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2年兩會第一天,媒體上兩會代表的聲音比較多,今天在人民網上讀到一篇人民日報旗下《環球人物》雜志的報道,“山西省長王君的‘幸福全覆蓋’”,報道來自于環球人物雜志對王君省長的專訪。
專訪第一部分的標題很醒目“不拿出勇氣進行決絕的改革,就是縱容亂象”,這里提到了改革,而且的確蘊含有“不改革…就…”的句式,而此種句式去年到今年以來很是熱絡,還動不動加上“死路一條”的結尾,鏗鏘有力,觸目驚心。
然看完對王君省長的采訪報道,對“不改革…就…”的句式有了新的認識。
王君到山西任職被稱為“臨危受命”,何來“危”,當時,山西的煤炭安全生產形勢已經到了“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條”的地步。王君的到任與一樁特大礦難有關“2008年9月8日,襄汾縣發生特大安全事故后,原省長引咎辭職。時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的王君臨危受命,出任山西省委副書記、代理省長。”(環球人物),此事曾經轟動一時,因為王君的前任剛剛上任數月而已。即是說,按照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如果王君省長不能夠從根本上改變當時礦難頻發的局面,也是沒有退路的。
礦難只是表象,環球人物認為“礦難只是山西煤礦亂象的冰山一角。上世紀80年代,山西人以‘村村點火,鄉鄉冒煙”形容煤礦‘多、小、散、亂’,有人給一些小煤礦總結了‘四宗罪’:浪費資源、破壞生態、草菅人命、腐蝕干部。”
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觀察,山西煤礦的“村村點火,鄉鄉冒煙”、“多、小、散、亂”、“浪費資源、破壞生態、草菅人命、腐蝕干部。”是一輪有關采礦權放開的“改革”帶來的后果。媒體之所以把目光聚焦在上世紀80年代,因為所謂“有水快流”的提法源自那時,一時間憲法規定屬于全民所有的煤礦資源成為極少數人暴發的“肥肉”。
用一句時髦的話說,采煤行業算是“國退民進”改革的一個典范領域,似乎對應了“打破壟斷,放寬準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中的“能源”這一原則的。
但是,“鼓勵”容易,“引導”卻難,誰也不能阻擋的是所謂“自由競爭”之下的無序惡性競爭和無序惡性“進入”,特別是資源性領域,經過十數年的演進,山西的煤炭產業成為亂局,礦難頻仍。當然,采礦是高危行業,從理論上說,礦難產生的機理本身與所有制無關,誰也不能保證百分之百不發生礦難,但礦難預防、礦難善后處理的方式和結果卻因為所有制有根本的差別,私有資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驅使私有礦主避開礦難后續處理的責任。
如此一來,私有礦主多起駭人聽聞、喪盡天良對待遇難礦工的案件給整個社會敲響了警鐘,原先的所謂“有水快流”、“放寬準入”要不要來一個“反彈琵琶”?來它一次對原有野蠻式改革的反向改革。
王君省長毅然選擇了改革之路,王君省長所說的“不拿出勇氣進行決絕的改革,就是縱容亂象”是有所指的,所謂“勇氣”是指在王君省長力主的改革面前所遇到的阻力,這個阻力之大,是不可小覷的。山西當時所面臨的阻力,來自一個強大的“官學資”鐵三角。據報道,“一時間,煤改成為國內各界爭議的熱點,‘國進民退’、‘違憲’等說法像烏壓壓的大帽子扣向了山西省委省政府。”
看看,好一個“國進民退”,好不似曾相識燕歸來的感覺,至今依然余音繚繞,至于“違憲”就更加離奇了,草民以為,既然憲法規定國家的礦產資源為全民所有,那么礦產的經營和收益就必須體現國有、全民所有的原則,私有采礦的“憲法”依據在何處?
而且,在王君省長主導的改革中,強大的私人資本發出了強大的聲音,因為有公知、意領、媒人、精英為這些資本說話。
在山西采煤亂局的背后,有一個強大的溫州私人資本集團的身影,““山西境內60%的中小煤礦(包括地方國有煤礦和鄉鎮煤礦)由溫州煤團承包,投資商一時達到500多人、甚至2000多人。當時,‘在山西任何一個產煤市縣,基本都活躍著溫州炒煤團的身影。’有知情人說。”(《工人日報》2006年1月4日)“一組普遍被認可的數據是,溫州人掌握著山西境內近60%的中小煤礦,牽涉的投資額高達40多億人民幣。而由溫州人控制的煤礦年產量已經達到8000萬噸以上。”
山西的改革一起,浙江、溫州的資本及其代言人竭盡一切平臺資源哭訴、申告、興訟,一大理由是山西的改革侵犯了資本家們的“權利”。當然,王君省長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并未退卻,因為應了那句話“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條”。誰的死路一條呢?科學發展無從談起,共同富裕無從談起,環境保護無從談起,和諧社會無從談起。
以國有化為主導的山西煤炭產業改革初嘗勝果,“山西省礦井個數大幅減少,30萬噸以下煤礦全部淘汰,70%的礦井生產規模達到90萬噸以上,全省煤炭工業的產業水平、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高。王君說,山西人民多少年想辦的一件大事終于辦成了,我們徹底告別了小煤窯時代,進入了現代化大礦時期。”(環球人物)
對不合理、不適宜的改革的改革也是改革,而且是更高一級的改革,是更深入的改革,只要是正確的,就要堅持,改革不是哪一人、哪一群人的專利,私有化方向錯了,就改回來嘛。
專訪第一部分的標題很醒目“不拿出勇氣進行決絕的改革,就是縱容亂象”,這里提到了改革,而且的確蘊含有“不改革…就…”的句式,而此種句式去年到今年以來很是熱絡,還動不動加上“死路一條”的結尾,鏗鏘有力,觸目驚心。
然看完對王君省長的采訪報道,對“不改革…就…”的句式有了新的認識。
王君到山西任職被稱為“臨危受命”,何來“危”,當時,山西的煤炭安全生產形勢已經到了“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條”的地步。王君的到任與一樁特大礦難有關“2008年9月8日,襄汾縣發生特大安全事故后,原省長引咎辭職。時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的王君臨危受命,出任山西省委副書記、代理省長。”(環球人物),此事曾經轟動一時,因為王君的前任剛剛上任數月而已。即是說,按照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如果王君省長不能夠從根本上改變當時礦難頻發的局面,也是沒有退路的。
礦難只是表象,環球人物認為“礦難只是山西煤礦亂象的冰山一角。上世紀80年代,山西人以‘村村點火,鄉鄉冒煙”形容煤礦‘多、小、散、亂’,有人給一些小煤礦總結了‘四宗罪’:浪費資源、破壞生態、草菅人命、腐蝕干部。”
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觀察,山西煤礦的“村村點火,鄉鄉冒煙”、“多、小、散、亂”、“浪費資源、破壞生態、草菅人命、腐蝕干部。”是一輪有關采礦權放開的“改革”帶來的后果。媒體之所以把目光聚焦在上世紀80年代,因為所謂“有水快流”的提法源自那時,一時間憲法規定屬于全民所有的煤礦資源成為極少數人暴發的“肥肉”。
用一句時髦的話說,采煤行業算是“國退民進”改革的一個典范領域,似乎對應了“打破壟斷,放寬準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中的“能源”這一原則的。
但是,“鼓勵”容易,“引導”卻難,誰也不能阻擋的是所謂“自由競爭”之下的無序惡性競爭和無序惡性“進入”,特別是資源性領域,經過十數年的演進,山西的煤炭產業成為亂局,礦難頻仍。當然,采礦是高危行業,從理論上說,礦難產生的機理本身與所有制無關,誰也不能保證百分之百不發生礦難,但礦難預防、礦難善后處理的方式和結果卻因為所有制有根本的差別,私有資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驅使私有礦主避開礦難后續處理的責任。
如此一來,私有礦主多起駭人聽聞、喪盡天良對待遇難礦工的案件給整個社會敲響了警鐘,原先的所謂“有水快流”、“放寬準入”要不要來一個“反彈琵琶”?來它一次對原有野蠻式改革的反向改革。
王君省長毅然選擇了改革之路,王君省長所說的“不拿出勇氣進行決絕的改革,就是縱容亂象”是有所指的,所謂“勇氣”是指在王君省長力主的改革面前所遇到的阻力,這個阻力之大,是不可小覷的。山西當時所面臨的阻力,來自一個強大的“官學資”鐵三角。據報道,“一時間,煤改成為國內各界爭議的熱點,‘國進民退’、‘違憲’等說法像烏壓壓的大帽子扣向了山西省委省政府。”
看看,好一個“國進民退”,好不似曾相識燕歸來的感覺,至今依然余音繚繞,至于“違憲”就更加離奇了,草民以為,既然憲法規定國家的礦產資源為全民所有,那么礦產的經營和收益就必須體現國有、全民所有的原則,私有采礦的“憲法”依據在何處?
而且,在王君省長主導的改革中,強大的私人資本發出了強大的聲音,因為有公知、意領、媒人、精英為這些資本說話。
在山西采煤亂局的背后,有一個強大的溫州私人資本集團的身影,““山西境內60%的中小煤礦(包括地方國有煤礦和鄉鎮煤礦)由溫州煤團承包,投資商一時達到500多人、甚至2000多人。當時,‘在山西任何一個產煤市縣,基本都活躍著溫州炒煤團的身影。’有知情人說。”(《工人日報》2006年1月4日)“一組普遍被認可的數據是,溫州人掌握著山西境內近60%的中小煤礦,牽涉的投資額高達40多億人民幣。而由溫州人控制的煤礦年產量已經達到8000萬噸以上。”
山西的改革一起,浙江、溫州的資本及其代言人竭盡一切平臺資源哭訴、申告、興訟,一大理由是山西的改革侵犯了資本家們的“權利”。當然,王君省長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并未退卻,因為應了那句話“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條”。誰的死路一條呢?科學發展無從談起,共同富裕無從談起,環境保護無從談起,和諧社會無從談起。
以國有化為主導的山西煤炭產業改革初嘗勝果,“山西省礦井個數大幅減少,30萬噸以下煤礦全部淘汰,70%的礦井生產規模達到90萬噸以上,全省煤炭工業的產業水平、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高。王君說,山西人民多少年想辦的一件大事終于辦成了,我們徹底告別了小煤窯時代,進入了現代化大礦時期。”(環球人物)
對不合理、不適宜的改革的改革也是改革,而且是更高一級的改革,是更深入的改革,只要是正確的,就要堅持,改革不是哪一人、哪一群人的專利,私有化方向錯了,就改回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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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u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