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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中國房地產十大真相(三)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沒有什么話題比房價更熱更牽人心的了:去年一年,全國幾乎所有的大中城市的房價都暴漲了百分之幾十,高的甚至翻了一番;全國數萬個開發商更是借政府的“救市政策”,無法無天的哄抬房價,僅被視為“最大民生”的商品住房一項,攫取的暴利就高達1.8萬億元;高房價高暴利的結果,導致全國85%的城鎮居民買不起生存居住必須的住房。這也就難怪在兩會前的各種民調上,房價處于社會熱點之首;在兩會代表委員的提案議案中,遏止房價、保證公民基本的住房權也成為“重中之重”。
但是,就在公眾和兩會代表委員一片聲討高房價和房地產暴利聲中,人們卻驚奇的發現,至今為止,竟然沒有任何一級政府或部門(不管是地方政府,還是中央政府的房地產和住房保障的主管部門),對房地產市場失控造成的惡果,站出來擔當起最基本的失責之過;也不見任何一個級別和層次的官員,對由于其治國理政不力,使人民不得不承受的開發商上萬億元的暴利,說一聲最起碼的“對不起”;至今,因房價問題而“特別關注”全國兩會的社會公眾,也沒有見到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在這方面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代表委員的權利,對去年房價暴漲和開發商暴利至少負有“行政責任”的任何政府部門的高官,提出質詢、問責或罷免的動議。
更不可思議的是,作為中國房地產市場“主角”,中央政府負責房地產市場和住房保障的住建部長姜偉新,在“三八”那天的全國人大新聞發布會上,竟然也對房地產市場出現的高房價和開發商暴利問題,表現出“一臉的無辜”。他在回答記者提出的“房價上漲過快”原因時,甚至也“苦大仇深”似地“義正言辭”:“最主要的可能還是供給、需求和管理上的問題”。從旁人看起來,他完全是以一種“局外人”的姿態、而不是當事者的角度,在談論一件似乎與自己的職責和行政無關的事。事實上,從部門的職責和官員的責任來說,不管是房地產市場管理上的失職,還是這位部長所說的市場供需方面的問題,都直接和這位部長及他所領導住建部的主政不力,有著直接和重要的關系。
在2008年7月國務院批準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人們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見,住建部的“主要職責”就有“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以及“房屋征收拆遷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等。這些都是國務院賦予住建部在房地產市場調控和市場監管方面所持有的的“生殺大權”。所以,不管是商品住房所謂的“供求失衡”,還是房地產市場發展到極致的哄抬房價,住建部作為政府部門調控和監管房地產市場的主要責任人,都有不容推卸的重大責任。作為“第一責任人”的部長姜偉新,理所當然的必須為此承擔主要責任。
除了市場層面以外,國務院還在房改和住房政策方面賦予住建部以重任。規定住建部的“主要職責”還包括“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另外,國務院還規定,住建部“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等。
所以,無論是房地產市場,還是房改及住房政策的調整,以及城鎮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還有房市調控中各政府部門的協調,住建部都是“大權在握”。他們的手中也絕不缺乏治理哄抬房價、遏制投機炒房,并把房價回歸到合理水平的的“十八般兵器”。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就是在這次住建部長等人的新聞發布會前一天,住建部的一位副部長也“正好”到政協“叫苦”,公開為住建部的失職開脫責任。他說:房價調控需要多個部門協同努力,而住建部在調控房價方面幾乎沒有什么手段。似乎房地產市場失控,都是其他部門沒有“協同努力”,和住建部自己的所作所為無關。
其實,住房建設部和姜偉新部長,對目前我國大中城市的房價究竟處在一個什么樣的水平,是否在合理范圍,早已“心知肚明”;對住建部究竟能不能通過行政的方法和手段降低房價,也是“心中有數”的。記得在去年的2月底,也是姜偉新擔任住房建設部長后所面臨的第一次兩會前,在接待前來住建部調研住房保障的民建中央住房保障專題調研組時,這位新部長曾經說過一句當時影響很大、聽起來也非常“體察民情”的話。他說:“2007年下半年我國市場化的住房價格飛漲,除了極少數高收入家庭外,幾乎所有家庭都難以承受。”作為新部長,當時他還胸有成竹的向帶隊的全國政協一位副主席表示:“房價已經到了必須調整的時候,世界經濟金融危機催化了這個調整。”
一年后的今天,人們確確實實看見了“特大調整”后的房地產市場、尤其是房價的劇變。姜偉新部長及住建部對房地產市場“調整”后房價變化的幅度之大,至少是“創造”了1998年實行房改以來房價一年變化的“最高紀錄”。遺憾的是,這樣變化結果,并不是一年前住建部長姜偉新向公眾所承諾的那樣,通過房價向下調整讓更多的人買得起房,恰恰相反,經過這位部長擬定和出臺的一系列“房市新政”的“調整”,房價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瘋漲到一個“創天價”的水平。保守估計,去年在中國最具有代表性的70個大中城市,一年房價的平均漲幅至少在30—40%;若參照各城市的現實狀況按常識推理的話,這些城市的商品住房價格的平均漲幅,已達到40—50%;尤其是在大多數一二線城市及沿海的經濟發達城市,商品住房的平均漲幅更是高過50%以上,不少地方市中心的房價一年更是暴漲了一倍。中國社會科學院對2009年房市有一句“典型性評價”,這就是瘋漲的房價已使“85%買不起房”。
姜偉新部長和住建部的房市“調控”所導致的房價創紀錄的瘋漲,又給全社會的財富分配帶來什么樣的“成績單”呢?根據計算,經過“調整”,2009年房地產市場對全民財富的“洗牌效應”的“成果”如下:首先,開發商通過操控房地產市場哄抬房價,僅在商品住房上就攫取1.8萬億元的暴利,相當于當年全國稅收總收入的30%;第二,如此高的商品住房暴利,已相當于把中國城鎮1.05億人2009年全年的可支配收入全部盤剝一空。如果平攤到全國每個城鎮居民的頭上,相當于使他們又增加了近三分之二(64.1%)的國民平均稅負;第三,去年房地產市場全國商品住房的購買者,平均每套房為開發商的暴利,多付出了22.39萬元。相當于他們多掏4、5年的全家可支配收入。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如此的房價哄抬和財富洗牌,至少可以稱得上是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最大的人造民生災害”。它給公眾和國家造成的損失,要數萬倍于驚動全國上下的“央視大火”或各種特大礦難。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就是這樣由于“治國理政不力“而造成的“超級特大民生災難性事故”,盡管其民憤最大,老百姓最不滿意,但至今竟無人對此質詢問責。
記得2006年11月還是在盧武鉉總統時代,韓國的建設交通部長官就因整治房價不力、抑制房價的政策失敗而辭職。與他一起下臺的還有青瓦臺宣傳首席秘書和青瓦臺經濟輔佐官(分別相當于總統府的“書記處書記”和“中央財辦主任”)。它表明在民選國家政府官員如果在控制房價上不能盡職盡責,就必須承擔后果,“下崗”謝罪。必須說明的是,這三位官員的下臺,并不是因為和房地產商搞“官商合謀”哄抬房價(如中國某些官員那樣整天要“穩定房價增長”),而是由于在降低房價上“治理不力”。據說“不力”的突出表現,就是“首都首爾的公寓住宅價格較3年前平均上漲了24%”。如果按照這樣的“治國理政”要求,包括住建部長在內,中國還有幾個城市的市長書記不該下崗“謝罪”?
有人說,2009年的房價上漲,是“市場經濟的規律使然”。錯也!任何“不健忘”的人(包括開發商)都知道,2009年房市之所以被爆炒,就在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臺了一系列實質上鼓勵炒房投資的“房市新政”。政府不僅大開政策的口子并放出前所未有的信貸規模,允許炒房者通過銀行借國家和人民的錢進行投機炒作(二套房貸款優惠政策等),而且還拿出納稅人的錢補貼炒房者(契稅減免等)。而住建部,就是所有這些“刺激房市”政策的“總策劃”和“總執行人”。就在開發商都認為如此瘋狂的房地產市場已經“危機四伏”、患了“重病”之時,公眾也沒有聽到作為政府主管部門的住建部及部長姜偉新本人,公開站出來說聲“對不起”。人們看見的是,住建部及部長本人,繼續聽任公民的居住權利受到空前踐踏;繼續聽任開發商操控的高房價和對買房者的橫征暴斂;繼續聽任房地產市場“危機重重”的瘋狂。直到國務院在年底不得不出臺新一輪房市調控政策。
2009年房地產市場的實踐再一次證明,有什么樣的住房政治,就會有什么樣的房地產市場,也就會有什么樣的房價。
人們也許還不知道,中國房價的每每出現的“創紀錄”的暴漲,并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供需矛盾的突出期,也不是在城市化的高漲之時,而是總伴隨著國家房地產和住房政策的變化而出現。查閱一下九八房改后這十幾年的歷程,人們可以發現,除了去年由于政府出臺“刺激”政策導致房價創紀錄暴漲外,還有就是在2004年,同樣也是在當時建設部(現在的住建部)起草的18號文件(取消普通居民購買經濟適用房權利,房地產市場開始由開發商壟斷操控)全面實施的第一年。當時全國房價不僅“首次出現兩位數增長”,而且還“首次超過居民收入增長”。據統計,2004年全國商品住宅房價格(2549元/平方米)比1998年(1854元/平方米)增加695元,其中2004年比2003年就增加352元,占到整個增加值的50.6%。也就是說,開發商名靠政策壟斷房市后一年的房價飛漲,比過去6年增長之和還要多。
所以,任何對中國房地產發展歷史稍有了解的人都不可否認,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是完全由政府政策所左右的地地道道的“政策市”;房地產和住房政策走向的如何,是決定房價的高低和漲跌的最重要因素;而住建部,就是中國房地產“政策市”的最大的操盤手。這就難怪,當這次全國兩會上有人要問責住建部時,號稱“地產總理”的京城某開發商趕忙站出來為住建部擋駕,聲稱“住建部對房價干預的可行性幾乎為零”。作為現有房地產市場和住房政策導向最大受益者的開發商,理所當然的要竭力維護它的“總后臺”。
這也就是為什么,我們對2009年房市失控及開發商暴利的反思,主要目標針對政府主管部門及主要責任人的原因所在。
實際上,公眾期望對住建部及其部長姜偉新進行質詢和問責,還不僅在于他們過去的“失誤”,而且更在于他們對今后如何解決房地產市場的問題,除了老生常談和口號式的“決心”以外,未見起碼的有可能解決問題的得力舉措的出臺。比如在這次新聞發布會上,姜偉新所述的“要從供給、需求和管理三方面入手抑制高房價”,不僅毫無新意,而且早已在這幾年實踐中被證明無效。最重要的,這位部長缺乏解決住房問題的基本誠意。不僅還把去年全國性的房價瘋漲和開發商暴利問題,繼續掩飾為“部分城市房價過高”,而且還竭力規避現實,用所謂“未來20年房價上漲的壓力”,來敷衍和搪塞這兩年如何把房價回歸到合理水平這個問題的核心。
對如何解決當前普遍存在的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上,曾擔任過建設部長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最近說的一句話可謂是“畫龍點睛”。他說:住房問題的解決,有賴政策上的突破。實際上,這樣的“突破”在全國各地已經出現不少,如重慶市長黃奇帆早就把“買得起房的房價收入比”和“住房供應雙軌制”作為解決當前住房問題的中心所在,上海市也重新提出大規模發展經濟適用房和公共租賃房等等。反而是住建部,未見任何大的住房政策和房改新舉措的出臺。人們當然要問,住建部,還要和開發商的利益鏈“捆綁”到何時。
就是在昨天(3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強調,今年將根據人民群眾所關心的一些重點問題,依照《憲法》法律的規定來開展詢問和質詢,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來報告工作。這也許是對媒體要求“兩會應給高房價一個‘說法’”的一種回應。同樣也給我們一個思路,今年的全國兩會,為什么就不能對造成“超級特大民生事故”的住建部及部長姜偉新,進行質詢、問責甚至彈劾呢!
中國人大的“問責史”已有數十年。早在1980年9月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179名北京團代表就建國以來投資最大的寶鋼工程建設問題提出過質詢,被稱為“共和國質詢第一案”,在2000年九屆人大三次會議上,32位遼寧省的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就“11-2 4” “大舜號”特大海難事故依法向交通部提出質詢。除了全國人大的質詢問責以外,國務院行政系統的問責也曾經讓高官“膽顫”: 1979年11月“渤海二號事件”的沉沒,使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康世恩成了“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受記大過處分的第一人;1988年1月貴昆線上發生的一起顛覆傷亡事故,使得時任鐵道部長丁關根引咎辭職。丁當時還身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撫今追昔,人們不禁要問,經過這幾十年來的發展,現在全國人大對政府部長等高官的追責質詢,究竟是后退了,還是前進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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