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余不足觀也已。”同樣道理,雖曾抗日,只要替剝削人民和壓迫人民的人去死,就輕如鴻毛,而且死有余辜。
看一個人,不能只看一時一事。一個人一輩子做一兩件好事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只做好事,不做壞事。如果一個人做過一點好事,就以此作為資本去做壞事,那么這個人仍然是壞人。看一個人要看他最終做的是好事還壞事。如果最終做的是壞事,那么他一世英名就會毀于一旦,落得個前功盡棄身敗名裂的下場。這種例子是很多的,例如汪精衛,年青時也是熱血青年,“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是何等英勇豪邁?然而后來當了漢奸,還是要被釘在歷史恥辱柱上。
當然,對于不同的政權來說,好事和壞事有著不同的標準。抗日戰爭中,國共雙方都有很多抗日名將,但是這些名將后來的人生道路和最終評價卻各不相同。抗日戰爭是1945年結束的,對于抗日有功人員,當時的國民政府應當以國家的名義給予表彰。如果事實上沒有,那應當由當時的國民政府負責,和后來的人民政府是不相干的。而在此以后的國共交戰中,這些人各有各的選擇,各自有各自的命運,各有各的下場,后來的人民政府當然只能根據國家憲法、法律和人民的意志加以處理。
抗日戰爭勝利之后,人民急需休養生息,誰也不愿意打仗,很顯然,誰要把內戰強加在人民頭上誰就是與人民為敵。中共順應人民的要求力求避免內戰,毛澤東以非凡的勇氣和膽識親赴重慶談判,不惜做出巨大的退讓和犧牲,終于達成雙十協定。可是蔣介石偏要把內戰強加在人民頭上,所以人民只好在中共的領導下以革命戰爭制止反革命內戰。這是兩種命運和兩種前途的決戰,1946年到1949年的三年解放戰爭,對人民來說,是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戰爭;對蔣介石來說,則是反共反人民的反革命內戰,同時也是美國人出錢出槍,蔣介石集團出人出力的代理戰爭。因此,戰爭雙方一方是革命的英雄,而另一方則是內戰的罪犯。而死心塌地跟隨蔣介石打內戰而被消滅的死硬分子,當然是死有余辜的,即使是參加過抗日,也不能因此而寬佑。在解放戰爭中,中共始終把主要打擊對象針對以蔣介石為首的主要戰犯,而對國軍一般官兵采取爭取挽救和寬大的政策。象張靈甫這種夠不上戰犯級別的軍官,只要不是死硬分子,只要放棄抵抗,還是會得到寬大處理的。可是張靈甫非要死硬到底,非要與人民為敵,那么就只有死路一條,而且死有余辜。不管他以前是不是抗日,死心塌地與人民為敵,就決無好下場。
孫立人是抗日名將,但是危害到蔣介石政權時,蔣介石并未因為他抗日有功而手下留情,1955年孫立人被蔣介石軟禁,孫立人的一切事跡,遭到國民黨政府的刪除。蔣介石對最終站到人民一邊反對內戰的人更是必欲殺之而后快,就連被特赦放歸的國軍將領都不準回臺灣與家人團聚。我們是人民的政權,當然以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對于在反人民打內戰中被擊斃的人,只能作為人民的敵人加以唾棄,而不能因為他曾經抗過日而為他鳴冤叫屈。
近來有一些人不斷鼓噪什么國家對抗日老兵待遇不公平,什么在解放戰爭中被擊斃的張靈甫是抗日名將,等等。誰都知道,抗日戰爭勝利后是蔣介石的國民政府執政,后又經歷過解放戰爭,所謂抗日老兵在抗戰勝利后國民政府給你什么待遇了?解放后這么多年又是怎么過來的?所謂抗日名將在解放戰爭中都干了什么?這種叫囂無非是向人民政權叫板,為反人民打內戰的蔣介石政權叫魂,中國人民當然不能容忍。今年是抗日戰爭勝利七十周年,我們當然要紀念抗日的人民英雄,但這是人民的紀念,決不允許借機為反人民打內戰的敵人翻案,也決不允許反人民的敵對分子借機搗亂。
什么是人民英雄?天安門廣場上的人民英雄記念碑碑文上說:
三年以來,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
三十年以來,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1840年,從那時起,為了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歷次斗爭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
而與人民為敵的戰犯及其死心塌地的追隨者,以及無恥地為他們翻案為他們鳴冤叫屈涂脂抹粉之小丑們,必然要遺臭萬年。
20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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