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有個話題比較熱,就是“民主”。人民網專門做了個熱點專題,據說議論的源頭來自一篇宏文《民主是個好東西》,草民一查作者,頓生景仰:俞可平,北京大學政治學博士,曾在美國杜克大學任研究員,現為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比較政治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北京大學、復旦大學、廈門大學、南開大學等校兼職教授或研究員。與大多數專家賢達一樣,所“兼”頭銜眾多,草民眼淺,不知道這些頭銜后面意味著什么樣的“忙碌”。
俞先生的大作讀畢,草民還是沒有悟出來其所說的“民主”究竟是個什么“東西”,恐怕跟“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有關吧。俞先生開篇就說“在民主政治條件下,官員要通過公民的選舉產生,要得到多數人的擁護與支持;其權力要受到公民的制約,他不能為所欲為,還要與老百姓平起平坐、討價還價”,但俞先生通篇都在泛泛而談,沒有與中國的實際相結合,只是大談“人類”、“最好的政治制度”之類,翻過來理論、翻過去理論,看來并非草民輩所能領教。
草民想,作為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先生的論述很是缺乏與中國基本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接軌”。按照時下的社會狀態,如果俞先生的“好東西”,能夠解決貧富差距問題、中國特有的民生問題,想必絕大多數老百姓是樂見的。因為中國的國體、憲法中寫明了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實行“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制度,中國的政治框架是工人階級為領導階級,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不知道俞先生的“好東西”是不是設想也在此框架內運作。
比如說,目前,中國的社會財富的分布狀況是,0.4%的家庭占有了60%的社會財富,那么,在“官員…其權力要受到公民的制約,他不能為所欲為,還要與老百姓平起平坐、討價還價”的時候,誰說話的機會多?誰說話的分量重?0.4%與99.6%之間有沒有平等的發言權和一致的利益追求,能不能“一致”地與官員“討價還價”?如果0.4%與99.6%之間有利益沖突的時候(完全可能),誰說了算?而起碼在目前可以目測到的所有“民主體制”中,恐怕還多是財富集團、政客在把握“民主”大局。
草民以為,社會主義制度,特別是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基礎,就是在構建一種民主制度的上層建筑。其不同于私有制的“民主”的地方是,社會主義民主是在強調社會物質資源為全體社會成員、特別是包括勞動階層所共有,盡可能平等地分配和享有社會物質利益的基礎上的“民主”。在存在巨大財富差距的背景下,沒有“經濟平等”,則政治民主只不過是不同的財富利益集團及作為財富利益集團的代言人的政客們之間的利益博弈游戲。所謂“公民選舉”的過程,在可以見到的自詡“民主體制典范”的地方,莫不是普通“公民”們在兩個、三個財富利益集團的代言人之間“選爛蘋果”,其中的“過程”,實際就是金錢、關系操作的過程,普通“公民”無非是投票機器。社會主義民主的建設,就首先要體現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比如消滅剝削,共同富裕,生產資料公有制,人民民主專政等。只有惟此,才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證最廣大勞動階層的話語權,實現社會主義民主。
在新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中,有沒有民主的實踐呢?專家學者、精英賢達們要么是語焉不詳的,要么干脆是不承認的。草民記得許多年前曾經有一個叫做《鞍鋼憲法》的企業管理體系,仔細想來,恐怕就閃耀著民主思想的光輝。
在《鞍鋼憲法》中,其精髓公認的就是“兩參一改三結合”,即“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者和工人群眾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新中相結合”。記得還有個與之相配套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以吸引廣大職工參入管理,監督行政,克服官僚主義,擴大企業民主。有人考證,說“鞍鋼憲法”的提法來自于1960年3月22日毛澤東對《鞍山市委關于工業戰線上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的報告》的批語,因為其中首次出現了“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的字句。又有人考證,說“兩參一改三結合”最早來自于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毛澤東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談話記錄。但因為《鞍鋼憲法》與“群眾運動”、與“否定技術權威、工人領導一切的極‘左’思潮”扯上了關系, 80年代的時候,已經被“廠長經理負責制”的浪潮所取代,如今更是被崇敬、膜拜西方經濟學的管理思維乃至私有化思潮所覆蓋。
客觀地講,剔除一些非理性的歷史因素,《鞍鋼憲法》所表達的,是一種在企業的經營管理、生產管理、技術管理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基本理念,而且,要談“民主”,恐怕《鞍鋼憲法》精髓中體現的“以人為本”、“以最廣大工人群眾為本”,正是不折不扣的民主思想。
其一,決策民主。在企業管理中,不能“一把手”為所欲為,“總裁”搞獨裁,必須聽取工人群眾的意見,工人群眾對企業的決策有發言權、公開質疑權甚至否決權。對比較敏感的的分配方案、工作制度,可以在工人、班組長、車間主任、廠領導之間“討價還價”。比如企業領導想拿數十萬、數百萬年薪,恐怕在工人那里就難以通過,企業領導想賤賣、私吞國有、企業資產就會有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
其二,勞動民主。企業領導必須堅持在生產第一線,而不是成為地位優越、待遇畸高的官僚式管理者,當時強調“工人身上多少汗,領導身上多少汗”。草民記得小時候一位在國營煤礦工作的親戚說過,他們礦務局下屬一個煤礦發生瓦斯爆炸,恰逢當日干部下井,該礦各管理科室領導乃至礦領導多人同時殉職,如今的企業,特別是私有煤礦,恐怕是少之又少了。
其三,技術民主。在企業的技術決策、技術更新、技術進步中,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者和工人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新中相結合的模式,更能充分發揮設計、管理、操作實施各個環節的特長。草民曾經參加過技術改造項目,自己設計出來的圖紙,經驗豐富的工人師傅一眼就看出來不合理的地方,提出改進意見,技術出身的車間主任、廠長也參與審閱,保證了實施的成功。
《鞍鋼憲法》的精髓,體現出來的民主內核,如果能在社會主義經濟領域得以繼續發揚,我想是大有好處的。中國早在六十年代總結出來的民主管理、民主辦企業思想,在70年代之后,歐美的企業制度中也出現了,叫“全面質量管理”、“團隊合作”。在歐洲和美國,許多工業管理學家認識到,“后福特主義”的精神實質也是汲取了“鞍鋼憲法”的精髓。1995年2月1日,美國國會開始辯論“團隊合作法案”。據崔之元教授介紹,“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管理學教授羅伯特·托馬斯(Robert Thomas)明確指出‘毛主義’是‘全面質量’和‘團隊合作’理論的精髓,即充分發揚‘經濟民主’——兩參一改三結合——恰是增進企業效率的關鍵之一”。
專家學者、精英賢達們大談“民主是個好東西”,為什么視而不見中國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曾經有過的許多“好東西”,偏要把眼睛盯在別處呢。
附“鞍鋼憲法”概況:
1960年3月22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批轉《鞍山市委關于工業戰線上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的報告》的批示中,以蘇聯經濟為鑒戒,對我國的社會主義企業管理工作作了科學總結,做出了工廠實行“兩參一改三結合”制度、進行民主管理的重要指示。
“兩參一改三結合”的核心即“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工人群眾、領導干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新中相結合”。毛澤東在批示中說:鞍鋼是全國第一個最大的企業,“過去他們認為這個企業是現代化的了,用不著再有所謂技術革命,更反對大搞群眾運動,反對兩參一改三結合的方針,反對政治掛帥,只信任少數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許多人主張一長制,反對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認為‘馬鋼憲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現在這個報告“不是馬鋼憲法那一套,而是創造了一個鞍鋼憲法。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指示要求將報告轉發,大中企業、一切大中城市,當作一個學習文件學習一遍,啟發腦筋,想自己的事情,有領導地實行偉大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城鄉經濟技術革命運動。“馬鋼憲法”并不是蘇聯人命名的,而是中國人命名的,指以馬格尼托哥爾斯克冶金聯合工廠經驗為代表的蘇聯一長制管理方法,其特點是實行“一長制”;實行物質刺激;依靠少數專家和一套繁瑣的規章制度,冷冷清清地辦企業;不搞群眾性的技術革命。當時,毛澤東把突出民主管理的“兩參一改三結合”稱之為“鞍鋼憲法”,使之與蘇聯的“馬鋼憲法”相對立,作為兩種工業路線的象征。
在1961年制定的“工業七十條”中,正式確認了這一管理制度,并要求建立黨委領導下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使之成為擴大企業民主,吸引廣大職工參加管理,監督行政,克服官僚主義的良好形式。“鞍鋼憲法”確定的不僅是保護勞動者的權益,而且把這種權利延伸到了參加管理。今天,五十歲以上的老工人也許還能記得一些。
從企業管理的角度來講,鞍鋼憲法的核心內容“兩參一改三結合”,是中國自己對企業管理模式的一次探索。這一次探索,最終雖未能在中國結果,但卻在70年代后期為日本所借鑒(注:日本的管理學家石川馨曾說:“日本的質量控制實際上也借鑒了中國的‘鞍鋼憲法),并促成了日本特有的豐田模式與質量管理,同時也影響了美國和西歐等國的團隊管理模式。可見,誕生于上世紀六十年代的鞍鋼憲法對世界管理的影響是深遠的,是一種時代的超越,比較后現代管理思潮(注:西方后現代管理思潮源于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一般認為在管理學界最早提出后現代管理這個概念的人是美國的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和鞍鋼憲法,前者的思想中常常閃耀著后者的光芒。有專家曾評論說,《鞍鋼憲法》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管理的必然要求,曾經將管理學帶入一個新境界,是公有制企業的生命力,現實中的企業改革,其實走了一條完全背離《鞍鋼憲法》的道路。
2007年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