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家鑫流淚,不許王輝痛哭
——請媒體莫攙和“藥家鑫案”
陳占彪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駕車撞人后,抽出三十多公分的刀將傷者連捅八刀,致其死亡。2011年3月26日,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藥家鑫提起公訴,并將擇日審判。
論理“藥案”事實清楚,沒有異議,殺人償命,合法合情,這么簡單的一個案件竟有如燙手山芋,還要一審再審,遲遲不能宣判,害得九泉之下馬加爵哥哥望眼欲穿、寂寞如故。何故?
司法審判受到了媒體的干擾。
對于藥案,我們在報紙、電視等正式媒體上看到了藥家鑫落淚、懺悔、甚至要下跪的鏡頭,校友同學鄰居向受害者親屬遞送“刀下留人”的“請愿書”,律師的“激情殺人論”,教授的“彈琴動作說”,叫人眼花瞭亂,目不暇接。
類似的內容還有很多。
比如,我們還能在媒體上看到,有人指望“藥案”能承擔起中國廢除死刑的歷史重任,不知有這樣念想的人的父母子女如果是藥家鑫的“刀下鬼”的話,他還指望藥家鑫在廢除死刑的道路上“建功立業”嗎?
我們還能從律師的嘴里了解到“藥家鑫生長在一個普通家庭,為了培養(他),(家人可是)嘔心瀝血。被告人因學習、就業壓力,心里承受著很重的壓力,壓抑,抑郁。被告人實際上早已經喪失對生活的信心,都產生了自殺的念頭。”不管怎樣辯解,結果是我們沒看到有“自殺的念頭”的人去自殺,只看到他在殺人。就連最近留日上海學生,“懂事”兒子汪吉鑫機場拔刀刺母、瑞典留學上海籍學生殺死女友似乎都殺得很“及時”,現在“壓力,壓抑,抑郁”的孩子多的是,藥家鑫豈能例外?
更有甚者,我們還有意無意地編造些藥出身“普通家庭”,父母系“普通下崗工人”的謊言,各路評論家好漢也痛心疾首地責備民眾往往不辨是非,先入為主錯將“普遍人家”視為“權貴人家”。可是,不幸的是,人們終于還是知道,藥家鑫的父親藥青偉“原系解放軍總后勤部西安軍事代表局駐西安北方華山機械有限公司(中國兵器北方公司下設的軍工廠)的軍代表,屬正團級軍銜,副師級待遇”。不知曾經責備民眾不辨是非的評論家們是否打過自己的嘴巴否?當然,藥氏出身如何,父母何職,與他故意殺人無關,但我們的媒體卻津津樂道于前者,甚至不惜謊言,或者引用謊言。
……
可是,在正規出版的媒體上,除了我們能看到的那些東西外,我們故意遮蔽的,故意刪除的還有很多。
比如,在這些媒體上,我們看不到張妙的丈夫王輝在法庭上“情緒失控”、“當庭痛哭”的畫面,我們看不到“元宵節的時候,藥家鑫還在看守所里高歌”的熱鬧,我們看不到“這么長時間了,他家人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的心寒,我們看不到被害人丈夫王輝“寧肯完全放棄民事賠償,也要他償命”的決心,我們看不到藥家鑫的“同門師妹李穎”發出的“我要是他,我也捅”的宏論,看不到張妙那尚還懵懂無知的兩歲女兒驟失母愛的可憐。(所幸,這些點滴信息在網絡上還未被完全刪除干凈。順便說句,你屏蔽那些敵對言論,我理解,你屏蔽那些低俗內容,我理解,可是你屏蔽張妙、王輝這些本分的農民,我不理解)。
類似的內容還有很多。
……
在我們的正式媒體上,只看到事物的一面,而看不到事物的另一面。只看到他們想給我們看到的,而看不到我們應當看到的。這真是“只許家鑫流淚,不許王輝痛哭”。
問題是,那些編導、記者、教授、律師、鄰居、同學并不一定都是“藥犯”的“托兒”,但他們卻不約而同地采取了一致的報道口徑、評論立場。他們或閃爍其辭,或吞吞吐吐,或王顧左右而言他,或避重就輕,其共同的目的就一個,不愿看到藥家鑫被處死。
按他們的邏輯,似乎只有藥家鑫不死,倒維護了法律的獨立尊嚴,似乎只有藥家鑫不死,倒體現了社會的公平正義;按他們的邏輯,似乎報道了張妙家人的痛楚,倒干擾了司法的獨立,似乎報道了張妙家人的痛楚,倒危害了社會的穩定。
于是,對這樣一個喪盡天良,死有余辜的殺人犯,法學家便質問我們“要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一個人嗎?”犯罪學教授也堅定聲稱“我不能說不殺藥家鑫難平民憤”。他們呼喚“理性”,可老百姓何曾“激情殺人”過?他們主張寬容,可張妙們何曾執拗到置人于死地的地步?
他們一再提醒我們,“警惕民意干擾司法獨立判斷”,可是,你們在那些電臺、報紙上連篇累牘地說那些與案情無關的廢話屁話,“客觀真實”地報道著,“裝模作樣”地批評著,自作聰明地討論著,你們所干得不正是“干擾司法獨立判斷”的事情嗎?而那些真正的民意何嘗在正式的媒體上出現過呢?
20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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