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萬男兒齊解甲,寧無一個是男兒?”。借用后蜀妃子的一句質問來表達多數讀者對樓繼偉《國內滑入中等收入陷阱可能性超50%》的不滿,再恰當不過了。樓先生的藥方讓筆者想到西方列強對清政府的要求,因為他的藥方包括減少對糧食的全方位補貼,增加進口糧食;讓企業和員工自主談判薪酬,增加就業的靈活性等等。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當一個國家的人均收入達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順利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導致經濟增長動力不足,最終出現經濟停滯的一種狀態。這個概念是世界銀行基于“華盛頓共識”對發展中國家提出的警告。它的提出,本身就是世界銀行和新自由主義學者對發展中國家量身定做的一個“陷阱”和毒藥。
我們知道,一國的國民收入決定于該國的產業結構,其持續增長決定于該國能否持續地升級其產業結構,而產業結構的升級離不開科技進步和科技產業化。近年來,中國在促進科技進步和科技產業化方面取得了不小的進步。首先,中國的教育已經是世界上最大規模的教育,而且水平已經走在世界前列。這為科技進步和科技產業化提供了無與倫比的人才基礎。其次,中國在新興產業中的某些方面科技水平也得到很大的發展。但是,總體來講,中國科技進步對產業結構調整的促進作用沒能充分發揮,中國的產業結構沒有隨科技進步而同步升級,尤其在傳統制造業,我們的技術進步卡在了外國知識產權的陷阱之中。
我們知道,科技成果只有轉化為知識產權,才能進入企業的應用領域,也就是說,科技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中間需要知識產權的中介作用,具體說來,科技優勢只有先轉化為知識產權優勢,才能轉化為產業優勢。
知識產權優勢有多重要?看看美國的例子,你就明白了。美國廉價購買了中國產品,然后貼上美國商標返銷中國,就能賣好幾倍的價格。這就是商標權的重要性。因為貼上美國商標就是來自天國的大牌商品了,自然比國產商品價格高。有人說,美國現在基本上不生產商品了,憑什么印發鈔票就能購買全世界的商品?這是非常糊涂的認識。美國為世界發行鈔票,唯一“正當”的依據就是他們擁有數量最大而且科技水平最高的知識產權。沒有知識產權的科技知識,是人類共同的財富,誰都可以免費使用,而一旦加上知識產權,就是某些人的私人財產了,你想用就得付費了,而且你想用人家還不讓你用,以便阻止你生產先進產品,跟美國競爭。正是擁有最大量、最寶貴的知識財產,美國發行世界貨幣,才有充分的商品儲備做保障,世界才不得不接受和使用美元。當然,你會說出石油美元、最強大的軍隊和普世價值話語權優勢,筆者敢說,上述優勢都是以知識產權優勢為基礎的。比如你說要打破石油美元,美國只需用普世價值話語權優勢挑起“壞蛋們”的內亂,或者找個其他干涉的理由,未必出動軍隊就能讓“壞蛋們”放棄挑戰石油美元。再比如民主,那是美國的重大缺陷,表現為政府不對人民負責,而對資本負責。從根本上說,政府行為體現的是資本的任性。這個制度本身就以私權為基礎,而知識產權是美國最重要的私權。再比如最強大的軍隊,更是以強大的知識產權為基礎。沒有強大的知識產權,哪來的科技優勢?哪來的最強大軍隊?總之,美國霸權的根基,不是石油美元、最強大的軍隊和普世價值話語權優勢,而是知識產權優勢。
舉一個例子可以形象地說明知識產權的壟斷性。比如,你修了一條通往羅馬的必經之路。知識產權就是國家賦予你向行人收費,檢查過往行人并禁止你認為的壞人通行的權利。雖然國家有一些制度可以限制你禁止競爭對手通行,比如強制許可等,但這些制度程序繁雜,而且效用不佳。事實上,你可以隨意禁止你的競爭對手使用你的知識產權,阻止他使用你的技術跟你競爭。另外,你可以與利用你專利的人約定,他利用你的專利搞出來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你,而不是屬于他。再另外,你可以與其他專利權人組成專利池,共同向專利使用人許可收費。比如說,我只需要你專利池中的一個專利,但你不賣,我一買就得買專利池中所有的專利。至于價格嗎,你說了算。合法的壟斷嗎!
專利權的一切弊端都來自專利權的天生壟斷性,法律只能賦予一個人專利權,并幾乎認由他壟斷經營,這是目前法律技術自身的缺陷決定的。目前的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任性是無能為力的。
30多年來,正是看準了知識產權的天生壟斷性,西方國家通過專利布局,在中國形成阻礙中國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的專利陣。一方面阻礙中國企業利用其專利與其競爭,一方面通過專利許可收取高額專利許可費。他們通常的做法是放水養魚:在我國產業發展之初,他們放任我國企業侵犯其知識產權,即免費使用。等我國的產業做大了,他們才上門收費。一下子收你個傾家蕩產。你不想破產也可以,跟你簽個協議,從此讓這些企業低報酬地為洋老板打工。有鑒于此,我國高鐵產業在發展之初就買斷了大量必需的專利,但代價極高,極不公平。總之,西方國家在中國的知識產權布局,有效阻止了我國相關產業的技術進步,使我國產業升級遇到了知識產權瓶頸。由于產業升級遇到了知識產權瓶頸,隨著人力成本的提高,傳統優勢消失,我國才逐漸進入中等收入陷阱之中。所以,中等收入陷阱本質上是知識產權陷阱。
改開之初,我們并沒有意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西方國家利用我國急于引進技術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急切心理,逼著我國簽訂了許多不利于我國產業發展的雙邊和多邊協定。尤其在簽世貿協定時,我國做出了太多不必要的讓步,讓人痛心,以至于李東宏讀研時,同學和老師們都不認為我國可以在技術上趕超西方,因為西方的知識產權布局和眾多的相關協定已經把我們的路給堵死了。可以說我國是用知識產權的犧牲換來了入世,入世意味著當時的發展,知識產權的犧牲意味著當下及以后的不發展。所以我國產業升級的死胡同是在入世時就自己給自己修好了。
西方的知識產權布局可以打破嗎?可以呀!2007年,我國提出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隨后筆者在一個知識產權會議上作了題目為《用知識產權制度創新推動中國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演講,力陳西方知識產權制度的腐朽性以及我國進行知識產權制度革命,用新的知識產權制度打破西方知識產權陣對我國技術封鎖的可行性及具體路徑。那個演講獲得了雷鳴般的掌聲。現在,政府極力鼓勵創新。然而,知識產權制度創新才是我國最大的創新。這個創新是由政府來做的。
本質上,知識產權,不是天賦人權意義上的私權,是知識產權人與中國社會交易的產物,是協議的產物,因此,外國知識產權人在中國行使知識產權,必須以有利于中國國家和社會的方式進行,比如,為滿足我國產業發展的需要,他負有充分實施其專利等的義務。如果他違反了他與中國社會的協議,我國政府完全有正當的措施逼他履行自己的義務。這樣,黑心的知識產權封鎖就變成不遠萬里來華援助中國的白求恩大夫了。(限于篇幅,如要了解中國打破知識產權陷阱戰略的細節,建議你查閱《李東宏:知識產權權利限制研究》。)
我們正處在知識產權陷阱之中,所以,西方人預測中國崩潰并非毫無依據。但是,中國提出了一路一帶戰略,讓西方人很是頭疼。這個戰略并不意味著中國必勝,只意味著鹿死誰手還不一定呢!筆者認為,一路一帶戰略和知識產權制度創新并不矛盾。用知識產權制度創新可以助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也可以助推一路一帶戰略的實施。
(李東宏:山東泰誠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宇辰:華東師范大學金融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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