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藥家鑫之流走向地獄,才是對生命的真正尊重
——評藥家鑫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欣聞,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二審裁定,認為,西安中院對藥家鑫的初審判決,事實確鑿、量刑準確,程序合法,決定駁回藥家鑫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此消息一經傳出,多數民眾無不額手慶幸,拍手稱快。認為此判決上順天理,下合民意,殺人惡魔得到了應有懲罰,真可謂是大快人心,大得人心!
然而,還是有人發出不同的聲音。一些人認為,廣大網民在拍手稱快的同時,殊不知,藥家鑫卻將要失去年輕的生命,藥家鑫父母將會失去心愛的兒子。判處藥家鑫死刑,不合人道,是對生命的輕慢。并污蔑對藥家鑫獲死刑拍手稱快的民眾為網絡暴民。稱藥家鑫獲死刑,是網絡暴民挾持了法律。
正所謂,林子大了什么鳥兒都有。在茂密無際的森林里,既有歌聲婉轉的黃鸝,也有嘔啞嘲哳的鴉雀。黃鸝之音聞之,令人心悅神怡,烏鴉的鳴叫卻令人心悸作嘔。
以人為本,尊重生命是社會應有的道德基礎。可是,卻絕不能讓尊重生命、以人為本成為惡魔行兇作惡的免死牌和護身符。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命。每個人的生命也都只有一次。每個人的生命不管對于自己,還是家人都是無比的珍貴。在精英們看來,藥家鑫的生命如此。那么,被藥家鑫以八刀殺害的張妙的生命難道就堪比草芥?
那些聲稱,如果藥家鑫被執行死刑,藥家鑫將失去年輕的生命,藥家鑫的父母將會失去心愛的兒子,并為藥家鑫的免死而奔走呼號的精英們,怎么沒有想到在那個漆黑的夜晚,受害人張妙在被藥家鑫撞撞到在血泊中,再被藥家鑫滅口而殘忍地施以八刀時,那種痛苦、無助和絕望的神情?怎么沒有想到,張妙慘死之后,張妙的年幼的兒子、朝夕相伴,相濡以沫的丈夫、白發蒼蒼的父母在失去自己親人之后那種痛徹心扉苦楚和悲戚?
不是想不到,是因為他們和藥家鑫共同的利益和情感遮擋了他們的雙眼,使他們變得無比的自私、狹隘、失明。
在這一點上,如同對待社會上眾多事件的觀點一樣,少數精英和人民大眾之間依然形成了尖銳的對立。
在藥家鑫案上,多數民眾認為,藥家鑫該死,死有余辜。藥家鑫不死,中國法律必死。而少數精英卻極力用西方偽法學替藥家鑫開脫。
在這個社會,多數民眾處于弱勢的地位。處于弱勢地位的民眾普遍渴望社會為自己提供一個安全的社會環境。誰也不愿意出門就遭遇想都想不到的飛來橫禍。如果藥家鑫案得不到公正審判,那么就會導致社會道德的進一步下滑和現有法律的崩潰。這樣便可造就成千上萬的藥家鑫。如此社會將更是人人自危,朝不保夕。處于弱勢的民眾,正是出于對整個社會安全的考量,才一直發聲,要求公正執法,判處藥家鑫死刑。
少數精英呼吁法律免除藥家鑫的死刑,則同樣是處于自己的考慮,或是抱著西方的某種教條。這些精英早已經修得“超出五行外,不在三界中”,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他們早已成為人民的異化分子,和廣大民眾有著明顯界溝。因此,他們站在藥家鑫一邊是必然的。在他們看來,即使張妙是被殘忍的殺害,也是該死。即使藥家鑫是捅人八刀的惡魔,他也不該死。他們和藥家鑫正所謂同病相憐,惺惺相惜。
然而,這個世界走向的決定,最終還得以多寡而論。普通的民眾畢竟屬于多數。異化于民眾的精英則是絕對的少數。別看在民眾與少數精英的對決中,少數精英由于掌握著比普通民眾更有利的資源,而則暫據上風。可是終到底,獲得全勝的必然是為數眾多的民眾。
在藥家鑫案上,藥家鑫必死,這就是不可阻擋的民意。民眾要藥家鑫死,藥家鑫就必死無疑。這并不是藥案二審結果已出,藥獲死刑既成事實后所說的多余的廢話。假設即使是少數精英挺藥得逞,藥家鑫不死,可是憑著他們的瘋狂,最終也免不走向死亡的命運。
在人類社會,在沒有實現共產主義之前,必然存在這少數剝削者與多數被剝削者,少數壓迫者與多數被壓迫者之間的矛盾斗爭。不可能存在剝削者和被剝削者都認同的普世價值。要么多數人對少數人實行統治和專政,要么少數人對多數人實行統治和專政。為了社會上多數人的生存和發展,就必然要求實行多數人對少數人的統治和專政。這就是天道,這就是民意,這就是人民的法律。因此,那些,藥案的最終結果是暴民挾持了法律的叫囂,無異于是在說,是天道挾持了法律,民意挾持了法律。既這么說,那么在他們看來,在法律沒被人民挾持的時候,法律根本就本沒有體現天道民意。那樣的法律必然是偽民意的法律。
對惡魔歹徒的縱容,就是對人民的犯罪。我們不需要農夫對蛇似的婦人之仁,我們需要的是對一切邪惡勢力的雷霆萬鈞!因此,在人類沒有進入世界大同之前,一切廢除死刑的言論都為時過早。同樣,在藥家鑫案上,讓藥家鑫走向地獄,才是對生命的真正尊敬!
201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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