,難以令人茍同。馬克思說:“勞動力的價值是由一定量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決定的。隨著勞動生產力的變化而變化的,是這些生活資料的價值,而不是它們的量。在勞動生產力提高時,工人和資本家的生活資料量本身可以同時按照同樣的比例增長,而勞動力價格和剩余價值之間不發生任何量的變化。”在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的背景下,即使勞動力價格下降了,“這個下降了的價格也還是代表一個增加了的生活資料量。可見,在勞動生產力提高時,勞動力的價格能夠不斷下降,而工人的生活資料量同時不斷增加。但是相對地說,即同剩余價值比較起來,勞動力的價值還是不斷下降,從而工人和資本家的生活狀況之間的鴻溝越來越深。”[2]597-598也就是說,不能把生活資料數量的增加或者工人生活水平的提高,等同于“勞動力價值的大幅提高”。因為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勞動力的價格下降與工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胡先生之所以懷疑勞動力價值還能否降低,就在于他把生活資料數量的增加,等同于勞動力價值的提高了。
其三,用“單位時間里創造更大價值”來質疑相對剩余價值理論,也是沒有道理的。馬克思說:“生產力特別高的勞動起了自乘的勞動的作用,或者說,在同樣的時間內,它所創造的價值比同種社會平均勞動要多。”[2]370尤其值得強調的是,胡文的結論似乎暗含著這樣一個命題:降低勞動力價值意味著降低工人的生活水平。其實,縮短必要勞動時間,并不等于“侵占必要勞動時間”,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指工人用更少的時間為自己生產出了更多、更豐富的生活資料;后者是指工人的工資被壓低到勞動力價值以下。馬克思對此不僅有嚴格的區分,而且在分析剩余價值生產的時候,“侵占必要勞動時間”的情況已經被舍像掉了,因為,在馬克思看來,“雖然這種方法在工資的實際運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這里它應該被排除,因為我們假定,一切商品,包括勞動力在內,都是按其十足的價值買賣的。”[2]365
三、有必要對資本作道德評估嗎?
胡先生說:“在馬克思的經濟學說中,資本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特有范疇和統治范疇,是剝削手段,吸血鬼。今天資本范疇已經走出社會制度禁區被普遍使用。它不過是發達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的一般范疇。對資本家的理念也要轉變。現代資本家是經營資本的專家,和各行各業一樣,是褒稱。現在世界的財富,主要是由資本家籌資、投資和組織、經營、管理創造出來的。沒有他們,哪能有今天這么多企業和這么多的職工就業?不能再一言以貶之:‘剝削者’。”
胡先生認為,之所以要對資本和資本家賦予“褒義”,歸納起來的論據,大致有三條:(1)由于資本已經是普遍存在,所以對資本家的看法也要轉變;(2)過去“資本家”是貶義詞,但今天的資本家是經營資本的專家,所以應當改為褒義詞;(3)現在世界的財富主要是由資本家創造出來的,沒有資本家,哪有職工的飯碗。我認為,胡先生其實是在用道德標準評價資本家。在我看來,用道德標準來評價資本以及資本家,是一種極為狹隘的境界,也并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本義。
第一,我們過去把資本家“貶”成十惡不赦的大壞蛋,今天又把資本家“褒”成集各種美德于一身的大善人。這種跳躍式的思維方式,根源于把道德評估作為認識資本的唯一標準。其實,資本追不追求剩余價值,存不存在剝削,這只是在表述一個事實,屬于事實判斷;至于這種剝削是善還是惡、是好還是壞,則屬于道德評價的范疇。尤其要強調的是,對資本的道德評價,總是與資本在既定發展階段的具體功能、以及人們對這種功能的評價有關,并非如某些人認為的那樣,是出于抽象的“公平和正義”。不能把資本的性質與功能混為一談:存在剝削是資本的本性,促進經濟發展是資本的功能。
第二,馬克思在對待資本以及資本的人格化——資本家的時候,從來不主張,也沒有用道德評價去代替歷史和理性的分析。《資本論》中的批判精神不是道德評價,而是歷史評價。馬克思從來都不是從道德出發而是從歷史出發,去解讀和批判資本主義。道德的激情不能代替理性的批判。
第三,馬克思有一句名言:“我的觀點是把經濟的社會形態的發展理解為一種自然史的過程。不管個人在主觀上怎樣超脫各種關系,他在社會意義上總是這些關系的產物。同其他任何觀點比起來,我的觀點是更不能要個人對這些關系負責的。”[2]10可見,馬克思明確反對用“褒”或“貶”的道德標準去評價資本家。至于資本有沒有剝削,資本家是不是剝削者,這不是一個“褒貶”的道德問題,而是一個“是不是”的實證問題。
第四,胡先生說:“沒有他們(資本家),哪能有今天這么多企業和這么多的職工就業?”這個說法,怎么看怎么都像是我經常聽到的資本家的自白:“我養活了N個工人”云云。資本家這樣認為,我認為并不為過——因為他們只能站在資本的角度看問題。但是一個學者,尤其是一個具備馬克思主義專業知識訓練的學者這樣看問題,我就覺得有些匪夷所思了。看來,胡先生已經把廣大職工看成了資本家恩賜的對象。我認為,這樣一種看問題的視角,與馬克思主義的立場和觀點,似乎已經相去甚遠了。至于這個世界的財富“主要”是由資本家“創造出來”的,還是由廣大普通勞動者創造出來的,不同的理論有不同的看法,我不說也罷。
四、資本主義無政府狀態已被計劃所代替了嗎?
胡先生斷言:“資本主義無政府狀態被計劃所代替。市場經濟的無政府狀態是自由放任階段的一種競爭態勢。上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以后,特別是二戰以后,國家干預和計劃管理目標日益加強的條件下,無政府狀態已不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鄧小平說的‘資本主義也有計劃’,是符合當代資本主義實際情況的。現在世界市場經濟中有兩個并行的不可抗拒的規律:市場供需不平衡是絕對規律,市場供需基本平衡也是絕對規律。這兩個規律的交互作用,經濟有周期波動是難免的,但又不會再釀成大蕭條。”
實際上,經濟學通常所說的“計劃”與“市場”,都是有特定含義的,不能混為一談。國家干預不能簡單等同于“計劃”,這應當是經濟學的基本常識。當然,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在局部層面實現了“計劃”,在某個方面含有“計劃”的要求,這并不足為奇,但這與整個社會經濟的“計劃性”畢竟不是一回事。至于國家干預在未來是否會逐漸演化成“計劃”,這恐怕還有待實踐來回答,不能憑空想象,隨意斷言。
馬克思說:“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迫使每一個企業實行節約,但是它的無政府狀態的競爭制度卻造成社會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的最大的浪費,而且也產生了無數現在是必不可少的、但就其本身來說是多余的職能。”[2]605單個企業為什么能“實行節約”?因為單個企業能夠做到“有計劃”;整個社會為什么存在“最大的浪費”?因為整個社會是處于“無政府”的競爭狀態。
即使在今天,斷言“無政府狀態已不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恐怕也是與實際情況相悖的。正如當代英國著名學者梅扎羅斯(I·Meszaros)強調:“資本的盲目擴張驅動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它不會放棄自身的本性,不會在全球范圍內采納與合理限制的必然性相符的生產實踐”[3]235
此外,胡先生把“均衡”和“非均衡”都看作是市場經濟中比肩并行的規律,我認為,這種不分主次、模棱兩可的說法看似有理,其實不然。美國圣地亞哥美廈學院的宋小川說得好:“均衡只是一個特例,是人們追求的一種‘理想狀況’,是由一種非均衡狀態向另一種非均衡狀態過渡的一瞬。均衡是暫時的,不均衡是永恒的。……非均衡是個大量、普遍的現象,市場買賣活動在不均衡的情況下進行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4]84-88
一般說來,任何追求產出大于投入的經濟,都是不均衡的經濟。但是,產出大于投入還只是不均衡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要條件——因為,不均衡最終出現的充要條件是有效需求不足!而這一點,恰恰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軟肋。需求或市場從根本上制約著資本主義的命脈,所以伊曼紐爾·沃勒斯坦說:“如果其產品沒有足夠的消費者,作一個世界最高效的生產者就毫無意義。”[5]15-21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指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是非均衡的經濟。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現代資本主義自我調控能力的確有所增強,但把這種“增強”說成是“資本主義無政府狀態被計劃所代替”,未免有些言過其實。因為這種“增強”并沒有改變資本主義經濟運行總體上的無政府狀態。至于胡先生說:“經濟有周期波動是難免的,但又不會再釀成大蕭條”,恐怕是過于樂觀了吧?既然波動“難免”,那么有誰能百分之百地打包票說“波動”就一定不會演變成“蕭條”,甚至演變為“大蕭條”呢?
五、收入分配的唯一依據是勞動價值理論嗎?
胡先生認為:“不能再以單一的勞動價值理論為收入分配的唯一依據:誰創造價值,價值就歸誰。我仍然堅信勞動是價值唯一源泉的真理,全部價值都是勞動創造的。但馬克思始終把價值創造和財富創造分別開來,只承認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而不承認勞動是財富創造的唯一要素。事實上,勞動要能創造價值,就必須同時創造使用價值,而使用價值即物質財富的創造除了勞動之外還需要資本、土地等客觀要素,沒有這些非勞動要素的投入,勞動是無法創造價值的。也就是說,資本、土地等生產要素雖然不創造價值,但它們作為創造價值的必要條件,通過參與使用價值的創造幫助了勞動創造了價值,因此它們也要參與價值分配。馬克思當時提出剩余價值的剝削理論,是有特定的社會背景的。今天就不能只重價值創造而不重財富創造了,要把價值和財富的創造結合起來重視各種生產要素的投入。”
胡先生說:“不能再以單一的勞動價值理論為收入分配的唯一依據”,言下之義,有人把勞動價值理論作為“收入分配的唯一依據”。這個人是誰呢?按胡文針對《資本論》的命題邏輯,這個人顯然是指馬克思。在樹立了這個標靶之后,胡先生作了這樣的論證:既然“參與使用價值創造的還有非勞動因素”,那么勞動就不能成為價值分配的唯一因素。我認為,胡先生的說法未免言不及義、文不對題:
(1)馬克思從來沒有說過,價值的創造者(勞動者)就必然占有價值成果;相反,他總是不斷強調:生產資料的分配決定生產成果的分配。換言之,勞動者固然“應當”占有其所創造的價值成果,但決定價值分配的現實依據并非勞動,而是生產資料的所有權(所以,馬克思認為只有消滅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才能實現勞動者占有價值的愿望)。
(2)胡先生在這里的論點(價值分配)與論據(使用價值的生產)之間,缺乏邏輯關聯。 胡先生要論證的,原本是“決定收入分配的到底是什么”?而拿出的證據卻是“ABCD各因素”都參與了使用價值的創造。換言之,本來要證明的問題是“價值分配”,可是提供的證據卻是“使用價值的創造”。把參與了使用價值的創造,作為參與價值分配的依據,這種廣為流傳的“要素價值論”是很膚淺的。如果“要素價值論”能夠成立,那么自然力對財富創造的貢獻就應當歸自然力本身(比如土地、機器和資本),而不應當歸資本家獨占。顯然,資本家之所以能獨占自然力的貢獻,并非在于“誰生產就應當歸誰所有”,而是在于“誰投資就應當歸誰所有”[6]——這是“要素所有權”的結果,而并非“要素價值論”的證明。
其實,在市場經濟中,價值分配的依據并不是“誰創造,誰占有”,而是“誰投資,誰占有”。創造價值的,并不一定能占有或充分占有自己創造的價值;決定價值分配的是“所有權”(生產資料所有權),而不是參與使用價值創造的“功勞大小”。
至于胡先生說:“馬克思當時提出剩余價值的剝削理論,是有特定的社會背景的”,這個背景究竟“特殊”在什么地方?難道換一個什么“不特殊背景”,馬克思就不再承認資本的本性是追求剩余價值了嗎?
六、今天已經沒有剝奪者可剝奪了嗎?
胡先生斷言:“‘剝奪剝奪者’到今天,已經沒有剝奪者可剝奪了。資本家的第一個資本是通過暴力手段從農民和殖民地那里剝奪而來的,以后不斷擴大的財富是從工人那里剝削來的剩余價值積累起來的。資本家是剝奪者。于是無產者完全有理由通過革命手段把被剝奪的財產從資本家手里剝奪回來。這叫‘剝奪剝奪者’。現在大家確認按生產要素分配,正常情況下的分配所得就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剝奪者,也就不再存在‘剝奪——剝奪者’的問題。”
胡先生完成了一個轉換:在資本的本性并未改變的情況下,從承認原來的確“存在剝奪者”,搖身一變為現在“不存在剝奪者”——這真是一個驚險的跳躍。我不知道,這個轉換的魔法究竟是怎樣完成的?而據我所知,但凡否定馬克思剝削理論的人,其邏輯基本上都是這么一種理路:先肯定過去的資本家存在剝削,然后話鋒一轉,說:既然資本在今天已經“合理合法”了,那么剝削也就從此人間蒸發,不復存在。至于為什么“合理合法”是衡量剝削與否的標準,就能夠令剝削者洗心革面,則諱莫如深,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其實,“合理合法”只是一個“價值判斷”,不能作為“事實判斷”。換言之,“合理合法”屬于“應當怎樣”的問題,而“有無剝削”則屬于“是什么”的問題,不能把前者作為后者是否存在的證明。至于胡先生斷言今天“已經沒有剝奪者可剝奪了”,對于這種類似于“歷史終結論”的如此樂觀的預期,我認為并不是一個可以憑愿望、意志就能讓人們堅信不疑的。如果“合理合法”并不是剝削是否存在的衡量標準,那么,要斷言現在已經“不存在剝奪者”,就還得提供另外的證據。
在我看來,“合理合法”其實也是一個歷史的、發展的、動態的范疇,過去“合理合法”,現在未必“合理合法”;現在“合理合法”,將來未必就“合理合法”。把現在“合理合法”的事物絕對化、永恒化,不符合歷史唯物主義,是經不起歷史檢驗的。
美國著名學者佛朗西斯·福山在蘇聯解體后,曾樂觀地預言“歷史已經終結”。然而時隔不久,他對自己的預言又產生了深刻的懷疑。在世界各國領略到美國霸權主義引發的普遍的反美情緒后,福山悲觀地說:“我錯了”,我是一名“叛徒”,現在成為“馬克思主義者”了。[②] 看看福山的“自我懷疑”和“否定之否定”吧,或許我們能從中感悟到一些什么。
好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因此,在這里,我很愿意與那些宣布《資本論》“過時了”的學者訂一個口頭協議:別急著給《資本論》下“病危通知書”,讓歷史來評判《資本論》吧,讓實踐來檢驗《資本論》吧!我們可以拭目以待。
(原文發表在《當代經濟研究》2008年第6期。參考文獻及注釋從略)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