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是一家是專業生產6C產品及半導體設備的臺資企業。1988年,投資中國大陸,在深圳開辦了只有百來人的工廠,之后發展成為富士康龍華基地。由于深受國家與地方領導肯定和巨力支持,富士康在國內華南、華東、華北等地創建了八大主力科技工業園區。
2010年1月23日 凌晨4時許,富士康19歲員工馬向前“高墜死亡”,此為富士康第一跳。 2010年5月26日 23時在深圳市龍華街道富士康科技園C2宿舍樓,甘肅省慶城市人23歲的賀某跳樓死亡,此為富士康十三連跳中的第十二跳。 2010年5月27日 ,富士康員工陳某割脈,經及時送往醫院救治脫離危險。不到五個月的時間,一個私有制的企業,如此頻繁地發生職工自殺事件,媒體卻說什么“心理學專家分析是壓力過大造成的”,什么“幾十萬員工的富士康,自殺率低于日美”,什么跳樓者“腦子不正常,都是精神病”等等。這顯然是為富士康尋找開脫的理由。但用任何客觀原因來解釋、來敷衍唐塞都是通不過的!中國四十多年的公有制企業曾發生過如此的事情嗎?!當年共產黨如果這樣草菅人命,他們能得到人民的擁護嗎?!
《江西論壇》有一篇這樣的提示信息:
信息標題:系統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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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看出來,主流媒體與官員的不作為,其目的是為了維護私有制的存在與發展,其目的是為了消除十三連跳所造成的社會影響,以維持他們所謂的“和諧”、“穩定”。但是十三條生命所反映出的實質,是私有制對工人的剝削與壓迫;十三個血肉之軀所聲討的是當今社會對工人的生命的輕視與蔑視,這是永遠抹殺不了的事實。
十三連跳發生了,中國的工人相繼死去了。但的的確確富士康沒有人為此受到追究,中國的官員也沒有人出來為此承擔責任,中國的政府也沒有為此作任何的反思!人命如草芥!
2000年前的三國時代,丞相曹操興兵討伐張繡。行軍之次,見一路麥已熟,曹操差人告示百姓,“我奉天子明詔,出兵討逆,與民除害。方今麥熟之時,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并皆斬首。軍法甚嚴,百姓不需驚疑。”老百姓看到了官府的告示,無不歡喜稱頌,望塵遮道而拜。官軍經過麥田,都下馬以手扶麥,遞相傳送而過,并不敢踐踏。
曹操乘坐馬車在行進中,忽然把麥田中班鳩驚起。那馬慌亂,竄入麥中,踐壞了一大塊麥田。曹操隨呼行軍主簿,擬議自己踐麥之罪。主簿說:“丞相豈可議罪?”曹操說:“我自制定法律,又自已犯之,何以服眾?”即掣所佩之劍欲自刎。眾人急忙阻攔。大臣郭嘉說:“古《春秋》上說:法不加于尊。丞相總統大軍,怎么能自戕?”曹操沉吟良久說:“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義,我姑且免死。”乃以劍割自己之發,擲在地上說:“割發權代首。”使人以發傳示三軍說:“丞相踐麥,本當斬首號令,今割發以代。”于是三軍悚然,無不懔遵軍令。
曹操是歷史上的奸雄,為政目的是為了曹氏江山,其奸詐之術屢屢得手,但曹操身居丞相一職,卻從不瀆職。曹操拼搏一生,從沒有因為身居丞相一職,就可以傲視群雄,就可以視百姓如草芥,就可以不作為。恰恰相反,曹操而是志在千里、壯心不已。三國的曹操橫掃天下,終成三國鼎立局面。
曹操坐騎踐踏麥田事發后,他不是隱瞞不管,也不是以處罰駕車兵士代過,更不是看到被踐踏的麥田流點淚,發點感慨,作個批示就可以過了,就可以繼續得軍了。他而是在處罰自己這方面下功夫,“割發權代首”!曹操所處的是封建王朝,所以就有“法不加于尊”之說,而“富士康13連跳”可不是處在封建時代,更沒有那個“家天下”的存在,卻怎么沒有看到那個為官的出來表態應該負責任?
看到“富士康13連跳”,想到曹丞相的“割發權代首”,我們就可以比較出前者是處理事態“不作為”,后者是出了事情“要作為”;前者是視他人如草芥,后者是以身作則。一件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一件只是踐踏了一片麥田小事,卻比較出二件完全不同性質的應對措施,終于我們可以找到當代“特色社會”為什么會人心渙散、貪贓枉法、危機四伏的原因了!!當代的精英們遠不如2000年前封建社會官僚的為官之道。為政、為官、人品、心術,他們實在很差!
201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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