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布的數據,去年國家財政收入103740億元,同比增長24.8%。問題是怎么多錢是否就等于相應的財富價值,因為還有個通貨膨脹會使幣值相應貶值。根據公布的數據,去年CPI指數為5.4%,所以從價值的角度講,實際財富收入應該大約只有增長18%。對于一些代表所說的企業稅賦過重,財政部官員作出了回應,有些被夸大,因為雖然說增值稅稅率為17%,但除去退稅和一些優惠性減免,實際只有3~4%。另據報導,去年雖然財政收入大幅增長,但支出近11萬億,這不是收不抵支嗎,又何以減稅呢?當然,這個賬由財政部去算了。現在的問題是減稅對誰有利,應該怎么減?
稅收不僅是國家財政的來源,同時也是調節貧富差距的手段。在“兩會”中提出減稅的代表,幾乎都是企業老總,這些資本家的提案能真的站在百姓的立場上說話嗎?我不相信!首先,減稅能減少企業的支出,同時增加了企業的利潤,問題是這些增加的利潤能讓職工增加收入嗎?又怎樣保障所減的稅能用于增加職工的收入呢?如果老板增加了利潤而職工不能增加收入,豈不反而更加拉大了貧富差距呢?其次,提高個稅起征點,只能讓中產者得益,對于低收入者的職工,也包括民工的收入而言,減稅與他們豪不相干,如何能普惠民生呢?再次,減稅能提高中小企業的生存能力,能穩定就業率,但這并等于就能增加職工收入,尤其很難提高勞動密集型企業的職工收入。最后,減稅能降低企業成本,為降低產品價格提供了可能的空間,但在生產和流通的各個環節中的截流,落實到產品上收效甚微。
所以,個人認為:一是把錢用于扶持醫療事業,讓醫療服務回歸到國家義務層面,大幅降低百姓就醫支出。二是用于穩定農副產品價格,減免農副產品的運輸與銷售領域的稅收,以保護性收購價補貼農業生產;民以食為天,通過降低百姓的“恩格爾系數”來惠及民生。三是扶持中小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以補貼職工保險金形式惠及職工。四是扶持社會福利企業,為病殘、智障人員創造就業條件。(這樣的企業在計劃經濟時期就已有過)五是根據行業差異,對效益相對較低,但又涉及民生或國家長遠利益的企業有區別的減稅。六是清理各種收費行為,合理的收費行為要有監管,所收資金必須先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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