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南京出了一個“徐老太”之后,我開始有點看不懂這個社會了。現在又出了一個藥家鑫的案子,還有其師妹李穎發表的腦殘到邪惡的言論,讓我覺得這個社會越來越不可理喻了。一個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的案子,怎么會遲遲得不到宣判?怎么會引起這么多莫名其妙的爭論?
連捅8刀的特寫
2010年10月20日23時,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駕駛雪弗蘭小轎車從西安外國語學院長安校區返回西安,當行駛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西圍墻時,撞上前方同方向騎電動自行車的張妙,后藥家鑫下車查看,發現張妙倒地呻吟,因怕張妙看到其車牌號以后找麻煩,遂從隨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
以上的回放很客觀,符合案發事實。在這里,我想對其中的一個環節做一個特寫、放大,這個特寫從藥家鑫發現張妙沒死,回到自己的車里拿刀刺向張妙開始:這是藥家鑫第一次殺人,有那么一瞬間,他或許摸不準該從什么地方下手。他試著扎下了第一刀,刀雖然鋒利,但是藥家鑫還是感覺到了衣服的阻力,他并不確定這一刀是不是有了效果。但他聽到了張妙的慘叫,當他把刀從張妙的身體中拔出的時候,他發現明晃晃的尖刀不再那么明亮了,因為上面開始有了殷紅的鮮血,滴滴答答的。
張妙沒死,只是在不住地呻吟慘叫。這顯然不是藥家鑫想要看到的結果,他想讓張妙閉嘴。于是,“噗嗤”一聲,他扎下了第二刀。這一刀他加大了力氣,效果馬上不一樣了,當他把刀從張妙的血肉之軀拔出的時候,他發現刀身的大部分都沾滿了鮮血,滴滴答答的,顯然這一刀扎得更深了。
張妙的身體還在地上痛苦地扭動。藥家鑫咬了咬牙,“噗嗤”一聲,對準張妙的肉體扎進了第三刀,然后血淋淋地拔出,緊接著又是“噗嗤”一聲扎進了第四刀。
“噗嗤”扎進,“噗嗤”拔出,“噗嗤”地鮮血噴涌。這個過程藥家鑫重復了8次。他很鎮定,似乎躺在地上的張妙不是一個被他撞傷的不相干的弱女子,而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他將這個殘忍的滅絕人性的過程重復8次是理所應當。
終于,藥家鑫發現,張妙的身體不再扭動了。他長出了一口氣,回到車上,開車狂奔。
我為什么要做這樣一個特寫
請原諒我有限的想象力及蹩腳的描述,做這樣一件費力不討好的事情實在不是我的本意。但我為什么還要去做?因為這個過程的現場并沒有什么攝錄設備,哪怕是一個監控攝像頭,而張妙已然死去,她所遭受的非人痛苦被她帶到了另一個世界,我們無從得知無從體驗。我們所知道的,只是一個數字:8刀;還有一個結果,張妙死了。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一場慘絕人寰的屠戮,被寥寥數十個字輕描淡寫地一筆帶過了,缺少了現場錄像的震撼沖擊。
而另一方面,藥家鑫還活著,而且頻頻出現在鏡頭中,包括央視的鏡頭。鏡頭為我們展示的是怎樣一個藥家鑫呢?是一個“哀哀痛哭”的藥家鑫,是一個庭審中“孤苦伶仃”的藥家鑫,是一個面對受害人父母“噗通跪地”的藥家鑫。漸漸地,事情開始出現了一些滑稽的苗頭:藥家鑫在看守所里唱歌了,歌聲贏得了掌聲一片,藥家鑫儼然有了一些英雄的派頭;管教干部也開始出現在鏡頭里了,說自己是如何如何鼓勵藥家鑫,讓他不要對自己以后的人生失去信心。管教干部在努力展示自己的“人性”。
一些媒體,特別是央視,在不動聲色地引導著民意,終于,一些公眾開始對藥家鑫表示同情了,法律界的各色“專家”也運用他們所謂的“專業知識”為藥家鑫開脫了。于是“憤怒的民意”被淡化,而“同情的民意”被別有用心地創造出來,顛覆了我們“殺人償命”的慣性思維。
我承認我對于藥家鑫殺人過程的描述有想象的成分,但我想這絕對是合情合理的想象。如果這個過程被攝錄下來,被一遍遍地回放,不停地出現在公眾的視野里,我想這樣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事實明確的不能再明確的案子就不會引起目前這么多莫名其妙的“爭議”,也就無需我畫蛇添足的想象。殺人償命,自古而然。藥家鑫殺人了,而且是故意殺害,按法當誅,如此判決,符合法理,跟民意的憤怒何干?為何有些所謂的法律專家要拿此說事?
藥家人的策略
哀哀痛哭。噗通下跪。我承認藥家鑫的表演很到位,甚至很專業,但人們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正是這一點讓藥家鑫的表演露出了馬腳,讓我看到了他隱藏在淚水、下跪后面的險惡,那就是:藥家鑫在庭審過程中,自始至終沒有表示過一次“其罪當誅,罪不可赦”的意思,而是不停的強調“如果法庭能給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他會怎樣怎樣。正是這種求生欲望的本能流露,讓他在庭審中的一切都成了表演,讓他的眼淚與下跪都成了一種策略。
庭審中還有一個細節,讓人想想就不寒而栗,為藥家的策略不寒而栗,為人性的險惡不寒而栗。這個細節就是藥家鑫出庭受審的時候,他的父母并沒有出現在現場。試問,這一點符合常理嗎?符合人性嗎?能找到合情合理的解釋嗎?我不相信藥家鑫的父母缺席現場是因為兒子的行為羞于見人。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這是一種策略,一種極其高明的策略:父母不出場就是對兒子最好的保護,如果想救兒子,就要忍一時之痛,讓藥家鑫一個人面對一切,獨自面對受害人家屬的憤怒,獨自面對法官的訊問,塑造一個“孤苦伶仃”的藥家鑫,形成藥家鑫“被欺負”的錯覺,從而讓民意的天平向藥家鑫傾斜。能夠想出這樣的策略,我想藥家背后一定有高人指點,或者說藥家鑫的父親本身就很高明也未可知。
張家人的骨氣
這些年出現了不少殺人者花錢買命的案子,讓我看到了人窮命賤的悲哀:人已經死了,要點錢算了。在此,我很想問一問:人的生命是有價的嗎?活人做出這樣的選擇,是對枉死親人的交代還是對自己的賠償?如果人死可以復生,活過來的逝者面對親人如此的選擇,是該笑還是該哭?是選擇重新活一次還是再次選擇死去?做出如此選擇的中國人,是窮瘋了還是窮怕了?
在藥家鑫的案子中,我欣喜地聽到了另一種聲音:中國只要還有死刑存在,藥家鑫就該享受此待遇,我們親屬不會放過這個殺人狂的!故意殺人有被判死緩的,但藥家鑫殺人手段極其殘忍,必須判死刑。判藥家鑫死刑是法律的要求,作為道義上來講,我們再窮也不愿要藥家的錢,因為有血的錢不能要!
說這些話的人叫張顯,是“藥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受害人張妙的親屬。“我們再窮也不愿要藥家的錢,因為有血的錢不能要!”從張顯的嘴里,我聽到了久違的“人話”,作為一個男人,張顯的話擲地有聲,在他的身上我終于看到了人之為人應該有的“錚錚鐵骨”。
這個社會沒有骨氣的人太多了,因為這些沒有骨氣的人在,縱容了不少“富二代”的狂囂:撞死人算什么,老子有的是錢;因為這些沒有骨氣的人在,縱容了某些“官二代”的驕橫:有本事你們去告,我爸是李剛。因為這些沒有骨氣的人的縱容,我們的社會埋下了很多隱患:誰敢保證自己不會成為“有錢可以擺平一切”的受害者?誰敢保證自己不會成為下一個“張妙”?■山東廣播電視報/記者 李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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