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三十多年歷程,單個、分散的小農經濟已陷入死胡同,走出三農困境的出路還在于發展規模經營,這基本成為社會共識。然而,現在擺在面前的規模經營模式有兩種不同類型,一種是主流提倡推廣的由資本主導的發展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種田大戶、農業合作社的規模經營模式,而另一種則是以南街村、洪林村、周家莊等為代表堅持集體經濟體制下,發展農業規模經營的模式。這種模式盡管不為主流所宣傳、提倡和推廣,但因其在實踐中取得的不凡業績,實現了農民的共同富裕和農村就地城鎮化,使采取這種模式發展的村莊成為了聞名全國的明星村。
而與之相對的是,主流所提倡推廣的由資本主導的發展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種田大戶、農業合作社的規模經營模式在實踐中越來暴露出重大弊端,一是資本之意不在“農”,而在圈地,由于農業利潤低下,流轉的土地非農非糧狀況極為普遍,嚴重威脅到耕地紅線和糧食安全;二是國家惠農政策抽瘦補肥,鋤弱扶強,真正受益的是極少數掌握大量土地的農業資本家、農場主和新地主,而廣大農民不僅不能受益,反而淪為更弱勢地位;三是家庭農場、農業企業、農業合作社等普遍造假,不過是戴頂帽子,便于極少數人騙取國家惠農補貼而已。因此說如果繼續堅持上述資本主導的規模經營模式,必然會使土地公有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三不”原則架空。反觀在集體經濟體制下發展規模經營的模式,則完全可以保證“三不”原則的落實,且已有南街村、洪林村、周家莊等最有力的證實。
兩種不同的規模經營模式已經擺在那里,如何抉擇顯而易見。對于規模經營模式的選擇,難道會由于集體經濟有姓社的嫌疑,雖明知可為而視而不見,棄之不用嗎?更何況,總設計師早在農村實行分田到戶的改革開放之初,就提出了將來要實現農村集體化的二次飛躍,目前中國農村面臨的發展形勢,不正是實現總設計師當年夙愿的一個絕佳契機!于情于理,發展集體經濟體制下的規模經營都應是當今政策主導者的一個極好選擇,那么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201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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