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近年來在主流經濟學家和財經媒體的語境中,“國有企業”成一個“惡詞”。他們對國企主要有四大論述,即國企壟斷論、國企低效論、國進民退論、國企腐敗論。這些論述乍一看言之鑿鑿,實則極端片面。
先說國企壟斷論。統計顯示,目前中國大概有14.5萬家國有企業,只有8000多家是大型企業,另外13萬多家是中小企業。試問這些中小國企如何進行壟斷呢?從國企的行業分布來看,目前除了電網、石油石化、電信基礎運營、鐵路交通運輸、煙草以及自來水生產供應等一些社會服務業中的子行業還有較強的壟斷性外,絕大部分國企都已經存在于競爭行業之中,要在競爭中擊敗外企和私企,才能夠生存。
再說國企低效論。不可否認,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國企曾經歷了一段非常困難的時期,但經過痛苦的改革和轉型,實現了重新崛起。國有企業銷售利潤率1978年曾高達15.6%,到1998年下降到最低點0.3%;而后不斷回升,到2011年又提高到6.6%。必須指出的是,國企靚麗的成績單主要是依靠改革和技術進步獲得的。國企能夠融入市場經濟,最為關鍵的改革是推行了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使國有企業成為市場經濟中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主體。從技術創新的角度看,近十幾年來國企研發并投入生產的新技術,如李克強總理外訪時大力推介的高鐵以及核電、火電、水電、電信等高端技術裝備,國家電網的特高壓技術、中航殲-20到運-20系列軍機技術等,可謂不勝枚舉。
第三說說國進民退論。從改革開放到現在,我國原有國企的3/4以上已經退出或破產清盤,很多改制成為民營企業。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全部第二、第三產業中,按總資產算,國有經濟僅占30.5%,而各類民營企業(股份制加私營)占59.7%,三資(港澳臺加外資)占到了10.4%。就國企和民企的關系而論,目前中國的經濟結構調整已基本到位。國企民企分處不同領域,互為上下游的比較多,在這種情況下,國企與民企之間,自然合作成為主流,“爭利”則成為次要方面。
最后談談國企腐敗論。國企高管絕不是沒有腐敗問題,但“國企腐敗”這個詞是一個命名陷阱,更加嚴謹的命名應該是“企業高管經濟犯罪”。不久前,被譽為“中國企業家犯罪研究第一人”的陜籍律師王榮利,推出《2013年度中國企業家犯罪案例報告》。其中國企高管犯罪117例,民企老板犯罪則為233例。而據《法人月刊》的統計,2013年國企高管與民企高管的犯罪占比高達87:270。很明顯,打擊企業高管經濟犯罪,是各種不同所有制企業所面臨的共同問題,絕不是國企獨有的問題。
中國財經、輿論界以“偽問題”的方式對國企批評得不亦樂乎。究其原因,除了有跨國資本要借助非市場手段消滅國企以及有人想借國企改制重溫財富夢這兩個背景外,輿論界對西方經濟學論述的迷信也是重要原因。
縱觀近代以來大國崛起的歷史,不同歷史和文化背景的民族國家,其崛起所依托的企業制度也各不相同。美國的崛起主要依托以股份激勵為紐帶的跨國公司,日本的經濟崛起靠的是具有很強人身依附性的各式“會社”。而具有高度人民性的國企,應該是中國崛起不可替代的力量。▲(作者是《國企》雜志社研究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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