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正衛“維權”意識心理析<1>
<<藥家鑫之父稱告張顯為平復傷痕恢復正常生活>>稱:這儼然是藥案發展的“第三季”,本階段對已蓋棺定論的藥案本身無實質意義,但與前兩季藥家親屬在輿論中的“主動缺席”不同,這次受輿論傷害頗深的藥家父母主動站了出來。依我之見,可謂之為藥案發展的“秋季攻勢”也許更為妥切,畢競在藥家鑫之父狀告張顯侵犯名譽權案誰勝誰負尚未結果,更因為賀衛方曾經提出的“建議我國審判機關的名稱由人民法院改為“法院”借尸還魂地變異為“廢除死刑”的物質力量依然強大。所謂儼然是藥案發展的“第三季”,而我認為是“秋季攻勢”的理由在于針對“第三季”之說的本階段對“已蓋棺定論的藥案本身無實質意義”看法的不同。
反觀藥家鑫案當初爭論與交鋒的法庭內外無非是依法該處死還是死緩的背后是相對于“廢除死刑”存廢與否兩個司法理念在現實中國國情下的必然沖突;具體到藥家鑫案當事人雙方家屬來說由于親情之故依法處死還是刀下留人,其主觀意向載然相反亦在情理之中。問題在于,賀衛方曾經提出的“建議我國審判機關的名稱由人民法院改為“法院”借尸還魂地變異為“廢除死刑”的現實物質力量依然強大的狀態下,勢必導致藥家鑫案法庭上的唇槍舌戰丶民間的爭論丶當事人雙方家屬的心理傾向可謂之錯綜復雜波濤四起形成了兩極的對立。
受強勢“廢除死刑”論一方影響的藥正衛夫婦處于對其愛子的常人心態勢必與“廢除死刑”論有機地融為一體,否則是不會藥殺人后128天不去理會被害人家屬的事后“溝通”,更不會出現電話中“溝通”時倆女人的“爭吵”。且看新京報問藥慶衛的回便知現今藥正衛的搪塞之說:“為什么不去找找受害者張妙的信息?到案發地附近可以問問”。藥慶衛答:“怎么問,那一片那么大,我怎么問到張妙的信息呢?難道拉住路人問嗎?我只能通過律師來處理啊,這難道不是正當程序嗎?”好一個“正當程序”?難道就是在二審維持原判藥家鑫死刑最高法核準死刑命令之前的送20萬元結果被害人張妙家屬明確拒絕扔下錢就與一同前往張家的辯護人路剛跑了是“正當程序”嗎!?那么藥案辨護人路剛一行冒充被害公民代理人張顯的校友進而企圖灌醉于他人磊落的鄙劣也是“正當程序”?!藥正衛搪塞之說的背后和遲到的送20萬元的所謂“愛子心切”與強勢“廢除死刑”論沒有關系?那么就小看了賀衛方之流“廢除死刑”論普世價值下英美法系司法理念巨大反作用力這一意識的功能,對一些人們包括藥正衛在內現今他“維權”意識心理的浸入了。
縱觀藥案兇殘殺人八刀怕賠償的犯罪動機與藥正衛夫婦遲到的下跪以達諒解和扔20萬元及其藥正衛微博上聲言的“但愿骨灰盒不要太貴”以及藥家鑫名字那追求富有極端崇拜金錢的“鑫”字,到如今狀告張顯相比之下不知藥正衛夫婦愛子的人之常情有何顏面去面對來自九泉之下藥家鑫的魂問:爹娘你們愛我究競有多深?!...從藥正衛狀告張顯是求得所謂“為平復傷痕傷痕恢復正常生活”和他所言的“這幾乎使我眾叛親離”不正是他自已愛錢不要命劣根意識作用下導致的“眾叛親離”與生活的不安穩嗎?陜北一首民歌有句唱詞不錯:“種瓜的得瓜,種豆的得豆,誰種下了仇恨他自己遭秧”!如今的“維權”之舉又企圖撿回顏面可以預見只能招致這樣的結果:從眾叛親離進而走向寂寞的精神消亡地安穩,而留下的只是對世人的反面啟示即,對藥正衛負面的“社會名譽評價”。因為法律與道德是兩個不同的行為規范即使有代理人蘭和出面也無奈公眾內心確認的社會人倫道德評判!
提請藥正衛所謂名譽侵權的被告人張顯先生一句切記:如同當初藥八刀案你當被害人張妙家屬代理人同樣不僅限于個案,而今你當“被告”的身后是在為眾多的善良民眾充當“被告”。換言之,如:類似藥八刀案丶賽家鑫案的李昌奎死緩再審案丶還是發生在廣西賽銳連捅受害人27刀案改判死緩案件丶四川會理縣搶劫殺人36刀不同個案的所謂“這孩子的鋼琴連續動做”、“不要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我們的同類”、“審理程序合法”及其李昌奎案啟動再審程序前的民眾疾風暴雨般的呼聲結果卻奇跡般地與法定程序的吻合與相悖的搏弈中,而是民眾呼聲丶法定程序丶審判公平“三位一體”地達到了德治與法治相輔相成的完美統一,而你在為這種“完美統一”將走法庭勝負的“未知數”,因此定要做好準備認真應訴。這里的弦機正是上引藥案發展的“第三季”,“本階段對已蓋棺定論的藥案本身無實質意義”之說所的本質承繼性所在,我與眾多民眾同樣在拭目以待張顯當被告的法定公正之正義的判決結果,絕不亞于藥家鑫案的偵查丶起訴丶審理的終審判決到最高法的死刑核準的企盼。因為,張顯先生被訴名譽侵權面臨的實質是普世“廢除死刑”動力作用下叢林行為準則的獸道法則人面獸心者組成的整整一個大軍,所不同的是由行將在法庭上面對藥慶衛與他的代理人蘭和而已!
暫擱筆之際,盡管蘭和律師承認,張顯先生是有樸素正義感的,但這種正義被其暴戾的情緒綁架,是一種失控的正義。能夠控制情緒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失控的正義無異于動物世界本能性釋放:快慰自我,無視他人。其根源在于內心的怯弱與自私。我想輕輕地問蘭和一句:張顯先生的“樸素正義感”被其暴戾的情緒綁架何為“失控的正義”?那么處決藥家鑫的最高法核準死刑是被張顯先生暴戾的情緒綁架的結果嗎?然而,廢除死刑的領軍人物賀衛方所稱“...就本案(指藥家鑫案見附)的事實而言,無論是見諸媒體的報道和法庭上藥家鑫的言辭,都不存在爭議。藥家鑫駕車肇事后又將傷者六刀殺死,手段殘忍,后果嚴重。根據現行刑法以及司法實踐的一般慣例,假如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從輕或免于刑事處罰的情形(如精神病等),則判處死刑并立即執行的結果是可以預料的,也是受害人的正當要求。"進而又聲稱"在審理過程中,律師稱藥家鑫屬于“激情殺人”,這樣的說法不成立。因為受害人在那個過程中毫無過錯可言。所謂的自首情節也十分勉強。此外,一些人向法庭提供了某些“品格證據”,如藥家鑫多次獲獎等。但是,撞人之后不救人反而兇殘地殺人令這些舊日榮譽成為一種諷刺。”為蘭和歷耒崇拜的賀衛方之說如此的南轅北轍而解下腰帶互抽臉面令世人怵目驚心,當人們發現雙方脫落的褲子光腚上寫著的普世獸道準則的英美法系“廢除死刑”四個字時,于是人們哈哈大笑一哄而散...
(星期一 2011年8月15日6:37:12)
附:賀衛方:要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一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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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u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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