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藥家鑫一審被判死刑。這個結果,是誰的勝利?又是誰的失???又是誰的悲?。?/p>
藥家鑫案件本身是社會的悲劇。藥家鑫事件本身是一個悲劇,面對悲劇無人笑的出來,而且,這不僅僅是被害者的悲劇,也是加害者藥家鑫的悲劇,同時也不僅僅是個人和家庭的悲劇,更是教育乃至整個社會的悲劇。音樂學院的學生藥家鑫駕車撞人,對傷者不但不積極施救,反而不顧被傷婦女“別殺我,我有孩子”的哀求,冷靜的捅了八刀致其死亡。如此冷酷,如此殘忍,其原因不僅僅歸咎于藥家鑫個人的性格,更不應該歸因于藥家鑫的彈鋼琴習慣動作,而是中國的教育和這個社會大環境出了問題。即便藥家鑫一審被判死刑,對我們這個社會而言,這也不算勝利。而且,這么事實清楚的案件還被中國的精英們和南方系們制造成了一場爭論,搞得本來應該是毫無爭議的判決結果出來還讓很多人歡呼正義勝利,這不但是社會的悲劇而且是社會的失敗。
藥家鑫一審判死是法學精英的悲劇。藥家鑫一案這么殘忍的情節,這么簡單而清楚的案情,還有刑法 條那么明確的規定,藥家鑫故意殺人,極其殘忍,情節惡劣,論罪當誅,本來是毫無爭議的事情,反而在中國法律界精英的輿論操控之下,竟然引起了一場關于藥家鑫是否應該判死刑的大爭論,這簡直是一個奇跡,一個挑戰法律底線和社會道德底線的奇跡。這個奇跡是我們的精英創造的一個又一個奇跡中的一個而已。現在藥家鑫被一審判死刑了,不知道給藥八刀說話的那些精英該做何感想。如果藥家鑫是一個窮苦人家的孩子,這些精英們還會出來論證“鋼琴動作殺人”嗎?中國的法學精英和中國的經濟精英一樣,都是喜歡為有權有財的人做代言的。中國的法學精英的法治精神,經常暴露雙重標準的嘴臉,對普通老百姓是一套標準,對權貴精英又是一套標準。比較典型的案例就是為藥家鑫殺人動作和彈鋼琴動作聯想在一起的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面對窮人孩子馬加爵論證應該嚴懲,面對權貴的孩子藥家鑫就完全是另外一幅面孔。還有一個典型人物就是法治精神不離口的賀衛方,面對重慶打黑反腐指指點點,對重慶司法部門審理精英律師李莊一案更是通過大談法治精神給予一次次的質疑。一方面談法治,一方面又離開法律談政治,無論如何都要完成他那個結論:重慶打黑反腐有問題,重慶審判李莊也是有問題。而對于客觀上存在的很多普通老百姓遇到的司法不公現象,就很難看到賀衛方這么慷慨陳詞的表演了。所謂精英的法治精神,看來跟其他精英嘴巴里的民主法治一樣,都是有雙重標準的。刑不上大夫,倒是這些大談法治的精英銘刻在骨髓的意識,由此可見這些精英的偽善,明明是既得利益集團的腿子,卻總是還要擺出一副民主法治的面孔來,明明是既得利益集團的御用婊子,還非要立起民主法治的牌坊,這又一次應了那句“一嘴的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藥家鑫一審被判死刑,精英們頗有些灰頭土臉。中國的真正精英日漸稀少,假冒偽劣的精蠅在冒稱精英。精英這個詞匯已經被精蠅們糟蹋成了無恥和偽善的同義詞。藥家鑫一審判死是偽民主派的失敗。中國的偽民主派言必稱民主,但是他們卻反對真正的毛時代的人民民主,忙于傳銷的是資本至高無上的資本獨裁制度;他們言必稱自由,但是卻只是主張資本競爭的自由卻從不主張普通勞動者免于被剝削和被失業的自由;他們言必稱法治,但是對待權貴犯罪他們百般辯護,對待平民百姓受到冤屈卻置若罔聞。這些喊著民主口號推銷資本獨裁的精英們被稱為偽民主派,也符合他們的偽善的一貫表現。偽民主派們把資本主義的價值觀稱為普世價值觀,把為權貴說話的精英知識分子稱為公共知識分子,把私有制企業稱為民營企業,把私有化稱為國退民進,把社會主義稱為民粹主義,把資本主義稱為民主社會,把愛國主義稱為狹隘民族主義,把賣國主義稱為理性表現,把為人民服務一輩子的毛主席污蔑為暴君橫加指責,而把剝人皮做靴子的奴隸主華盛頓贊美為民主先驅頂禮膜拜。這些精英就是想把中國的秩序顛倒的同時實現是非觀念的顛倒。偽民主派的背后是中國的既得利益集團和西方壟斷資本財團,他們主張的經濟自由化本質就是經濟私有化,結果讓中國成了最貧富懸殊的國家,他們現在主張的政治民主化,本質就是政權私有化,又想借此實現既得利益集團搶劫財富的合法化。說人話不做人事,喊民主卻行獨裁,是偽民主派的基本特征。偽民主派們為了實現中國中國政治經濟的全面私有化,企圖讓藥家鑫免死從而把藥家鑫一案搞成一個激怒民意的導火線。為了實現這個效果,偽民主派控制的也同樣喜歡高喊民主法治的南方系都開始裸奔,竟然跟被害人王妙的律師進行私下協調想讓被害人對藥家鑫網開一面。但是這次判決的結果,讓他們又一次失望了,偽民主派又一次在大眾面前暴露了“偽”的本來面目。
這次藥家鑫一審判死是民意的勝利。在藥家鑫一案中,面對掌控主流媒體話語權的精英們在藥家鑫一案的活蹦亂跳,中國的民眾特別是網民們利用他們有限的渠道發出了強大的聲音。按說一個法律案件應該在法律范圍內解決,不需要民間輿論在這個問題上更多的給予關注,但是中國的精英們卻非要通過他們所謂的專家身份,把本來是簡單的案子搞得復雜,把本來該殺的人說成情有可原,非要去挑戰社會的道德底線。是精英的無恥引起了社會公眾的關注,逼迫社會公眾不得不對這個案子發表自己的見解,從維護社會公平道德計,社會公眾站在精英的對立面,發出自己的聲音來維護社會的底線不被精英又一次突破。一審的結果雖然還不代表終審判決的結果,但是至少一審判決在依照法律的同時也和主流民意想吻合。一直以來精英在媒體的掩護下把他們自己的聲音包裝成主流,其實真正的主流聲音恰恰是他們的對立面——來自草根大眾的聲音。南方系和中國的主流門戶網站在藥家鑫這個問題上又一次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一如在轉基因問題上的立場一樣,所謂的公共知識分子代表的是資本和權貴的利益,所謂的南方系等中國極右翼媒體代表的同樣也是資本和權貴的利益。網絡興起的四大自由讓精英統治輿論的時代漸行漸遠。在草根大眾的真正主流民意的對照下,所謂的主流精英和偽民主派們利用資本控制媒體創造出來的所謂主流聲音和權威觀點斯文掃地、威信不存。
這次藥家鑫一審判死是法律的勝利。所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法律的明確規定,藥家鑫的個人犯罪行為,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完全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而且情節惡劣,依法判處死刑才是法治精神的體現。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社會,一個人犯了錯,就要承擔責任,這是一個基本規則。你故意非法而且殘忍的剝奪了別人的生命,應該承擔法律規定的不利后果天經地義。當權貴精英通過輿論企圖影響案件的結果讓藥家鑫免于死刑,法律必須保持自己的獨立的判斷。該死的就必須死,不該死的一定不要讓他去死,一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而不是跟精英那樣以身份為依據,根據不同身份來搞雙重標準,只有如此,才能樹立法律的尊嚴,才能讓社會的運轉不失控。如果藥八刀不死,那么中國法律精神就會死;藥八刀死了,中國的法律精神才能繼續活著。
藥家鑫一審判死,又是我們這個民族道德底線的勝利。長期以來,在中國精英們和偽民主派們的鼓動宣傳下,我們這個民族的道德底線被洶涌而入的金錢至上觀、自私有理觀、個人利益至上觀給沖擊的七零八落,連幾千年來屹立不倒的愛國主義都被偽民主派精英們給抹黑的搖搖晃晃。在李莊一案中,法學精英們和偽民主派們,對重慶的打黑反腐行動大談法治精神和程序正義進行質疑和抹黑,甚至還有人把李莊美化成一個抗擊極權的英雄,又一次在挑戰著正義和邪惡的底線,也在混淆這是與非的界限。而在藥家鑫一案中,法學精英和偽民主派們和以南方系為代表的所謂良心媒體,為藥家鑫關心備至忙里忙外,又一次對中國的道德底線發起攻勢。一審判決的結果,在維護了法律尊嚴的同時,也維持了我們這個民族的道德底線不被精英又一次突破。
當然,因為一審判決不是最終結果,如果藥家鑫提起上訴,還會有二審程序,最終由二審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未來精英和大眾之間,法律和權貴之間的博弈還將繼續,文中所說的勝利只是暫時的初步的勝利。最終勝敗如何,還要看終審判決結果。面對精英和偽民主派在藥家鑫案上的反撲,不能掉以輕心,“革命尚未成功,大眾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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