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一直堅持說農村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而民間一直說是分田單干。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要搞清這個問題,首先應分清什么是聯產承包?什么是分田單干?
所謂聯產承包,就是要求農戶對糧油棉生豬等農產品定產量,承包向國家、集體上交任務的一種責任制。實際上定產量是虛的,主要定上交任務。當時有一句時髦的話:“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給予了概括。
其實人民公社60條也規定:生產大隊對生產隊實行包產、包工、包成本和超產獎勵的三包一獎制度。但人民公社一般是三級(公社、大隊、生產隊)所有,隊為基礎,生產隊是獨立核算單位。
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四級(公社、大隊、生產隊、家庭)所有,家庭為基礎,家庭為獨立核算單位,所以叫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所謂分田單干,它不同于以上兩種制度,最顯著的特點是:一、沒有合作形式,即沒有人民公社或合作社之類的集體組織,獨自經營、單打獨斗;二、不自覺對集體承擔責任和義務。
所以,也可以這么認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介乎人民公社和分田單干之間的東西。那么它是怎樣變成分田單干的呢?
1979年秋,我們公社開始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公社黨委書記是縣委常委,也是地委為培養下屆我縣縣委書記來掛職鍛煉的,他來到我駐的大隊蹲點。由于田地有肥有瘦,有遠有近,水利條件有好有壞,說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爭爭吵吵,反反復復搞了20多天終于定下大盤子,具體做法是:按家庭人頭分耕地面積,好壞搭配,割肥補瘦,抽遠補近,集體的生產工具按面積分到戶,耕牛幾戶關一頭,水利共管共用。當時我有不同意見,一是不贊成把生產隊的耕地分光分盡。因為那樣做使集體沒有了一點耕地,萬一社員不好好交提成,生產隊、大隊干部的福利待遇怎么解決?集體事業如水利道路等工程款從何而來?所以我主張留下一定數量的集體田。二是不贊成按人頭分耕地面積。譬如,有的家庭五口人只有一個全勞力,有的家庭五口人有三至四個全勞力,勞力少的地種不過來,勞力多的地不夠種(當時還無外出打工),不利于最大限度的解放生產力,所以我主張按勞力分耕地面積。但并沒有采納我的意見,,主要原因是社員們單純追求公平,絕對平均主義思想嚴重;干部們也隨大流,怕麻煩圖省事,不愿堅持。我不死心,直接給縣委書記寫信,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不料縣委書記竟把我的信當做告狀信交給公社黨委書記,黨委書記十分惱火,差一點把我轉行從行政干部隊伍里趕出去。這是我們縣的做法,分田單干,估計全省也大同小異,至于別的省份怎么樣,不太清楚。李昌平說:1988年后“全國將聯產承包責任制統分結合,雙層經營全部搞成了分田單干,這是一次嚴重的錯誤”。他是研究農業的專家,應該對全國的情況比較了解。這是因為既使是開始實行了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地方也沒能堅持多久,很快在以后的調整中將公地和集體企業分光吃盡,滑入了分田單干。
那么,能不能不搞分田單干,堅持聯產承包呢?回答是不能。這是因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距分田單干僅一步之遙,它大大地削弱了集體經濟,從而大大地削弱了依靠集體經濟支撐的基層政權和公益事業,被削弱的基層政權和公益事業反過來又無力支持集體經濟,就像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關系一樣,作用與反作用,形成惡性循環。加上農民的私心作怪,只想分不想統,導致聯產承包名存實亡。分田單干是必然的,就像蛹化蝶一樣。這也就是當年毛澤東批“三自一包、四大自由”是分田單干的道理。分田單干造成村隊干部待遇沒保障,人心渙散,工作處于癱瘓半癱瘓狀態,鄉鎮干部失去村隊干部的支持,工作流于形式。軍烈屬、殘疾人、五保等弱勢群體失去了公益保障,得不到應有的救助與贍養,有一些五保因凍餓疾病非正常死亡。有人說,農民不是每年都向村隊上交提留嗎?事實上,開始還較正常,84年后就越來越不愿交了,村隊每年只能從糧庫強行扣款,糧庫因資金緊張給農民打“白條”,又被中央三令五申叫停,村隊干部福利漸漸不能兌現。到了90年代,地方事權下放,財權上交,以及中央和地方財政分灶吃飯,地方變窮,于是加大了對農民的盤剝,農民上交的提留款幾乎全部用于彌補縣鄉兩級財政的虧空,幾無余錢給村隊,許多村隊干部辭職不干或另謀出路,農民不堪重負被迫外出打工,責任田大量撂荒,農村淪為一盤散沙。“農村真窮,農民真苦,農業真危險”是當時的真實寫照。
實事求是地講,人民公社這個政社合一的組織,既有優點又有缺點。優點主要是:一能集中力量辦大事,如農村水利建設,光是大中型水庫便修建了82700多座。這是任何朝代都望塵莫及的,也是改革開放時期難以望其項背的。這是送給改革的巨大紅利,沒有這個紅利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就無法啟動。二能有效控制人口,計劃生育打基礎以及真正降低人口出生率,就是在八十年代以前的人民公社時期,而且比較人性化,提倡一對夫婦生兩個孩。后來的計劃生育則弄虛作假,以罰代管,依靠的是過去的工作慣性和農民生計維艱的逼迫。沒有人民公社,計劃生育就開不了好頭。缺點主要是公社社員普遍(當然也不是所有)沒有生產積極性,生產效率較差。這個缺點是致命的,因為生產關系束縛了生產力。我贊成撤銷不成功的人民公社,但反對分田單干。
“一夜跨過溫飽線,30年未入富裕門”的實踐證明,分田單干是完全錯誤的。它徹底瓦解了集體經濟,削弱了基層政權,破壞了計劃生育,葬送了農田水利基本設施,打斷了農業機械化的進程。有人說,分田單干畢竟使中國農民解決了溫飽問題,我不敢茍同,實際上79年時中國農民基本上已經解決了溫飽,現在比過去是有很大進步,但并不是質的飛躍,依然還是個溫飽(并非什么小康),而為此要付出30年的代價殊為不值。假如當初我們能夠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因人制宜,讓一部分先進隊和中上等隊繼續走公社化道路,讓另一部分中下等隊和落后隊走新型合作化道路,而不是貿然拿偌大的農村當實驗場,去“摸”被批主張的正確性,那么,中國的農業現代化就不會走這么大的彎路,今天又豈止是溫飽!劉莊、南街、華西、大寨村以及石家莊的周家莊公社等就是最好的證明。他們在逆境中尚且能實現小康實現現代化,那么在順境中的中國呢?以我在農村改革前后30年的實踐經驗判斷,中國的農村會約有三分之一的村實現現代化,三分之一的村實現小康,三分之一的村解決溫飽。這是多么壯觀的景象啊!比仍在溫飽線上久久徘徊,仍在“三農”問題中苦苦掙扎的現狀,不知要強多少倍!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