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案發生到現在,基本上網上發出了三種聲音:一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二是給被告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三是中立派。
小子看了一些三種言論的文章,從中并沒有看到什么真正可用的東西,有一些文章說出了原因,比如兩個階層的尖銳對立,公權機關公信力的喪失。。。。兩個階層的尖銳對立,關系到收入分配嚴重失恒。這也是國家重商主義的某些方面的失控造成的,這里我暫不討論。
那么關于國家公權機關公信力的喪失。這個范圍有些廣泛。借助藥家鑫案,我想弄明白的是為什么現今的“法”給了全國人民那么大的怨氣于不信任感?是因為我們不懂法嗎?仔細想一想,我真的是不懂法,我不明白“法”從何而來、為了什么而制定、它要達成什么樣的目的?而我這么多年來,有沒有違“法”呢?雖然公安機關一次也沒找過我喝茶,可我心里一點底也沒有了。。。。。
從歷來新聞教育我們的法律事例來看,我以往所依賴的基本的道德行為竟然和法律相勃了。別人跌倒了,我們伸出手去幫是不對了,我們被偷了,如果我們去追是不行的。。。。我們不能主動去做好事,我們不能主動去伸張正義,我們只能做的是打電話叫警察(貌似這是美國人的特色,呵),在漫長的等待也許總也等不來中,學會漠不關心。。。。。。我不知道那些法律專家,教授們有沒有的把中國所有的法律條文記了下來,反正我是沒有記住哪怕是一部,對于如我一般惶恐不知所措的我們,國家打算怎么做呢,任我們自生自滅?把我們都培養成法律博士?抑或讓我們從此脖子上只頂著皮球,學著那些專家,教授們,人云亦云?
國家在宣傳“社會主義法制社會”可是作為我一點也沒明白,這里面到底在說什么,什么樣才算是社會主義法制社會?它制定的基調是中國“人治”社會的現實,還是西方社會所謂的“普世價值”?一個法律脫離的社會基礎,還可能被真的執行下去嗎?要明白就算是西方法律中,量刑也是有變量的,而這變化量由誰來控制、由什么來控制??法律的專家教授們,你們真的明白嗎?原意明白嗎??
小子用百度翻看了一下法的定義,用其中有一段話作為結尾吧:
法與道德的聯系。
其聯系具體表現在:
1.法律是傳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2.道德是法律的評價標準和推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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